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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 那小猴子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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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枫抱着姜盼儿、肩扛黄金神猿,进入到小区别墅内。

    温迪跟随在后,四处打量,心想这叶枫能住在如此奢华的小区里,看样子身家不菲。

    当天,温迪就在叶枫这里住下。

    她以旅途劳顿、需要休息为由,待在二楼的一个房间里,一个下午都没离开过。

    实际上,她要利用这一个下午的时间,消化掉在飞机上吸食的那名中年男人的血液,然后就能在夜间对叶枫或者姜盼儿下手。

    而叶枫也没有理会温迪。

    他让黄金神猿留在别墅里看住这个女人,自己则到雷风武馆、岐黄中医馆、唇齿生香茶馆这些地方转了一圈。

    当天夜里,叶枫在自己的房间里打着呼噜,似乎睡得很香。

    黄金神猿不知跑到了哪里去。

    温迪双手抱臂站在窗前,看着窗外夜空中悬挂的那轮明月,泛着绿色光泽的眼睛里,仿佛蕴含着一股熬气。

    突然间,一个黑影从远处的夜空中飞来,如同一只巨大的蝙蝠。

    “是维尔斯,我亲爱的男人!”

    看到那个黑影,温迪的目光中流露出一抹喜色。

    温迪与维尔斯,是一对血族夫妇。

    他们一起进入大华,然后分头寻找血灵芝。

    他们之间,一直保持着联系。

    温迪住进叶枫的别墅之后,第一时间就给维尔斯打了电话、发了定位。

    两人准备联手,干掉叶枫和姜盼儿,一起分享他们的血液。

    温迪悄无声息的来到二楼阳台上,朝着飞到头顶、在空中徘徊的维尔斯招了招手。

    维尔斯感应到了爱人的气息,收起血族侯爵特有的绿色翅膀,缓缓降落在温迪身边。

    “亲爱的,接到你的消息,我立即就过来了!”

    维尔斯和温迪拥抱了一下,压低声音道:“你不是说,这里有纯净的大华武者血液吗?在哪里呢?”

    温迪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栋别墅,低声道:“就在那栋别墅里……那是个三四岁的大华小女孩,她的血液,再纯净不过了……”

    紧接着又道:“不过,咱们要先解决掉正在屋里睡觉的一个大华男人,他也是个武者,我觉得他的血液也应该不错!”

    “哦,还有一只讨厌的小猴子,我要杀了它!”

    维尔斯笑道:“咱们是高贵无比的血族,怎么可以去吸食小动物的血液?那太掉身份了!”

    温迪摇头道:“我对那只小猴子的血并不感兴趣,只是觉得它有点危险……”

    “那小东西,在其他人面前表现的很温驯很可爱,可是看到我就一副凶相,我讨厌它!”

    “还有,它看我的时候,我会有一种身体被灼伤的刺痛感觉……不知道怎么回事……”

    维尔斯的神色顿时严肃起来,低声道:“咱们血族,遇到至阳至烈之物时,会有这种感觉……那小猴子恐怕不简单……”

    他说到这里,目光越过温迪的肩头,看到了一只小猴子。

    那只小猴子,此刻正蹲在一个年轻男人身上,浑身金毛,大眼灵动,软萌可爱。

    它眼睛里似乎泛着湛湛金光,就像两个小太阳,让维尔斯感到皮肤灼痛,仿佛置身在了阳光之下。

    维尔斯汗毛炸立,目瞪口呆。

    温迪看到维尔斯突然露出一副震惊表情,意识到不对,豁然转身。

    然后,她看到了叶枫和黄金神猿。

    这一人一猴,也在看着他们两个,目光带着轻蔑与戏谑。

    “听说你们要吸我们的血,我们自己送上门来了!”

    在温迪与维尔斯呆滞的目光注视中,叶枫走到二楼阳台的躺椅上坐了下去。

    黄金神猿跳到躺椅旁边的茶几上,警惕的盯着温迪和维尔斯。

    它的目光,让温迪和维尔斯感到浑身不适,想要逃离。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我的身份?”

    “你答应做我的旅游向导,也是故意的?”

    温迪很快冷静下来,向维尔斯使了个眼色。

    维尔斯身形动了动,和温迪一前一后,堵住了叶枫和黄金神猿可能逃走的路线。

    “在飞机上,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来自西方的血族……”

    “因为在你之前,我的朋友曾遇到一个血族,好像叫什么盖伦,还说是什么血族伯爵……”

    “不过那家伙倒霉,想攻击我的朋友,结果被反杀了!”

    “我研究过你们血族的一些资料,发现你们在西方世界是很牛批的存在,相当于我们大华一些传承久远的隐门!”

    “本来,咱们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可你们血族攻击我朋友,现在你们两个又想吸我的血……那以后咱们就是仇人了!”

    叶枫看都没看温迪和维尔斯,自顾自的说着。

    他的手里,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把尺长的白色小剑,在那里专心摆弄着。

    这把白色小剑,是他在京都时,从玄女宗弟子姜质那里得到的,之后重新祭炼了一下,成了自己的灵器。

    他与这白色小剑,已经有了心灵感应,可以随着他的心意放大缩小,切换自如。

    黄金神猿看到叶枫手里的白色小剑,神色间流露出几分不屑,摸了摸耳朵,手里出现一根细小的金针,也在那里摆弄起来。

    “你这金针哪里来的?”

    叶枫看到黄金神猿手里的金针,有些好奇。

    以他的眼力,看不出金针有什么出奇之处,不过觉得这小家伙来历神秘,实力又不凡,总不至于弄一个无用的东西在手里把玩。

    “吱吱……”

    黄金神猿挥舞了几下金针,得意洋洋。

    “你是说……这金针是你的灵器?”

    “可是……为什么我感觉不到它的灵气波动?”

    叶枫一脸不信。

    黄金神猿道:“吱吱……”

    叶枫道:“什么?你说我境界修为太低,不认识你这宝物?”

    “哈哈,小猿,你可真逗!好像你境界有多高似的……”

    黄金神猿翻了个白眼,一副我懒得理你的样子。

    温迪和维尔斯虽然不认识盖伦,但听说一位血族伯爵被大华武者所杀,都有些不信。

    血族伯爵,有飞行能力,肉身又极其强悍,就算是大华最顶级的先天境巅峰武者,都不是其对手。

    能杀得了血族伯爵,那得是怎样强大的存在?

    这个大华年轻武者,一定在吹牛。

    “亲爱的,我杀那大华武者,你对付那只小猴子!”

    见叶枫和那只小猴子在“对话”,明显不把自己这两个高贵的血族侯爵放在眼里,维尔斯怒了,和温迪同时出手,分别攻击黄金神猿和叶枫。

    然后,他们两个便遭遇了人生当中最大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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