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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明修栈道,改军制,守家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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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陛下亲启

    臣兄久沐天恩,现身体已无大恙。劳陛下劳神惦念,药石补品已然收毕。臣深知病体难当大任,遂请于兰陵休养。秣马厉兵,牧民而治,以报陛下圣恩。

    臣兄兰陵王肃涕零,书于兰陵王府”

    高长恭苏醒后的第一天,就用半生不熟的隶书写下了这封信。快马跑了五天,才从宗正寺的内官呈给了高纬手中,而高纬正在偏殿里画着美人图,这也是他为数不多的消遣。

    说是美人图,不过是比犹抱琵琶半遮面还要露骨的艳俗画像,一代妖妃冯小怜就躺在高纬面前的大床上。冯小怜生得唇红齿白,一双狐媚子眼脉脉含情。只裹了一层薄如蝉翼的红纱,摆了个诱惑的姿势,身上还抱着一只白狐。

    这冯小怜本来是穆皇后的一位侍女,谁成想高纬这昏君竟然对皇后没了兴致。原本作为政治筹码的冯小怜,摇身一变飞上枝头变了凤凰,还真就成了深受宠幸的淑妃娘娘。

    高纬手握着这张麻纸,挥手让宗正寺内官退下,又极其不耐烦地问了句:“高长恭这几天所忙何事啊?”

    话音刚落,从柱子后面悄咪咪地闪进来一个大胡子胡人。

    那大胡子身高六尺又七寸,身形肥硕,一张圆饼脸上还长了两撇小胡子。发红的酒糟大鼻子上,深邃的眼窝中藏着一双滴溜乱转的宝石色的眼睛。他穿着紫色的圆领窄袖官袍,上面绣着五章纹饰。白色的丝麻长裤,狼毫的玄色官靴,腰间扎一条虎纹玉带。这人就是位极一时的三公之一司徒和士开。还有个不为人知的身份,那就是高纬的后爹,当朝胡太后的唯一男宠。

    “陛下您忘了,兰陵的耳目都让您撤回来了。”和士开弯着腰,一脸谄媚地抬着脑袋看着高纬。

    要说最好伺候的皇上就属高纬了,什么事儿都写在脸上。那天刚听到高长恭要不行的消息,晚上就下令让这帮子绣衣使者回了京城。这个掌握在皇帝手中的情报机构也是寸的可以,别国的绣衣使都快进到高纬的后宫了。他们还在兰陵趴着,等着抓兰陵王一个谋反的现行。

    “那就再撒回去!”高纬有些烦闷,又说道:“左仆射不必陪朕了!母后这几日心情烦闷,依寡人看,劳烦左仆射走一遭吧。”

    “那臣告退。”和士开慢慢地往门外倒腾,越退越快,就好像一只丢了壳的贼王八。

    高纬也懒得看他,只是拿朱笔在那张褶皱的麻纸上圈住了“秣马厉兵”四个字儿,随手把纸丢进香炉中。

    眼看着燃烧的火焰,高纬一拍桌子,空旷的大殿响起来一阵阵的回声。他先是哼哼,最后狞笑起来:“秣马厉兵,秣马厉兵!你可真是寡人的好大哥啊!”

    “陛下何不随便找个由头?”那冯小怜呻吟了一声,摸了摸白狐的脑袋。

    “妇人之见!”高纬突然抬起头,目光中掺杂着一丝狠辣。“你当寡人那大哥是那些凡夫俗子吗?母后这些年不知道派了多少人手,你猜怎么?”

    高纬放下笔,缓步迈到冯小怜的身边,一把抓起了她的玉手揉搓起来。“尸骨无存啊!”

    “再说,现在杀了他,谁去外面跟周贼打?是你还是寡人啊?”

    “所以说,还是静观其变。现在寡人的心啊,在爱妃这儿。”

    高纬这等昏君,还是太子的时候就对他堂嫂做不轨事。被和士开推上王位之后,除了酒色便什么也不沾。饮酒作乐的时候还附庸风雅吟上几句诗,然后就是画春宫,最后就是和妃子做游戏。最重要的正事儿就是和重臣良将斗智斗勇。可以说是为国为民一概不干,吃喝玩乐样样精通。

    宇文护曾经这么说过:“倘若北齐三雄去其二,则霸业可成矣!”

    而现在整个帝党和后党最想干掉的人却是年轻有为、风头正盛的北齐护国大将高长恭。这可真是良言劝不住那该死的鬼。可这漩涡的中心人物却在王府中哼着小曲儿,翘着二郎腿儿欣赏自己的便宜儿子高武的功夫。

    这会儿正是大太阳直照的时候,虽说不是夏天,但阳光还是有些刺眼。就看见高武屏气凝神,太阳穴鼓起。手中夹着三片剑麻叶子,瞄准了十米开外的木头靶子。

    四周除了风声,只听得“啪”三声,每一片叶子都插到了靶子上,只有一半露在外面。

    “摘叶飞花,我记得那一年你也是这么救孤一命。”高长恭坐在石墩子上,眯着眼睛盯着那木头靶子。

    “那外戚胡氏宗族作恶多端,我自然不愿成全。救义父事小,救国是大。”

    “好一个救国是大,不过你的战场不在明,而在暗。”

    高长恭凝视着眼前这个体型不算健硕的青年。那高武狼腰猿臂,塌鼻环眼,双匕轻动似鹤展,飞花摘叶舞流星,忠肝义胆哪一位,兰陵义子高开擎。

    高武今年十七岁,原名赵五儿。是胡太后兄长洛阳胡太守豢养的一个死士。几年前,高长恭班师回朝经过洛阳的时候。差点儿就被胡太守安排的两名弓箭手用暗箭给戳死,就是这赵五救了他一命。

    高武听到“在暗”这两个字儿,心头不由得一喜,想着估计自己又要干老本行了。

    “义父也要豢养死士?”

    “非也,死士为私,而孤欲为国。孤要养的是绣衣刺客,不同于绣衣使。如果将士是一把尖刀,那绣衣刺客就是尖刀上的利刃。有时候斩首比杀敌更重要,不论是对内还是对外。”

    这几天的功夫,高长恭在心里思索了良久。明着说,先要在兰陵打造一个试点,做军队体制和市场经济的改革。而暗着则是,要打造独一无二的谍报部门和特种部队。至于官府方面,可以说齐国的朝廷除了勾心斗角,几乎没有什么正经的事务。

    更不用说推翻九品中正制度和察举制度了,这无疑是动他们门阀和世家的蛋糕。仅凭着自己九年义务教育的底子以及两千多年的历史文化积淀,只能先从这几步出发。所谓“步子迈的太大,容易那啥”的道理高长恭心里还是清楚的。

    “首要的还是去拉起一群死士来,孤只要十二以上十五以下的孤儿乞儿。先把他们拉到城外驻扎的军营里,免得打草惊蛇。趁着这几天陛下的绣衣使还没到,就抓紧功夫做吧。”

    高武点点头,朝着高长恭抱拳拱手,快步走向王府门外。而高长恭自己也打算着去军营里转悠一趟。

    东城郊的军营,驻扎着整个兰陵的士卒。除了高长恭自己的两万五千兰陵亲卫兵,还有两万的驻军。说是有四万五千人,可掌管粮草辎重的后军就有两万人,再加上中军卫队五千人,平时的战斗力也就在两万人左右。古代动不动就百万人的战斗,实际上若是有五十万就算是烧高香了。当初曹孟德的八十三万大军,实际上也就三十万的战斗力。

    军营驻扎在城外,紧挨着一处叫做徐家凹的小山坳。军营四周用桑木围了一圈儿,正大门高三丈,挂着四个大字儿的匾额,上书“军令如山”。左右大大小小数千暗红色的军帐,中间立着一丈高的阅兵台,阅兵台左右放着两面七尺方圆的牛皮大鼓。寻常这会儿功夫,军营里可是喊杀声震天。

    高长恭身披暗红披风,金丝纹有四爪入云蟠龙。一身百炼明光扎甲,内衬红衣,脚踩狼绒长靴。腰间挂一环首刀,头戴双斑鸠翎铁盔。一身盔甲十多斤重,往阅兵台上一站是赫赫威风。

    “众将士!”

    “有!”一声有,如山呼海啸响彻云霄。

    “孤今天来就是为了告诉你们,老子没死!”高长恭踩到阅兵台边缘的高柱子上,弯着腰扫视着台下的军士。

    “大周的那帮孙子和北边的蛮子以为孤命不久矣了,开始闹腾了。兄弟们说,爷能怎么办?”

    “打他狗娘养的!”队伍里一个背锅的炊事兵突然吼了一声,引得大家都侧目看向他。

    “你们看他干啥?人家说得多好,打他狗娘养的!”高长恭走下阅兵台,缓缓来到那个炊事兵面前,拍着他的肩膀说道:“大声告诉他们你叫啥!”

    “俺叫孙六一!”那个炊事兵憋足了力气,吼红了脸。

    “咱们兰陵营就算是个炊事兵,也要拿着铁锅给我揍他贼王八。要是马夫,也得给我拿起割草的砍刀,杀他一两个人头!”高长恭之前虽然没有当过兵,也没有什么行伍经验。可他深受某些刻在灵魂里的基因影响,宣传鼓动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

    “他们宇文家的贼崽子看上了咱们的地,要跟北边那群畜牲霸占咱们的屋子,欺负咱们的儿女,侮辱咱们的婆娘。他们仗着自己是蛮夷,居然还敢骑在咱们头顶撒野。你们说,这口气咋咽下去?”

    “来一个,老子弄一个!”高长恭的骑兵将尉,颤抖着几颗泪花从他的牛眼珠子里扑簌簌地掉出来。老将燕凌天,原籍晋州,家中六口被突厥的蛮子杀光之后,跟着高洋当了兵,十年前被调到了高长恭的亲卫里。

    “不过,孤也不能让你们白白去送死。”高长恭迈步重新登上了阅兵台。“前军中军五十岁以上的老兵出列!”

    一声令下,队伍中的老兵向前迈了一步。高长恭打量了一番,看起来似乎只有五千来人。“从今天起,你们去后军”

    “后军里四十岁以下的士兵出列!”哗啦啦一阵响动,约莫着有那么一万来人站了出来。“你们去前军和中军。”

    “老兵是大齐的脊梁,那么青年和中年就是大齐的胸膛。老少爷们儿,咱们挺起腰杆子,干他王八羔子!”

    高长恭抽出环首刀,指向西方。

    “我以热血,镇我山河!”

    “大齐永在,剑斩妖魔!”

    “我以热血,镇我山河!”

    “大齐永在,剑斩妖魔!”

    突然,高长恭耳边传来了低沉的牛角号的声音。战鼓擂动,队伍里传出了豪迈雄壮的战歌。

    “马蹄疾兮风萧萧,好男儿兮看今朝。

    百八十兮河山好,舞兵戈兮镇宵小。

    邙山北兮天苍苍,数英豪兮兰陵王。

    旌旗猎兮战鼓扬,入敌阵兮守四方。

    三十里兮胆气丧,兵五百兮似虎狼。

    ……”

    这战歌就是《兰陵王入阵曲》。

    遥想当年邙山之战,兰陵王着代面入敌阵,引兵五百金墉解城下之围,杀得周贼昏天黑地、丢盔弃甲,自邙山至谷水,三十里中,军资器械,弥满川泽。

    邙山大捷的胜利直接给了高长恭一个兰陵郡王的封号,也正是这邙山大捷,让高纬这帮人开始忌惮他的威名。

    “这就是因。这世界,我来过,我走过。不负兰陵王之名,去奋斗,去征服!”高长恭默默的在心中呐喊着,迈开步子走到他的亲兵中军帐内。

    帐门前后各站卫兵四人,紧里头正中挂了一张牛皮疆域图。左右各放两排烛灯。大帐中心摆放一张演军台,台上左右有铜制的马车、步兵、骑兵、弓兵各一套。大帐左右各摆放胡凳十个。正中放有红木雕的四爪蟠龙塌。

    “姐夫。”迎面走来一个儒生打扮的青年,他年龄大概二十出头,是郑娉婷的亲弟弟郑文和,表字顺平。属于是硬安排到高长恭亲军里,给他做了参军录事,一个从六品的文官。郑文和穿着一件浅绿色的圆领扎口官服,上扎文人巾。国字脸双眼皮,大眼浓眉厚嘴唇,留着一山羊胡。看起来就属于那种忠臣贤良。

    “顺平啊,正好,我拟了一份关于亲兵改制的方案。等那几位叔伯兄弟们来了,你跟着一起商量一下。”

    高长恭从腰间的袋子里掏出一卷绸布,上面是他这几天坐在书房里冥思苦想回忆出来的一些借鉴了后世军队体制改革的东西。

    郑文和接过来这卷绸布,边看边嘬牙花子。其中确实是有些超乎于这个时代的东西,他这识字读书的都难以理解,就更不用说那些不认字儿的大老粗了。

    “姐夫,里面有些东西是不错,不过恐怕难以进行啊。别的不说,就这个剃发令。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说剪就给剪了,可是不孝啊!”

    “孤先跟你这个读书人解释一下,免得你跟那群大老粗解释不清楚。你说这不剪发就是孝对吧?可你想想,上阵杀敌长发长虱子、生疥疮的时候,你光顾着挠了,别人先给你杀了。还孝顺什么父母?”

    “就当你说的有理吧。不过你说得过我,不一定说得过他们。”

    “哟,你们郎舅两个商量什么呢?”

    说话间,那帮大老黑粗的兵痞们就进了帐来了。

    “韩叔,我这几天弄了一下新的军令,这不是想着跟你们商量一下?”

    能让高长恭称韩叔的,是跟着他父亲高澄的一位贴身的亲卫,叫做韩商,是丁零人。现在是高长恭亲卫中的正三品领军将军。韩商大概有个四十六岁。一头花白卷曲的头发闪着银光。和中原人不同的是,他有着橙黄色的曈仁。脸上从右眼开始到鼻梁骨有一道浅肉色的疤痕。

    “那老子管不着,反正他们要是敢不听你的话。老子跟他们没完!”

    “韩老鬼,你跟谁没完呢你?”

    “花老头儿,你管我呢你!”

    高长恭只得无奈地笑笑,咳嗽了一声,道:“各位将军校尉,请坐吧!”

    十几个军将按照次序各自坐好后,郑文和开始给这些爷念起来高长恭写的各种规章制度。刚开始还有几个人有些异意的,结果都被韩老将军给吓了回去。不过,大家倒还是心照不宣的在俘虏这一块儿提出来了点儿意见。

    “凭啥不让杀俘啊?就允许他们杀你,你还不能杀他了?”

    “这帮贼娃子投降了,咱还得好吃好喝好招待。那咱不就是那铜秤砣子,实心儿傻了嘛!”

    “就是,要我说全部活埋!”

    “这样。”高长恭一拍桌子,缓缓说道:“若是真心投降者,收归后军。修筑军寨也好,给咱做饭洗衣也罢,反正不能杀。其余的全部砍头,筑京观!”

    “好!”

    “同意!”

    “那就按照军规施行,一个月后检验成效。”高长恭敲着桌子,又看向领军副将军。“花老将军,孤欲抽调后军两百人,扮作商人与突厥做生意。”

    花老将军是女将花木兰同宗的第七世孙,前阵子攻打韦孝宽,被敌军砍掉了左手。高长恭才把他从前军调到了后军。老将军今年五十一岁,豹头虎目,熊腰狼背,络腮长髯,使得一手好枪法,可现在只能右手拿枪了。

    “小子,你跟北边儿的那帮孙子准备买卖点儿啥啊?”

    “用咱们的丝麻,换他们的牛羊和马匹如何?”高长恭狡黠一笑,继续道:“除此之外,打探他们突厥的消息,最好能打听到周贼的消息。”

    “咱们这种有军籍的,如何过关?”

    这对于高长恭的计划确实是个大问题,北齐的男子凡是十五岁到六十岁,每户都要出一年长者从军。消除民籍,并入军籍。这是从北魏一脉相承的军制。而当时的商人连民都算不上,和青楼里的那些位姑娘们都属于贱籍。

    “这好办,让郡府的民籍主事给个从商的凭据。关隘那边不会拿着籍册查的。”高长恭的兰陵封地和封国没什么区别。严格来说,若是他兰陵郡王高长恭不想让皇上高纬的绣衣使进入兰陵,那他们一丁点儿消息也得不到。

    兰陵亲卫的改革就这么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推行的第一天,还真就是让高长恭不以为然的剃发令出了点儿状况。韩将军以身作则先把头发刮了,其他的军士也都纷纷照做。还有几个大头兵,真弄了个宁死也不剃头的状况。高长恭也没有继续劝说,反正长虱子了,难受都在心里头。

    三日之后,一个容纳两百人的商号在城北立了起来。名号简单,就叫亨通商号。商号占了个四进三出的大庄园,正门挂的不是什么“财运亨通”,反倒是“律法严明”,颇有点儿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亨通商号的大当家的是个独臂的老头儿,看起来凶神恶煞的,不像是那种一般的笑面虎。让人奇怪的是,这亨通商号,一不向外卖货,二不雇佣镖局押货。倒是一趟一趟的来往于郡府和城郊的军营。

    “一会儿,看见对门那两个吃面汤的,直接弄死!”老当家的斜眼瞟了一眼对门铺子外两个吸溜面汤的,对商队领头的吩咐了一声。

    也怪不得这两个要死的鬼,大早上的吃得哪门子面条儿啊。

    “您就放心吧!花大当家!”领头的拿腔拿调喊了一句,翻身坐在板车上。

    一扬鞭子,高声喊道:“走嘞!”

    还真别说,这十几辆板车刚离开商号的地界。喝面汤的那两位,直接拍了几枚常平五铢,一抹袖子,拔腿开溜。

    “唉,这是第五拨人了。”老掌柜摇摇头,没有继续在门口逗留。

    两人的结局自然是尸骨无存。自从这亨通商号成立,高纬派来的狗皮膏药就没停过动静。在没有足够的实力反抗的情况下,这种“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方法,无疑是最有效的。这也算是高长恭的恶趣味吧,陪着自己的二傻子堂弟玩儿游戏。

    现在这档子功夫,他也算是真正的明白了,为什么历史上的高长恭会饮鸩而死。可能真是陪着他,陪出了感情。又或者是一种生在这种倒霉催的帝王家庭的无奈吧。

    “玩儿吧,可着劲儿的玩儿吧!”高长恭坐在书房里,凭借着微弱的烛火,查看着一本写着“亨通账本”的册子,在页末的“正”字上添了最后一笔。

    周国成都乡下的一座小茅草屋里,老道李穆叔突然看向东北方的天空,不由得咂了咂嘴。

    “不对啊!”老道拧着眉瞪着眼,对着夜空直发愣。突然,窝棚里的老杂毛驴叫了一声。

    “阿福,你也看出来了!”老道扭过头问了一句,那老驴又叫了一声。

    老道赶紧抓起桌上的龟甲,往里面放了三枚汉代的五铢钱,一边可劲的摇晃,一边嘟囔着:“紫微宫起,破军和文曲星亮。不对劲,着实的不对劲。”

    铛,铛,铛…

    三枚大钱依次排开,老道猛吸了一大口凉气。

    “这卦象不对啊,我怎么看不出来啊?”

    随后又点燃了三颗沉香,屏气凝神,五心朝天,盘腿坐下。就这么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掐着法诀。约莫着半柱香的功夫,老道浑身颤抖起来,额头上、胸口上冒出来一股股冷汗。

    “噗!”

    一口鲜血喷出,在桌面上形成一个封闭的圆环。老道擦掉了嘴上的血迹,又咂了咂嘴。

    “到底是谁隐蔽了天机?我闻到了一股子秃驴的味道。”

    老道翻箱倒柜的开始收拾起行囊,趿拉着草鞋,拉起窝棚里的驴子就往外走。

    “阿福啊,你听道爷我跟你说。这次回大齐咱就不走了,还能捞个金饭碗。高长恭是破军星和文曲星下凡,紫薇宫也应在大齐。大周这边,宇文护是贪狼星。这七杀星应在大陈。有点意思了,改朝换代啊!”

    老驴不耐烦的叫了一声,蹲下身子,让老道骑了上去。

    “这大齐的国运变了,咱得去兰陵。他高澄不听我的,高洋也不听我的,他高长恭总得听我的。到时候咱混个帝师当当,封你个天下第一神驴!”老道一边说一边往外喷唾沫星子,还紧紧抓了一下老驴的长耳朵。

    夜幕中,一人一驴静静地往东北方走去,传来了一阵阵驴叫和驴蹄子的踢踏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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