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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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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雪衣一手捧着本十分精致的书,一手掀开马车帘,日光倾泻而下,帘外万苍山中还未有秋意,草木仍郁郁葱葱生机盎然。

    今日是她的头七,七日前也即是七月初七,在此时此地,她重生了。

    “咳咳。”杜雪衣触感已失,不知此间冷暖,却仍能因侥幸透进帘子的风吹得剧烈咳嗽。

    人知冷而添衣,知热而减衣。而如今,杜雪衣只得凭借之前的习惯和参考别人来增添衣物,这着实令她困扰,偏生这具身子骨又孱弱,不生病已经很难了,习武约莫是痴人说梦。

    “山风寒凉,玉小姐还需注意保重身体。”周恒标志性的声音从车前传来。

    “多谢。”杜雪衣倒是没想到自己那寨主族兄,竟舍得派自己的东营守卫长来护送她。

    这几日她从林婆婆那了解到不少当地的风土民情,最重大的要数两年前,林家寨便已交由林子云之子林未期掌管,据说是因为林子云得了重病,自那时起就没人见过他了。

    “竟还有我不知道的消息。”作为江湖第一情报组织银刀门门主,杜雪衣听完之后深感惭愧,脑中已开始构思如何让银刀门的势力发展到南境。

    马车在林间平缓前行,杜雪衣半倚着柔软的靠背,拈着书页轻轻翻动,已是入了神,口中不由自主地念道:“‘昨宵梦回关山北,金鞍龙马伴朝晖。摧虎接猱岂凡辈,封狼居胥未有谁。’写的真好。”

    “我也最喜欢此句!”杜雪衣不过是在马车里喃喃自语,没成想周恒不仅听到了,还开始用十分严肃的语气同她交流起读诗心得,惊起路旁一只喜鹊,“夏将军世代镇守在南境,不知为何写的诗,却有着边塞诗的磅礴之气。”

    杜雪衣又翻一页,悠然道:“夏老将军年轻时战功赫赫,但他最为人称道的还是四十岁之后,不知缘何开了窍,成了全大嘉朝最负盛名的诗人。周守卫长可知其中缘由?”

    杜雪衣手中的书,正是不久前,托周恒买的夏忠良的最新诗集。

    当然杜雪衣一介江湖女霸王,平日里鲜少舞文弄墨,只是李征鸿喜欢,时常同她提起,她就跟着一起读,结果越读越起劲。

    “属下也不清楚。”

    几日前,周恒在听完杜雪衣托他买书的要求后,八字浓眉下的眼睛都亮了,他宛若找到知己一般,转头就将珍藏已久的全集、最新诗集、绝版诗集、还有些不知从哪弄来的未知真假的未出版手稿,都慷慨借给杜雪衣阅读,临走时还不忘正派地同她说道:“玉小姐的眼光真好。”

    “此行正好同夏老将军聊聊他的诗,真是有些期待呢。”杜雪衣忽的双眸一动,顿了顿问道,“周守卫长不会是因为想见夏老将军,所以才”

    马车前一阵沉默。

    进了抚仙镇,斑驳的城门旁便是夏府,杜雪衣提着繁复的白色罗裙笨拙地下了马车。

    同京城里装饰得金碧辉煌的朱门大户不同,夏府的外观古朴简约却不失大气。当代大文豪的府邸,果然不同凡响,杜雪衣暗自赞叹。

    夏忠良外出办事未归,杜雪衣便让众人都散了,她正好独自一人到镇上逛逛,看看能否打探到自己死后京师那边的消息,或是能否联系上旧部。

    难得出门透气又能见到大诗人,杜雪衣心情大好,凭借记忆准确无误地走过弯弯绕绕的长廊,望见了自己刚夸赞过的府门,

    “好刀法!”隔墙另一头传来一声喝彩,继而击鼓声、金戈声、呐喊声此起彼伏,这鼓点杜雪衣在李征鸿的军中听过,是比武的鼓点。

    杜雪衣心中一动,当即调转方向闻声而去。沿着高大的院墙往前,她跨过尽头处半掩着的侧门,走入府中外院的校场。

    “这才刚到头七,就有人迫不及待觊觎我杜雪衣这天下第一刀之位了?”听着越来越喧闹的声音,杜雪衣有些烦躁。

    夏府外院至少有二十亩地,众多士兵打扮的人,正围在校场一隅一个简易擂台附近。杜雪衣望去,台上是一位身着明黄色武服的娇俏姑娘,她头发高高束起,手中长刀飞舞,正同一个壮实高大的大汉打得正酣。

    “这刀法,糟糕透了。”

    杜雪衣扫了一眼便已看不下去,转而打量擂台下众人的根骨——这是她平日的另一大爱好,此时好胜心已起的她有些跃跃欲试,奈何瞥了一圈发现,众人的根骨,竟都不如台上那个刀法极烂的小姑娘。

    “好生浪费。”

    杜雪衣叹了口气,转身欲走,身后忽而传来一阵叫好声:“二小姐威武!”

    杜雪衣:“???”

    这毫无章法、状若耍蛇的刀法也能赢?杜雪衣诧异地回头。

    ——“你说二小姐武功又差,又成天爱找人比武,何时是个头啊?”

    ——“别急,卢宾要上场了,这冷脸怪人一来,可有好戏看了。”

    合着是一群人陪着夏忠良的二女儿玩呢,杜雪衣叉着手,边叹着没意思得很,边跟着走近了与众人一同期待下一场比赛。焦点全在擂台之上,大家伙也未察觉到台下看热闹的观众中多了位“娇滴滴”的病美人。

    意料之中的无趣,二人还未过得两招,夏家二小姐的长刀就被削为短刀,径直脱手而去,堪堪掉落在杜雪衣脚边。

    好在众人期待的,也并非比武。

    未时的日光依旧毒辣,台上盛气凌人的夏二小姐怔了一怔,俏脸红扑扑的,似是有些懊恼,却没有如众人所愿大发雷霆,反而抱拳道:“我输了。”

    而她的对手卢宾则面无表情,背着手点头以示回应。

    有趣,这夏家二小姐有趣。这卢宾的身法,也有趣。杜雪衣来了兴致。

    夏二小姐神色落寞走下擂台,正弯腰将地上断刀拾起,忽闻一中气不足的女声于背后悠然说道:“二小姐天资不错,若肯听在下一言,别说胜过台上这位,往后这江湖上,要胜过你的恐怕也没有几个。”

    夏二小姐茫然转身,只见一位面上毫无血色的少女站在她身后,叉着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真的?”夏二小姐双眸亮了一瞬,随即又黯了下去,“算了,姐姐别安慰我了,其实我知道他们都让着我”

    “除了根骨之外,夏二小姐最大的优势,在于右手无名指较一般人灵活。”杜雪衣也不理会她的话,“用长刀只会自缚手脚,不妨试试这断了的短刃。至于台上这位,他也并非无懈可击。”

    方才在日头下走了不少的路程,此时又说了一长串话,杜雪衣在原地咳了许久,抬头时见夏二小姐目光灼灼,已是被说动。

    果然少年心性。

    杜雪衣微微一笑,凑到夏二小姐的耳畔一阵低语。

    “姐姐留步!”夏二小姐一路边追边喊,终是赶上了早就走出府门的杜雪衣。

    “恭喜二小姐。”杜雪衣驻足,转头浅笑。

    “姐姐说完就走了,也没看我们比怎么就如此笃定。”夏二小姐鬓角贴着不少湿发,气喘吁吁道。

    “按我的说做,你不可能输。不按我说的,你也不可能赢。”杜雪衣将手中沾了血的帕子塞回袖中,漫不经心道,“非赢即输,没有悬念,也就没必要看了。”

    “姐姐,我们交个朋友吧。”夏二小姐对眼前这个神秘人满是崇拜,一副天真模样,“我叫夏橙。”

    “林家寨,林玉山。”杜雪衣抱了抱拳。

    抚仙镇人来人往的闹市中,穿着简单干练一副女侠装扮的姑娘,行着规矩的万福礼,而一旁身着宽袍大袖的病娇淑女,却行着江湖中流行的抱拳礼。

    全镇最贵的酒楼中,琳琅满目的佳肴摆在眼前,杜雪衣心中却是万分沮丧。

    因为在前几日,她发现自己完全失去了味觉,即便能闻得到味,但吃何物都味同嚼蜡,包括她最爱的辣菜,还有烈酒。

    这大概是“借尸还魂”的代价之一吧。但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杜雪衣为此神伤了许久。

    “玉山姐姐,你武功一定很厉害吧?”夏橙兴奋地往杜雪衣碗里夹了一块辣子鸡。

    “我不会武。”

    “那你怎么知道我能打赢卢宾啊?”

    杜雪衣信手端起桌上的深色瓷杯,闻也不闻仰头喝了一口,也不知里面是水是酒还是茶,随口道:“他的优势不过在于诡谲的身法,而他眼高于顶,自然不可能真与你拼力气。所以你的根骨再配上我说的刀法,自然能赢。”

    “你怎么做到的?”夏橙双眼放光,要不是杜雪衣的碗已经满了,一定又要往里头放东西。

    “我打小身子弱,学不了武,就只得多看武学秘籍,多看寨中人比武,久了自然就会了。”杜雪衣胡乱编了套说辞。

    夏橙对此深信不疑:“听我爹说过林家寨卧虎藏龙,没想到今日一见果真如此。”

    “对了,你爹是大诗人夏忠良?”杜雪衣终于顺理成章转入话题。

    “哈?”夏橙愣了愣。

    知道夏橙身份时,杜雪衣便已开始盘算从他女儿处得到更多的一手信息,创作背景、诗集手稿都可以,就算是写废的稿子她也定然会视若珍宝。

    “那你可知他最新诗集背后的故事?”

    到时归去,在忘川河上遇上征鸿,便能同他说了。想知此处,杜雪衣不禁自嘲起来。

    “既然我和姐姐一见如故,我说个秘密给你听吧。”夏橙扬眉,凑到杜雪衣耳边悄声说道,“其实,我才是大诗人。”

    “嗯?”

    “我爹的诗,其实都出自我手。”夏橙托着腮笑得灿烂,“所以大家才会说,我爹为什么会突然在四十岁开了窍。事实上是那时候,我开始偷偷用我爹的名字写诗。后来他知道了,我也就堂而皇之用他的名字了。”

    夏橙顿了顿,灵动的双眸掠过一丝失落:“大家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家里人也说用我自己的名字反而有损我的声誉。”

    “!!!”杜雪衣终于反应过来,“所以‘摧虎接猱岂凡辈,封狼居胥未有谁。’这一句,是怎么写得这般豪迈磅礴的?”

    杜雪衣也不知自己为何听到这一消息后,第一反应竟是追问诗句的意思,说出口方知失言。

    “那是我化用了李太白的诗句‘弓摧南山虎,手接太行猱。’其实,我没去过塞北,甚至都没离开过抚仙镇,许多意境都是看书后我自己想象的。”夏橙脸上失落之色更甚。

    “为何不出去看看?”

    “我们家族世代镇守此处,方保得边境安宁。我爷爷没离开过,我爹没离开过,我哥至死也没离开过,我”

    “未经江湖历练增长见识,又何谈保家卫国?”杜雪衣拍拍夏橙的肩膀,似乎又用力过重了,夏橙肉眼可见地吓了一跳。

    “你可知,在塞北苦寒之地戍边的将士,有许多人将你的诗视为精神寄托。你写的不只包含报国的壮志豪情,还替他们道出了心声——对家乡的怀念,对和平的渴望,对漫漫戍边生活的迷茫这才是平凡人的所思所想,也成了他们单调生活的唯一色彩,是绝望时能照亮他们的明灯。”

    这是李征鸿跟她说过的话,也是边疆将士的心声,杜雪衣严肃认真地朝夏橙说道:“你很重要。”

    夏橙呆呆地看着杜雪衣,眼眶有些湿润。

    “而且,用你的名字又何妨,谁说女子就不能成为诗人了?江湖第一刀还是女子呢。”

    “你是说杜雪衣!”前一刻还在感动,但听到江湖第一刀时,夏橙当即将之前种种情绪抛到九霄云外,激动得喊起来,“我一直把她当做吾辈楷模!‘玄衫黑剑,雪衣银刀’,她一介女子,仅凭一柄长刀就横扫江湖,我太崇拜她了!就是因为她,我才想要努力学刀法的!”

    等等,我用的可是长短刀吧,杜雪衣无奈扶额,举杯一饮而尽。

    “只不过,前几天坊间传闻,她和刚得胜回朝的镇国大将军李征鸿殉情了”

    啪的一声,杜雪衣手中瓷杯碎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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