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三面间谍,风云欲现
唐西五音不全,且不喜音律,连声名显赫的才女初见落都未曾听闻过,哪里会认得什么艺绝双馨的人物?
他信口雌黄,凭空捏造出一个与初见落旗鼓相当的“才女”,不过是为了激起对方的攀比之心。
初见落惊才,从小就受惯了吹捧,当然自身也是实至名归的。像她这样的人,被抬举得多了,自然不免心生傲气,容不得他人崛起,哪怕是旗鼓相当也不行。
一个好的“艺者”,想要突破自己,就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对手。话虽如此,但几乎所有这样的人,都会觉得这个“对手”最好只是自己。
这是一种矛盾的心理,你希望有一个极强的对手来激励自己前进,而又想着永远没有这样的人来挑战你的地位。如果有,那么就尽快把他比下去。
唐西便是抓住了初见落这样的心理,他口中的“那人”技艺非凡,比之初见落有过之无不及。
这样的话,让一个受惯了恩宠和抬举,心思甚傲的才女,怎么忍受得了?
比!必须要比,而且最好是马上。
而她的这一声回复,也正好中了唐少主的下怀。
楼骁是何等人物?
生于首富之家,自幼锦衣玉食,眼比天高,身边美女如云,投怀送抱的人可以从洛阳排到龟兹。
能让他下定心思,不惜挑灯夜游,殷勤相伴,甚至辗转远赴之人,寥寥无几。
初见落便是其中之一。
但没有人会简单的认为,楼骁如此做,只是为了红颜欢笑,一听风雅,那么简单。
唯一的解释就是,楼骁心仪于初见落,既是折服于其才,沦落于其表,又觊觎其家世,想要抱得美人归。
秦晟只是一介护院,在楼二公子面前人轻言微,说不动他加快速度赶往洛阳,也是情有可原。
但初见落不同,沐浴于爱河之中的楼骁,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她是言听计从的。
唐西口中这位技艺超群的“琴者”,便是用来激起初见落“欲望”的。
他笃定,只要初见落想要尽快赶回洛阳,楼骁二话不说,必然答应。
唐少主听闻了初见落的呼声,已然心中暗喜,清了清嗓子,假意深沉的回道:“原来竟是盛名赫赫的初家才女,恕唐某眼拙,竟一时失察。我那位老友,姓李,名奇,乃长安人士。”
李奇自然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其实也不算是纯纯的虚构。因为当初在西郊茅屋之时,李潇潇就曾用过这个化名。
初见落听后,却是轻笑:“长安李奇?见落自诩在艺界也是广结好友,却从未听闻长安有此惊才之人。阁下莫非是信口雌黄?”
唐西笑道:“我这位老友不喜功名,只求艺技巅峰,常年归隐于田园,姑娘不曾听闻也是自然的。但长安花悦楼的影月裳,你应该听过吧?此女与我那老友比过琴艺之后,只留一言:万般皆过,唯卿之艺,天下无人可比。”
影月裳,初见落自然是认得,也曾私底下去找过她。在整个长安城中,也就只有此女的琴艺,能让初见落入耳。
而唐西口中的“李奇”竟能让影月裳如此评价?
要知道,当初听完初见落一曲后,影月裳也只是说了一句:此曲冠绝大周。
那人却是:天下无人能比?
这样的评价,听起来比初见落还要高,不禁更加激起了初见落心中的不服。
便道:“是吗?竟有如此高才之人,隐于市井?那不知,可否为小女引荐?小女也有一琴,自当讨教一二。”
唐少主心中暗笑,却是摆出一副为难的神情:“不瞒姑娘,为你引见倒是可以。我那老友此时便在洛阳,只是她脾性古怪,经常隐世不出,行踪不定。我此去便是要与她一见,她五日后便会离开洛阳,届时再难找到。”
“而我等行船缓慢,此去洛阳上千里,肯定无法在五日内到达了。唐某就是有心为你引见,也是无能为力啊。还请见落姑娘,不要怪罪。”
一听此言,初见落皱起了眉头:“你的意思是,我们若能在五日内赶赴洛阳,便可见到那位奇人?”
唐西点了点:“是的,但我们定然无法到达。”
初见落蹙着眉,望向了一旁的楼骁,轻声道:“二公子听到那人说了吗?你可有办法五日内回到洛阳?”
楼骁有些难言道:“五日?五日有些太急了。况且,我们不是说好了吗?云游此间,只谈风月,不闻外事。那人一介莽夫,不通音律,何以认得什么奇才?怕是胡乱捏造罢了”
初见落却是打断了他:“二公子只需回答能不能到,即可!其余的不必多言。若是不行,见落自己想办法。”
说完,便一脸冰冷的回身,带着侍女就要返回船舱。
楼骁就立马拦住了她:“好!五日就五日,必能到达。”
初见落这才露出一丝浅笑:“那二公子赶紧下令吧!”
楼骁点了点,随即转身大喊:“船队全速前进,不可懈怠。五日内到达洛阳,则全员有赏。”
唐少主听闻,嘴角划起了弧线
一日后,沧州,洛溪镇。
镇上唯一的一家酒馆,今日已经被包场。
二楼的雅座区,此时站满了众多锦衣侍卫,但有资格坐下来的,只有靠窗边的一位中年人。
此人身披厚重的黑袍,似乎不想身份外露,手上戴着一枚翠色的玉扳指,看起来价格不菲,显然来头不小,非富即贵。
凌云志换了一身便服,看起来就好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富贵员外。
从一辆马车上走了下来,由酒馆的后门而入,悄无声息。
但自从凌云志踏上了二楼的楼梯后,就一直躬着半个身子,显得谦卑至极。
来到雅座区,他目光闪烁,望向正在喝茶的中年人一眼后,便走了过去。不坐中年的对面,却是挨着临近的座位,与之背对背。
而凌云志一坐下,后面的中年人便出口喝斥道:“废物!让你去杀一个屠户之子,这都办不好,留你何用?当初是谁信誓旦旦地说,只需给你六十把雷火弩,不论唐西身边有何等高手,你都能手到擒来的?”
凌云志低着头,仍由中年人出声辱骂,而默不敢言。
片刻后,才敢小声回道:“主公息怒,是属下一时大意,没料到唐西竟如此诡诈,伺机偷袭。本来,属下可以不多废话,直接炸沉唐西的货船,令他葬身河底。但主公不是要霍长青父女活着吗?属下左右顾及,这才憾然失手。”
中年人一拍桌案,道:“愚蠢!霍长青何等人物?岂会如此轻易身死?你只需全力截杀唐西,置其于死地而后快。生死面前,霍长青定会自保。而且,我只是想要他的医术,缺胳膊少腿也无伤大雅,你何必顾及?你脑子里装的猪屎吗?”
凌云志黯然道:“是,是!主公教训得是,是属下愚笨,误了大事。但请容许我戴罪立功,此去洛阳路途仍远,属下可再次截杀之。而且,已经得知唐西此时登上了楼氏的客船,楼氏族人中有属下的暗桩”
中年听后,冷哼,起身一甩长袖,道:“罢了吧!此事不用你再管,我答应你之事仍会办到。目前最重要的是,处理掉那一批私造的雷火弩。如果让唐西将之带到皇帝面前,你我的脑袋都得搬家。”
凌云志当即顿首:“是!属下即刻去办!弓弩决计无法到达洛阳。”
中年人说完,便带着一众侍卫下楼而去。
凌云志站在窗边,看着中年人带着侍卫登上了一辆马车,快速消失在了洛溪镇的人群中。
而后,凌云志却是鬼魅一笑,未有离去之意,转而走向了酒馆二楼的一处私密包间中。
推开门,包间中已有一人坐着。
那人手上带着一枚和中年人一样样式的扳指,只是颜色有些诧异。
关上门后,凌云志弯着腰,说道:“见过五爷。”
五爷轻声一笑:“他走了?”
凌云志:“走了。”
“好啊!他想要那屠户之子死,本公就偏要让那人活着,不然怎么有大戏可看?那一批私造的弓弩,你做做样子就行,让那屠户之子带回洛阳。届时,皇帝怪罪下来,他要保谁,谁就是他在军器监的内应。”五爷年纪不大,却是自称“本公”。
凌云志当即拱手道:“遵命,我这就去办!”
说完,刚要转身之际,却被五爷叫住:“不急!先坐下来陪本公喝酒,未来的虎威将军嘿嘿!”
凌云志便笑了起来!
洛溪镇不大,但由于驻守了一支三千人的骑兵队,故而也颇受重视,甚至建起了夯土的城墙。
那名与凌云志刚刚见过面的中年人,驶出了洛溪镇后,便马不停蹄地赶往长安的方向。
等到日落西山之时,在一片茂密的竹林中放缓了速度。
前方的三叉路口处,赫然也有一辆马车在缓慢行驶着。
两车接近后,从另一辆马车上走出了一位英俊的青年人,二话不说,便跳上了中年人的马车。
若是鼎鼎大名的楼二公子在此的话,必然会认得此人。因为那便是他的同胞哥哥,楼家的大公子,楼文。
楼文进入车厢后,微微对中年人行了一礼,而后开口说道:“主公此去可有收获?”
中年人笑着回道:“你猜得没错!沧州军可能已经落入了老五的手中,而老五的最终目的是,想得到在沧州城中军器监的铸造之术。笼络负责运输军械的凌云志所部,只是他的第一步。”
“凌云志此人两面三刀,表里不一,已经是不堪大用,没必要留着了。他以为暗中私通老五,可以瞒住我的眼线,实则从他们一开始接触,便一直在我掌握之中。”
“不过也正好,我们可以通过凌云志向老五传达错误的信息。唐西此人很重要,我们还要借他的手除掉异己,之所以让凌云志去杀他,不过是为了迷惑老五和那些野心勃勃的人。”
“那批私造的弓弩也是故意送给唐西的,凌云志有勇无谋,万难杀死唐西。唐西得到这批军械,一定会面呈皇帝。按照皇帝的性格,军器监将难逃清洗。老五一直认为我在军器监中有内应,才会得到这批私造品。但他错了,没有人能在皇帝的眼皮底下,打通军器监的人。至少现在不行,以后就不一定了…”
楼文也笑道:“有时候猎人与猎物的身份,是随时变化的。五爷以为让唐西带回这批私造品,皇帝震怒必会彻查,继而会查到主公的身上。殊不知,军械一到洛阳,他便距离引火烧身不远了!”
中年人冷酷一笑:“成王败寇!欲成大事,就不能心慈手软。老五也是咎由自取,这么多人他不去针对,而偏偏找上我,算是他命数不好吧。”
“对了,最近楼家内部的形势,有什么变化吗?”
楼文微微深沉道:“暂时没有!老太君的意思是支持我执掌楼家大权,父亲则倾向于二弟,老三有钱庄十大掌柜的暗中相助…”
中年人听后,目现寒光:“如此说来,楼家还是在等待那个人的态度,才决定下一任家主的人选。此时,你不可轻易做出头鸟,以我对那个人的了解,她不会选择那个最优秀的楼家人来接掌大权。你还是继续保持着中庸的做派吧,楼家家主之位日后必是你的。”
楼文闻此,眉目一挑,暗喜道:“好!如此就劳烦主公相助了。”
中年人复而点了点头。
……
入夜以后,洛溪镇的酒馆中。
凌云志有些昏沉的从包间的桌子上醒来,眼神迷离,似醒非醒。
然而,当他走出酒馆,登上自己那辆马车后,却忽然像变了一个人。
等到马车到达洛溪军营后,马夫掀开布帘,想要叫唤凌云志时,却发现车内早已空无一人。
与此同时,镇上的铁匠铺老板,迎来了他今日的最后一名客人。
老板是一名客居的突厥大汉,看起来老实巴交,只懂勤恳工作的样子。
凌云志掀开头上的斗笠,却是对着那老板莫名一笑,然后一边挑选着刀具,一边说道:“高原雄鹰的明珠,什么时候到?”
那老板看似已经准备收业,也是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回道:“两日后,正午。”
“告诉她,有人已经按耐不住了,大汗等的机会,快来了。”
“好!”
简单的两三句交流,说完后,凌云志便转身要走。
那突厥老板却忽然叫住他,补了一句:“愕多玛,你所做的一切,高原的雄鹰都看在眼里。”
凌云志止步,回身,竟行了一个突厥军礼,并且用标准的突厥语,回道:“伟大的可汗万岁,雄鹰将把敌人的头颅挂在马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