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水仙花语
形意拳马形脚下践踏之意,手上炮拳,都是讲究一往无前,刚猛无比,其中脚下踏上劲,手上才能炮拳如炸弹,所以马形抡着胳膊同时也练脚,而马形踏到尽处,就要腾空化龙了,万物化龙,比如那一招龙蛇合击就是蛇化龙。
而马要化龙关键就在脚下,马蹄腾空毕竟不能持久,所以要先顺势化作燕形,马中藏燕,燕上托马,马在腾起的一刹那,全身随蹄扬起,只留最后一点。如果看到奔马的慢镜头的人肯定知道,马奔跑时是三足飞起,一足点地,这一点就是马不能化龙的关键。
形意前辈针对这一点,就想了个办法,借了燕形,这一点重心,很微弱,即便是飞燕也能托起,所以曲勇马形炮拳到了极致后化了燕形腾空起来,点在峭壁上搭着就粘,粘上就摇,摇着就钻天而起。
一般来说,实战的过程中,脚是不能离地的,脚离地,断了根,所以这一式马踏飞燕,凶险无比,腾空三脚,不死不休,曲勇也从未在真正交手上用过,今天没想到用来采花了。
本来如果脚下暗劲贯通之后再施展这马踏飞燕的话,十米之高,三步扶摇而上,但曲勇还远没达到这种水平,他前两脚脚趾扣地,强借着自己的明劲拔高身形,但最终力竭,差点半空跌落下来。
“燕抄水,鹞钻天,摇身不摇,一钻而上。这曲勇的武功还真是让人期待啊。”宗倩倩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这时,曲勇已经将那株水仙花连根拔起,下去时就简单多了,上来需要提气上窜,下落只要平稳住身形就行,这峭壁并不是光滑如镜的,上面还是能找到许多岩石缝隙,虽然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很危险,但曲勇双手太阴肺经已经贯通,他五指抓着缝隙很快的沿着峭壁灵蛇般直溜下去,最后双手一撑,落回地面,他微微一笑,双手将那株水仙花送到宗倩倩面前。
宗倩倩伸出一双纤纤素手接住,她这一生也不知接过多少鲜花,成千上万一束的鲜花也不知几多,可从未有过这样的一朵鲜花送到她面前,她心里微微悸动了一下。
“给你。”曲勇见她不接,却突然别过头去,不明白怎么了,“你不喜欢吗?”
宗倩倩很快转过来,微笑道:“刚才你最后一下差点没赶上,万一掉下来怎么办?十米高摔下来瘫痪致死都有可能啊。”
曲勇没她这么一说,再回头瞧那峭壁,隐隐还有自己刮下青苔的痕迹,他回头想一想自己能爬得这么高也觉得有些后怕,不过他毕竟凭着一股气势做到了,天一老道说他天生适合习武的人,并不仅仅是他悟性高,更重要的是,曲勇的身体在真正交手的时候往往会做出这恰当的反应,与人交手,胜负一念之间,根本来不及心里想,往往靠的就是一个人的身体反应,刚才曲勇脚下力竭立即变通,虎形扑出,虽然这一扑是无源之水,但却将他的身体实实在在的拉长了,看似简单,可一般人在那种情况下早就惊慌错乱了。
“还好,没有摔着,否则又要你再救我一次了。”
宗倩倩嗅着水仙花的香味,道:“你要是摔瘫痪了,我可救不了你。”
“嘿嘿”
宗倩倩捧着水仙花,看着曲勇的样子,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她这一笑,简直比水仙花还要好看,曲勇不禁有些看呆了。
“呆子,看什么啊。”宗倩倩抿嘴一笑,却没有不准他看,反而道:“你为什么要去摘花给我?”
曲勇道:“我看你很喜欢的样子,就去摘了。”
“是吗?”宗倩倩咬了下红唇,道:“我喜欢你就不怕危险的去摘啊?”
这世上口上轻生死的男人多,真正为她不惜生死的人无。
曲勇摸摸鼻子,道:“也不是不怕危险啦,当时没想那么多,因为我们是朋友啊!”
“朋友?”宗倩倩像是想起了什么,眼神有点暗淡了,过了一会儿,才重新开心起来,道:“呆子,水仙花是不能送朋友的。”
“为什么?”曲勇发现宗倩倩好像喜欢上叫自己“呆子”了。
宗倩倩煞有其事的说道:“因为传说中水仙是尧帝的女儿娥皇、女英的化身。她们二人同嫁给舜,姐姐为后,妹妹为妃,三人感情甚好。舜在南巡驾崩,娥皇与女英双双殉情于湘江。上天怜悯二人的至情至爱,便将二人的魂魄化为江边水仙,所以水仙花是爱情忠贞之花哦。”
“啊?”曲勇有点后悔从前没和曹老板多聊聊这方面的知识,结果送错了花,可又不能要回来。
“车子修好了。”就在这时,那司机冲着众人喊道:“快点上车吧!”
“呆子。”宗倩倩将水仙花捧在怀里,看着曲勇的囧样,笑道:“我很喜欢这花,谢谢你。”
曲勇顿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她明明说了这花不能送朋友,为什么又不丢掉,反而说喜欢,“咦,女生真是奇怪。”
“上车了。”
接下来一路上,宗倩倩似乎都沉醉在花香里,并没有主动说话,曲勇也找不到话题说什么,所幸司机车子开的很快,两人赶到村口的时候,还没到上午十点。
经过村口老槐树时,曲勇特别小心的四处看了一下,才放心的在前面带路。
宗倩倩好奇的问道:“你在看什么呀?”
曲勇道:“我怕九爷的狗跳出来,碰到你。”
宗倩倩显然对狗的概念停留在宠物的层次上,“你们这里的狗咬人吗?”
曲勇道:“一般不咬人。”
“勇,回来了?”这时,说曹操,曹操就到,那条九爷的土狗从一个沙堆后窜了出来,冲着曲勇张口就咬,身后正是摇摇晃晃的九爷。
“是啊。”如今的曲勇,其实当日吴下阿蒙,面对这条专门咬他的土狗,他抬手就是一个虎形劈拳,“吼”猛虎气势顿时将那条土狗压跨了,半空打了个滚,在地上蹭了两下,连叫也不敢叫,夹着尾巴缩到九爷的腿后去了。
这一幕落在曲勇眼里,心里莫名其妙的浮现出一个词“狗腿子”,他赶紧摇摇脑袋,看来最近和大黄蜂在一起开玩笑多了,思想被带坏了。
九爷昏花的老眼下精芒闪烁,没想到曲勇短短几个月,竟有这样的进步,尤其是刚才那一下虎形,略具形神,隐隐有前途不可限量之势。
“好,好!”九爷拄着拐杖,转身走了,“女孩子都带回来了,好啊!”
“喂,九爷,她是普通朋友啊,还是我老师”曲勇想解释,但九爷平时散步一晃三摇的,这次却走得飞快,一下子没人影了,很可能是没听到他的解释。
“这里的狗真咬人啊。”宗倩倩道:“他是什么人?”
曲勇道:“九爷,我们村辈分最高的,我名字就是他取的。”
“哦。”
“走吧。”
还没走两步,又碰到了村书记民森叔,他老远就招呼道:“勇啊,回来啦,咦,这个女孩子是”
曲勇摸摸鼻子,道:“她是我老师。”
“老师?”民森叔显然不相信有这么年轻漂亮的大学老师,道:“年轻人害什么羞啊,我在你这个年纪,都上你婶家提亲去了,没事啊,带回去给你爸你妈看看,姑娘不错的!”
“真的不是啊,民森叔,你相信我啊。”
曲勇想要追着解释,可民森叔走得飞快,好像也没听到解释。
“怎么办?”
宗倩倩看他一脸着急的样子,捧着水仙花,笑道:“我好像给你带来麻烦了?”
“没事,没什么,下次我再解释一下。”曲勇尴尬的挠挠头,道:“我们村里平时人比较少,所以有哪家带女生回来,一般都是女朋友准备结婚的。”
“哦。”宗倩倩脸上调皮的眨眨眼,道:“你难道不是我男朋友吗?昨天晚上好像”
“那是假的。”曲勇脸皮一红,道:“我还是快点带你到我家吧。”
曲勇家住在中岭,不高不低,从马路旁一条石阶路上去就到了,他家没人,这时候离中午还有点时间,他爸妈可能是在地里。
曲勇轻车熟路的到院子里晾衣服的竹竿里一摸,掏出钥匙,开了堂屋(农村里虽然穷,但屋子还是比较大的,厨房那一屋就叫堂屋)的门,提起大包小包,招呼宗倩倩进去,道:“你要喝水吗?”
宗倩倩从没到过这样的偏僻乡村,这一路来,到处是山是水,满地花草,就连那公路也是石子铺起来的,曲勇家还是住得泥墙老房子,门前种着满树丫的桔子,芭蕉什么的,这对于她来说,简直太新鲜了。
宗倩倩一下子这里看看,一下子那里看看,“不用,你们这简直就是原生态啊,要是开发成农家乐,那城里人还不挤疯了?”
“农家乐?”曲勇道:“前几年,村书记想搞的,不过因为没钱修路,车子不好开进来,所以做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