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小事情引发的大案件2
赵磊和刘鑫的排查工作,持续进行了两天,也没有任何收获。现在唯一的希望,就落在胖子那里了。
胖子这两天也是每天都工作到十一点以后,对着数百个影像资料,几乎是一帧一帧的看,但是在案发前后一小时,也没发现什么可疑目标。
尚海园号称是监控无死角的小区,但是有几个摄像头出了故障,还没维修完,而嫌疑人就是从这些监控死角进入的楼道。
当第三天上午,胖子在几个离案发单元门较远的监控中,看到了一个与大伟推测的嫌疑人相近的目标。
戴着帽子和口罩,瘸着右腿,左手揣在怀里,一拐一拐地往案发单元楼走,而且明明有正道,他偏不走,有时候会从草地直接趟过去。
“胖子,能不能放的再清楚一些。”几个人听到胖子这边有了发现,赶忙凑过来问道。
“离得太远,面部特征是看不到的,走路姿态倒是可以再清晰一些,给我半小时的时间,我做一下技术处理。”黄海涛说道。
“对监控这么熟悉,肯定是小区里的住户或者工作人员,只要有了体貌特征,再走访起来也就容易多了。”于绍岩似乎看到了一丝破案的希望。
很快的,胖子就将处理好的影像资料,交到了于绍岩的手上,于绍岩带着胖子、磊哥就去了尚海园小区,他需要先找物业和居委会的问问,看有没有符合的嫌疑人。
当他们将影像资料一打开,放了没有一分钟,物业经理就说:“这不是老韩吗?你们肯定是搞错了,老韩那种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来的人,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
“你确定?老韩人呢?”于绍岩一脸严肃看着物业经理地问道。
“绝对没错。他一直给我们小区做绿化,上个月除草时,不小心伤了右臂,一直在家休息呢,听说是骨折,以后也干不了这种重活了。”物业经理非常肯定地说道。
“那他家在哪儿住?”于绍岩接着问道。
“老韩是外地来的农村人,在这里住哪儿,这我还真不知道,我打电话问问。”
物业经理说着拿出手机,结果对方关机。然后一耸肩,看着三人,意思是他也没辙了。
“他和受害人一家有没有矛盾呢?”于绍岩接着问道。
“有倒是有一点儿小矛盾,但那都是小事,不至于为这么件事,做这么大的事吧,再说老韩也不是那种人啊。”物业经理说道。
“你先说说是什么事吧。”于绍岩经历过的案件多了,什么情况都见过,相信一切皆有可能,所以问道。
“嗨。就是这家人出来遛狗,不拴绳不说,在小区里大小便他们也不管。狗狗在走道上拉完了就走,也不知道收拾一下。
小区的居民就总抱怨,也有的就将怨气撒到做卫生的人身上,觉得是这些清洁工清理的不及时。
老韩是只管绿化的,也不是清洁工,但小区居民哪管那么多,有时候看见狗屎没清理,老韩正在旁边也会抱怨老韩几句。
这些大家其实已经习惯了,不光刘建功一家,有很多养狗的都这样,没办法,制止不了。
有一次,老韩正在除草,这一家三口出来遛狗,那狗正好在老韩旁边的走道上拉了一泡。
老韩就说了一句,狗狗拉粑粑了,你们要及时清理,要不被别人踩上了,多不好。
结果那家人就嫌他多管闲事,你一个清洁工,不就是干这活的吗?还不赶快给清理掉。
老韩向来是个逆来顺受的人,但那天不知道为什么就和那家人吵了起来,结果一家三口还动手打了老韩,连他们家的孩子,还上前踹了老韩两脚。
老韩岁数也大,腿脚还不利索,被推倒后胳膊碰到除草机上,结果就骨折了。
最后物业出面私了,那家人给赔了医药费,这事就这么解决了。
说起来有三年了吧,最近的这次胳膊骨折,可能也是上次伤的地方,所以严重一些。
要说这家人,也真够呛,隔三岔五的和别人闹别扭,真没办法。”物业经理说着说着,就开始抱怨这家人了。
于绍岩赶忙问道:“老韩今年多大了,是一个人住吗?他没有子女、亲人在这边?”
“哎。要说这老韩也是个苦命人,今年大概有六十五了吧。早些年在建筑工地打工摔断了腿,老板跑路了,自己没钱治疗,就落下了残疾。
听说一辈子也没结过婚,也没有亲人在身边,前些年回过一次老家。回来时,带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说是在火车站捡的。
大家都劝他,一个光棍汉自己都养不活,怎么养孩子,让他给送到福利院,他就是舍不得,非得自己养。
这孩子还是个先天性智障,脑子不太灵光,原来一直都是带在身边,他在小区干活时,孩子就在旁边玩儿。
前几个月听说那个孩子得了重病,我们还给捐过款呢,到最后也没救过来。老韩这次受伤,估计也和孩子走了,心情不好有关。”物业经理有些伤感地说道。
“哦,行,有老韩老家的地址吗?”于绍岩知道了大致的情况,最后又问道。
“嗯。我们这里由他身份证复印件,您看对您有没有帮助。不过这事,我真不觉得会是老韩做的,你们可不能冤枉好人啊。”
物业经理从员工档案中拿出老韩的身份证复印件,又给于绍岩复印了一份。
“冤不冤枉,到时候就知道了,我们办案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的。”于绍岩义正词严地说。
“那是、那是,不过退一万步讲,这事即使是老韩做的,那也是为民除害,你是不知道这一家人……”
物业经理又开始了抱怨这家人,被于绍岩即使打断了:
“嗯。您也不能这么说,任何人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来处理,我们是法治社会,不能感情用事的。”
物业经理赶忙陪笑道:“那是、那是,那您几位慢走啊。”
于绍岩也客气地和物业经理道别:“谢谢你,以后有事我们再找你吧。”
于绍岩说完后,三个人就离开了物业办公室,有了确定的目标,调查起来就会快一些。
最后胖子将小区周围的几个街道摄像头都查了一遍,很快就确定了老韩的离开方向。
顺着老韩的行走路线,在离案发小区五公里的城乡结合部的一片平房中,找到了犯罪嫌疑人老韩的住处,但是已经是人去楼空。
经过在老韩住处提取到的指纹鉴定,这个物业经理口中老实巴交的老头,就是本案的凶手。
于绍岩马上联系老韩老家的公安局,请求协助调查,最后在老韩的老家将他抓获。
其实也不叫抓获,老韩好像是等着警察上门呢,对警察的到来一点儿都不觉得惊奇,甚至还有种解脱的感觉。
老韩本名叫韩援朝,今年六十五岁。五岁那年父亲离世,与体弱多病的母亲相依为命。
从小因为家里穷,加上身体瘦弱,在村子里备受其他小孩的欺凌。十五岁那年,母亲也离他而去,从此就成了孤儿。
一直到四十岁也没找到对象,看到很多人出去打工挣了钱,自己也跟着老乡出来打工。
几经辗转来到了海城市,在建筑工地打工时,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掉了下来。
包工头刚开始给垫付了两千块钱的医药费,后来听说要医治好需要好几万,就直接玩儿起了失踪。
整个工程款基本上都被包工头结清带走了,但干活的十几个工人还有半年的工资没给结清。
但是没办法,工友们一起找了各种途径维权,最终也没能找到那个黑心的包工头,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当时老韩有不到一万的存款,在将所有积蓄都花完后,头上的伤倒是治好了,但是粉碎性骨折的腿还没好利索。
因为没钱治疗,最后就只能带伤出院,最终落下了残疾。建筑工地的活,肯定是不能干了,也没人敢用一个残疾人干这种高风险的活啊。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在老韩走投无路的时候,一个新建的小区招绿化人员,老韩就这样来到了尚海园,这一干就是十年。
刚开始的日子,虽然清贫,但是老韩的心里还是挺满足的,已经五十多岁了,也不想着娶妻生子那些,对他来说虚无缥缈的事了。
每天好好工作,下班后,弄点儿小菜,喝两口小酒,就觉得这日子过的神仙一般。
原来一直都是每隔几年,就会回老家给父母扫扫墓,在父母的坟头上添添土。
有一年回家时,在火车站捡到一个被人遗弃的小女孩,大概不到五岁。孩子也不会说话,一眼看上去智力就有问题。
这孩子本来是被那些丐头们控制着,但是孩子可能前世和他有缘,见了他以后就抱着他的腿,不让他走。
最后老韩趁那些丐头不注意,带着小女孩离开了火车站,最后坐汽车到了另外一个县。又从那里,坐火车回到海城市的。
孩子虽然智力有问题,但是老韩还是视若珍宝,有好吃的先给孩子吃,也会在小区的垃圾桶里捡到一些半新的玩具,给孩子玩儿。
自从有了孩子的陪伴,老韩的生活也重新丰富多彩起来,自己感觉人生又有了新的希望。
他每天都带着这个孩子来工作,小区的一些好心人,也会给老韩和孩子一些八成新的衣服和玩具,偶尔也有人资助一下这对特殊的父女。
在老韩的精心呵护下,小女孩也逐渐变得可爱了很多,看上去也不是刚开始的那么呆头呆脑的了。
老韩给小女孩起名叫韩乐乐,每天离家出来之前,都会将乐乐打扮的干干净净。周围也有很多同事,和热心居民逗乐乐玩儿。
这个世界有很多好心人,但是也从不缺少一些,让人讨厌的臭虫类人。
他们虽然没做什么大奸大恶的事,但是比那些无恶不作的坏人,也好不到哪儿去。
本案中的受害人一家,就这样的臭虫类人。当时这家人还没有养狗,他们的孩子和乐乐岁数差不多。
从乐乐跟着老韩来小区干活开始,那个刘晓光就以欺负傻子为乐。
他经常趁老韩到远处干活,不注意的时候,拿根绳子拴在乐乐的脖子上,然后就骑着乐乐在小区的空地玩儿。
有人提醒了,或者是其他孩子的家长看到了,会提醒一下,不能这样欺负人啊。
但是刘晓光从小就调皮,从来都不听别人的话。他的父母看到了,也就象征性地说两句,下次还是照旧。
老韩也和这对夫妻说过,乐乐脑子有毛病,希望他们管好自己的孩子,别总欺负她,但是收效甚微。
直到刘晓光上初中,这五六年里,这个男孩对于乐乐的欺负就没断过。
随着年龄的增长,欺负的次数虽然是少了很多,但是花样却一直在不断的翻新。
老韩也想让乐乐上学,但是正常的学校无法接收。那些特殊的学校费用还挺高,主要还是乐乐的情况严重,根本就没办法上学。
老韩平时也不能总待在乐乐身边,乐乐也需要正常的娱乐,她也爱在小区的广场和一些小孩子玩儿。
但是最近的两年,乐乐看到刘晓光就往老韩身边跑,她是被这个恶魔小子折磨怕了。
物业经理说的,三年前那件狗屎事件,只是老韩一次小的爆发。像这样的小事,还有很多。
只是对于刘建功夫妇来说,老韩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和他们有冲突的人太多了。
对于这种身份低微的人,虽然总出现在他们的眼前,但是并没真正的让他们注意过。
说的话自然也不会放在心上,甚至连耳朵都没进去,就被风吹走了。
老韩一般白天上班,都会带着乐乐,到了周末,就很容易与刘建功一家人碰到。
这家人是四五年前开始养狗的,自从养了狗,恶魔小子刘晓光,就有了新的游戏方法。
那就是训练狗追别的小孩儿玩儿,只要碰到乐乐,那绝对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老韩提醒过几次,都没起作用,反而会招来刘建功夫妇的抱怨,甚至是责骂。
有一次,老韩气急了,用棍子撵过那只狗,结果是被女主人陈艳丽臭骂一通,最后还告到了物业公司。
好在物业公司也知道这一家人的德行,只是让老韩带乐乐离他们家人远点儿,还能怎么样呢。
人家是这个小区的居民,是我们的上帝,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东西,也没有权力去干涉。
虽说物业也有管理权,但是对待这家人,他们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
就在乐乐被诊断出白血病后,老韩彻底失去了精神支柱,他虽然想尽一切办法想要挽救这个孩子。
但是最终,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孩子,痛苦的离开了这个,对她来说并不友好的世界。
乐乐离开后,老韩整天都觉得恍恍惚惚,每天都像是梦游一样。一直都觉得孩子还有什么心愿没有满足,需要他替她完成。
每天想着乐乐,干活时就有些心不在焉。在除草时,除草机没拿稳,让自己以前受过伤的胳膊再次骨折。
听医生说,上次的骨折恢复的就不好,再加上年龄也大了,这次恢复起来更难,估计以后他是干不了重活了。
腿残废十几年了,胳膊现在也残废,干不了重活,这就意味着,自己失去了生活来源。
一向老实本分、与人为善的老韩,一下子就产生了厌世的心理,他有一种想要报复这个不公平的社会的念头。
但是想了想自己周围的人,和这些年碰到的事,他觉得除了那个老板之外,就是刘建功这一家人是他眼中的坏人。
他从床底下,找出好几年前在垃圾桶里捡来的一把剔骨刀,自己每天一边想着乐乐,一边坐到小院里用那只左手在石头上磨。
本来他只是想着,找机会将刘建功的那只恶狗给杀了,反正不是在小区就是在公园乱跑,也很好找。
但是前两天他在公园寻找目标时看到,刘建功夫妇晚上在小区里遛狗,那讨厌的恶狗,又是追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转圈。
被对方家长发现后,和刘建功夫妇吵了起来,过了一会儿,警察就来了将四个人都带到了派出所。
老韩一直在旁边看着,越看越生气。最后,听小区里的人说,最后还是在民警的调解下解决的。
他突然有了一种更大的冲动,他觉得自己手是被这家人给弄断的。乐乐自从跟着他来到这个城市,一直都被这家的那个小男孩欺负。
想着乐乐一看到那个小男孩,和他们家的狗,就吓得往他那边跑的情形,老韩就觉得有一口气憋在胸口。
在案发的当天晚上,老韩喝了半瓶酒,越喝越觉得憋气,于是就将那把磨好的刀揣在怀里,敲开了刘建功的家门。
他做完案后,才一下子冷静下来,知道自己已经犯了罪,最终肯定会被法律严惩。
但是他不想乐乐的骨灰就这么放在出租屋里,所以回老家将乐乐埋在了父母的坟地旁边。
本来想去派出所自首的,但是想了想,还是算了吧,警察迟早会找过来的,警车怎么也比自己走路快,所以就那么静静地等着警察上门。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古人诚不我欺啊。刘建功夫妇,看起来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但是就是过于自私。
也并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但是这种毫无公德心,毫无同理心的人,很多人都觉得不值得同情。
但是要说他们就罪该万死吗,也不竟然,但是有一句话说的好,就是别把老实人逼急了,一旦老实人发怒了,你可能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了。
这种由于一些在当事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引发的血案,其实还有很多,这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不要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陌生人身上。你喜欢狗,并不代表所有人都喜欢狗。
你的快乐,更不应该凌驾于别人的痛苦之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