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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天下第一大劫案侦破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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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从警以来,碰到我国第一大劫案,这也是我着力最多的案件之一,但此案却不是发生在我们市管辖的辖区内发生的。所谓铁路警察,各管一边,不是铁路警察,也有这个规矩。

    但案情就是命令,兄弟市发生的案件也是我们的案件,只要是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我们就一定要积极参与。基本上是南州早晨发生的案件,晚上我们就锁定了嫌疑人,非常迅速,打了一场漂亮的仗。

    1995年12月22日早上7时25分,南州市番禺易发商场。一辆车号为“粤ar0747”r的白色面包车像往常一样,准时来到了这里的农业银行番禺市桥北郊储蓄所。

    这是一辆银行的送款车,而易发市场是当时全省最大的摩托车和电器批发市场,用款量较大,因此,每次送来这个储蓄所的现金都比较多。当时国内还没兴起押钞车的概念,也许后来有押钞车就是因为抢劫银行的案件多了,才有了押钞公司和押钞车。当时的押钞车都是各大银行随便找一部单位的车,配两个经警(也就是现在的保安)就完事了。

    司机停下车后,按了三下喇叭,打开车门。储蓄所的女营业员听到熟悉的喇叭声,正准备推着手推车出来接送来的钱款。正在这时,一伙歹徒不知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走到司机和押款员跟前突然袭击,抬手对准脑袋连开数枪。然后跳上了押款车,将车劫走。

    这次劫车行动非常迅速,前后不过几秒钟的时间。

    车上装有1320万元人民币,241万元港币。这是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宗抢劫巨款杀人案件。

    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马上组织警力上路设卡拦截,8时不到,一张天罗地网在南州市布下了。

    另一方面,技侦人现场进行了勘查。现场位于农业银行番禺市桥北郊储蓄所门前。地上躺着司机和两个押款的经警,地上布满了暗红色的血液,三人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死亡多时。

    勘查人员从现场地上发现六粒手枪弹壳,他们小心翼翼地用塑料袋包好,准备马上拿回去检验,看是从哪支枪里发射出来的。

    在案发现场,这些抢劫犯射出了罪恶的子弹,但他们意料不到的是正是这几粒子弹将把他们送上刑场。

    设卡围堵追击的警员几乎把南州市翻遍了,但就是没有发现罪犯的踪影。在8时32分,在离案发现场约三公里的河边一条偏僻的公路上,发现了被匪徒遗弃了的面包车,车上装钱的几个箱子都不见了。看来歹徒是早有预谋,为了不被发现,在这里换乘别的交通工具逃离了。

    针对这个情况,省公安机关对南州周边市县发出了设卡拦截协助南州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指令,一时之间,南州市周边交通要道上布满了全副武装的警察和武警,检查过往车辆和人员。

    但是持枪抢劫歹徒仿佛会隐身术一样,就在那杀人的刹那间现了一下身,然后就踪影全无。

    他们去了那里呢?难道会循地逃走不成?

    在战友们去围堵歹徒的同时,负责勘查检验的技侦人员也没闲着。他们将弹壳拿回省厅检验室进行检验,经过几个小时不停的对比和检验,在中午12时48分,结果出来了,那6粒弹壳是从1986年登记于清源县的3支“五四式”手枪发射出来的。

    检验结果马上通报到了清源市公安局领导那里。

    清源市是1989年建立的,位于南粤省的西北部,属石灰岩山区。当时,省里将原属南州市管辖的清源县、佛岗县、原属韶关市管辖的英德县、阳山县、连县、连南县、连山县划出来成立了清源市。

    下午2时,清源市公安局召开了市局主要单位及原清源县分析出来的清城区和清新区公安分局领导会议。

    局长首先通报了案情。他说:省厅现在检验认为犯罪嫌疑人作案用的三支手枪是1986年原清源县的。这表明案犯与清源有关系,很可能是清源的案犯。如果全省设卡阻击抓不到案犯的话,破案的唯一希望就在这枪上面。我们要以枪找人。虽然这个案子不是我们立的,办案单位也没来人。但既然枪支与清源有关,我们就要不惜一切人力、物力搞清枪的线索,把案犯挖出来。

    现在我宣布市局决定成立“1222”劫案侦破指挥部, 我亲自担任总指挥。指挥部设在刑警支队三楼会议室。这几天我就在这里办公。

    我认为,案犯用的是“五四式”手枪,目前这种枪在公安、政法部门已经淘汰了。大家都用了更轻便的“六四”和“七七”式手枪。所以说枪支可能来源于企业,经济民警等内保部门。

    我们的侦破重点就放在经文内保单位。

    现在我们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全面组织警力设卡,检查发现可疑车辆和人物;第二,组织检查枪支资料,一定要找出枪支下落;第三,注意内保单位有枪支人员的动向,从中发现嫌疑对象。

    茫茫枪海,从哪里着手呢?虽然省厅认定,案犯作案用的手枪中有三支是1986年原清源县的。但1988年,清源撤县建市,该县也一分为二,枪支也来了一个大调整。以后由于工作需要,这么多单位的“五四”式手枪逐渐被“六四”、“七七”式手枪代替,有的报废,有的回收。内部警员变动也很大,如果某个环节出问题了,可能治安部门就没有登记在册。枪难寻啊。

    姜还是老的辣。局长划定了作案枪支的范围后,治安科的民警在枪支档案里迅速查找案犯作案用的枪支编号。但是查来查去在市公安局治安科就是查不到案犯作案用的枪支踪影。

    难道案犯的枪支是天外来客?或者会遁形?也许是职业的敏感,22日下午5时多,我突然想到,从南州市上午通报的案情来看,案犯作案非常准确熟悉,对银行系统收接银款程序非常了解,会不会有熟悉运钞车情形的银行的经济民警参与干的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枪支也可能来自这里。

    局长非常赞同我的这个想法,马上让内保科通知各大银行将他们的枪支登记本交了上来。我们晚饭也顾不得吃,从傍晚6时开始,查找起来。晚上7时15时,局长聚精会神地翻看已经没有在编的旧的枪支资料,发现省厅通报作案用的一把手枪,发落在建行城区分行。

    经研究。我们决定主攻方向是市建行城区分行。立刻集中兵力调查这支枪的下落。晚上8时许,市建行城区分行的十几名接触过这批枪的人员被请到了市公安局,接受民警的询问,调查枪支的去向。

    省厅认为既然作案枪支出在清源,因此破案的关键也在清源,因此决定清源为此案的主战场。要想突破,还得在清源。晚上8点30分,省厅副厅长朱明带领省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郭波从南州番禺驱车来到了清源市公安局。

    局长对朱副厅长报告说:“朱副厅长,我们已经找到了案犯的第一支枪的出处,现正在组织力量调查。”

    “行动迅速呀,那我们就等好结果吧。”

    经调查,原来我们查找出来的那支枪是市建行城区分行的护钞公用枪支,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办理“持枪证”。跟此枪一样情况的还有另外四支“五四”式手枪。由于不符合规定,清源市公安局没有给这五支枪办理“持枪证”。而市建行保卫科、建行城区支行一直将枪支私自滞留成为没有枪支“户口”的黑枪。

    这五支“五四”式手枪很可能就是作案手枪。因为原清源县有600多支“五四式手枪”,我们将这次查获的九支没有在编的手枪枪身号码编号(这五支手枪包括在里面)反馈给省厅核查。

    果然,省厅很快就反馈回来了,在现场发射子弹杀人的就是这五支手枪中的三支。

    离抓获犯罪分子只有咫尺之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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