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美中不足
说老实话,我是真的有点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
为什么龙骨韘里面的龙灵忽然就出来帮我了?
按照苏阳所说的,她不应该是大概率对我有着很强的敌意吗?
按理来说她苏醒过来,第一时间就是灭了我这个戴着龙骨韘的人,怎么会帮我解决麻烦呢?
这是我最想不通的。
而就在我思索的时候,猛地想起了一件事情,这个电话鬼已经被龙灵给一剑秒了,这会儿阴气和记忆碎片到处爆炸。
我要是再不吸收,就没了。
于是我连忙召唤杨雪,好在这次杨雪听到了我的呼唤。
开始大口大口的吞噬起了电话鬼因为消亡而产生的巨大负面能量。
然而,电话鬼是凶灵水平的存在,而杨雪哪怕是在厉鬼里面都不算强大的,就算放开了吞,又能吞噬多少。
很快,杨雪便是吞噬不下去了,眼眸之中满是暴虐的负面情绪。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站在一旁角落里一脸茫然的柳朵朵。
本着不浪费的原则,我试探着对着柳朵朵开口说道,“快点吃,好吃的。”
柳朵朵呆呆的看了我一眼,或许是这一次听懂了我的话,竟是开始大口大口的吞噬起了电话鬼残余的能量。
而我这时候则是看着杨雪,杨雪吸收了电话鬼很大一部分的能量,此刻整个身体都充满了一种别扭的暴戾情绪。
仿佛马上就要失控了一般。
我连忙伸出手去,开始用拘魂咒将那些附着在杨雪身上的记忆碎片开始吸收起来。
杨雪的眼眸在我的帮助下,这才开始逐渐清明起来。
我心里也叹了一口气,虽然这次解决电话鬼了,但很明显,我是有点吃亏的。
本来想拉着电话鬼进入我的队伍中帮助我成为校长的,现在却是被我给直接杀了。
这相当于少了一个大帮手。
不过也只是想一想,毕竟要不是龙灵给这电话鬼秒了,我这会儿估计已经成了鬼和电话鬼打招呼了。
与此同时,伴随着越来越多的记忆碎片涌入我的脑海,一幕幕画面开始在我的脑海之中慢慢形成。
我只感觉自己好像是身处一条河流面前,伸出手去打捞起来的水,都是一个个记忆碎片。
而后,我面前的画面开始破碎,重组。
她叫李敏。
从小到大,她都过的不快乐,或者说不快乐的情绪,贯彻了她的整个童年。
李敏的母亲在生她的时候难产死了。
在她三岁的时候,父亲续弦了。
一开始还好,后妈对李敏视如己出,很是疼爱李敏。
这也算是李敏为数不多的快乐的时光。
但这段时间很短,很短,短到除非她刻意去回想,否则就完全想不起来的程度。
五岁那年,李敏的后妈怀孕了,给李敏生了一个弟弟。
当时的李敏很开心,以为自己终于有了一个弟弟。
然而这只是痛苦的开始。
她发现,自从弟弟出生后,家里人原本放在她身上的目光,已经彻底消失了。
所有人都关注着弟弟,家里有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全都是优先给弟弟。
她仿佛成为了这个家里的一个,透明人。
甚至有一次,她正在吃零食,弟弟过来抢夺零食,被她说了一句。
是的,只是仅仅说了一嘴,她就挨了一顿毒打。
这种巨大的落差,让李敏的内心开始慢慢扭曲。
好几次夜深的时候,李敏都会偷偷摸摸的前往弟弟的房间,看着弟弟熟睡的面庞,她很想伸出手去掐死这个令人讨厌的小东西。
又或者说是,用枕头捂死他!
但是李敏不敢,她只能默默将这种情绪隐藏在心里。
到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她发现了一窝正在搬运食物的蚂蚁,她惊讶的发现,踩死这些蚂蚁,会给予她一定的快乐。
这是她灰暗人生中,为数不多的快乐。
就如同黑暗之中的一缕光一般,她开始迷恋上了这种感觉。
她开始在小区里面四处寻找着蚂蚁,只为了找到后,或是踩死,或是用水淹死。
到后来,踩死和淹死她都已经无法满足了,开始用开水烫死,又或者用自己的指甲,将那些蚂蚁的尸体弄得面目全非。
再到后面,她发现只是虐杀蚂蚁,已经有些不能满足自己了。
她开始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校门口贩卖的小兔子,小白鼠之类的动物。
然后偷偷一个人去一个没有人的角落,用石头,刻度尺,小刀,虐杀这些小动物。
看着沾满鲜血的双手,她开始感觉到愉悦,那是远胜于虐杀蚂蚁的愉悦感。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她爱上了去菜市场。
每天都会起一个大早,去菜市场,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看那一个个动物被杀死的画面。
虽然不是亲自动手,但只是看着,就会身心愉悦。
再到后面,她发现小兔子,小白鼠,小猫,小狗这种买来的宠物已经无法满足自己了。
她迷恋上了别人的宠物。
每当路上看到一些落单的宠物,或者野猫野狗的时候。
她就会用食物吸引对方的注意力,然后慢慢将对方勾引到无人的角落,再用早就准备好的棒子开始活活将这些小动物给杀死。
在这种愉悦中,过去了很多年,到了上高中的时候。
她发现,哪怕是虐杀这些动物,也无法满足自己了。
她再也找不到那种纯粹的快乐和愉悦了,她感觉自己的身上就好像是有蚂蚁在爬,好像那些曾经被自己虐杀的小动物,在啃食着自己的血肉。
她渴望得到更大的快乐。
因为以前那种快乐,完全无法填补她那空虚的心。
还有什么能比虐杀这些小动物更让人快乐的呢?
李敏将目光放到了身边的同学,老师身上。
如果可以的话……
她很想亲手试一试,杀人的快乐。
感受着那些人,在自己面前惨叫着,求救着,痛苦的嚎叫着,绝望的求自己放过他们。
光是想想,就让李敏感觉到无比的快乐。
那是比虐杀小蚂蚁,比虐杀小猫小狗,还要强烈百倍,不,甚至千倍的快乐。
但杀人可不比虐杀小动物,在这个法治社会杀人,一旦被逮到,那可是万劫不复的。
于是也就是在这一天,她开始谋划着如何去杀人才不会被发现。
以前的只是小打小闹,但涉及到杀人后,她才发现,这其中所需要蕴含的行动,实在是太多了。
于是她设定了一个又一个方案,又一次又一次的推翻。
她将杀人的目标放在了周围的同学,老师,自己的后妈,弟弟,甚至自己的父亲身上。
几乎每一个她认识的人,她都考虑过自己能用什么样的办法,不知不觉杀死对方,而又不让自己受到牵连。
有些方案写的非常完美,完美到她差点就准备尝试了。
但她也很快意识到,杀自己身边的人,一开始可能真的会不被发现,但最终肯定还是会被发现。
毕竟只要调查一下人际关系,或多或少都会联系到自己。
这是非常不安全的。
那么,杀自己不认识的人呢?
李敏想到这一点后,忽然感觉自己的思路一下子被打开了,只要自己选择随机杀人,就根本不会联系到自己。
但问题来了,随机杀人的话,自己应该怎么做呢?
这时候,之前那些假设出来,又被推翻的千万个方案,开始起到作用了。
长年累月的研究下,李敏对如何骗人,如果杀人,从哪里下手更快,怎么才能找到隐蔽的地方之类的信息,非常的了解。
于是她将目光放在了一个男人身上。
那是一个流浪汉,她偶尔会在学校门口看到对方经过。
对方大概四十多岁,五十岁不到,有点痴痴傻傻的,整天就知道在垃圾桶里面找别人吃剩下的垃圾。
就住在小镇外的一处天桥下,那个地方,过了晚上九点,除了车辆之外,根本不会有行人路过。
这样的人,毫无疑问,是自己最好的下手目标。
首先,对方的智力不会很高,这样自己下手起来也更加简单。
然后就是,对方是流浪汉,根本没有家人,死了也不会第一时间被发现。
最后就是对方所居住的地方,那个天桥底下,本来就很少有人路过,杀死他,也方便自己藏尸。
于是,她动手了。
这天晚上,她偷偷用帽子盖住了自己的头发,戴上了口罩,手套,菜刀,遛出了家门。
然后一路朝着天桥走去,她到的时候,流浪汉已经睡着了。
具体的过程,她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自己非常的快乐。
这种快乐让她欲罢不能。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没能第一刀解决,受了点小伤,需要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