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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一百元嫖资引发的血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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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罗小娟,正是一个喜欢惹是生非的中年女人,在公安机关曾多次留下寻衅闹事的案底。她的死,会不会与她的仇人有关呢?警察按照仇杀这条思路调查罗文娟的社会关系。

    警方决定,深入调查罗小娟的几起殴打别人的案件,看能不能从中发现什么线索。

    罗小娟第一次与人打架,是她经过两个女人时,听见那两个女人议论自己。

    “你知道吗?就是她。就是这个女人,原来跟江东村的一个老头子在城里一起住,后来碰到一个更年轻的年轻仔,她又跟人跑了。现在人家不要她了,她又回来了。不要脸。”

    “你说谁不要脸。”听到有人说她不要脸,罗小娟走了回来。

    “我说那些不要脸的人不要脸,谁认就是谁不要脸。”正在议论的妇女也不示弱,与罗小娟争吵起来。

    最后罗小娟扑了上去,与那个说她不要脸的女人撕打起来,咬住人家的脸不放,将人的脸咬下一块肉下来,因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她的几次与人斗殴的情形与第一次都有点相似。与村民的几次打架斗殴,都源自于这些人背后对她说三道四……与她哥哥争执,也是因为她哥哥劝她找一个正经营生过日子,因此吵了起来。罗小娟做的是“皮肉生意”,被人瞧不起,常常几句言语不和便要与人动手。

    可是这些与她动手的大都是一些女性,与她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她也没有做人的小三,引起人家老婆的仇视,因此而找人杀她的必要?

    杀她的是谁呢?

    其实,明确了死者是罗小娟之后,警方就产生了一个疑惑,既然死者有名有姓,又是川东江津本地人,为什么失踪一个多星期,家里人不来报警?

    如果不是那枚指纹对比找出了她,恐怕警方还要大海捞针般的花去大量时间找人,如今看来,她的这个特殊职业,或许也是家人不愿报警的原因之一。

    罗小娟的哥哥表示,其实这个妹妹命挺苦,18岁时被人贩子卖给山东的一个智障做老婆,后来是自己去山东将妹妹偷偷带走逃回了川东。

    但是,从此以后罗小娟也就如脱缰野马,管不住了,也没办法管……

    她和家里亲人的关系也比较疏远,毕竟父母亲已经过世,现在只有哥哥嫂嫂。俗话说,没有父母,就没有家,她几个月不回家也是常事。

    平时,她一个人在外面租一个房子住,因此,这段时间并未发现异常,也就不可能报警了。罗小娟从事特殊行业,接触的人员极为复杂,而家里人对她的生活状况又并不清楚,这样的一个人,要怎么查找她身边出现的“可疑人员”?

    我们通过罗小娟的通讯记录梳理罗小娟的活动轨迹。而罗小娟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她最后的信息,全部来自11月2日。至此以后,罗小娟的手机便再无信号,没有任何动静出现……

    这是否意味着,罗小娟在11月2号已经遇害?这个时间,和法医判断死亡时间为一星期也相当吻合。

    在罗小娟的一连串的通话记录中,警方筛选出了两个号码比较可疑。

    在最近那一段时间和死者有过频繁联系。经调查,这两个号码的所有人,

    一个人是梁某,是茶馆麻将房老板;另一个人是秦小兰,系与死者合租在一起的女伴。

    经调查,梁某打电话给罗小娟,是约她来店里打麻将,另外他天天在店里忙着招呼客人,没有作案时间。他的嫌疑排除了。

    而秦小兰就有点意思了,她竟然也是一个失足妇女,做的同样是皮肉生意。她会不会知道罗小娟的一些“内幕”?比如,死者身边的一些可疑男人……

    面对警方的问询,秦小兰支支吾吾显得有点奇怪。不过,这也难怪她了。本身就做的是见不得光的事情,这会子居然是警察不停地打听这方面的事情,会不会自己也被抓呢?可不是要吓死个人嘛……在一番“政策宣讲”的心理疏导之后,秦小兰最后也只得老实配合,她说出来了一条线索……

    如警方猜测的一样,死者正是在11月2日失踪的。根据秦小兰的回忆,11月2日那一天,死者告诉她自己要去白沙镇。然而,第二天一直到了下午,秦小兰也不见死者回来。

    打她的电话也已经是关机状态了……但是,她去白沙镇找什么人?这个人是谁?如何查找?之前在罗小娟的通话记录中,并未发现有这样一个可疑人出现……

    经询问,秦小兰提供了一个号码,并称此人叫“三哥”。据她所知,三哥和死者关系密切,就住在白沙镇,会不会就是他?

    有电话号码就好办!警方立刻通过电话查询办卡人的信息……果然,数据显示,这个号码的持卡人苏某,正是居住在白沙镇。

    警方立即驱车前往白沙镇找到了苏某。然而,当苏某真正出现在警方面前时,大家傻眼了……

    这个人,不可能是嫖客吧?也不可能是凶手!

    走进苏某的家里,只见他半身不遂的躺在床上,说话也相当费力,原来,他是一个小儿麻痹症的患者,还有语言功能障碍。

    可是,号码还是那个号码,为什么人却是这样一个人呢?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问题,警方百思不得其解,最后,有人提出了一个可能性!如果号码无误,那么只有一个可能:有人冒用苏某的身份证办了电话卡!

    经过询问,苏某家人证实,其身份证确实曾经丢失补办过……

    线索又断了,怎么办?

    非常巧的是,同行的一个老侦察员一直望着这个电话号码发呆,

    原因在于,他始终觉得这个号码非常眼熟,自己应该在哪里见过?

    由于常年办案,侦查员们的记忆力都非常精准,如果这个号码真的曾经出现过,他一定记得,于是,他将号码输入了自己的手机,刚刚把最后一个数字写完,一个联系人的名字便突然跳了出来!没错,这真的是一个“熟人”的号码啊……

    世间上的事,还真的就有这么巧合的。老侦查员手机里,真的存过这个可疑号码……其联系人一栏写着一个熟人的名字。几年以前,侦查员曾经经手过一桩“非法捕捞”案件,嫌疑人逃跑后成了网络追逃人,

    眼前的这个号码,正是那个潜逃人员父亲的号码!

    此人姓罗,人称罗老三,现年58岁,就住在白沙镇。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谁也没想到,一桩旧案竟然给如今的案子,提供了如此重要的线索!

    罗老三,你跑不掉了。案子,似乎已经快到揭晓谜底的时刻了。

    罗老三,就是杀害罗小娟的真凶吗?经调查,罗老三确实长期和罗小娟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可是,这一回,案件却并非他所为。“我就是介绍人,我什么也不知道……”罗老三一个劲儿的说。

    介绍?他又介绍了什么?罗老三说他将罗小娟介绍给了苏石龙。11月2号当天罗小娟真正见的男人正是他。

    原来,罗老三应死者的要求,又给她转介绍了客户——他的邻居苏石龙。

    苏石龙,男,60岁,无业,寡居。经过突击搜查,警方在苏家的地板、楼梯、桌角等多处发现了血迹,化验对比,证实血迹属于死者!

    面对铁证如山,头发花白的苏某,最终还是交代了杀害死者的罪行。

    11月2日当晚,苏小娟来到了他家里,两人事后因为嫖资问题发生激烈争吵,死者要求200元,苏某却只给100。很快,争吵上升到了肢体冲突,夹杂着言语上的谩骂挑衅。虽说苏某已经年过六旬,可毕竟是个男人,力气自然大过女子,冲动之下,苏某用家里的菜刀、铁锤等不断砍砸死者,致使其最终死亡……

    看着地上已经没有呼吸的死者,苏某还觉得不解气,又是一通骂骂咧咧,再次用刀刺向死者的隐私部位,原本,他想分尸后再抛尸,可是,在房间里一通操作后,发现难度太大,无法完成。

    当时已经是11月3日凌晨2点,苏某便用自己捡废品的三轮车,

    拉着死者尸体将其丢进了长江之中……

    案子,总算真相大白,真凶现身,却是头发花白的六旬老人!

    这一点倒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当然,年龄不是被原谅的理由,自身行为不端才会引出祸事,这才是罪孽的源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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