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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人狗殊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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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见少女镇定自若,不为所动,依然用淡淡的口气道:“既然不打了,那你们就遵守规矩,登记入城,否则,即刻离去。”

    洪锋一脸黑线,这小丫头居然一点面子都不给,还站在了大武王朝的这一方,但看样子,她也不像是和大武王朝有甚牵连,简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林烽忽然走了出来,礼貌得体的向少女深深一揖,表示感谢,转而冷笑着看向洪锋道:“入城你是别想了,尽快逃命,否则等我们大将军赶来,你插翅难飞!”

    洪锋听着他话里话外的威胁意味,不禁勃然大怒:“草拟娘的狗崽子,我今天非宰了你!”

    他担心那少女再出手多事,直接戟指一点,一束激光火柱,如火蛇般笔直的冲向少女,与此同时,左掌一劈,一记“火焰刀”电击般斩向林烽,左右开弓。

    林烽瞠目结舌,吾命休矣!仙禄官,永别了!

    出乎意料的是,那少女竟全然不顾自身安危,先在林烽的面前召唤了冰镜,挡住了火焰刀,然后才手推一朵冰清洁白的真气莲花,顶着“火蛇光柱”一尺一尺的瓦解粉碎,余威霹雳般撞在了洪锋的胸口,将他轰出了城门,连翻了十几个跟头才停住。

    可惜,少女为了先救林烽,以至在召出莲花时,已然中了火柱的袭击,娇艳的香肩已渗出殷殷血迹,原本就雪白的脸蛋儿,此刻更显苍白。

    林烽大吃一惊,叫道:“你为什么救我?”

    少女冰然道:“他要杀你,我偏要救你,我喜欢让我的手下败将,输得心服口服。”

    林烽哭笑不得,这是什么癖好?合着这个天仙般的小妮子,脾气亦有几分任性和古怪,但好歹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依然俯身一揖道:“多谢仙子救命之恩。我这里有些金疮药,仙子处理一下伤口吧。”递上去一个小药瓶。

    【赠送药品,手有余香,善缘点加二十。】

    林烽眉开眼笑,却又有些怪怪的,自己答谢恩人,难道是为了获得奖励么?

    少女对他视而不见,侧身缓缓看向了远处被同伴扶起来的洪锋,美目中既有漠然,又有挑衅。

    林烽暗暗苦笑,得罪女人,无论年纪大小,都不是一件容易翻篇的事情。

    洪锋又惧又怒,真是出门没看黄历,半路上蹦出这么一个爱多管闲事的臭丫头,令自己在敌城面前,颜面扫地,大怒道:“铁石镇的人给我听了:一个月之内,必要你们铁石镇鸡犬不留!我们走!”愤恨的大步去了。

    他的同伴们狠狠的瞪了一眼林烽,才跟了上去。

    林烽一声冷哼,他本也身体不好,时日无多,可一旦连累了城内百姓,那可罪孽深重,焦虑道:“秦队长,此事还需上报镇西王,作以防范。”

    秦猛暴怒道:“林烽!你这个死脑筋,连个大门你都看不好!给我惹麻烦也就算了,你还想打扰镇西王的清净?我告诉你,你已被就地免职,有多远你给我滚多远,铁石镇不需要废物,以后别让我再看见你!”一脸恼怒的甩身而去。

    其余的侍卫们满面愁容,倘若洪锋真率军前来报仇,那他们职责所系,必然要奋勇作战,但有没有命活着打赢此战,那可十分的不好说,于是纷纷怨恨的瞪着林烽,似乎在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林烽既委屈又不忿,大声道:“我既然在此负责出入登记,履行职责,有何不对?再说我阻止了敌将入城,不嘉奖我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处罚我,简直毫无天理!没有今日之事,龙云帝国就对我们秋毫无犯了?你们怕死就别当兵!小爷不干就不干,离开了这,我照样饿不死!小黄,我们走!”气愤的走进城内,回住所收拾东西。

    那少女望着林烽的背影出神了片刻,才转身而去。

    她当然不必为林烽的遭遇惋惜,相反,事情演变成这样,和她并无什么太大的关系,何况她还救了林烽一命,是林烽大大的恩人。只是这个世界怎么了?负责任的人,被指责不懂变通。变通的人,被指责滑头。

    看来还是如师父所言,无论你怎么做,都会招来非议。就像矛与盾,凡事总会有两面。既如此,何须在意?

    林烽的住处,在城北的一条小巷子里,是他来这以后,租赁的房子。

    房屋不大,两间三室,一个厨房,一个卧室,一个茅房。

    东西也不多,除了锅碗瓢盆,就是床褥被子,拿得出手的昂贵物件,或许就是他九岁那年,父母为了奖励他濒临二品境,又与洛绫公主签订了婚约,带他去共同挑选采购的乾坤袋。

    乾坤袋是一种法器,能容纳海量物件,乃修道之人的标配。

    林烽只感物是人非,骂骂咧咧的整理好物品,来到院里,最后看了一眼已经住了将近三年的“家”,竟然没有什么太多的不舍。在这里苟延残喘,混吃等死,的确没什么好值得怀念的,但好歹也是自己的容身之所,离开了铁石镇,等同于断了俸禄,丧失了经济来源,该如何安身立命呢?

    可恶的秦猛,断人财路,形同谋杀。

    转念一想:自己来铁石镇,是大伯一手安排的,似乎也得到了爷爷的首肯,既如此,他秦猛芝麻绿豆大的小屁官,哪有权力罢免自己?

    诶!

    不对呀!

    林烽,你如今都这般人穷志短了?

    看个大门,是人都行,这种行当,你还恋恋不舍?

    与其哪天突然猝死在铁石镇,给亡父亡母蒙羞,还不如一走了之,死在哪个山沟里,做个孤魂野鬼,倒也落个逍遥自在,至少不必发愁,没人给自己收尸了。

    去他娘的!

    人狗殊途!

    上外界好好看看,领略一下大好河山,不枉自己来这人世间一遭了!

    何况自己已有仙禄官,要出去广交善缘。

    他当即再无留恋,大步流星的离城而去。

    “你别跟着我了!我养不活你了!再见吧!”

    林烽沿着野外的林荫小道,不紧不慢的走着,小黄犬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摇头晃脑。

    林烽郁闷无比,他其实并不是一个热爱养小动物的人,毕竟有童年阴影。

    当初若不是他压死了堂姐的三尾雪玉猫,也不会被发配边疆,吃沙三年。

    他虽然谈不上厌恶小动物,终归是有些不喜欢。

    “臭狗,我告诉你,当初我救你,只是一时兴起。之前在铁石镇收留你,也只是闲着没事。现在我盘缠紧缺,你吃得又多,我们真的不适合再结伴同行,你另谋高就吧!”

    想起小黄犬一顿能吃掉十个馒头,六根鸡腿,林烽就直觉头大,别人家养狗,哪需要喂这么多?这不是开玩笑么?

    “我以前虽然只是一个看大门的,但俸禄按月发放,我省吃俭用,也供得起你。现在我存银所剩无几,你就别祸害我了,找个大户人家吃去吧!”

    小黄犬似是听不懂,又似是没听见,依然扭动着小屁股,低头跟在林烽后面走着路。

    “臭狗!”

    林烽俯身一下子抓起了小黄犬,小黄犬顿时笑嘻嘻的伸出小舌头,舔了舔林烽的手背。

    林烽只好叹了口气:“好吧!我那么讨厌养狗的人,偏偏把你捡了回来,或许我们俩真的有缘。你想跟着我,那就跟着。不过你要暂时也过段紧日子,等我找到一个好差事,一顿请你吃十根鸡腿。”

    小黄犬双眼放光,连忙点头。

    林烽气呼呼道:“就鸡腿你听得清楚!接着赶路吧!”把小黄犬放回地面,随手拔了一根路边的野草,叼在嘴里,漫步前行。

    只是前方的道路越来越窄,林子也愈发茂密,林烽只好拾根树枝,拨打着荆棘前进。

    忽听小黄犬警惕的大吼两声,接着一溜烟窜进了草窝里,直奔最崎岖坎坷的石林而去。

    林烽一呆,急喊道:“你去哪?”忙撵着冲了过去,却被途中的锋利杂草,割的腿上尽是血口,气的他哇哇大叫:“臭狗,瞎跑什么,你给我滚回来!”

    人呐,有时就是这样。前一秒还撵,后一秒又追。这没什么道理可言,全凭情感驱使。

    翻过土坡上的一块大巨石,林烽已累的气喘吁吁,他的断脉刚经治愈,元气尚未全然恢复,却听不远处传来动物的呼叫,他忙定睛一看,只瞧小黄犬飞身一跃,露出排排尖牙,闪电般咬中了一只火尾兔。

    他登时愣了一愣,这火尾兔可不是一般的兔子,生来具备火属性灵力,属于一阶魔兽,要是真打起来,这火尾兔能撞的他七荤八素,咬的他皮开肉绽,但小黄这条普通寻常的土狗,竟然制服了火尾兔,甚至还一口封喉,使其沦为了自己的口中食,实是令人难以置信。

    须臾,小黄目露喜色,叼着火尾兔跑了回来。

    林烽大喜过望,火尾兔是具灵之物,自己若能服用,可有效的加快元气修复,一边伸手去接,一边赞赏道:“不错不错,知道给主人补身子了,没白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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