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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领悟技能,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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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后,林轩来到浴室,准备泡个澡。

    这几天除了搜物资,就是砍丧尸,出了一身臭汗,也没时间好好洗一洗。

    他从空间里拿出桶装水和热水器,然后把纯净水倒入热水器中,再将插头插入墙壁上的插座里。

    嗡嗡嗡……

    热水器开始工作,加热纯净水。

    现在末日才刚开始,城市电力系统没有完全瘫痪,居民楼还是有电能用的。

    热水很快烧好,林轩脱掉衣服裤子,把热水倒进浴缸,开始泡澡。

    “哇……舒服!”

    林轩全身浸泡在热水中,温度刚刚好,一瞬间扫除了身体的疲劳。

    泡了十分钟后,林轩开始用搓澡巾擦身体,露出了完美的肌肉线条和紧实的皮肤。

    这时,浴室的门突然打开!

    白灵迈着优雅的步伐走进来,猛然看见林轩的身体。

    “喵!坏蛋主人,居然不穿衣服!”

    白灵大叫一声,慌忙用爪子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又偷偷露出一条缝隙。

    嘻嘻……主人身材挺不错啊!!

    “傻猫,我洗澡怎么穿衣服啊?”

    林轩看见白灵,一把将它抓过来,按进水里。

    “既然来了,那就一起洗吧!”

    白灵大惊失色,喵喵乱叫。

    “哒咩哒咩,这太羞耻了!

    “我是母猫,我要矜持!”

    林轩可不惯着她,直接拎起尾巴,一巴掌拍在猫屁股上。

    啪!!

    “少废话,以前给你洗过多少回了?

    “快点摆好姿势,我要来了!”

    说着,林轩拿起毛梳,挤上猫浴液,开始给白灵洗澡。

    白灵一边享受按摩,一边喵喵喘气,吐出粉色的舌头,感觉自己爽翻了!

    不一会儿,林轩把白灵洗得干干净净,又细心地用吹风机把猫毛吹干。

    一只白净净、香喷喷的猫咪就完成了!

    林轩洗完澡后,换了身干净的衣服,顿时感觉全身舒坦了很多,然后带着白灵回到卧室。

    白灵跳到床上,一头钻进了被窝里,打死也不肯出来。

    林轩也懒得理她,盘腿坐在床上,打开个人属性面板。

    【宿主:林轩】

    【年龄:22】

    【力量:32】

    【速度:33】

    【体力:35】

    【精神:25】

    【异能:空间异能】

    【技能:无】

    林轩看着属性面板,若有所思。

    这几天自己吸收了很多晶核,身体素质得到大幅度提升,已经远超人类的极限。

    哪怕放在异能者中,他的战斗力也是一流的!

    但遗憾到是,林轩目前没有领悟技能,技能栏还是空白一片。

    “白灵和陈冲都已经领悟了技能,我可不能落后啊!”林轩喃喃自语。

    根据前世经验,异能者之间也有等级之分。

    刚刚觉醒异能,还没有吸收晶核的异能者是最弱小的,只能算是普通级。吸收了一定数量的晶核,并领悟了技能,拥有一定战斗力的异能者,是f级。

    f级以上,还有e级、d级、c级……最强的是s级。

    然而,等级标准不是绝对的,它主要是依据异能者吸收的晶核等级来判断。

    f级异能者大多只吸收过白色晶核,换句话说,他们只打得过一级或二级丧尸。

    e级异能者吸收过绿色晶核,他们能战胜三级丧尸。以此类推,d级异能者吸收过蓝色晶核,c级异能者吸收过紫色晶核……

    此外,同等级的异能者,由于异能特性的不同,实力差距也很大。

    林轩目前算是f级异能者,遇到低级丧尸还能应付,但遇到高级丧尸,就只能逃跑。

    如果遇上boss级的尸王,则会死得连渣都不剩!

    而且越到末世后期,枪械等热武器的作用就越小,异能的运用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实力,只有实力才是末世生存的根本!

    “今晚必须领悟技能!”

    林轩张开双手,努力使用空间之力压缩空气,凝聚成球。

    这种空间球里充满了高压气体,一旦爆炸,威力不亚于高爆手雷,可以瞬间炸碎一堵墙!

    而且空间球无色无形,防不胜防,最适合用来偷袭阴人。

    林轩试了几次,终于可以熟练地凝聚空间球了,可惜卧室太小,施展不开,还是明天找几头丧尸练练手吧。

    当晚,林轩抱着白灵睡了一觉……

    第二天早晨,林轩感觉脸上痒痒的,伸手一抓,竟然抓到了一条毛茸茸的尾巴。

    他睁眼一看,只见白灵趴在自己胸口上呼呼大睡,口水都流了出来,把衣服浸湿了。

    林轩直接一巴掌拍在白灵屁股上!

    “白灵,起床了!”

    “喵!!”

    白灵瞬间炸毛,一跳两米高,然后落到地上,警惕地看着四周。

    确认周围没有危险后,白灵给了林轩一个白眼。

    “主人坏蛋!!

    “占了我的便宜,还要吓人家,以后不理你了!”

    林轩直接踢了她一脚,然后把湿衣服换了下来。

    这时,陈冲也醒了,他伸了个拦腰,从床上爬起来。

    “大哥,早啊!”

    林轩也打了个招呼,然后掏出新的牙刷、牙膏、刮胡刀、洗面奶、护肤套装……

    陈冲直接看呆了!

    “擦,大哥,你很会保养啊!”

    “咳咳,就是提前囤了点货。”

    两人洗漱完后,开始吃早饭,早餐随便一点就行了。

    油条、蟹黄包、鲜磨豆浆、煎饼果子、皮蛋瘦肉粥、培根煎蛋、脆博饼、草莓土司、果酱三明治……

    这些都是林轩提前囤在空间里的,拿出来还冒着热气呢!

    就在林轩他们大快朵颐,吃得尽兴的时候,敲门声突然传来。

    嘭!嘭!嘭!……

    捶门的声音极大,仿佛要把大门砸烂一般,显然来者不善。

    林轩和陈冲立刻警惕起来,拿起武器,瞬间进入战斗状态!

    “大哥,外面是谁?”

    “不知道,但肯定不是丧尸,丧尸不会敲门!”

    说完,林轩拿着沙漠之鹰,慢慢靠近大门,透过猫眼,探查外面的情况。

    只见门外一大群人,都是楼下的住户,手里拿着菜刀、铁锤、木棍、扳手等武器。

    正凶神恶煞地看着自己!

    林轩大吃一惊,什么情况,这帮人怎么看起来像是寻仇的?

    但我没惹他们啊?

    犹豫了一会儿后,林轩还是决定开门,反正老子手里有枪,还怕你们不成?

    门刚打开,一个中年妇女就瞪大眼睛,指着林轩的鼻子,大叫道:

    “就是你,你这个杀人犯!

    “我那住在801的妹妹是不是你杀的?!”

    此话一出,周围的住户立刻骚动起来,纷纷握紧手里的武器,眼神里充满了警惕。

    人群中,之前那个王海也在,缩头缩脑地躲在人群后面。

    他清楚林轩的凶残和狠辣,一看到林轩,就心惊胆寒,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

    林轩听到对方的指控,先是愣了一会儿,然后才回想起来。

    昨晚自己清理丧尸的时候,好像杀过一个胖女人。

    当时,他砍死了一头正在发生尸变的小孩,救了那肥婆一命。

    谁知那女人却大喊大叫,拼命拉住林轩,边打边骂,哭着要林轩给她儿子偿命。

    不可理喻!

    撒泼骂街!

    死缠烂打!

    林轩哪是好惹的,直接一枪崩了她,送她去和儿子团圆了。

    想到这里,林轩明白这帮人的来意了,他们是来和自己算账的!

    “没错,那女人是我杀的!

    “你想报仇吗,老子先弄死你!”

    说着,林轩举起沙漠之鹰,对准那中年妇女的头,只要手指一动,马上就让她脑袋开花。

    对付这种人,讲道理是没用的,只有用枪才能让她闭嘴。

    谁知那中年妇女却毫不畏惧,理直气壮地说道:

    “我说过要报仇了吗?!

    “现在可是法治社会,你杀了我妹妹就要赔钱,至少一千万!

    “还要再赔五百万,算是我的精神损失费!”

    啊???

    林轩瞬间傻眼,目瞪口呆,不知如何回答。

    本以为你是来报仇的,没想到是来讹人的,你也太秀了吧?

    而且老子手里有枪,你现在有生命危险,能不能放尊重一下?

    这时,那个中年妇女冷笑一声,轻蔑地说道:

    “别以为你有枪,我们就会怕你!

    “广播里说了,军队已经来了,社会很快就会恢复正常。

    “像你这种滥杀无辜的人渣,就算逃到天涯海角,警察也会把你逮起来!”

    林轩彻底无语了,这帮人是完全没搞清楚状况啊!

    国家机器早就崩溃了,军队自身都难保,还指望社会恢复正常?

    你想屁吃啊!!

    林轩不想跟这种人浪费口水,索性直接杀了她吧!

    砰!

    枪声响起,中年妇女瞬间毙命!

    扑通一声,尸体倒在地上,鲜血缓缓从脑后流出,场面触目惊心!

    与此同时,其他人看到这一幕,立即炸锅!

    “啊啊啊!你杀人啦!”

    “救命啊!救命啊!”

    众人马上退得远远的,七嘴八舌,吵吵嚷嚷。

    他们对林轩既厌恶又恐惧,都想尽快把他赶走。

    “快滚,我们这里容不下你!”

    “没错,我们都是良好市民,不和杀人犯待在一起!”

    “白眼狼,我们好心收留你,你竟然恩将仇报!”

    “就是,留这种人在身边,大家晚上睡觉都不得安宁!”

    林轩却一脸戏谑地看着他们,觉得非常滑稽。

    自己帮他们清理了居民楼里的丧尸,保护了他们的安全,结果他们不仅不感谢自己,还帮着那臭娘儿勒索敲诈。

    这些人口口声声说我是杀人犯,可如果不是自己手里有枪,恐怕早就被他们围殴致死了!

    是非不分!

    不识时务!

    乌合之众!

    这种景象他前世就见过不少,这种幸存者大多活不过末世初期。

    林轩收起沙漠之鹰,平静地说道:

    “走就走,反正这地方我也不想多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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