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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故地重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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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吧,小学妹。”顾时屈指弹了一下朝朝的脑门,手臂微微抬起,方便朝朝把小爪子搭在他的臂弯里。

    “好的。”朝朝甜甜的应了一声,手很自然地就搭在了顾时的胳膊上。

    等下了楼,老板娘还笑眯眯地问他俩去哪儿约会。

    “去河里抓鱼。”朝朝自动跳过约会二字,笑着回答。

    “额……外面那条河脏死了,也没什么鱼,你们确定要去抓鱼?”老板娘一脸便秘地看着朝朝和顾时。

    这对小情侣大老远的从江云市过来玩儿是不是没做过攻略啊?

    “啊?这样啊……那这附近有什么好玩儿的吗?”朝朝尴尬的问。

    距她上一次来杨家镇已经有三十年左右了,那时候的主街道还没有铺水泥路,河水也很清澈,她去河里玩儿的时候,还能看到很多小孩儿在河里游泳。

    “可以去爬山,也可以去中学后面的那家农家乐摘草莓,钓小龙虾。”老板娘给朝朝指了一个方案。

    “要去吗?”朝朝转头问顾时的意思。

    “按你原来的计划进行就好。”顾时眨了一下眼睛。

    美丽的风景他们看过很多,不差这一点两点。

    “好。”朝朝点头。

    吃过早点,还是按原计划带着顾时去了河边。

    和宾馆老板娘说的一样,河里确实挺脏的,河面上垃圾袋清晰可见,水也是黑绿色的,散发着阵阵恶臭。

    “三十年前我来这儿的时候,水还是清澈见底,没想到一转眼就污染成这样……唉……”朝朝走在窄窄的河堤上叹着气,心情十分的复杂。

    环境污染便是快速发展的代价。

    “以前顾夕经常带我来河里抓鱼给我加餐,大概的位置就在那儿。”又走了两步,朝朝指着石桥下不远处一颗半人高的石头给顾时看。

    “以前河边这一片都是肥沃的农田,后来村里的人逃的逃,死的死,农田也就荒废了,开始长杂草,长灌丛,长乔木……

    几百年后,又有人迁徙到这里,开始伐木开荒种地,再后来农田又变成了钢筋混泥土的楼房。”

    在这飞速发展的时代,也许再过几十年,她就找不到小村子以前的影子了。

    “嗯。”顾时顺着她的指尖望去,安静的听她讲以前的事情。

    “顾夕他特别的厉害,有一次他抓了好大一兜的鱼,他就挑了个头大的去镇上卖掉,然后,买了肉回来,给我烧红烧肉吃。”

    重游故地,朝朝的记忆瞬间被打开了,千年不过弹指一挥间,往事历历在目。

    “你主人家里没有其他亲人吗?”顾时有些好奇地问。

    “没有。”朝朝摇头,“他三岁丧父,十六岁丧母,在我有印象的时候他已经在服丧了……因为服丧,他错过了科考,前后准备了差不多四年,才再次下场。”

    那个年代父母去世是要守丧三年的,守丧期间不能嫁娶,不能科考,也不能沾荤腥。

    所以,刚开始朝朝都是和顾夕一起吃的青菜稀粥,后来可能看她实在是馋了,顾夕才给她抓鱼捉鸟加餐。

    顾时:“嗯……”

    “当时他跟我说,等他考上了,我们就顿顿有肉吃,我就特别的期待那一天的到来,每天掰着指头数还有多久能吃肉。”

    能吃上肉是她幼年时最幸福的事了。

    顾时:“嗯。”

    河里太脏了,两人都没有下河,而是转道去了政府大楼。

    “我和顾夕的家以前就在这个位置,隔壁家是林婶家。”朝朝指着气派的政府大楼跟顾时说。

    三十年前她来的时候,村子已经晋升成为了镇,当时街道办的两层办公楼就建在了现在政府大楼的位置。

    “二丫就是林婶儿家的燕子,我们很小的时候就一块儿玩儿了,不过,听顾夕说,一开始我是想抓二丫加餐来着。但是顾夕说燕子的益鸟,不能吃。”

    其实这事儿朝朝早就不记得了,但另一个当事鸟林秋秋记得很清楚,隔几年就会拿出来说上个一次两次,时间久了,朝朝也就记住了。

    就好比她在顾夕身边也就生活了大概四年,可往后的两百年里她一直反反复复的回忆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他的一举一动早已深深地刻在了她的脑海里。

    “上次墨先生带去咱们家那只燕子?”

    二丫这个名字很别致,顾时一下子就记住了。

    “对,是她。”朝朝点头。

    “你们的缘分还挺深。”

    一千年了还能玩到一块儿。

    “是啊。”朝朝又点了点头,说着又将自己是怎么去的妖管局说给顾时听。

    顾夕离开村子前夕,装了一袋米去林婶家,让林婶烧饭的时候顺便给她烧一份。

    她吃得不多,每顿给她盛一碗就行。

    刚开始那几天朝朝也确实是每天都去林婶家吃饭,但是后来林奶奶突然病了,林奶奶病了没多久,林大叔也病了,之后又是林婶自己和几个孩子……

    林婶一家死在了那一场瘟疫。

    林婶走了,也就没人给朝朝烧饭,朝朝就自己学顾夕拿火折子点火……

    第一次弄的时候,火星子溅到她的身上,朝朝差点把自己烧没了,爪子上和脑袋上的毛都烧了大半。

    等终于把火生起来,朝朝又学顾夕拿着陶碗去盛米,把米放进锅里,然后,往锅里舀水。

    那会儿朝朝还不会法术,不管是拿碗,还是拿水瓢,她都是用两条前爪紧紧地夹着,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

    次数多了,也就会了。

    做饭烧菜,朝朝是自己摸索出的经验。

    后来大米吃完了,家里只剩下谷子,朝朝就没辙了,生火的次数也渐渐变少,改成吃果子,吃菜。

    菜种是她从菜园子里收的,每年都能种好几茬,她自己一个人完全够吃。

    除了种菜,她每天还忙着打扫屋里屋外,这里修修,那里补补,光是屋顶她前后就补了差不多十次。

    朝朝自己生活的那两百年里日子比顾夕在的时候还要苦,可她就只哭过两次,一次是发现她帮顾夕收起来的书被虫子咬碎了,再也修补不好。

    另一次是大雪纷飞的夜里,在风雨中飘摇的茅草屋塌了,她从屋子里逃了出来,但却什么都没救出来,顾夕的书,顾夕的衣服,顾夕给她雕刻的玩具……

    她扑在厚厚的雪地里,哭得肝肠寸断。

    一是担心自己没办法跟顾夕交代,二是害怕自己坚持的种种不过是梦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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