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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烧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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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别说,房子粉刷这些粗活,还得是工务段那些技校同学来干。谢春鹏、魏鹏都是过来人,做起来轻车熟路。蔡大个、邓子聪本着学习的态度,忙上忙下。

    新家具进来的时候,旧家具要搬出去。这些旧家具,当初搬进来的时候,冯旭晖是觉得很寒酸的。红红绿绿的漆水,花鸟虫鱼的图案,一看就是乡土气息浓郁的农村人用的,还很旧,跟城市其他邻居相比,什么大衣柜、矮屉柜、条桌、餐桌、漂亮的床,冯旭晖总是显得难为情,总觉得破破烂烂的难堪。

    冯旭晖曾经最怕搬家。说怕,不是说衣服要清理装箱,书籍要订成捆,家具要作防碰撞损坏包装,碗碟更是要有防护措施,煤灶要保持旺火够到新宅,还要请亲朋戚友帮忙拾背扛提什么的,有多么麻烦多么累,而是怕旧家具的展示。

    这次搬家,冯旭晖不怕。因为,这次是旧家具扫地出门,时尚的黑白相间风格的家具隆重登场,连同父亲房间的家具也都换了。老冯原本要留下一两件旧家具,最终被大家集体说服了,旧家具存放在税务局一个朋友郊区的私房里。

    廖红带着赵芳菲来的时候,旧家具已经拖走,新家具已经布置妥当。整个房间亮堂、时尚。赵芳菲赞不绝口地说:“旭哥哥真是很文艺,房间布置得别致,你看,进门走廊上面点缀了葡萄藤,显得绿意盎然,很有生机。”

    谢春鹏说:“这是我的功劳,为了挂这些葡萄藤,我还摔了个屁股墩。”

    邓子聪笑着说:“感觉工务段小院的葡萄藤移到这儿来了。”

    赵芳菲说:“感觉少了点什么,是不是在卧室床头和客厅的沙发后的墙上,挂上结婚照呀。”

    廖红说:“不好看,千篇一律的模子,俗气。”

    邓子聪说:“赵芳菲说的有道理,结婚嘛,就应该有结婚照。不过,廖红说的也有道理,那种新娘穿白色婚纱,新浪穿西装的,那些婚纱和西装,不知道多少人穿过了。但是,我跟你说,我有一个朋友结婚,拍的结婚照,都是自己的裂魂礼服,在室外拍摄的。那才是别具一格呢。”

    赵芳菲拍手称好。“我可以想象,肯定好看。廖红姐,你们也去拍一套吧。”

    邓子聪说:“如果不嫌弃,我就可以拍。就到河西的水上公园拍,怎么样?”

    廖红笑了,算是认可了。她接着说:“我们家最近装电话了,很方便的。如果在客厅沙发拐角处,摆一台电话,那才洋气呢,而且我跟家里有事通电话就很方便了。”

    赵芳菲说:“你呀,你是不习惯离开爹娘吧。”

    谢春鹏说:“我们结婚那阵,讲究的是老三样,单车,手表,缝纫机。现在不一样了,冰箱,彩电,电话机。装电话也是应该的。”

    邓子聪说:“电话机,很贵哦,好像要超过三千块钱一台。”

    廖红说:“是的,我们家是三千四。”

    谢春鹏说:“这是潮流,过不了两年就会普及,不如先享受为快。”

    冯旭晖没有说话。意识中,宅电只是有身份有地位人的特权(象征),或忙于工作或方便洽谈生意,这两种人一是钱多装个电话也算不了啥,要么是公家配置不用花钱。而自己,就算装上了电话,也不会有多少话需这电来传,十天半月难得铃响一次;往外打吧,没几个朋友家里有电话,也没多少实际的话要说。那样的话,电话变成了一种高档的装饰品。以冯旭晖的消费观念,是很实际的,即在日常生活中实用性强,或能带来明显好处的,绝不允许自己赶时髦。

    但是,事情的发展却不以冯旭晖的意志为转移,廖红提出来了,谢春鹏、邓子聪这些损友也跟着起哄,不装都说不过去了。

    装的那天,正是一个晴朗的夏日,那红色外壳的话机象一朵红色的鲜花开在屋里,让人很开心,在欣赏这红色的四方体里能传出朋友们熟悉的声音时,冯旭晖忽然间想起了前辈人首次捧着会说话的“黑匣子”(收音机)的场景,那种感觉似有点相近。

    实际上,已经有好些人家装了电话。接连的几日,忙于与朋友们联络,然后品尝有宅电的愉快心境,毕竟又添了一个小小的“大件”,虽然它用于“公务”要多一些,但方便却是无可置疑的。

    甚至有一次很有点感激电话了。当然,这理由还蛮充分的,朋友们都装了,有什么事相互间联系多方便,有时出去办事,不回家吃饭,一个电话“请个假”,也好叫家人放心,况且家有老父,万有个啥急毛病,也免得托人带信,耽误工夫等等。

    那次已是夜间十点多了,在灯下赶写材料时,似不免于闲暇的片刻“跑马”一下,挂念昨夜出远门的妻,不知在列车上占了座位没有,现在该到站了吧。思绪这东西瞬息万变,漫天飞扬。“嘟噜噜噜”,客厅的电话发出了信号,绿色的指示灯在夜色中闪着好看的光,“喂,是我,我们现在到了成都,一路平安,住在军区招待所,现在在吃麻辣面呢,咯咯咯。”是妻的声音,那清脆亲切的哈哈声,虽远在千里,却犹如身边,冯旭晖的忧虑一下子就消散殆尽,心情轻松极了。突然间,觉得电话机可爱得直想亲它一下。生活中应该有电话。

    邓子聪来电话说,借到高级照相机了,让冯旭晖安排时间去河西水上公园。冯旭晖一个电话给廖红,让她定时间。

    照片洗出来了,果然效果不同凡响。看着照片上廖红的短头发,冯旭晖心里掠过一丝不快。他问廖红:“你为什么要把长头发剪了呢?留了十多年,不心疼吗?”

    廖红显得不耐烦,没好气地回答:“我跟你说过,这么热的天,长头发不好打理。你们男人就是喜欢看,我们女人就要为此付出很多的时间与精力。”

    冯旭晖说:“如果是为了心爱的男人,女人会觉得麻烦吗?”

    廖红沉默不语。

    冯旭晖借着酒劲,继续问:“你在我去冶金干校学习前夕,写给我的分手信,是不是拿走了?我后来怎么也找不见。”

    “嗯。”

    “为什么?”

    “我在搞卫生的时候,看见了。我就拿走了。”

    “那你……应该还看了我的日记吧?”

    “我以为是歌曲本,翻了几页。发现是日记本,就没看了。”

    “里面有《失落的长发》,我感觉你是看到了的。对吗?”

    “没有看到。”

    “那就是,王向红剪短发的时候,我说了喜欢长发飘飘,你就故意把长发剪了。”

    “你阴暗。”

    “人家剪短发,是为了胎儿的健康发育,你是什么理由?”

    “人家苏云裳剪短发,也是为了肚子里的胎儿?笑话!”

    “那你还是看了日记《失落的长发》。”

    “我只知道,我有初恋,我心里坦诚,如实说了。你呢?明明有,而且还不止一个,却不敢承认。装清高,虚伪!”

    廖红说完,起身就往外走。

    “你不经同意就看人家的日记,是不道德的……”冯旭晖的声音,随着廖红响亮的关门声,戛然而止。

    日记大抵是不示人的,所以笔下行云流水,小溪流一样在密林间哗啦啦流淌,活泼无虑。随着成长,会有些独立的想法,说出来会羞于启齿,不说的话却又在喉咙里上上下下,憋闷,痒痒,甚为难受。有时候就羡慕那些没心没肺的,一出溜就说了,然后交代一句,不许说出去,否则不够朋友,断交。而冯旭晖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不知是家教的时候读过《增广贤文》里面的什么句子,“言多必失”“祸从口出”“知人知面不知心”,还是性格内向的天性,不愿说出来,却愿意写在日记里。

    初期的日记,是刚刚进厂那会儿。父亲郑重其事地给了一个日记本算是仪式,翻开扉页发现是发的奖品,盖着大红的印章。父亲写了几行字,大约是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虚心向老师傅学习,苦练技术,争做四化建设的排头兵之类。实际上,冯旭晖没有写成工作笔记,而是那些无处可所说的人和事。

    在冯旭晖成为单位优秀通讯员的时候,他发现了日记本的功不可没。尤其是那些散文、杂文,几乎就是日记里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信手拈来即可用做稿件。1988年连获几个征文大奖,都是来自于日记。他发现,在日记里的笔触最为放松,文笔自由。而每次捉笔正式写稿,因为想着审核的领导怎么看,编辑老师什么反应,畏手畏脚的反而干涩枯燥,成了败笔。

    团系统开展“青春畅想”征文比赛,冯旭晖的那篇《春的节奏,雨的节奏》获得了第一名。写的就是第一次跟小曼姐去舞厅学跳舞的事情,因为是两个人去的,总担心被人看到,也怕人误解,加之不会跳而胆怯,一系列心理活动在日记里袒露。这样的心里,是难以与人分享的,只能对日记说。

    当然,跟小曼姐的很多心路历程都记载在日记里,包括待业那阵,小曼姐送给冯旭晖一本《人性的证明》,琼瑶的书《穿紫衣的女人》。冯旭晖在练习着弹吉的分解和弦,唱着《龙的传人》《桑塔露琪亚》。

    记载着车钥匙上的“金鱼”、小曼姐穿牛仔裤的样子、看电影、看滑冰。树林里的初吻、对小曼姐情感的质疑、韩啸波说小曼姐年纪显大,不够漂亮,旗帜鲜明地反对他们交往……

    看着抽屉里一本本日记,红的,绿的,米黄色的塑料封皮,冯旭晖犹豫不决,想把他们毁掉,却又下不了手。这些日记本,承载了自己很多的心事,没成想,这心事被廖红偷看了,让他无地自容。

    廖红说,她原本是找手抄的歌曲本,看到是日记,当即就放下了。她不想做不道德的事。可是,好奇心居然占了上风,尤其是偶然翻到的一页,看到了记录着她的名字,忍不住偷看了。

    冯旭晖感觉自己裸露着,让人看透了。这不是他愿意的,他向来把自己藏得很深。

    他找出那本写有《失落的长发》的一本,“嘶啦”一声,日记本一分为二了。接着,横向的一分为二,再纵向的一分为二,直到成了碎片。看着碎片上的字迹,曾经被廖书记和肖锦汉称赞的“一手好字”,曾经为他夺得“青春畅想征文”第一名的《春雨的节奏》,好像在嘲笑着他。

    十多本日记,堆积在婚房的地上。冯旭晖收拾起地上被撕碎的碎片,连同没有撕毁的日记本,一起装在一个纸盒里,跌跌撞撞下楼,到了水池边,也是他与小曼姐从电影院出来,练习小号的地方。

    “嚓”,打火机的火苗照亮了他的脸,那是一张迷茫的脸,一张万念俱灰的脸,一张看不出表情却又感受到痛苦而痛苦到麻木的脸……

    冯旭晖的眼前,浮现起那天夜里,第一次看电影之后,小曼姐陪同他在水塘边练习小号,他吹了一首小曼姐常在嘴巴上哼唱的《男朋友》。于是,这首歌曲的旋律就在冯旭晖的嘴巴里小声唱将起来:

    “我最讨厌油腔滑调虚伪的男孩,说什么爱你在心口难开;我最喜欢真心实意真挚的男孩,他知道怎么用心来把你爱……”

    “结识你不止一两年,你对我不算不爱怜,为什么我总觉得呀,缺少一些些,缺的呀并非脂粉钱,少的也不是什么红绿线,只要是你在口头上,随便加多一些些,也不枉姐儿,白等过你一两年……”小曼姐也哼起了歌曲,歌词咬得特别讲究,生怕听歌者听不清楚似的。

    冯旭晖以为这歌声是幻觉,但是,这分明就在身边。他循着歌声看过去,一个女人在不远的地方,抬头看着天空,轻轻吟唱……

    在“香花苑”舞厅,虽然天空飘着雨丝,两个人在街上走在一起,没有牵手。冯旭晖作为乐队的小号手,居然不会跳舞,而且对于鼓点子节奏还不甚敏感。那次跳舞,如果不是这样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估计也不敢下舞池。舞池的灯光本来就昏暗而且闪烁,谁也看不起清谁。那天,他与小曼姐的身体挨得很近,手也握在了一起,他们的心思几乎都在舞步的“技术”上了吗,“往这边插”“往那边插”“挽花”什么的。

    “来吧,我们最后跳一曲。”小曼姐来到冯旭晖身边,火光映红了她美丽的脸庞。

    纱厂街,宿舍夜。小曼姐看起来摔得很疼,说话也有些不耐烦。冯旭晖找了膏药,按照小曼姐的指点,贴在了膝盖处。小曼姐光洁的大腿,冯旭晖不是第一次见了,她在义哥家午睡时,被冯旭晖闯入看见过一次,刚刚在澡堂摔倒时,又看到了一次。冯旭晖贴膏药的手有些颤抖,内心也在怦怦直跳。

    小曼姐躺在床上闭目休息,冯旭晖也回到另外一张床上躺下,他不能再说骑车回家,小曼姐摔伤了,不能置之不顾吧。

    “阿旭,你把灯关了吧,免得管理员喊。”小曼姐小声说。

    冯旭晖起身,走到门口把灯扯灭了。

    “小曼姐,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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