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红花集案
雁归楼站在高高的山顶上,伴着初升的红日四处眺望,远处山谷中有个小寨子,炊烟袅袅升起。
快到正午之时,她来到那个山寨,本欲讨口水喝,顺便打听一下附近哪里有悬崖峭壁之地。
雕鸟大多居住断崖之上,能达到吃人的雕,住处更是险峻。
入寨后山民热情接待了她,听说她是山下与父母走散的孩子,更是殷勤。
却让雁归楼有种怪怪的感觉,怎么说呢?“头皮发麻,背脊生寒”,这是身陷险境的感觉。
这感觉虽然来的莫名其妙,却从不会出错。
那中年汉子衣料上乘,眯着一双小眼睛,眼神飘忽,皮笑肉不笑,见周道而不见厚道。
留她吃午饭时,她便知道出了问题,那饭里下了蒙汗药,也幸亏她是这方面的祖宗。
偷偷吃下解药后,就假装睡了过去,片刻后外面果然来人了,那个接待她的中年男子笑的谄媚道:“总管、您还亲自来了,人在里屋,刚刚吃了药,睡的正香着呢?”
“确实身后没有大人吗?”
“没有,据说是与父母走散了,小的已经通知人暗中寻找他父母了。”
“嗯!做的很好,人我带走了,你们继续寻找,这地方绝对不能让外人进来。”
雁归楼以身做饵已经不是第一回了,却不知怎的这次她相当排斥。
别看她人小,论到武功,这几年勤学苦练,早已能随心所欲。
走了很远,前面是高墙大院,那人扛着她进了角门,被人带去后宅,她打晕了那总管,戴上面具,向后院大殿掠去。
到了后院她看到了什么,直到现在她都不敢回想。
后来发生了什么,她杀了那几个为富不仁的少爷,将他们扔进了雕舍,救出了那个昨晚被雕带回来的孩子。
事情闹开后,大批武者蜂拥而至,见到少爷被人扔进雕舍,所有人都疯狂了。
长刀短剑,链子鞭,双截棍,连环锁,狼牙棒,一场屠杀就此展开,本来只是个以养雕为生的生意人,何以要雇佣那么多江湖高手坐阵,看来案子不小。
夕阳西下,望着身后映红了半边天际的熊熊大火,结束了这里不为人知的一切罪恶。
怀中的那个孩子,双眼,两腮都被幼雕啄食掉,深可见骨的伤到处都是,肚子也已被破开了洞,伤重的连她这个毒医圣手都束手无策。
看着远处那群膘肥体壮的男男女女跑下山的背影,比起后山那堆积成山的骨骸,他们有多幸运。
红花集的案子上报给皇帝后,满朝震惊,毕竟不是未开化的蛮夷,活人饲雕,让多少人惊恐的难以相信。
蓝衫少年见雁归楼面显阴郁之色道:“其实呢!七公子你也不必自责,老人家没有怪你的意思,只是想有生之年见见你,想知道红花集到底是什么地方,那里发生了什么?他的孩子们有去无回,还在不在世上。”
雁归楼道:“不是因为老人家,你跟我去一个地方。”
在一个村落里,有这样一户人家,他们身上都有或这或那的残疾,田间劳作之事需众人合力完成。
打开院门,堂屋的灶台前,正忙着一个不足十岁的孩子,他的双眼被黑带系住。
正摸索着煮饭,灶里的火快烧到脚时,才感觉到热,摸索着将柴添回灶里。
听见有人来,先是道:“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饭还没做好呢。”
雁归楼未答言,又走近了几步。那孩子道:“小七哥,是你吗?小七哥”
雁归楼从怀里拿出一锭银子,用力分成小块,全部放入那孩子掌心道:“小七哥要出去一段时间,你将银子放好,我来过这里的事,不能告诉任何人。”
说着解下他面上布带,道:“现在感觉怎么样?”
那孩子道:“平日里还好一些,到了雨雪天气,痒的钻心的难受。”
雁归楼从怀中取出一瓶膏状物,帮他将身上伤口全部涂抹了一遍。
蓝衫少年见这个孩子已经不能用一个人来形容了,全身上下没什么完整的皮肤,淡红色新肌肉如溶蜡一般。
肚子上的皮肤似乎缺失的太多,缝合时周围的皮肤抻的太薄,隐隐能看见腹内重叠的肠道。
男根也已经不见了,露着狰狞丑陋的疤痕。后面伤口更是诡异,有过经验的人会看出那是曾被狠狠侵犯过的痕迹。
这一身凸凹不平,黑里泛红,红里透着黑的疤痕,让人见了几欲作呕。
脸上犹甚,眼睛部位是两个伤口愈合时长出不规则的瘤疤,堆叠在一起如同烛泪,实在恶心之极,恐怖之极,两腮上也有被缝合后的痕迹。像蛛网一般。
回程途中两人都未说话,雁归楼似被抽走了所有力气,睁着眼睛,一动不动。
蓝衫少年见了那些令人作呕的画面,实在是不知说什么好。
许久后雁归楼才道:“红花集案告破后,很久我都不敢闭上眼睛,闭上眼睛眼前就会出现当日情景。”
“在救治他的过程中,几次都想结果了他,他是那样的挣扎,那样的不肯接受治疗,可我们还是坚持了下来,只是不知道,这样人不人鬼不鬼地活着,是好还是不好,老实说要是我自己,我绝不想这样活着。”
蓝衫少年道:“他是你从红花集救回来的。”
“准确地说,是从红花集幼雕嘴里抢回来,被吃了一半的食物。”
“那日除了四十多个肥壮的,作为储备粮的男女,还有百十来个丫头婆子,剩下的全灭了。你说的人,若是他们当时藏了起来或许有活路。若是奋起抵抗的一个也没留。”
蓝衫公子道:“就为了那个孩子。”
“不光是为了他,还为了那堆积成山的骸骨,也或许你要找的人也是那骸骨中的一份子。”
“红花集是地名,那里在前朝年间,是很有名的花市,玉兰海棠,梅花、牡丹,玫瑰,山茶,鸢尾,无论是最常见的、还是不常见,几乎囊括了所有品种,耐寒的,耐暑的,耐干旱的,当地民生富庶,又喜红色,才有了红花集的名字。现在却让人谈之色变。”
说完轻咳几声,人也睡了过去。
蓝衫少年见了,一时有些懵圈,他没再捆绑雁归楼,可这雁归楼遭他劫持竟也没有半分要逃走的意思,难道当真信了他的鬼话。
这雁归楼也太好骗了,就这智商怎么在朝堂里混,也难怪会落的今日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