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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2章 替换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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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成君觉得, 戚诺对待戚妄带着些偏见,之前或许还不太明显,但是因为戚讯的事情, 这点儿偏见便彻底地被摆在明面上了。

    老实说, 许成君嫁入丞相府也八年了,当年戚讯还是戚府二少爷的时候,许成君对他还是不错的,他对许成君这个大嫂也十分敬重。

    八年的相处, 就算条狗都能相处出感情来,更遑论是人?戚讯的事情爆出来后,许成君也有些许惋惜, 不过在这点上她要比戚诺拎得清楚, 明白谁是他们的弟弟, 他们该与谁亲近。

    但是戚诺却总是看不开,这让许成君觉得十分懊恼。

    之前那段时间戚讯直没有出现, 他们家的日子过得平静,没有任何的波折起伏, 而因为没有戚讯在中捣乱, 戚诺和戚妄的关系倒是比之前好了许多。

    但是许成君无论如何也想不到, 他们兄弟二人之间的感情竟然会如此淡薄。

    若是换了其他的人, 许成君就算是嘴上不说,心里面也要犯嘀咕, 但是这次做错事情的人是自己的丈夫, 那些话就不好说了。

    “这其中或许有什么误会,二弟人还年轻,行事冲动不计后果,等他想通了或许就会来了, 夫君,他应该不会有意为之。”

    然而戚诺又哪里能听得进去许成君的话?

    “夫人你也不必替他说话,夫子经常夸赞戚妄聪明,是难得见的天才,私自出走会有什么后果他不会不明白,因为他闹的这出,母亲了娘家,父亲也是焦头烂额,他若是懂事,就不会如此了。”

    因为有着戚讯做对比,戚诺越发瞧不上戚妄,他本就心存偏见,现在事情闹成了这个样子,越发证明了他之前的想法没错——戚妄此番来本就不是想要正经的认祖归宗,而是存着报复的心理,不把家里面搅和的天翻地覆,他怕是不会甘心的。

    “夫人,你还是去和岳父说上说,请他帮帮忙,若是此事能成,以后我定会报答他老人家的。”

    原本以为戚诺已经将让她去让父亲帮忙的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却没想到这个时候他却依旧念念不忘地要让自己的父亲帮忙,许成君本就不愿意去,但此时也不好明说,想了想还是借着戚妄私自离开这事儿来拖延二。

    “父亲现在怕是正在为此伤神,夫君你难道不过去看看,劝慰下父亲吗?”

    戚远航和林琴霜的感情极好,许成君嫁入戚家之后,还未曾见过他们两个红过脸,现在闹得这么厉害,戚诺身为长子,难道不该过去劝和下吗?

    然而戚诺却摇了摇头说道:“不必了,想来父亲现在应该只想着个人静静,我去了也于事无补。”

    若是换了往常,戚诺自然是要过去的,但是这次事情的起因不同,戚诺思来想去,觉得这次的事情倒是不失为个好机会,他完全可以趁此机会,让父亲认清楚戚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就算是有着血缘关系的孩子又如何?他的心不在丞相府,无论他们付出多少,他都不会知晓感恩的。

    之前父亲还对他抱有期望,觉得只要他们付出真心,早晚能焐热他那颗心的,他现在就是要让父亲看看,戚妄的那颗心到底能不能焐热。

    “不说别的,时候不早了,你还是早早去,子言的事情就拜托你了,我这个做大哥的没本事,帮不了他什么,切只能靠你帮忙了。”

    “长兄如父,长嫂如母,你也算是看着子言长大,他是个知道感恩的,若是你能帮他把,他辈子都会记得你的恩情。”

    并不是很想帮忙的许成君:“……”

    说实在话,许成君对那个戚讯还真没有这么深的感情,可是戚诺都如此恳求她了,若是不应了,于夫妻感情无益。

    “那我去试试。”

    她只是说要去试试罢了,至于父母会不会答应,能不能成功,就不是她能保证的了,然而戚诺没想过许成君会和他耍心思,满脑子都是戚讯这次定可以渡过难关了。

    父亲不愿意帮他也没有关系,还有自己在呢,他完全可以靠着自己的实力爬上去,然后成为戚讯的靠山,有他在这里,戚讯的日子不会太难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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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丞相府因为戚妄的离开而闹成了团,不过这切跟他并没有什么关系,离开丞相府后,戚妄先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第二天道找便找了牙行,租了间四合院。

    戚妄来京城的时候手中便捏着快四百两的银子,进了丞相府后,林琴霜怕他手里紧张,又陆陆续续给了他千多两银子,除此之外,还给戚妄几间铺子,里面的盈利全都归他所有。

    值得提的是,林琴霜给他的那些铺子并不属于丞相府的产业,而是林琴霜自己的嫁妆。

    林琴霜出生名门,又是家中受宠的嫡长女,她出嫁的时候,十里红妆,六百六十台的嫁妆即便过了几十年仍旧是大家津津乐道的盛况。

    大周朝开国至今,她的嫁妆是头份的,也难怪大家会津津乐道。

    实际上如果不是因为戚妄严词拒绝的话,林琴霜给他的还要更多些,毕竟她的嫁妆太多了,银钱对于她来说已经没有了意义,只是个数量符号罢了。

    不过即便如此,离开丞相府的时候戚妄也只是带了些银票,其余的东西并未拿出来。

    刚刚买下的宅院空荡荡的,上任的主人确实留下了不少家具摆设,只是那些东西都已经放了挺长时间,样式老旧不说,坏掉的还不少,也就只是看着像事罢了,根本不能用,戚妄打算在这里长期居住的,别的不说,舒适性很重要。

    戚妄列了个单子,请了牙行的人去帮他采买,至于剩下的些笔墨纸砚之类的琐碎东西,便得要他自己上街去买了。

    明明已经来了京城有快三个月的时间了,但是戚妄却并没有在外面闲逛过,对京城的了解大都来源于书本和丞相府中下人所言,自己来街上闲逛的机会很少。

    倒不是丞相府的人拘着他,而是他自己‘勤奋好学’,忙着吸收知识,自然就没有时间出来闲逛。

    他出来的时辰不算早,街上的人熙熙攘攘,路边的小贩卖力地吆喝着,走在大街上,穿梭在人群之中,人间烟火气便扑面而来。

    古代受制于生产力以及工艺等等缘故,笔墨纸砚都是属于奢侈品类的,加之这些东西都与读书人有关,自然不能像是其他的物件样充满了铜臭气,得清新典雅,还得高端大气上档次,看就很有格调。

    原主在丞相府用的并不是多么上成的物件儿,用戚远航的话来说,他刚刚接触,不必用太好的,普通的就可以了。

    他的那个小书童也曾经愤愤不平过,私底下小声抱怨被戚妄给听见了。

    “老爷也太偏心了,大少爷小时候刚刚学写字的时候用的就是湖墨和宣纸,笔也是南塘斋的狼毫笔,原来那二少爷也是这样的待遇,怎么到了大少爷这里,就得用黄草纸呢?那墨条也是最差的南山墨,笔也是般人用的那种兔毛笔……太不公平了。”

    那孩子自打跟了戚妄之后,把戚妄当做了他的主子,他心眼儿实诚,没什么歪心眼子,心意地想着戚妄,他觉得其他主子能用好的,他的主子也该享受同等待遇。

    不过戚妄对此倒是没有太大的感觉,他对那些人从来没有期望,自然也就不会失望了。

    戚妄的字已经练出来了,进了书斋之后,便想着选些好点儿的笔墨纸砚来用。

    然而让戚妄比较意外的是,根上好的狼毫笔也不过才二两银子罢了,湖墨要贵上些,根墨条需要十两银子,而砚台的价格不,根据造型产地实用度不同,价格也是在十两到几百两银子不等。

    这些东西的价格戚妄倒是能接受,毕竟在古代读书最为费钱,为何说寒门难出贵子?其中个原因便是因为这些笔墨纸砚的消耗远非般人家可以承担起的。

    让戚妄比较意外的是宣纸的价格。

    张宣纸的价格是钱银子,十张宣纸便是两银子。

    要知道不管是毛笔墨条还是砚台,它们都是可持续使用的物件儿,价格高昂些也是正常,毕竟它们可以用很长花时间。

    可是宣纸不样,这玩意儿就是彻头彻尾的次性、用品,写完了之后便不能重复利用,钱银子的价格实在太高昂了。

    书斋的掌柜是个妙人,戚妄虽然神情没什么变化,但是知晓了价格之后,眼神却变得有些不太样了,掌柜立马明白了戚妄的意思,笑呵呵地说道:“这位公子,宣纸虽然不错,但若是不熟练的人,控制不住力气,墨汁会污染了纸张,若是公子不挑的话,我这里还有黄草纸,这个虽然纸质硬了许多,不过书写的流畅度却要比宣纸好上不少,价格低廉实惠,若是公子想要的话,可以买上些。”

    戚妄沉吟片刻后,突然开口问了句:“掌柜的,不知道你们这书斋里面有多少种纸?不知可否让在下看上看?”

    这个点儿店里面没什么人,就只有戚妄个客人,掌柜的略微思考片刻,便答应了下来。

    “公子,你别看我们店不大,但是种类齐全,现在市面上的纸我们这里都有,价格从低到高,满足各种客人的需求。”

    他倒是没有吹牛,除了宣纸和黄草纸之外,还有林林总总七八种类型,不过那些纸张的价格更加高昂,远非等闲人可以消费得起的。

    他认真介绍着各种纸张的特性,适合做些什么,而戚妄也仔仔细细地听着,末了,又问了句:“依照掌柜所言,市面上最便宜的便是这种黄草纸了?”

    掌柜点了点头说道:“确实如此,最便宜的便是这种黄草纸了。”

    黄草纸质地粗糙,纸张偏硬,写字的时候需得多用些力气才成,要不然的话,写出来的字很容易便缺胳膊少腿的。

    现在的学子大多用黄草纸来进行书写练字,因为价格不高的缘故,深得寒门学子喜爱。

    然而始终这种黄草纸有种弊端——科举考试的时候所使用的纸张是宣纸,而宣纸的质地柔软,墨迹极易晕染开来,若是用的力气大了,张纸那可就废了。

    科举考试给的纸都是有定数的,只有两张多余的纸,若是废了,那考试也就会彻底黄了。

    所以哪怕学子们口袋再紧,为了考试能有个不错的成绩,在临考之前,也会狠狠心,咬牙买些宣纸去练习的。

    戚妄最后买了些宣纸,当然买得最多的还是黄草纸,至于价格更加昂贵的那些纸张,戚妄并没有购买的意思。

    然而只是买了这些笔墨纸砚,就花费了戚妄将近五十两银子,这还是在他刻意控制,没有买更昂贵物品的前提下。

    难怪都说读书费钱,古往今来皆是如此。

    他买的东西不少,掌柜的便叫来个小伙计,给戚妄送家去,这算是自己消费后附带的优惠活动,戚妄自然不会拒绝的。

    只是从书斋出来的时候,戚妄却遇见了个有过面之缘的人。

    他权当不认识对方,施施然从对方的身边走了过去。

    然而就在两人错身而过的那瞬间,对方却突然伸出手抓住了戚妄的胳膊。

    “我抓住你了!”

    属于女子的声音从身侧传了过来,戚妄头,便看到了张清丽秀雅的面孔。

    那女子身上穿着繁复华丽的群,她梳着高高的云髻,上面插满了琳琅满目的珠翠,此时的她手抓着戚妄,另只手朝着身后甩,大声说道:“就是他,你们把他给本宫带公主府。”

    戚妄:“……”

    抱着文房四宝跟着戚妄的小伙计也懵了,被这出弄得呆若木鸡。

    不是,他见过当街强抢民女的,还从来都没有见过当街强抢民男的,这世道是疯了吗?

    那漂亮女子声令下,身后的侍卫们便齐齐围了上来,要将戚妄给带公主府。

    见他们的动作粗暴,漂亮女子急忙说道:“这是本宫未来的驸马,你们给我客气点儿,若是伤了他半根毫毛,我为你们是问!”

    这句话说出口,那些侍卫们的动作立马便轻柔了下来,与其说是来绑戚妄,倒不如说是来‘请’他。

    若是普通人遇见这样的场面,怕是当即便会惊得六神无主,不过戚妄并不是普通人,他神情坦荡地看着对面的漂亮女子,朗声说道:“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姑娘莫不是要强迫于某?”

    漂亮女子,也就是清河公主笑眯眯地开口说道:“你此言差矣,本宫并未想要强迫你,不过是兑现本宫的诺言,下嫁你为妻罢了。”

    戚妄:“感谢公主厚爱,只是小民与公主素不相识……”

    然而戚妄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清河公主给打断了:“本宫不耐烦跟你说这些,你只要记得件事情就好,先前你救了本宫命,本宫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你随本宫去,不日成亲。”

    戚妄:“……”

    戚妄看得出来,清河公主看着他的眼神极为清明,丝毫不像是被他美色所惑的样子,而且当初他很确定自己并未露出什么破绽,清河公主应该不可能知道救了她的人是谁的。

    巧合太多便不再是巧合,戚妄觉得清河公主定然是另有所图。

    清河公主是先帝最宠爱的女儿,当今圣上又是她的胞兄,对她宠爱有加,明明只是个公主,却要比许多王爷还要张扬肆意。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清河公主就这么毫无遮掩地将戚妄给带了公主府。

    皇室中人的言行都有人盯着,清河公主刚刚把人带去没多久,关于荒唐公主强抢民男的事情便传遍了整个京城。

    与戚远航闹了通到了娘家的林琴霜也听到了这个消息,而且她知道的还要更多些。

    那个被清河公主抢走的男子是自己的刚刚找来不久的二儿子戚妄。

    林琴霜:“怎么可能?!”

    戚妄虽然容貌出色,但是这孩子的性格如何她最是清楚,戚妄绝对不会是那种贪慕虚荣之辈,以他的性格不会主动去勾搭清河公主,这其中怕是有什么内情。

    国公夫人忍不住说道:“霜儿,你还是去趟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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