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波琳&汤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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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梅林发誓,我对奥莉说的话真的都是真的。
虽然在过去的七年里,我三心二意、胡作非为,仗着自己的天赋好,就敷衍对待课本,像个贪婪的恶狗一样对待课本外的一切知识,不拘善恶、不拘类别,来者不拒,挥霍自己的时光——
但我今年真的打算好好复习。
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因为我联系了几年的罗马尼亚神奇生物研究所终于正式给我发出了信函,只要我能在newts中顺利拿到6个o,他们就会破格给我一个面试的机会。
梅林,听起来真是傲慢,但他们确实有傲慢的资格,全世界最顶尖的研究所,多国联合注资创办,大咖云集,重点项目拿到手软,经费极度好骗(bushi)……
总之,对于求知欲与好奇心极强的我来说,是个绝佳的去处。
如果不是之前发表在重要杂志上的小论文,连这个面试的机会我都拿不到手呢。
据说面试的内容是newts的加强超难版,会有大咖当场点评,成绩当面就出,我虽然很自信,但还是会紧张的——万一被当场指出“你的水平让我怀疑霍格沃茨的教学能力”,我是苦笑呢,还是傻笑呢?
我绝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所以我在魔法史课上,郑重地打开了我的魔药课本——
咳,全o生就是这么自信,无论中古近古现代魔法史,我都倒背如流,就算考到从没见过的内容,我也敢凭借我过人的历史功底瞎猜。
一般来说都能猜对。
我郑重地掏出我在图书馆精心挑选的魔药延伸辅导书,虔诚地翻到第一章,然后伸出手往背包里去掏我的魔药笔记本。
包里只剩一本书了,薄薄的,手感有点微妙的……不对劲?
我瞪着手里黑封皮的旧日记本,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hello,你谁啊?为什么会在我的书包里啊?
我快速翻动书页,封皮上褪色的日期表明它是一本五十年前的产物,第一页上写着模糊不清的名字,我用我52的视力仔细分辨了三分钟,才确认这本日记本的主人叫汤姆-里德尔。
哦,也有可能不是日记本的主人,说不定是日记本主人的暗恋对象呢?
不管怎么样,我对汤姆-里德尔或者他的潜在暗恋者不感兴趣,我只想搞清楚这玩意到底是怎么钻进我的书包的。
我卖力地在书包里吭哧吭哧翻起了可能的线索,终于在书包底找到了能够佐证日记本来历的证据——fucking弗雷德或者乔治韦斯莱,用一本不知道从哪找出来的旧本子换走了我的魔药笔记本,并且还嚣张地留了字条,告诉我先拿去复制几十份卖给owls考生大赚一笔,过两节课还给我。
草(一种植物)
——竟然都没说会分我一半??
当你出生在一个麻瓜家庭,却意外收到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对新世界惶惶不安的时候,你的爸爸告诉你,他其实出生于巫师家庭,有很多巫师亲戚,而你跟着这群从没见过的亲戚慢慢熟悉魔法世界,并且得到了温暖和盛情的时候,你是很难因为两个捣蛋鬼表弟而发脾气的。
没错,说的就是弗雷德和乔治韦斯莱这对混小子!
我,波琳-斯维特,父亲是会计师,母亲是律师,是一对再正常不过的麻瓜。他们有个巫师远方表妹,也就是韦斯莱太太。
当我因为不熟悉魔法界而畏怯时,她给予了我不下于母亲的温暖,让我树立起作为巫师的自信,还让我成为了一个贼优秀的家务魔法高手。
我个人认为,后者比起前者,虽然不能说更重要,但也是足以相提并论的。
——毕竟我真的特别、特别讨厌自己做家务!
现在我的笔记本不翼而飞,我除了重重地叹一口气,怀念好学生珀西的懂事听话,在心里把双胞胎混球痛骂一顿,别无他法。
能怎么办呢?
我沉痛地打开黑皮日记本,挑剔着它过于老旧的纸张和一点也不好看的外表,无可奈何。
没办法了,只能先在这本本子上写写笔记,等双胞胎把我的笔记本还回来再誊上去了。
一旦进入学习状态,我就会变得格外专注且高效,一切都无法阻止我快乐学习。
我快速地在本子上勾勒出六种镇定类魔药的全面分类汇总表格,顺便总结了几种等待讨论的模型,十几种延展性魔药配方,和许许多多零零碎碎的的知识点。
由于思维跳跃性太大,知识面过于丰富(我真的没有自卖自夸的意思),每当我有灵感的时候,我都会面临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
想得太多,写得太慢,等我写完一个,思维早就跑出了十万八千里,甚至已经忘了中间五六七八个灵感了。
在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后,我终于针对这个问题做出了一个重大突破:
我发明了一种能阅读人的思维,并且用文字或图表记录下来的羽毛笔,你大脑里闪过的每一丝细微思绪都能被捕捉并记录。
简单来说,这是一支能够摄神取念的羽毛笔。
发明出来的那天我拿去找我们院长弗立维教授写推荐信,第二个月魔法部就采购了一百支,让我大赚了一笔。
——衷心祝愿他们全配给了傲罗审讯或者正常办公,而没有用在其他糟糕的政治纠纷上。
为了正确使用这支笔,保证它完美记录我的灵感,而非乱七八糟乱入的思绪,我还特意花了一个月去学了大脑封闭术。
真是大费周章,梅林啊,我只是想速记而已!
总而言之,当我思如泉涌,羽毛笔在纸页上刷刷翻飞,转眼就翻过了十几页,记录了二十多种灵感模型,满意地搁笔时,讲台上的宾斯教授已经从妖精叛乱歪楼到第三次狼人法案纠纷了。
举目忘去,睡倒一片,剩下两个情侣窃窃私语。
神采奕奕的我,格格不入。
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连我自己都没在听课,怎么能苛责同学们睡眠质量太好、情侣关系太密切呢?
我们的区别只在于,我不听课照样能考o,他们不听课的结果,是来找我划重点(bushi)
如果有得选,魔法史大约瞬间会变成最冷门的课,我真怀疑除了就业必选的那些人,还有谁会来上课——哦,我忘了,还有饱受失眠困扰的可怜人。
不过,与我的同学们大不相同的是,虽然我上课做小动作、学习别的科目,从来不听讲,还经常给同学押题,但我并不讨厌宾斯教授,正相反,我觉得他很有意思。
我觉得某些方面他和我有点像,他在乎的是上课这件事本身,而我在乎的是摄取知识。
不包含任何复杂的欲望或者情感,就只是这件事本身。
听说宾斯教授是因为某天去上课忘带了身体而变成幽灵的,多年来仍执着于教学,我想,也许一百年后,我也可能在学习新知识的过程中忘记自己活着这件事,变成另一个听起来很书呆子的传说。
害,说得好像我真的在乎似的。
直说吧,我就是喜欢学习,我爱获取知识,一生都愿意追求知识本身,完全不在乎知识带来的力量和权力,而正巧——知识也爱我。
当然,欣赏宾斯教授,不代表我欣赏他的教学水平。
梅林,那可真是一场灾难。
我饱含同情又不无优越感地摇了摇头,不再去看魔法史课堂惨状直播,低下头去看我的笔记,正好看见我最后记录的那段魔药改良配方消失在了空白的书页上。
笑容逐渐消失。
我难以置信,狂乱地向前翻去,动作之猛烈足以让任何人联想到巨怪,惊起了大半个课堂的补觉人,惊慌的收拾书包声告诉我——他们以为下课了。
但我狂怒地瞪着笔记本,没有分去一点注视。
空白。
空白。
空白。
直到第一页。
大片让人心里发凉的空白中,只有一行孤独得可怜,且分明不是我的字迹的文字:
【你是谁?】
我捏紧了拳头,面目狰狞。
你还有脸问我是谁?
你特么又是谁啊??
把我的笔记还给我啊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