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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8章第章粉红的回忆(第2章少年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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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红的回忆(短篇小说) 2018726

    我像中了邪一样,梦游一般地回到了屋里。屋门关着,但没有上锁。我进到屋里,见良宝出去了,单车也不在了,就知道良宝骑车去坡下的小店买烧纸去了。因为感觉心里很乱,什么也不想干,就躺在床上。可是,一闭上眼睛,就发现满脑子里都是刚才遇见的那些情景和画面。那张清秀美丽的笑脸,那副芊芊柔美的身材,还有那清亮悦耳的歌声,无不像一杯杯醇香的美酒在让我心迷意醉。人在迷醉的时候什么也干不了,只能迷迷瞪瞪地发呆。如果是喝酒喝醉了,睡上一觉也就清醒了。可是,我却越是躺着,就越是感到迷醉。

    于是,我从床上起来,拿起书本看着,可是看了半天书竟不知都看了什么内容。没办法,我就拿出试卷练习做题。可是,题还没做出一两道,思想就抛锚了。眼前又浮现起那个妹子的模样和笑脸。想着她的模样,看书和做题便一下变得枯燥乏味,毫无意义,只得把书本和练习册丢在一边,心里像丢了魂一样,直想着要去找到那位可爱的妹子。

    可是,我又不能这样去做,我才十七岁,还是个高二年级的学生,咋好看到个漂亮的乡下妹子就要去追?因为我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人也长得英俊帅气,所以,我一向不把别的女生和妹子放在眼里。记得我上初三时,个头就差不多有17米,同学们都叫我帅哥。坐在我前排的一位女生,还是副班长,不但人长得漂亮,学习成绩也不错,是许多男生的偶像。可是,她不喜欢别人,单单就喜欢上了我,上课时老是回过头来朝我打眉眼,还给我写过一封情书。可是,我嫌她有点胖,就对她说你还是先减减肥吧。结果,她生气了,从那以后再也没理过我。不过,中考之后她去了一所市重点,而我则考进了一所省重点,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在上高一时,班里同时有两位漂亮的女生都喜欢上了我。一位是学习委员,一位是县长的女儿。其实那两位女生都不错,都对我很好,可是,我对她们却没有感觉。我知道女生在生理方面总是比男生早熟,过去女孩子十四五岁就嫁人了。可是男生到了二十岁还傻虎虎的。所以,我觉得她们已经成熟了,可我还没成熟,我得要等自己成熟后再找女朋友。至于我什么时候才能成熟,我觉得至少在大学毕业之后,所以,我决定在我大学毕业之前,决不恋爱。

    大学毕业是什么年龄?我算了一下,最早是22或23岁。可是,现在我才只有十七岁,就让一位偶然相遇的乡下妹子给迷住了。我是不是也已经成熟了?我不知道,但我已深深地爱上了那个妹子。也许我已经成熟了,只是一直没有遇到让我心爱的妹子。记得我在上小学四年级时,从甘肃兰州那边来了一个细妹子,人漂亮得没法说,真是比画中的美人还漂亮,人也极为聪明,凡是我们知道的她都知道,我们不知道的她也知道,有时,遇到了什么问题,我们老师都没听说过,她却能给大家讲个头头是道。那时,别说乡下的同学们把她当神一般地敬着,连我都是把头扬得高高地仰视着她。我甚至都在想,这妹子不得了,要是在过去,长大了准会被选进皇宫。后来,那妹子在学校里只呆了半年,又回到了兰州。从那之后,我常常会想起她,觉得她的离去像是让我丢失了什么宝贝。如果说我的情窦初开之时,就是我开始对那个兰州妹子心怀依恋之际。今天能被那位漂亮的乡下妹子所迷恋,也该算是我爱情的一次觉醒。

    其实,我也曾多次被一些漂亮的妹子迷恋过,但我从未跟任何妹子谈过爱。我对谈爱的印象几乎全部来自于书本和大人们的谈论。对我影响最深的是那本《初恋》的小说,是俄罗斯作家伊万·屠格涅夫写的。小说中的那种初恋的甜蜜感和神秘感让我对爱情寄以无限的憧憬和向往。但是,现实中却没有一个女生能给我这样的神奇与美妙,所以,我才对那些向我示好的女生没有任何的感觉。可是,让我意外的是就在今天早上,那个神秘而美丽的妹子突然出现了,就像一个石块落在了深潭,在我平静的心灵水面上荡起了一片片涌动的波澜。

    良宝买烧纸回来了,把单车往门前一掷,拎着东西进到了屋里,见我把书本乱糟糟地丢在小桌上,呆呆地坐在门前,朝着外面出神地望着,就感到奇怪,问,“你发么子呆呀?”因为他知道我对学习抓得很紧,从来不会在学习上浪费时间。

    我淡淡地一笑,叹了口气,说,“没啥。”他以为我是想游览外面的风景,就说,“等天气好了,我带你出去转转。”我马上摆手,说,“你忙你的。我要是想出去,自己认得路。”因为我知道他这几天要出去走亲戚。

    良宝是姨妈唯一的儿子,今年差不多有二十岁了,因为家穷,房屋破旧,现在还没找到妹子。所以,整天形单影只,衣装不整。但良宝和姨妈一样,非常地诚实善良。本来,我父亲一直想让他到单位里当厨师,因为没人帮着种田和看家,他才一直没有离家。

    米饭做好了,又把过年剩下的一些菜一热,就端在了小桌上。有咸鱼、熏肉、还有烧豆腐和炒青菜。每个菜都非常地好吃。所以,我一连吃了两碗米饭。不只是良宝做的菜好吃,这乡下的婆婆和公公随便拉上一个人,都能做得一手美味的湘菜。要不,那些考不上大学的年轻人差不多都出外给人家当厨师去了。

    我对良宝说,“我在西安吃什么饭都觉得没口味,顶多吃上一小碗,可是,你做的这饭我越吃越想吃。”良宝说,“城里人做饭用的是煤气。做饭自然不如我们乡下用松枝和稻草做的饭好吃。”我说,“咱这里的人本身就会烧菜做饭。我小时候就喜欢吃姨妈做的饭烧的菜。姨妈炒的冬瓜片、空心菜,特别是姨妈烧的鸡和熏的鱼,是我这一生中吃过的最美味的菜。”良宝听着,就说,“你爱吃,我晚上早点回来,给你杀只鸡。”我马上说,“不用,你才养了几只鸡。还是留着下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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