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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四章 十二碗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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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勇闭上眼,静神凝思,将刚才那些小孩子,每个人的每个动作都在脑海中反复的回想一遍,他竟好像能将自己的大脑变成一部电影,使用遥控器就能快进、暂停、慢放,一个镜头翻滚慢放几百倍,能看的清清楚楚,仔仔细细,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但可惜的是他就算看清楚了,也还是发现不了到底是谁偷走了他的请柬。

    “如果刚才他不是來偷请柬,而是身边在我身上扎一刀,那会怎么样?”

    曲勇马上否认了这种可能性,因为任何人,只要对他有任何的敌意,他就会警觉起來,然后身体自然做出反应,毕竟偷一件东西可和杀人是不一样的。

    这一次显然是一个周详的计划,而且出手的绝对是十个铃铛以上的大扒手,大高手。他故意利用小孩子來围堵,挤进了自己的个人距离,然后悄无声息的盗走了自己身上的一份请柬,看似简单却一点也不简单,果然是江湖中高人辈出,半点也不得小觑天下英雄啊。

    他提气面相四周,高声道:“不知是哪位高人前辈,曲勇领教了,心服口服,这一份请柬绝不要回,只想请阁下现身,好让曲勇当面拜会,也好知道究竟是哪位高人所为?”

    “高人不敢当!低人不就是我喽。”伴随着还有些童稚尖锐的嗓音,居然走出一位不过半人高的小孩子,他指着自己的鼻子笑道:“呵呵。我听说丹劲高手是超越了凡人所在,开始接近陆地仙的存在,可惜今日一见,也不过如此而已。”

    神偷居然还是个孩子,并不是侏儒,真的是小孩子,穿着刚才踢球的脏衣服,手里拿着一封烫金请柬,曲勇心中只有佩服,并沒有因为对方年纪小,就有所轻视,他抱拳郑重道:“丹劲也是人,如果有谁妄图看自己是什么“仙”,那才真是个笑话。”

    “哦,你这个人有点意思。”那小孩上下的打量着他,拍拍手上的请柬,道:“你说话算话,这请柬已经是我的了。”

    曲勇注意到他的右手食中两指异于常人,极其纤细修长,而且似乎看不到骨头,匆匆一扫,也不能再看出其他奇异,曲勇道:“我说话绝对算话,这请柬已经是你的了。”

    “哈哈哈!很好,很好!我叫丸山琥太郎,你记住这个名字,我能取十九个铃铛!”那小孩丸山琥太郎扭头走开,忽然又回了下头,扮了鬼脸道:“其实你难道沒发现,从你离开皇城的那一刻起,在你身边就围着一大群的苍蝇,这些苍蝇会嗡嗡嗡的缠绕在你边上,要吸你的血啊!”

    “我知道。多谢!”曲勇点点头,他觉得这个小孩子很有意思,有意思的人,往往对有意思的人比较有兴趣。

    他好像完全沒有意识到自己被人摆了一道,鼻子里哼着歌,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中午时分。

    最后他看到一个广场,广场上也并不是很多人,却也还是有一点人。这个时候,普通人差不多都回家做饭去了,曲勇走到广场的最中央,那广场是由环绕着一圈一圈的同心圆阶地围成的,最后中心点就是一个不大的喷泉,不过现在并沒有的喷水,曲勇就坐在那喷泉的中心,在那里伸了下懒腰,然后对着空气喃喃自语道:“如果这个时候能有一口锅该有多好,最好是直径超过五米以上的大锅!”

    他莫不是傻了吧,居然一个人自言自语说出这种话。

    谁知,还不到五分钟,居然真有一条大汉,大冬天的打着赤膊,怀里抱着一口大锅,脚步如飞的奔跑过來,“嘭”一声放在曲勇的脚下,然后,又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那口锅的锅口直径有五米以上。

    曲勇对这一口锅还是很满意的,他摸摸鼻子,又说道:“唉,有了锅,最好再來点水,可以给我洗洗手,洗洗锅。”

    他的话音刚落,又不知从哪里跑出一个红着脸的大姑娘,手里提着一大水桶的热开水,放在他面前,然后一鞠躬扭头又走了。

    那开水滚烫,在冷空气中冒着白烟,起码有七八十度的模样。

    曲勇似浑然感觉不到那开水的滚烫,他徒手抄起那热开水,洗了洗手,又洗了洗锅,那大铁锅分量也不轻,但他单手提起,刷锅倒水,轻松的,就好像是举起一个小小的汤匙。

    “做什么吃呢,嗯啊。好的,就西红柿炒鸡蛋吧。既营养又好吃又好看。”

    他话音刚落不久马上就有人送來了,一大篮又大又圆的土鸡蛋,一大筐又大又红的西红柿,甚至还有瓶瓶罐罐的油盐酱醋,不过可惜沒有辣椒。

    曲勇又用了那水洗了洗西红柿,然后开始做西红柿炒蛋。曾经有个笑话说,男人一辈子一定要学会道菜就是蛋炒饭,我学会了蛋炒饭,就不容易饿死了,而一个男人要不饿死,又吃得好,最好学的就是西红柿炒蛋。

    显然,曲勇炒蛋的功力也不错。

    他将菜籽油倒了半碗进锅里,然后一手掌心托着锅底,沉腰落马,骨子里面发出“轰隆隆”的声音,滚滚荡荡,如果是高手,就能听的清楚,那响声不是那种骨头摩擦或关节的爆鸣响,而是虎豹雷音。

    但今天曲勇的虎豹雷音和他从前的又有了区别,如今他雷音自五脏六腑的滚滚荡荡,激荡起一身之血气,只见其掌心发红,发出赤红的高热,直接烧在巨大的锅底,就好像是一把烈火烧在锅底,那大锅开始慢慢泛红,锅里的油发出“吱吱”的响声。

    他竟完全沒有生火,就是靠着自己一身的暗劲运转气血,生生的散出高热将那西红柿炒蛋做好了。

    他大锅翻炒好西红柿,然后对着那一锅红黄鲜明的菜肴,叹气道:“如果这个时候,能够來十二个盘子多好。”

    他要盘子,盘子马上就到,洁白的盘子。

    “不错的盘子。”曲勇从送來的人手里接过那一叠盘子,然后随后往地上一抛,那地面可是水泥浇筑的,但这些盘子落地后轻轻的打了个转,完好无损。

    曲勇在每个盘子里都放了一点自己的西红柿炒蛋,然后,他坐下,又说道:“现在每个盘子里都有西红柿炒鸡蛋,这倒还不错,如果这个时候,有十二个人过來陪我一起吃的,岂不更好。”

    太阳很好,这么好的太阳下,摆了十二碗菜,漂亮的西红柿炒蛋。

    这炒蛋会有人來吃吗?

    想不到就在这个时候,广场上居然传來一阵脚步声,是一个锦衣少年缓步走來,他的衣服华贵笔挺,头发梳的一丝不苟,中指上带着的那块玉石戒指也是价值不菲,看來是个富家子弟,但是那面色,却好像是生了十几年的肺痨,还随时随地就会把自己的肺给咳出來一样。

    但他却沒有把自己的肺咳出來,他反而告诉去曲勇,“我叫金田枫,我想吃西红柿炒蛋。”

    曲勇看着他,道:“这里有十二碗西红柿炒蛋,你想要吃,哪一碗?”

    那金田枫道:“有什么区别吗?”

    曲勇道:“沒什么区别,就看大家的口味有什么不同。”

    金田枫道:“哦,还请说说看什么样的口味该吃什么样的西红柿炒蛋。”

    曲勇看着他,然后摇摇头道:“不行,你沒有资格吃我的西红柿炒蛋。”

    金田枫道:“凭什么我沒有这个资格?”

    曲勇道:“因为我说你沒资格,你就是沒资格。”

    金田枫取出一只亮色唇膏,在自己刀削般的嘴唇上装模作样的涂抹了一下,然后拿着它对准曲勇道:“这不是一只普通的唇膏,它还是一把手枪,一把只有一颗子弹的手枪,现在我再问你一遍,我有资格吃一碗西红柿炒蛋吗?”

    曲勇还记得四年前的那个夏天,他第一次被人用枪指着,也是那一次他认识到火器的厉害,四年后,他被人用枪指着,却沒有了当时的心悸,他就像是在看小丑一般的看着那人,道:“我给你一个机会,你收起你的枪,然后扭头就走,这一切就当沒有发生过。”

    金田枫轻蔑的一笑道:“我也对你说一句话,如果你不答应,我就开枪”

    但他的威胁是很苍白无力的,就在他拒绝的一刹那,曲勇脚下一蹬蹬下一块水泥径直飞溅射向那人的眼睛,然后他身子如一缕清香般闪了一闪,上步拿住那人的手腕。

    金田枫眼前一花,早就失去了曲勇的身影,等明白过來,只觉得手腕上剧痛难当,“啊!”他那唇膏掉落在地,自己能清晰的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

    曲勇捏碎他的腕骨后,就好像丢垃圾般的把他丢的老远,淡淡道:“如果沒有这个本事最好还是不要來吃我这个西红柿炒蛋。”

    那年轻人倒也有几分骨气,骨头被生生捏碎,居然只叫了一声,他咬牙捧着自己的手腕站起來,道:“我可以给你钱,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我只要一张请柬。”

    “哦?”曲勇好像对钱感了兴趣,道:“你能给我多少钱。”

    金田枫心中大悔,早知道曲勇能用钱來收买,就不自己去逞强了,他又恢复了自信,道:“你想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

    “好大的口气!”曲勇伸出两只手掌道:“我要这个数字。”

    “这个数字是什么意思?”金田枫道:“十什么?”

    曲勇道:“是两只手,是我两只手,举得起來的钞票重量。”

    金田枫出身商界大家,从小就会心算,他心中飞快的算到,一千元日币,差不多等于一点一五克,如果曲勇单手能够举起一百斤的重量,那么,计算下來,大概是三千三百四十万左右日元,这个价钱对他來说,显然并不太高。

    “就算你武功再高,双手能举起三百斤已经很恐怖了!我还能承受!”他一口气答应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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