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这日郎临睁眼时,天光已然大亮。
他有些恍神。
“我是谁?”
哦,是个江湖骗……呃江湖郎中。
“这是哪?”
……不知道。
一阵痛苦好似锥子钻入了脑壳,他皱起眉梢,心说:“我怎么想不起来?”
想来,郎临之前上山采药,却被困于深山暴雨……怎么一朝睁眼,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他翻身起来,刚想观察一番四周,就看见床榻上一张纸条,上书几个小字:
“今日子夜之前,去安城找到陆十七为你解毒。否则毒素侵入骨髓,你将身化脓血而死。”
郎临神色一凛:“我中毒了?!可我老老实实一个江湖跑郎中的,得罪了什么人?”
他强定心神,攥上手腕给自己诊了一把脉。
果然是剧-毒缠身的脉象。
然而确认了以后,郎临也只是瞳孔骤缩了一下。
随即他便紧紧掐住了自己手心,一个深呼吸之后,他已经冷静了七八分,开始努力回想之前发生了什么。
还记得那夜深山,暴风雨倾泻如鞭打。
他狼狈至极,独自一人困在滂沱的山里半个晚上,也没找到一处山洞避雨。
怪他,初来南方,没把这诡谲的天气放在心上,非要在多云天阴时上山采药。
不过,要不是去年在北方偶遇一个同行,人家开给他一贴药方,说或许这方子能根治他这身毛病,郎临也不会来到这儿。
没错,他还是个浑身毛病的郎中,属于久病成医。
一身“五感不灵”,纠缠了他有二十余年,说白了,就是看不太清、听不太着、闻不太见也尝不太好。
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没有痛觉。
他后来研习那人开的方子,发现其上都是特产于南方的珍稀品种,这才启程来往南方。
又听人说,此地仙山草药繁盛,刚巧那日太阳不辣,他就高高兴兴上山采药去了。
然后,幸会了一场暴风雨。
要不是他自小颠沛流离,江湖毒打后,被迫练过两下子拳脚,不然以他那副感官,可能那天晚上就把小命交代在山里了。
不对……
他后来应该还碰着了一个人。
那是郎临不知第几次从泥坑里爬出来,结果因为眼神不好,根本就没发现自己身侧就是万丈深渊。
他当时已精疲力竭,泥路又实在湿滑,眼看就要侧歪下去,手腕却忽然被一个什么东西缠住了!
他本能地回头张望,却只能看见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冒出来一团白花花的活物,还结结实实被吓了一跳。
挣扎之中,倒拽着人家跌落了山崖。
直到现在才想明白,那团活物应该是个人,是想救他。
可就那样跌下去了,不是必死无疑么?
他是怎么活下来,又怎么来到这里的?
而且现在居然还被告知:今日子夜之前,不去安城找到“陆十七”,就要毒发身亡……
他根本就不知道陆十七是谁,再说这名字甚是奇怪,倒像是个绰号!
熬过了三岁父母抛弃,又熬过了十三岁频闹瘟疫,却要在二十三岁栽在这莫名缠身的剧毒里么?
郎临是个郎中没错,但技艺却算不上精纯,让他在半天之内给自己解毒,简直是痴人说梦。
他只在儿时跟一位老师父学过几月,那老郎中撒手人寰后,便也没人愿意教他这个五感不灵的“废物”,所以后来都是他自己摸索着学了。
虽然他也算是勤学好问,但是五感不灵,上街摆摊时,倒真被骂过像骗子,不过他也不恼,还经常拿此自嘲。
思琢至此,头上剧痛终于略有缓和,他又反应过来一件事。
怎么今日好像能看得十分清楚了!?
于是他蹬着一只鞋就跑到了窗口。
“哗啦”推开窗户伸出了脑袋:先是看见远处群山浩渺绿影绰绰,听到闹市鼎沸人声熙熙攘攘,紧接着,初夏的潮热气息、小摊的米糕香味儿,全一股脑儿冲进了他的三观五感。
冲得郎临险些一个跟头又翻回屋里去。
不得不又关上窗户静一静心,以适应一番突然灵敏起来的感官,此时郎临盯着不远处的铜镜,见那副属于自己的面容正眉头紧蹙,他属实是满腹疑团。
为什么身中剧毒,而五感却能恢复?
难道下毒的人这么好心,还顺手治好了他的感官?
这个陆十七又是什么人,会是他下的毒么?
还有那个被他拽下山崖的人,又在这当中扮演什么角色?
寻思了半晌,郎临的眉头却越蹙越紧,他发现自己现在不仅一问三不知,就连脑瓜思考问题也十分迟钝,思维根本破不出一条明路。
可是现在早已日高三丈,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于是郎临当即一咬牙,打算收拾了桌上包袱先赶往安城,结果刚抄起包袱,就被当中掉出来的一块银元砸了脚。
郎临吃痛跳脚,一看之下瞪大了双眼:他穷得三天都吃不了一顿,哪来的银元?此时低头,又发现身上服饰也不是自己那套粗布短裳,取而代之的,是一件料子尚佳的长衫。
他一挑眉梢:“这人要我死,还要我舒舒坦坦去死?”
门就是在这时被敲响的。
“客官,实在不好意思,您订的屋子过了退房时间,请问您要续订吗?”
郎临赶忙收了一应物件,再推开房门,只见眼前一个身着短打的小伙子,正掬起了一张笑脸,喜气洋洋着∶“客官上午好啊!”
原来是间客栈。
郎临只反应过来这一个信息,脑瓜子就锈住了。
于是他只能学着那店小二掬起了一个笑容。
店小二明显愣了一下,不明白这人对自己谄媚一笑是几个意思,当下飞快地打量起这位客官来。
瞧这人的模样年轻,容貌也十分不错,尤其鼻子,生得那是一个挺俏好看,但眉眼却不因此显得深邃,反而尽显柔和颜色;
虽然公子哥打扮,但仪容有些邋遢了,长发也只拿一条发带松散扎着;脸色看上去是久病初愈的苍白,身上满是药汤子味儿;配上个刻意的笑容,十分违和,惹得嘴角酒窝都有些痴傻意味。
店小二察言观色惯了,见这人背着包裹,心想是要退房,便也不再多嘴。
当下微一哈腰,热情洋溢道:“客官要吃点东西再赶路吗?楼下请呀!恰逢今日小店请来了安城忘南楼的大厨,想吃的都能给您顶上乘地备出来!”
郎临礼貌地应一声,便跟在他身后下楼了。
不过踏下几层阶梯,便听得哪里醒木一拍,叫好声山呼海啸接踵而至,冲得郎临脑瓜嗡嗡直响。
探头向楼下看去,只见一楼大堂有一舞台,此时其上坐着一位须发白眉的老头,应该是位说书先生,他正笑着向台下围坐的听众致意,举手投足间有股江湖游子特有得潇洒。
但是真正吸引郎临目光的,是老头身前桌案上那一把惊堂木,实在漂亮得紧。看那红郁的质地,很像郎临那块戴了小半辈子的红花梨木。
可就在这时,郎临双腿一却阵发软,好在及时扶住了一侧护栏,才没头朝下栽个人事不知。
没什么大事,就是饿得四肢退化。
照这样下去,他还没毒发身亡,怕是要先做了饿死鬼。思来想去,只能先跟店小二要上一碗香菇鲜肉馅的馄饨充饥。
那店小二也是个眼尖的,早看出了郎临不适应吵闹,便领着他避开喧嚣,上了后堂。
待到坐下,郎临刚悠悠喘上了一口气,这会扶起晕乎乎的脑壳看向窗外,却忽然惊觉:自己居然能依稀记起走上窗外这条街道的画面!
但是……
应该有还个人伴在自己身前才对。
可郎临现在非但想不起那人姓甚名谁,就连那人面容也想不起来。
只隐约觉得,自己对那人还颇有好感。
像是一场大梦初醒,只记得梦里那人温润的笑意和自己心下的欢喜,其余便跟着边边角角的梦境一概模糊了。
但是郎临能确定一点,这个人,就是那个要救他,却被他拽下山崖的人。
难道是那人身手超凡,搭救了郎临,又带他来到此处么?
……那,给他下毒的人,以及给他留下银钱的人,也会是他吗?
馄饨上来很快,虽然郎临心下仍是疑窦重重,但这碗馄饨芳香四溢,着实不忍心废了大厨的一番心意,还是埋头吃了起来。
他自小就深知,如果遇见了应对不了的新情况,就是得先填饱肚皮。
所以说,他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乐观。
该吃吃该喝喝,吃饭心里事不搁。
您也可以说他就是没心眼。
这前半辈子味觉不灵敏,吃东西都是“味同嚼蜡”;如今感官清晰起来,才发现这“食之有味”确实是人间一大幸事。
郎临笑眯眯将馄饨吃了个精光,觉得这安城忘南楼大厨的手艺当真是不错,馄饨皮薄馅大,一口咬下去,鲜汤四溢、好不快活!
吃完饭,他心想,既然安城忘南楼的大厨能来此地当班,那么安城应该距离不远。
所以他决定不为难自己了,干脆抛开那些烦扰的问题,去找陆十七问个清楚,于是他拾掇好包裹,就走向了柜台:“劳驾,去安城怎么走?”
郎临手底下没耽误结账,余光里瞧见账房先生那双略带探究的眼睛,也没觉得哪里不舒服,只是微笑着问路。
其实账房小李哥自郎临下楼时,就注意到他了。郎临前日深夜来住店,就是小李哥亲自招待,他平常并不伺候住客,只是那夜临时顶班,故而对郎临印象极深。
他还记得郎临前日还是另一身打扮,今天居然就摇身一变,成了位穿着考究的“公子哥”。
而且怎么看,怎么觉着这人不太对劲。
不过小李哥闻言还是答道:“您呐,出了镇子,再顺着官道往南走,快马加鞭的话,半个时辰便能到安城啦!”
郎临一点头道声多谢,转身牵住了店小二领来的马匹,翻身上马,疾驰而去。
小李哥一直盯着郎临的背影,直到见他转身出了店门,才恍然觉出这位“不对劲”的地方。
不是他嘴角略带痴傻的笑容让人觉得他脑子“不对劲”,而是他整个人的气质,与来住店那晚相比,简直就像是脱胎换骨了一般!
小李哥忽然想起,安城这段日子,正在闹“鬼上身”呢!跟这公子哥的症状未免也太相似了!
他经不住打了个寒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