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荒诞离奇的案件
从宋诗哲所受的伤害来看,凶手下手残忍,根本没打算留活口,显然此人心狠手辣至极,很有可能是与诗哲本身就有过节之人,不过对诗哲的人际关系进行调查之后就排除了这一可能,因为她性格很好,从来没有与人发生过节,生活中接触的男性较少,拥有稳定的感情,不应当发生仇杀这种事情。
据调查,由于宋诗哲长得非常漂亮,有许多追求者,警方从这方面进行了排查。据调查,几个追求过宋诗哲的人都有人证明不在现场证明,没有作案时间。警方又重点对她的男朋友进行调查,发现其男友当天晚上根本就没有作案时间,他们俩感情深厚,也不存在任何作案动机,所以情杀、仇杀的嫌疑都被排除了。
虽然犯罪嫌疑人的dna提取出来了,但在数据库里却没有这个人的资料,似乎这条路被堵死了。
在校园内没有找到嫌疑人。那么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可能住在校外呢?该医科大学体育设施相当健全,下午有许多校外年轻人来学校里打篮球、踢足球。
作案者会不会是其中的一员呢?
第三天,警察调查了这些喜欢运动的年轻人。从中得到了一条线索,有一个住在附近经常来校园里打篮球的人今天没来。他名叫熊进,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呆在家里,就住在学校附近。几乎天天吃过晚饭都要进入学校打篮球。昨天他也来了。昨天打完篮球后他准备回去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机被人拿走了,内心烦闷。听说他带着一股强烈的不平衡感,决定去学校进行偷盗回一部手机。
警方想起门口保安说的晚上十点钟有一个行色匆匆的年轻人离开了校园。保安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他几乎是跑着走出校门口的。
第六天,警方很快就找到了熊进。提取了他的dna。经过与遗留在现场的dna一比对,完全就是一个人,犯罪嫌疑人就是他。但是,他的身份让人十分意外,因为她与宋诗哲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交集。
在警方面前,他交代了那天他杀害宋诗哲的犯罪事实。那天,打完球后,他发现放在篮球场边的外衣旁边的手机不见了。对于她这个无业的人来讲,一部手机值数千元,是一部巨款。
因此,他十分郁闷,在校园的小卖部里买了一支啤酒喝了起来,喝完后,他就想着“堤内损失堤外补”,既然是在校园里丢的,肯定是那些学生拿的,因此他想在学校里偷一部或者抢回一部手机。因此他在校园里闲逛。
因为熟悉校园环境,他知道现在要偷手机肯定不能去学生宿舍,只能找那些落单的女生。这些落单的女生,一是在校园的路上,二是在教室和实验室。
熊进在校园里走了几圈,都没有发现可以下手的目标,最后他进入了教学楼,四处巡视,寻找可以下手的目标。而正在亮着灯的宋诗哲女博士所在的那间实验室理所当然进入了他的眼帘。
熊进进入了实验教室,此时他还没有产生邪恶的念头,只想趁机偷走对方的财物,当他逼近对方时,突然改变了想法。
他走上去之后发现教室内只有一名女生在学习,查看了教室的门牌号以及该教室的负责人之后,他走进去询问诗哲是否认识xx老师,趁着对方不注意的时候抢走了她的包,结果又因为对方与自己一直纠缠而犯下了大错。
迫使他改变想法的因素我们不得而知,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见色起意,也许是“灵光乍现”,一个说不清楚来意的微弱念头,最终压死了一头大象。他敲懵了对方,为了防止其逃跑掐住她的脖颈致其昏迷,然后在翻找其私人物品时看到了一只避孕套,然后实施了侵犯,事后再用那把羊角铁锤终结了她的生命。
据熊进交代,他在死者背部点燃纸张的目的是为了毁尸灭迹,如此荒诞。
这个案件看上去一切都是偶然,接连不断的巧合事件连接在一起,构成了这起无比荒诞的谋杀案。如果没有丢掉手机,如果没有喝下白酒,如果门卫提前将他拦在教学楼外面,如果没有看到亮着灯的教室,如果看到这只避孕套,如果……
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如果,正常人的行为模式也不会如此诡异,正如据大多数人对于这个答案的态度一样,不相信,不敢相信,荒谬,无比荒谬。
可我们转念一想,清醒的人同样不会理解醉鬼的行为,无法理解谨慎的人会说出保守在心底的秘密,无法本分的人会当街撒尿,无法理解怯懦的人会粗暴无章,这大概是同样的道理。
我们严重低估了酒精的作用,更忽略了隐藏在一系列巧合背后的那颗定时炸弹,扎根熊进心里的罪恶的种子。
它不知何时何地长出来,一旦形成就不会无缘无故消失,只需要一丁点催化剂,它就在一瞬间长成参天大树破壳而出。
在法庭上,熊进泣不成声,称自己不仅毁了诗哲的家庭也毁掉了自己的家庭,宋诗哲的父母强烈要求判处他死刑,而熊进的父母跪在地上请求他们放他一条生路……仅仅为了260元钱一部手机,熊进将两个家庭都逼上了绝路,如果能够重来,他应当选择在丢了手机之后直接回家,凭自己的能力再买一部手机,根本中要产生人家偷了我的手机我也要去偷回一部手机的想法,更不应该产生并实施那些恶魔的想法。
2006年12月15日,熊进被判处死刑,上诉遭驳回,约两年后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