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都市小说 > 自带锦鲤穿六零 > 第二百九十三章 偶遇君澜

第二百九十三章 偶遇君澜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看完电影就差不多五点了,贺重九赶紧带着尽欢去吃饭。

    出门之前沈云旗叮嘱又叮嘱,让尽欢早点回去,贺重九不好带尽欢玩得太晚。

    贺重九选的餐馆是北京烤鸭店,他准备带尽欢去吃烤鸭。

    店名虽然叫北京烤鸭店,但是在风暴后改的名,前身是鼎鼎大名的老字号全聚德。

    北京烤鸭是领导人宴招待外国首脑和使节的招牌菜,也有“烤鸭外交”这一说法。

    尽欢跟在贺重九后面走进了饭店宽阔的大堂,打量了一圈,一片朴素大方的景象。

    尽管全聚德曾是“国宴”举办地,但仍旧没什么装修,在风暴的初期,百年老店也经历过浩劫。

    精致讲究的装修早就给打砸破坏了,曾经的那些文人骚客留下的墨宝字画,也被付之一炬。

    刷白的墙上还贴着具有时代特色的标语和画像,桌椅板凳也是中规中矩的,朴素得很。

    跟几十年后,尽欢见过那种古色古香富丽堂皇的装修,完全没法比。

    菜单上菜品很丰富的,不仅有鸭肉菜,猪肉鸡肉鱼虾也赫然在菜谱之列。

    招牌菜当然是烤鸭,烤鸭最贵8元一只,荷叶饼1毛钱二两。

    其余的菜价中规中矩,都是根据食材的价格来定的菜价。

    烤鸭8块钱一只,听起来跟几十年后简直便宜到爆了。

    然而实际并非如此,现在一般工人的工资才三四十块钱,一只烤鸭就去了四分之一的工资。

    再说现在的人大多肚子里都油水不足,成年的男人一口气吃完两只烤鸭都不可能起腻,多点两只鸭子一个月的工资就不剩什么了。

    谁要在这里宴客,那绝对称得上倍儿有面子,这里是“国宴”的举办地,光听上去就已经很高大上了。

    在这里置办上稍微齐整点的一桌席面,三五十轻轻松松就花出去了。

    贺重九点了一只烤鸭,一份木须肉,一盘虾干油菜,荷叶饼四两,半斤花卷,汤是鸭骨头熬制的汤,这就花了11块钱。

    可能是客人少,菜很快就端上来了,看着烤得色泽红亮的鸭皮,尽欢的口水就蠢蠢欲动。

    尽欢先夹起一块带皮的鸭肉尝了一口,鸭皮酥脆可口,鸭肉细嫩不柴,还有些微微的回甜的口感。

    鸭肉并没有尽欢上辈子吃到的那么肥,估计是因为鸭子没吃饲料的原因。

    贺重九夹了鸭肉蘸上酱,加上葱丝和黄瓜条,用荷叶饼卷好了,放到了尽欢的碗里。

    “谢谢重九哥!”尽欢赶紧道谢。

    尽欢把直接夹起来放进了嘴里,面饼包着鸭肉和黄瓜条体积并不小,整个放在嘴里有些大了。

    不过她咀嚼的样子一点也不粗鲁,微眯着眼睛享受美食的样子,看上去很可爱。

    最起码贺重九是这么认为的。

    虽然贺重九平常在军营里面,很少会有机会接触女孩子,但他觉得女孩子都是麻烦的生物。

    不是哭哭啼啼娇娇柔柔的矫情烦人精,就是刻意弱化性别假装爽利的假小子。

    尽欢算是其中的异类,她性子是真的大方率直,言谈举止有礼貌有风度。

    就算尽欢在他旁边,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都让他觉得很舒服自在。

    贺重九看着尽欢享受的小模样,又赶紧给她包了两个。

    两个鸭肉卷还没吃完,尽欢突然听到有人在叫她。

    “徐尽欢?”

    尽欢抬起头一看,那个穿着连衣裙俏生生站在那里的,不是胡君澜是谁?

    “君澜,你也来吃烤鸭?”

    “哼!”胡君澜撅着嘴埋怨,“让你丫来首都做客,你丫非不来,现在来了都不来找我!”

    尽欢赶紧哄骄矜的胡大小姐,“我这是临时起意来的,我就是想找你,也不知道你家在哪里啊!”

    “算你丫识相!”胡君澜一屁股在尽欢的旁边坐下来,“你也不介绍介绍这位是……”

    尽欢赶紧介绍道:“君澜,这位是我家世交家里的兄长贺重九,重九哥,这是我同学胡君澜!”

    “小九哥?”胡君澜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看样子是认识贺重九的。

    贺重九不改面瘫的表情,“你是?”

    “你不记得我啦?我是胡君泽的妹妹,小时候我经常跟我他去找你来着!”胡君澜言语有些激动。

    贺重九对胡君澜没什么印象,但跟胡君泽也算是朋友,便问候了一句,“哦哦,君泽最近还好吗?”

    “挺好的,还在川省参加基层锻炼来着……”胡君澜说道。

    她话还没说完,就有人在叫她,“君澜?这孩子怎么一会儿就不见了?”

    叫胡君澜是个中年女人,穿着的确良的白衬衫和笔挺的裤子,圆脸微胖气质温良,看起来特别和善。

    “妈!我在这儿!”胡君澜站起来挥手。

    原来是胡君澜的母亲,她跟胡君澜的长相的相似度还是挺高的,看来胡君澜的长相基因大半都遗传自于母亲。

    胡君澜拉过胡母介绍道:“妈,这就是我跟你提过的,我在川省的好朋友徐尽欢!”

    “你就是徐同学啊,君澜在川省多亏有你,谢谢你冒着危险救了我们家君澜,我们全家都特感激你!”胡母感激地说道。

    尽欢不好意思地摆手,“胡伯母您太客气了,我跟君澜既是同学又是朋友,您这么说,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

    胡母拉着尽欢的手,“是你太客气了,先不说你冒险搭救君澜那回,就是平时,君澜也是个娇生惯养的性子,跟她做朋友,肯定给你添了不少麻烦!”

    “胡伯母,我跟君澜是朋友,不用计较这么多!”尽欢谦逊地摇了摇头。

    胡母拍了拍尽欢的手,“那你来首都住哪个招待所啊?要不跟我回家去住?”

    “胡伯母不用担心,我住在亲戚家里很方便的!”尽欢笑着说道。

    胡母还是挺不放心的,“你亲戚家里住得开吗?住不开的话,就去我家,还可以跟君澜住一个屋!”

    “亲戚家里人口少,住得开的!劳烦胡伯母费心了!”

    就她和沈云旗两个人,住那么大的屋子,还能住不开?

    出门在外,如果不是特别亲近的关系,尽欢是宁愿住条件简陋的招待所,也不愿意住到别人家的。

    胡母看尽欢态度恳切不似说谎,这才放了心,让胡君澜给尽欢留下地址。

    她见尽欢爽快地答应下来,胡母这才带着依依不舍的胡君澜走了。

    母女两人还邀请了别的客人,得先过去点菜做准备。

    。搜狗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