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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2章 我最喜欢做这种没品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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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是啊。就该用枪,把咬人的恶狗,一枪崩掉。”

    对苏南音的询问,李千帆不住的大点其头时,却挽起了右边的衬衣袖子。

    毛毛虫咬下意识的,看向了他的右臂。

    上面赫然也有一个,嘴型的伤口。

    还是特新鲜的那种!

    下一秒——

    毛毛虫咬纯粹是凭借本能,齐刷刷看向了某女皇的嘴巴。

    本来想趁机骂李千帆是恶狗的苏南音,顿时老脸一红。

    羞恼成怒下,抬脚就踢向了他的下巴。

    啪的一声。

    李千帆毫不客气的,一巴掌重重的抽开。

    疼的某女皇闷哼一声。

    女人啊,就是不能惯着!

    李千帆站起来:“虫虫,帮我包扎下伤口。”

    他当然不用包扎伤口,反正就凭他的伤口愈合速度,明天一早就能连疤痕都不剩下一点。

    可他真不想当着毛毛虫咬的面,给这个女人处理伤口。

    “我来,我来。”

    不等虫虫有什么反应,咬咬抢先要帮李千帆包扎伤口:“走,去我房间。我的房间里,也有急救包的。”

    她拽着李千帆去卧室内时,顺势拿走了李千帆刚赢的那些钱。

    如果没有这点好处,咬咬姐怎么可能会这样积极的,帮李千帆包扎伤口?

    不过咬咬处理伤口的手法,还是相当专业的。

    李千帆坐在铺着地毯的床前地上,咬咬则干脆的跪在他面前,拿出酒精给他清洗伤口。

    看着女孩子那长长的眼睫毛,李千帆说:“你想问什么,就尽管问。”

    咬咬有些奇怪:“你怎么知道,我有话要问你?”

    “猜的。”

    “哦。”

    “问吧。”

    “哦。”

    咬咬再次哦了声,才问:“你今天和我妈,究竟去哪儿了?为什么你咬她,她也咬你的?”

    李千帆反问:“你不介意,我和她这种相当暧昧的关系?”

    “暧昧?切。再说了,我介意有用吗?”

    咬咬淡淡地说:“反正你们该做的事,都已经做了。而且我和毛毛虫她们,也都支持你们这样子的。今晚妈当众换上热裤,让你给她包扎伤口。无非是为了把你们的关系,直接挑明。看看我们几个人的反应罢了。”

    李千帆无语了。

    什么叫该做的事,早就做了?

    现在的女人,究竟怎么了?

    一个个的思想不正常,反而特开放的样子。

    “千帆。”

    咬咬帮他包扎着胳膊,低声说:“我和毛毛虫早就商量好了。只要我们一家能平安,幸福,比什么都重要。我不想你老死,也不想妈病死。你们两个,是我最亲的人。如果没有你们两个,这个世界对我来说,也就没有了任何的吸引力。”

    李千帆看着她,也没说话。

    “你什么时候去魔都?”

    咬咬岔开了话题:“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啊。我给你当打手,你给我酬劳,可谓是一举两得。”

    你现在怎么就钻钱眼里了?

    李千帆正要问出这句话时,手机嗡嗡的震动了起来。

    来显赫然是天东省城的天赐大少。

    看到杜天赐的来电后,李千帆莫名想到了楚雅芝。

    楚雅芝为了支持他,可谓是不遗余力。

    而且她昨天也来过苏家,但却被喧宾夺主的李南方,给不问青红皂白的赶走了。

    李千帆想到了,对那个女人的承诺。

    更想到了她的背上,刺着的彩衣吊死鬼。

    天东。

    省城的一家酒店客房内,杜天赐裹着浴巾站在窗前,语气恭敬的说:“老大,我和汤大少说好了。他从四九那边出发,我明天早上五点半的飞机。我们去了神户后,再会合。”

    “行。”

    李千帆说:“等你们到了那边后,先不要着急接管生意。先熟悉下当地的地形,产业结构,居住人口等等。”

    嗯嗯。

    好的好的。

    明白明白——

    足足十多分钟后,杜天赐才结束了和李千帆的通话。

    他这次去神户,是给汤文远打下手的。

    汤家会派出十多名各行各业的精锐,追随汤文远一起去神户。

    同样。

    天东杜家也会派遣,十多名各行各业的精锐,追随杜天赐去那边。

    随着杜英俊的被废,杜天赐本来就成了杜远航,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尤其他竟然爬上李千帆这艘大船、昨天亲眼看到那么多大人物、李南方更是亲自力挺李千帆后,脑子很灵活的杜远航,立即意识到天赐大少,才是杜家的希望!

    当然得把最好的资源,全都倾斜在他的身上。

    “明天,我的新生活就正式开始了。”

    杜天赐满心的幸福,感慨了句时,就听到背后传来了轻轻的脚步声。

    他回头看去。

    一个同样裹着浴巾的女人,正垫着足尖悄悄走出浴室,要去卧室内。

    看到这个女人后,杜天赐顿时眼珠子发亮。

    这个女人,当然就是“千帆帽业协会的基础”焦美婢。

    大年初二那天。

    杜天赐把焦美婢带出流水阁后,就把她安排在了这家酒店内。

    绝对的金屋藏娇啊。

    不过因为杜英俊被废住院,杜天赐还得接管资源等等,这些天来都没顾得上来找她。

    明天一早,杜天赐就要秘密带着焦美婢,一起去神户了,这才在傍晚时,来到了酒店。

    现在!

    焦美婢立即察觉出了“危险”,慌忙加快脚步,走进了卧室内,顺势关门。

    没关上。

    杜天赐及时冲过去,用脚尖抵住了门板。

    “天赐,等我们到了神户后,晚上再在一起好不好?”

    精于对付男人的焦美婢,脸蛋红扑扑的,怯生生的软语相求。

    “我都洗完澡了,你却和我说这个?”

    杜天赐膀子一用力,就把门挤开。

    弯腰就把焦美婢横抱在了怀里。

    很快——

    天赐大少就迷失在了焦美婢,为他倾情奉献出的温柔乡内。

    他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争先恐后的前往流水阁了。

    “年少不知美妇好,错把少女当个宝啊。”

    天赐大少情到浓处,忍不住这样嚎叫。

    <tt_keyword_ad data-title="游戏" data-tag="精品推荐" data-type="1" data-value="1913"></tt_keyword_ad>不过。

    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赞同杜天赐的这种观念。

    起码。

    被人称之为天下第一人渣的李南方,就觉得女孩子,远比美妇之类的好很多。

    要不然——

    他怎么能在名媛迪厅内,和一个年方二十岁的小美女,坐在吧台前举着酒杯,相谈甚欢呢?

    李南方依旧是胡子拉碴,头发犹如鸟窝,脚上趿拉着一双棉拖的流浪汉样子。

    他刚进迪厅时,保安还不许他进门的。

    名媛迪厅,现在可是国内的顶级迪厅之一。

    来往不是海外的毛子,就是纨绔大少之类的,就连最爱泡迪的白领们,都很少来这边消费的。

    不是不想来,而是因为消费不起!

    一瓶在外售价两块钱的有点甜矿泉水,在名媛迪厅却要五十块,那就更别说各种酒水了。

    一般两般的人,谁能消费得起?

    面对拦门的保安,李南方懒得说话。

    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钞票,重重砸在了一个安保的脸上:“娘的,看不起谁呢?老子这发型,是今年最流行的!做一个,就得几万块。老子这身衣服,别说是衣服了。咱就说这双棉拖吧,也是从高卢篱笆的顶级奢侈品店里买来的。价值十万美刀,还得限量。”

    沃糙——

    听李南方这样说后,拦门的保安顿时傻逼。

    就这样,李南方大摇大摆的走进了迪厅。

    手头紧巴巴时,让李南方发个两百块的红包,就等于要了他的老命。

    可手里有钱时——

    老李我就是这条街上,最靓的那个仔,绝对是挥金如土。

    再说了。

    不这样阔绰点,老李怎么能吸引各位小姐姐们的注意呢?

    这不。

    李南方刚坐在吧台上没多久,就有一个身材高挑的小美女,主动凑上来搭讪了。

    一般来说。

    晚上喜欢来迪厅蹦迪的小美女,穿着都很清凉。

    别说是保暖打底裤了,就连黑丝都懒得穿。

    白生生的腿子,就那样晃来晃去的。

    但这个自称叫殷络的小美女,却穿着很保守。

    不但穿着打底裤,还穿着都市白领贯穿的职业套裙。

    一看就知道还没被污染的小良家——

    李南方最喜欢这种女孩子了,俩人堪称是一见如故,只在几分钟后,就找到了共同语言。

    不过。

    李南方可不是那种猴急的男人,刚认识小美女连个屁的时辰都没有,就想找地方和人探讨人生。

    毕竟这儿是四九,又不是东洋!

    不知不觉的,午夜来临。

    脸儿红扑扑的殷络,可能是不胜酒力,总想往李南方的身上靠。

    但每次,都被他及时躲避。

    当她再次沿着吧台,慢慢的靠过来时,李南方从高脚椅上跳了下来。

    殷络一愣。

    语气幽幽:“大叔,我就这么不堪入你法眼吗?”

    “哈,当然不是的。小络络,大叔可以拿我儿子的人品来发誓!你绝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了。”

    李南方举手发了个誓,才说:“时候真的不早了。大叔我也该回家了,要不然家里的母老虎,就有可能拿着菜刀找上门来。就这样,以后有缘再见。”

    不等小络络说什么,李南方转身快步走向了迪厅门口。

    殷络在背后叫道:“大叔,你明天晚上还来吗?”

    大叔回头笑了下,却没说什么。

    “这老东西,不会是开始怀疑了我吧?”

    殷络皱着秀眉,喃喃自语。

    迪厅外。

    李南方走到停车场内的一辆车前,拿出了钥匙。

    这是一辆低调,却价值千万的限量版豪车。

    豪车的主人姓丁。

    李南方每次来到四九,不是住在李家村,就是去丁家。

    “真没想到,老子的运气竟然这样好。”

    李南方启动了车子,随口哔哔:“本想来迪厅潇洒的第一晚,就遇到了一只小狐狸。难道这只小狐狸,就是掳走千帆的那一只?现在飘渺乡里的那些小狐狸,基本都认识我吧?只是她怎么对老子,颇有兴趣的样子?娘的,她不会是真想泡我吧?”

    某个小美女做梦都没想到,她今晚刚出现在李南方的面前,就被他识破了身份!

    李南方年轻时,曾经去过飘渺乡。

    并从飘渺乡的老乡长庄玉(庄纯的祖母)那儿,知道了该怎么识别“狐狸”的办法。

    识别狐狸的绝密办法,甚至连沈岳都不知道(因为沈岳去飘渺乡后,庄玉已经死了)。

    不过这是飘渺乡的绝密,李南方肯定不会告诉任何人。

    李南方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个事。

    如果。

    李南方连女人想勾搭他的眼神都看不出,那他还有什么脸,成为天字号的人渣?

    “她想通过我,来要挟千帆去做什么。”

    车轮滚滚中,李南方终于找到了最合理的解释。

    “毛还没长全的小狐狸,也敢和我老人家玩美人计。行,你等着,我会给你找个好老公的。就是不知道,青云小苏以后会不会因此埋怨我。这天底下,哪有爷爷帮孙子泡妞的?可老子就喜欢做这种,别人不屑做的没品事啊。哈,哈哈。”

    李人渣哈哈大笑了几声。

    笑声里,带着几分明显的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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