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大金牙学会练武之后飘了
等几人回去之后,那是一番快速的收拾,都等着吃这无公害的野猪肉呢?
见到这上好的食材,李煜忍不住要开始,将他那烧烤大师级别的技术,拿出来了。
随后的一段时间,那烤肉的滋滋声不断,其香气四散,满溢在周围。
再加上各方面的调料,上色入味以后表面金黄,不比那五星级大厨来的差。
“哎哟,我勒个去,真是太它大爷的香了。”
一只胖子待在一旁,说是在添加柴火,其实是大流口水,而且这烧炭不烧柴火。
“李爷,你这烤肉已经熟了吧!赶紧给胖爷我整一口,整一口快点,急死我了。”
见状,李煜真的从上面割了一小块,递给胖子说道:“喏,胖子你要的整一口。
如果你吃不完,别忘记了还给我,我给你留着,回去以后到我家里再吃。”
“噗,哈哈哈,这是什么梗,笑死老金我了,李爷俺是彻底服了。”
胡八一也是忍住了不笑,如果笑了那就是忍不住了,漏气了。
“鹅鹅,鹅鹅鹅。”一旁的英子,也是乐呵的没够。
反而是胖子,心里念念个不停道:“我要一口,你就真的只给我一口。
再说了,这一口还不够胖爷我塞牙缝的呢?还留着回去吃,玩呢?”
不管了,先吃为敬。“啊!香啊!这肉好吃极了,真是美味啊!再给胖爷多来点。”
于是,李煜继续说道:“胖子,你别急啊!咱们这次能吃到这大黑野公猪肉。
那也是你的功劳,哪想你上个厕所的功夫,直接跑出了半里地去。
还刚好就发现一头大黑野公猪,正在偷看你上厕所,我说胖子你就不觉得瘆得慌吗?”
这边的几人听完李煜调侃胖子的话,皆是纷纷大笑不止。
一时间,那胖子见状,也是闹出了大红脸,不好意思的很。
随后,那李煜直接刀起刀落,几人也开始大块朵硕起来了。
“这好菜必须配好酒,我家院子挖出来的,尝尝。”
夜晚的星空,这实在是别具一番风格,野人沟这地方,属于远方的大兴安岭山脉的余脉。
几人站在营地的高处,甚至可以看见远处,那一望无际的外蒙大草原。
就这几人小酌几杯之时,胡八一在不经意之间,抬头仰望了星空。
其上的星象极怪,观那天空之中高挂的月亮,以及群山河流之势。
远方的那一处风水地形颇为奇异,随之拿出罗盘来,不断的转换着方位。
“胖子别吃了,赶紧过来帮忙,十万火急。”
胖子的手中拿着地图,在泛黄的灯光,不断的与罗盘比对着方位。
随后抬头又看了看月亮,他知道这次应该是找对地方了。
这时大金牙也跑来抱怨道:“胡爷咱有地图还跑了大半天,这地方到底到了没有。”
走过来的李煜,此时看了胡八一一眼,他就已经知道,目的地到了。
“几位爷,你们知道在野人沟之前,这里为什么叫作捧月沟吗?”
胡八一看见大金牙几人,一脸求知的模样,再次开口继续说道。
“你们来看,这山岭之间气势磅礴,风水之相宛如大海引流一般。
再加上那天上又有群星映照,东边一望无际的草原以及大兴安岭,连着互为衬托。”
“所以这天地造化之气,形成了捧月沟的风水地势,还真是极佳之所。
葬个皇帝不敢说,埋个王爷将军啥的,应该还是妥妥的。”
大金牙也接上话茬问道:“胡爷,那你这瓜保熟吗?不对,是保证吗?”
胡八一刚想回答,胖子这个时候开口问道:“金爷,你别捣乱了,那这墓在这呢?
那关东军要塞在哪呢?咱们不是来找军事要塞的吗?”
随之只见那大金牙,一脚上去踹到胖子的屁股上,大声说道。
“你个大胖子,在这多嘴个什么劲,咱们碰见啥就倒腾啥,不完了吗?
啥要塞不要塞的,咱们这次来是发财,别搞错了目标与重心。”
一边嘴里说着,另一边用手疯狂的暗示着胖子。
看见这小动作,李煜也是乐了,这大金牙自从大力丹,学会练武之后就开始飘了。
不再是往昔的大金牙,那个走不了两步路,哮喘就犯病的老金了。
旁边的胖子,在听完大金牙说的这话,那也是嘴上乐的没边,傻笑着不停。
似乎已经忘记,被大金牙踹的那一脚了,两人简直就是一对基友,激情无限啊!
这时候,李煜也瞅了瞅地图说道:“那按照老胡说的,关东军的要塞也不远了。”
“李爷说的没错,两者之间的位置,如果我没观察错的话,几乎重叠了。”
“那老胡,你现在可以确认具体的方位了吗?有多远,在哪个方向?”
听到几人的话,胡八一罕见的沉默了一会,低沉说道。
“这捧月沟历来是大金的墓葬之所,具体找起来估计很复杂。
我们总不能遇到每一个陵墓,全部下去翻翻吧!”
大金牙还是不死心的问道:“胡爷,咱先确定一处古墓位置,明天去瞅瞅再说呗!”
几人也是一番商议之后,觉得大金牙的话是个好办法,那就先这么着吧!
随之胡八一说道:“如此这般的话,倒是简单太多了,距离我们也不是很远。
你们看这月上中天之时,两侧形成一道水平线,那垂直落下的方位,就是古墓位置。”
“那墓穴中的死者,其上吸收天地之间精华瑞气,其下则是大地厚土之气。
几位爷趁着月光的好时机,咱们去实地考察一下,那明天就可以开挖。”
听见胡八一的话之后,众人自是听从,毕竟这风水之事,他们全都是外行。
随后几人打点行装,收拾一番之后便下去,准备干活了。
这倒斗,如果没有找不准方位,那就要人工去挖,累死你也挖不完的土堆。
所以这分金定穴的高手,就显得很重要,凡是有点名气地位的,到哪都是座上宾。
几人借助那空中的月中,紧跟老胡的身后,李煜则是远远吊在后面。
也就在这时,他感觉到自己的右边有动静,一时间便想到了,原著当中的麋鹿。
麋鹿盛产麝香,那可是百分之一百的宝贝,现在市价可是不便宜啊!
于是,李煜的脚下生风,飞快的赶了过去,他这刚刚迈过一点山坡,
只见迎面一只麋鹿,直接朝着他奔了过来,李煜借机一把抓住了尾巴。
随后一手抄向那肚脐处的麝香,这家伙倒是鸡贼的很。
听到动静的几人也赶来了,还以为李煜抓到了野人呢?
结果就是一头奇怪的鹿,甚至还有人不认识,于是胖子问道。
“李爷你抓它干什么?我还以为你发现那野人的踪迹了呢?”
旁边的英子这时候说道:“胖哥,你没见过这种动物吗?这是麋鹿。
肚脐之中产有麝香,很值钱的,也很难得到,因为它会同归于尽的。”
这一旁的大金牙激动了,问道:“李爷,你这手里的这块,有多大重量。”
李煜掂了掂说道:“有大半两多呢?”
“嘿,李爷你这可是发财了,随便一抓那就是小两千块钱呐?
老金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场的这几人谁都不服,金爷我就服你一人。”
这话说的,李煜都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这话也没毛病。
麝香的市场价,八几年一克五十多,大概一千七百块左右,没有大金牙说的那么多。
就这样,在几人一番恭贺之后,再次开始了,这寻墓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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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双开,番茄的第二本书,保准日更40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