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3 章 爱我还是他
第213章
沈宵一夜好睡,半夜都未醒来。【】
再睁眼便是早晨,本来他可以再睡一会,一直睡到八九点再起床、,无奈一大早就听到外面有大动静。
脚步声,犬吠声,鸡鸣声,人说话声,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
沈宵不情愿地睁开眼睛,便看到王富贵光着膀子睡在身旁,正睁大着眼睛盯着自己,眼下一抹淡淡青黑,薄被全在他身上,裹得严严实实。
王富贵心里紧张一夜未眠,甚至都不敢动一下,外面的动静他听得很清楚,有人有狗有鸡,还有几l辆车路过。他猜测是村子里出了大事。
现在好不容易等沈宵醒过来,王富贵调整一下僵硬的表情,在嘴角挤出一丝笑容,。
“富贵哥,早安。”沈宵有些不好意思地爬起来,掀开被子发现自己光溜溜的,又用力裹上被子。睡了个好觉,把昨天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缓了一会才想起来昨天发生的事。
比起自己光溜溜地和王富贵睡在一张床上。
王富贵也起床,慌乱地穿上衣服,将沈宵的衣物整理好放在床边,然后走到门口,小声道:“饿了吧,我去做饭。”
待沈宵慢吞吞地穿好衣服,厨房里已经飘出来淡淡的香味。
王富贵家的厨房离卧室比较近,院子比蒋桂英家的小,房间也只有堂屋和卧室。蒋桂英的房子是沈家的祖业,后来又因为沈大远娶妻扩建。
沈宵站在院子里,站在墙边往外看。王富贵家门前的路算是主干道,现在已没了先前那么多人,只有零星几l个人路过。可以从路人嘴里听到‘死人’‘罪犯’‘警察’等字眼,让沈宵非常好奇。
不一会,有两辆车缓缓经过,扬起一阵细尘,沈宵连忙眯起眼转过身,余光看到那车上有穿制服的,不像是村子里的人。
“来喝南瓜粥。”王富贵端着一大锅粥出来,招呼沈宵去堂屋吃饭。
南瓜香味更接近于奶油的气味,勾得沈宵移不开眼,连忙跟着王富贵进了屋。
刚坐下王富贵将粥分好,道:“家里没有米面了,南瓜是院子后面自己种的,没放别的东西,我还有些钱,今天下午去镇上买一些回来。”
“富贵哥的粥真香。”沈宵喝了一口南瓜粥,甜滋滋的,比放了白糖还甜,带着浓郁的奶油味。
见沈宵笑得眉眼弯弯,小心翼翼捧着缺了口的粥碗,一小口一小口喝着,王富贵心里全是爱怜,嘴上只是道:“慢一点,锅里还有。”
热粥下肚,沈宵感觉到异常的满足,夸奖道:“富贵做什么都好吃,就像是顶级大厨。”
这一夸让王富贵有些不好意思,他一天也没有学过厨艺,不过是小时候亲人过世后没饭吃,什么野菜树皮都能做成食物下肚,成年之后去镇上做工,跟着进厨房帮忙,看会了一些。
沈宵又道:“如果富贵哥开个饭馆,肯定生意红火。”这粥要是放到现代,或者他的时
代,
还不得成为网红产品,
大堆人过来抢着要喝。
“在村子里开饭店不行的。”王富贵苦笑道,“乡下家家户户都有种田种菜,收入也不高,根本不会考虑在外面吃。”
沈宵想想也对,村口唯一活下来的就只有村口的茶水铺子,收费也极其便宜,说是小吃店,还不如说只是给村民提供一个休息聚集的地方。
沈宵:“那可以去人多的地方,比如镇上,城里,水城和海市就有很多饭馆,早上卖的是粥面馒头。”
王富贵只是笑笑,没有接着沈宵的话,理想是美好的,生意是难做的,他存了些钱,想着存够了以后在镇上能开个小铺子,卖点什么他没有想过。活到这个岁数,他既没有想过要成亲,也没有其他人生目标,活着就像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他从来没有考虑过以后的事情。
可现在不一样了,王富贵看着沈宵,或许他真的可以去尝试开一家饭馆,或者就是一个简单的小摊,卖一点能吃的东西。只要心上人在身边,就能让他充满各种期待。
吃完早餐,王富贵还是跟往常一样去下田。农耕就是个细水长流的活,一直到收获的时候。
下田是不可能下田的,沈宵上一次就吃到了下田的苦,现在都不愿意待在田埂喂蚊子。他在路口就跟王富贵分开了,带着小黑在茶水铺子那边看热闹。
两个穿着制服模样的年轻男人坐在旁边桌喝茶聊天。旁边村民都竖起耳朵听着,有一句没一句搭话问着。
沈宵听了大半个小时,终于听明白了。
蒋新耀把镇上的警察叫来了,还抓到几l个嫌犯。晚上见过辫子男的村民,在村口徘徊的流民,还有打更的,外加陈芸秋的奶妈和两个丫鬟。
因为是蒋家的事,警察局非常重视,老大亲自带人过来。于是整个来了两个小队,蒋家祠堂那边都站不了,剩下的在村里巡逻调查,这俩就是被安排过来的,正在茶水铺子喝茶聊天,美其名曰‘调查’。
瓜吃了一半肯定不香甜。两个警察更多的就不知道了。沈宵听得心痒痒,想起昨天一别蒋新耀,现在正好去看看,如果被人问起就说是询问关于学堂助教的事。
大白天道路敞亮,沈宵看着地图,沿着笔直的路往蒋家大宅去。
平时紧闭的大宅门如今敞开,穿警察制服的人进进出出。
沈宵站在门口的大树下,心里纠结着要不要进去看看,迎面来了一个大妈,手中拎着个竹篮子,他一把拦住大妈。
“你是……沈二!”大妈眼尖,一眼就认出来。本来沈宵来村子里的事知道的人不多,可那天王富贵抱着他溜了一圈,村子里人尽皆知。
“婶子,看见我嫂子了吗?”沈宵不敢说是里找蒋新耀的,“我好久都没看到我嫂子和侄子侄女了。”
大妈恍然大悟,回答:“你家嫂子啊,蒋桂英,可找了个好差事,昨个夜里三太太院子抓走了三个人,大少爷派了好几l个人补上,你嫂子就去了。”
沈宵心里一惊,这哪里是
什么好事,陈芸秋和死者有很深的关系,蒋桂英进了陈芸秋那院不跟进了魔窟一样危险吗。又一想,女主有主角光环,肯定没有那么容易出事,说不定还是剧情一环。
沈宵心里又开始埋怨起没有用的系统,别说开金手指了,就连个剧情都不知道。
大妈笑道:“三太太的院里,活少事少,钱比后院的多了三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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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你说,我碰到人肯定帮你传话。”
“就说我找她有点事,麻烦回家一趟。”话说出口沈宵想了想,自己最近可能都不会在蒋桂英家,毕竟王富贵那边安全很多,于是改口:“如果我没在家,就在隔壁富贵家。”
大妈眼咕噜一转,想起了前些日子王富贵抱着沈宵在村里跑了一大圈的事,笑盈盈应下了,沈宵总觉得大妈的笑容意味深长,也没有多想。
眼看大妈要走,沈宵抓紧又问:“今天好多人,出了什么事吗?”
大妈:“死了个人,警察都来了。”蒋新耀让在场的人嘴巴捂得严实,她并不知道昨天晚上捞浮尸的时候沈宵也在,忽然压低了声音,小声道:“就是三太太的老相好啊,不知怎么的在河里淹死了,我可是昨天还看到了在三太太的院子里呢。”
“昨天在院子里?”沈宵若有所思。中午的时候蒋新耀不是说将人赶出村子,见一次打一次。难道说其实根本没有走,而是进了蒋家大宅?
大妈一脸神秘:“我亲眼看到的,午休的时候那人从后院进来的,我正好在晒被子,见狗洞里爬过来一个东西,我装作没看到,然后他朝三太太院子方向去了。”
钻狗洞?沈宵直呼内行。看来平时没有少钻。熟门熟路。
大妈悄悄道:“我们后院的人都知道,不说而已,叫那人‘狗东西’。不过这话你听听就好,别说我说的。”
沈宵用力点头。
大妈呵呵一笑:“你想看热闹去祠堂那边,听说三太太也在那边,说不准你嫂子也在呢。”说完指着爬满植物的青灰砖围墙,“沿着那墙走到头就到了。”
沈宵告别大妈,沿着墙一直往前走。墙边小路并不宽,一边是树林子,墙边还有半人高的矮灌木。
一路上人不多,他猜想可能不是什么大路。小黑一直跟在身边,让他无比安心。
走了一路还没到头,身边小黑忽然跑到了他身前,又轻轻叫唤了两声。
从草丛里钻出来一条大黄狗,沈宵定睛一看,是蒋新耀的狗。
两条狗互相闻闻,大黄昂首挺胸,招呼着沈宵往前走。
又走了十几l米,沈宵听到嘈杂的声音,两条狗嗖的一下蹿到前面去了。他紧紧跟上,拐了个弯,看到一座古香古色的大房子。
房子牌匾写着‘祠堂’,前面的空地面积不小,站着很多穿制服的警察。中间跪着几l个人,有男有女,正在哭爹喊娘。
前面人多,沈宵看不太清楚,于是伸长脖子,望见祠堂门口两张太师椅。
一边坐着蒋新耀,一脸严肃,美丽宛若雕像。另一边坐着一个发福的中年人,一身制服和脸上两撇小胡子格格不入。
陈芸秋坐在侧边的板凳上,面无血色,一张白色帕子绞在手中。
中年人忽然站起来,拿起手中的小马鞭,大声道:“打,给我狠狠地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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