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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长安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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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九黎欣然答应,“求之不得。”

    李白也很高兴,犹如找到了知己,“仙人也需要送太阳上天?”

    谢九黎:?

    谢指挥长立刻就意识到,这估计是他的金龙女朋友又忽悠人了。

    于是配合道:“嗯,不过送完太阳,我就可以下来学诗了。”

    “甚好、甚好。”

    李白大悦,然后又作了一首诗。

    等李清引出来的时候,就看到谢九黎和李白相谈甚欢,两个人一个人在厨房里,一个人在厨房外,画面相当和谐。

    李清引觉得有点怪。

    谢九黎看到李清引,看过来,“清引,我也拜了太白为师。”

    李白也回过头,眼睛亮晶晶的,“仙子,你送太阳回来了?”

    谢九黎含笑看着李清引。

    完了,她满嘴胡诌,被白月光知道了。

    李清引心虚:“……对。”

    谢九黎煮了馄饨,煎了鸡蛋和培根,这会儿已经好了。

    他关了火,给李清引递出来一杯果汁,“仙子劳累,先喝杯果汁缓缓,早饭已经好了。”

    “……”他故意叫她仙子,分明是取笑她。

    李清引接过果汁,瞅他。

    谢九黎给她扶了扶头上插歪的簪子,想了想,“吃完饭,我给你梳头。”

    李清引知道自己要来古代,学过绾发髻,但古人的发髻是真的难梳,她折腾了好久,还是把发髻梳歪了。

    正好基地有李清引从二十世纪拿回去的古人服饰发髻大全,谢九黎昨晚拿回去学了学。

    正好可以给女朋友梳头。

    李白在旁边,喝了一口酒,叹了一口气。

    他三年前入赘许家,与妻子也很恩爱,只不过这次来长安,妻子没有跟来。

    不然他也不会在这别院这么寂寞。

    李白难得生出一丝壮志难酬之外的惆怅。

    李清引喝了谢九黎递来的果汁,又和他一起搬桌子,盛馄饨,然后叫上李白一起,三个人一起吃了早午饭。

    等到近中午的时候,谢九黎给李清引把头发绾好,两人也穿着唐朝的衣服,打算出去逛街。

    还叫上李白给他们当向导。

    为了说服李白,李清引跟他说:“师傅不是想要为官为宰?你光在别馆等着,怎么有机会施展才华,被皇上看到?要出去展露身手,打出名气,才有可能碰到微服私访的圣人(唐朝称皇帝为圣人)或者大官,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按照李清引上次从二十世纪拿回去的史书上看,李白这次是第一次来长安,本来指望岳父的好朋友帮自己引荐,结果对方把他安排到这座荒山野岭上的玉真公主別馆之后,就没有再管。

    然后李白在别馆里相当于幽居了三年,十一年后才在玉真公主的推荐下,被唐玄宗封为了翰林待诏,专门给唐玄宗写写诗,吹吹牛,没两年就被迫辞官了。

    虽然根据史书记载,李白的政治能力不行,但不让他吃点苦头,认清自己,怎么能成为“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诗仙?

    李白一颗赤子之心,还不知道人间险恶,听到有可能遇到圣人或者大官,就果断答应跟他们去了。

    李白来长安也有了一段时间,对长安也算有点了解,起码比李清引和谢九黎了解。

    长安整体上可以分为三块:皇城、宫城和外郭城。

    皇城是皇帝和大臣们上朝办公,以及供奉太庙神明的地方,宫城是皇帝和后妃住的地方。

    外郭城是普通百姓生活之处。

    外郭城有一条朱雀大街,把长安分成东西两半,朱雀大街整整有155米,还十分平整。

    李清引踩着朱雀大街上的青石砖,悄悄跟谢九黎说:“挖一块回去,会被唐朝官兵抓吗?”

    谢九黎低着头听她说话,还护着她,免得被来往的车马冲撞到,“大唐武力充沛,咱们不要试。”

    行叭。

    李白带着他们去了西市,也就是这个时代最繁华的国际自由贸易区。

    李清引和谢九黎身上没有唐朝的钱,需要先换点符合时代的货币。

    李白虽然后世传言是个富n代,但因为是商人之子,甚至都不能参加科举,身上带的钱也早就被他游历的时候花完了,李清引和谢九黎也不能啃“师傅”。

    西市里各种颜色、各种长相的外国人都有,摊位上卖的东西也琳琅满目。

    外国人说的还是唐朝话,还有卖昆仑奴的。

    置身此地,李清引不是这个时代的人,都能感受到一股浓浓的大唐风情。

    尤其那位在楼上跳胡旋舞的小姐姐,腰好细!

    李清引眼花缭乱,在一个胸口碎大石的摊位前走不动道。

    她看看李白,又看看谢九黎,说:“不然师傅去舞剑,我来表演徒手碎大石。”

    她手臂上的龙鳞长全了,可以一拳头就捶爆一块大石头,肯定很能吸引眼球。

    李白虽然赤子之心,但看她的眼神,也像看一个傻子,“徒儿身为女子,还需矜持。”

    李白出门之前一直叫李清引仙子,叫谢九黎仙人,在李清引的要求下,终于改了口。

    本来还是叫名字。

    但大概李清引在城里看什么都新奇,像足了人间小女孩,导致不食烟火的诗仙也很无奈,直接把她当不懂事的小徒弟了。

    谢九黎揉了揉李清引的脑袋,“我们去卖点别的。”

    李清引只能又往碎大石的大哥身上看了两眼。

    肌肉真的好发达。

    她什么时候才能看到谢·白月光·男朋友的肌肉。

    托之前心意同感的福,谢九黎一看她的眼神,就莫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修长的手伸过来,捂住她的眼睛,把她拖走了。

    谢九黎用了一对玻璃杯换到了一个摊位,然后在摊位上卖一套品相非常好看的牡丹花纹的玻璃杯瓶套装。

    唐朝有玻璃,但是纯度跟二十世纪的都不能比,更何况跟近万年以后的星际?

    星际的玻璃白的盈透如珠,青的如雨后烟云,造型更是多变精巧,工艺一绝。

    李清引拿出葡萄酒,倒在里面,让李白在旁边喝,边喝边作诗。

    李白也对他们拿出来的晶莹剔透的玻璃杯感到新奇,而且认为此物价值连城,千金难求,不该在小摊上卖。

    杯子里的葡萄美酒也别有一番风味。

    但一听到李清引让他作诗,诗仙老人家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这对徒弟对诗是不是太痴迷了?

    明明没有从他们嘴里听到一句诗,但这一天下来,他们真的干什么都要让他作诗一首。

    吃饭作诗、喝酒作诗、骑马作诗、卖个玻璃杯还要作诗。

    诗仙大人硬生生对诗这个字产生了点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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