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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情敌,抢夺野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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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后才被放出来。

    沈爸沈妈先是经历丧女,儿媳妇一尸四命,而后儿子又进去了。

    最终承受不住打击,先后去世。

    沈予川出来后,家人都死光了。

    他承受不了这种悲痛,远走他乡。

    他走过一段弯路,在工地搬过砖,睡过桥洞。

    走投无路时,还捡过垃圾。

    那段日子过得很惨。

    好在没多久就振作起来,救了一个叫陈正的人,得了一笔高额感谢费。

    他带着这笔钱去南方闯荡,从此发迹,富贵滔天。

    就在宋念柠想着该怎么委婉提醒他时,沈予川把鱼放水盆里,跟宋文轩出去了。

    算了。

    这辈子她活得好好的,三个崽崽也都好好待在肚子里。

    沈予川不是不知轻重的人,肯定不会再走前世的老路。

    宋念柠顶着大肚子不敢独自上山,见沈笙没事,招呼她一起上山捡柴挖野草。

    这会暖阳普照大地,不少村民在山上挖野菜捡柴火。

    山脚的野菜都被挖干净了,宋念柠带着孩子往深处走。

    经过一条小溪流,系统便叮叮咚咚响了起来。

    【叮!发现野生王八,价值1000积分!】

    【叮!发现六两大青蟹,价值230积分!】

    野生王八没肉,大青蟹壳厚吃起来费劲,村里人都不爱吃。

    这会却便宜了宋念柠。

    【叮!发现天然野生人参!】

    宋念柠惊得心里一跳。

    天然野生人参价值远超黄金,在前世更是有价无市。

    前世,宋念柠有幸见证一支百年的野生人参拍卖,拍到了百万的价值。

    关键时刻,这东西还能救命的。

    宋念柠看了眼虚浮面板,瞬间锁定野生人参的位置。

    苏晓雪跟知青院的那群人,此时也在山上挖野草。

    见宋念柠上山挖野菜,有人忍不住惊讶起来。

    “宋念柠这个油瓶倒了都不扶的懒货,竟然上山挖野菜,她不会逃跑的时候,把脑子给摔坏了吧?”

    说话的是比宋念柠早来一年多的张云雅。

    她刚来那会,有次上山碰到了一只野猪。

    差点葬身猪嘴,最后被沈予川救了,一眼就看上了外貌惊为天人的沈予川。

    从那之后,每天下工都会在沈予川回家的路上等他,然后默默跟着他一起下工。

    她自己觉得挺浪漫的。

    就这样坚持了一个月,村里的人都认为他们是一对。

    就连张云雅也是这样认为的。

    结果,一个多月后,她跑去跟沈予川表白。

    沈予川一句:你是谁。

    直接把准备打直球的张云雅给气哭。

    这就是块捂不热的木头,张云雅便歇了心思。

    后来叶云洲来了,长得高大俊秀,还会念诗写作,把张云雅迷得五迷三道。

    结果还没等她展开追求,宋念柠这个不知羞耻的狐媚子。

    竟明目张胆对叶云洲穷追猛打。

    她气不过,平时没少对宋念柠冷嘲热讽。

    结果现在宋念柠却嫁给了她爱而不得的沈予川!

    从此张云雅便将宋念柠当成了肉中刺!

    每次见面都忍不了一阵奚落鄙夷。

    长相精致的宋京姝知道她是什么德行。

    恨人有,笑人无。

    宋京姝将捡起来的干柴,塞进背篓里,翻着白眼道:

    “我瞧着宋念柠这样挺好的,结了婚就好好过日子,再说了,我眼瞧着沈予川也不差,有责任有担当,家里家外一把手,那张脸更是俊得跟画上的人似的。”

    “宋念柠这是想开了,想好好跟沈予川过日子,也未必不可能。”

    张云雅被人在伤口洒了把盐,气得心梗。

    沈予川虽然成分不好,但他爸是战斗英雄。

    他堂伯是村支书,西关村淳朴和谐。

    沈予川又是个狠刺头,他们一家真没遭过什么罪。

    而且沈家住着村里最大的两进院。

    房子多得一个星期七天换着花样住,都住不完。

    这才是张云雅看上沈予川最大的目的。

    结果沈予川这朵坚韧不拔的高岭之花。

    竟被宋念柠那个无脑花瓶给糟蹋了!

    她气不过,讽刺一笑,“不见得吧,你瞧瞧宋念柠不远处是不是叶云洲。”

    叶云洲自然也看到了宋念柠。

    想到宋念柠之前追求他,做的那些荒唐事,他就觉得啼笑皆非。

    他喜欢的是温柔善良的姑娘,而不是宋念柠这种暴躁无脑的蠢美人。

    不过今日的宋念柠似乎有些不一样。

    以往看到他两眼发光的蠢美人,这会连个眼角的余光都懒得施舍给他。

    她还跟大家伙一样老老实实挖野菜。

    那双娇嫩的手沾了泥土,也没嫌弃地翻白眼。

    或许因为这份不同,叶云洲对她多了几分关注。

    以前的宋念柠是怎么样的?

    娇蛮任性,奸懒馋滑,暴躁无脑。

    跟眼前这个眼神有光,勤快朴实的宋念柠判若两人。

    苏晓雪就在叶云洲身后,将他的神色尽收眼底。

    她眼神阴霾。

    前世叶云洲考上大学后,带着她一起回京市。

    她出身农村,陡然嫁入书香门第,上要忍受婆婆的挑剔,下要照顾孩子。

    而叶云洲天天待在实验室,十天半月才回一次家。

    苏晓雪每次跟他诉苦,只换来一句:我妈这么大岁数了,你就不能让着她?

    然后两人势必要爆发一次大争吵。

    加上苏晓雪天天围着灶台孩子转,两人越来越没话说,孩子也跟她不亲。

    所以苏晓雪上辈子看似风光,实则过得十分憋屈。

    但即使再憋屈,表面也风光过。

    所以在没有得到沈予川之前。

    叶云洲这个京市来的天之骄子只能是她的。

    岂容他将目光落在旁的女人身上。

    特别是宋念柠这个短命鬼!

    不过当她看到宋念柠朝着不远处的树丛走去时,她顾不得其他,快步走了过去。

    前世在半年后,有猎人上山狩猎,在这颗百年椴树下,发现野猪供人参。

    那猎人当即吓跑了。

    事后回来查看,野人参早已被野猪吃完。

    根据留下的芦碗,大概推断出是七八十年份的野人参。

    当时传得沸沸扬扬,苏晓雪今早突然想起来上山捡漏。

    七八十年份的野人参,后世能卖到50万。

    她捡漏存两年,78年后,再拿出来卖,妥妥的万元户。

    苏晓雪激动地扒开草丛,干湿的腐叶下,一株已成型的野人参,静静生长着。

    苏晓雪眸中迸溅出惊喜的光芒,满心澎湃伸手去拔人参。

    一只白皙如玉的小手,却快她一步将野人参连根拔了起来。

    苏晓雪伸手拔了个空,心里咯噔一声。

    她抬头看到宋念柠那张脸,猛然握紧了拳头。

    眸中闪过一抹黑浓如墨的毒汁。

    这操蛋的老天,明明她才是被眷顾的天选之女。

    凭什么好处都被宋念柠这个贱人给占了!

    不行!

    这人参是她先发现的,只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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