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三七三 奔马 奔哪?
帝国四十四年的十月,全国运动会落幕,虽然这场运动会中间有一些小波折,但整体上仍然是成功的,而在落幕仪式之后,皇室在国宾馆宴请部分优秀运动员,以示鼓励。
而来自印第安部落的奔马就是其中之一,相对于帝国海内诸行省的冠军们,来自海外行省的、边疆区的和海外领地的运动员更容易得到皇室成员的接见,在所有运动员里,奔马毫无疑问是明星成员。
原本奔马是奔着金牌来的,赢得了金牌,就能赢得心仪姑娘唐美玉的心。只不过,随着奔马真的来到帝国境内,一切就都改变了,而且他也没有得到金牌,奔马参与了很多项的运动,其中射箭和长跑两项最为突出,但成绩最好的射箭也不过是第六名。
这就是现状,帝国可不缺乏天才,长跑和射箭这两个项目上,更不缺少专业的运动员。
但是,这次全国运动会出现了上百个个人项目冠军,三十多个集体项目冠军,参赛的运动员更是达到了七千多人,但最为知名的运动员毫无疑问就是奔马,显然,他的出名不是因为成绩。
帝国百姓第一次记住奔马是在长跑比赛的决赛上,这个时代的比赛规则比较宽容,除了号码牌必须佩带之外,其余的都无所谓,所以不少参赛人员都展现出了他们的性格和民族特色。
只不过,没有人比的过奔马,这个家伙竟然是光着脚跑完的全场,而且他的脑袋上用鲜艳的羽毛装饰了一个头套,还把烟草点燃,因此在比赛之后人们给奔马起了一个很有特色的外号,发情火鸡。
因为他的那个头套实在是太像鸡头了,而奔马原本的肤色就比较偏红,在阳光下更是红的扎眼,简直像是着火一样。
原本这个外号是有戏弄味道的,但奔马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自己喜欢这个外号的一半,火鸡。
因为火鸡很有印第安的味道,更是美洲特产。
如果说观众们给奔马起外号是一种戏弄的话,他们很快就发现,谁戏弄谁还说不准呢。
海外一些领地的体育代表队是有一些特权的,因为人数实在是太少,所以运动员可以参与多种项目,而且不限大类。
行省代表团就不被允许,一个长跑运动员顶多可以参加一万米、五千米等不同距离的项目,就连短跑都不能参加。
当然,这些海外运动员也只是有资格参加,并不一定有资格进行比赛。比如奔马还曾想参加游泳比赛,但想要参加正式比赛,须得达到一个标准,而奔马尝试了几次,差点淹死,也就不参加了。
而奔马最为出名的就是他参加了足球比赛,因为几个海外领地的足球水平实在是太差,进行友谊赛的时候就容易被踢十比零,但又要考虑政治因素,因此那些比赛被定义为友谊赛,不计入成绩。
奔马所在的封地代表团与巴拿马代表团进行友谊赛,而巴拿马代表团的实力更为抠脚,业余水准的封地代表团一直押着对手打,长时间把球控制在对方半场,这可给了奔马表现的机会。
如果说封地代表团男子足球队是业余水平,那奔马就是小白水准。
当初这支足球队在南非训练的时候,他跟着冒险队去了南美游历考察了,原本队伍里也没有他,但因为某个队员生病了,奔马临时顶上,却也什么位置踢不了,最终因为人高马大,成为了封地男子足球队的守门员。
而奔马选择盛装出场,用鲜艳的羽毛给自己做了一套衣服,因为被人叫做火鸡,他索性给自己弄了色彩鲜艳的大尾巴,在队友把球控制在对方半场,肆意攻门的时候,奔马在自己门前放肆热舞,成为了球场上最靓的仔,夺走了所有观众的目光。
奔马公然撩骚了一万多观众,在申京一举成名。
当然,奔马可不只是会搞怪这么简单,他曾作为观众观看赛马比赛,其中一匹马发狂冲向观众的时候,这个家伙一跃而起,扑上去抱住那马匹的脖子,硬生生的把那发疯的马放倒在地,又成为了英雄。
可以说,奔马成为了帝国百姓认识印第安百姓的第一张名片,更是给裕王这个封地主人长了大脸了。
国宾馆门口,当宾客们进入的时候,人高马大的奔马在人群中极为扎眼,可谓鹤立鸡群,当他出现的时候,一群记者围了上去。奔马看着他们拿着小本本,就知道这些人是记者,但是奔马这位从部落里走出不久的年轻人心思过于单纯,显然不知道,记者与记者也是不同的。
他在全国运动会上出名后,采访他的都是体育类或者娱乐向的记者,还有帝国政府安排的官方报纸,但这一次,采访他的是《申京报》《江南报》这些报纸。
这些是时政一类的报纸,而且属于自由派,而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裕王李君威所讨厌的报纸。
自由派是一种很复杂的政治势力,一方面这些人倡导限制皇权,推行民治,其实就是资产阶级的代言人,要求增加议院的地位。但另一方面它们也推动国内的改革与思想的解放,比如全面禁止且立法禁止女人裹脚、倡导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反腐反特权等等。
皇室对这些媒体可谓又爱又恨,因为他们是讨厌的人,而却有时候会做一些对国家有益的事。也因此,这类媒体在帝国境内存在,而且发展的极快。
而自由派一向与裕王李君威不对付,毕竟自由派倡导民权,限制皇权,而李君威是皇权的代表。在帝国建立的数十年里,勋贵阶层逐渐从司法权中退出,在立法和行政两个体系内的地位也受到挑战,但有两个权力是皇帝所直接控制的,一个是军权另外一个就是外交权,而实际上,人人都知道,最近二十五年,帝国的外交权力是由李君威控制的。
而北美裕王封地更是自由派诟病李君威最多的地方,这些人不知道帝国在北美的战略意图,只觉得裕王不应该拥有实封土地,而裕王实封是影响帝国利益的。
“奔马,这些人鬼着呢,你最好不要招惹。”在奔马身边,负责引领其进入国宾馆的一个官员低声在奔马耳边说道。
奔马问:“不就是记者吗?”
官员说:“是皇帝陛下和裕王殿下不喜欢的记者,小心他们套你话,离间你与裕王殿下的关系。”
“我实话实说就好了。”奔马淡淡说道。
当奔马被几个记者围住的时候,那个官员匆匆离开,他并未再回到奔马身边,反倒是围住奔马的记者外层又来了几个人,也是个个掏出小本本。
“奔马,在你的部落与封地的总督府之间有没有发生冲突,你有没有感觉到封地总督府对你们的压迫呢?”一个男记者问到。
奔马摇摇头:“没有,我们之间的关系还可以,就像邻居一样,和邻居家的孩子会经常打架吵嘴,但邻居就是邻居。北美归于帝国后,部落的生活过的不错,我们接种了牛痘,不会再得天花,还能买到各种各样的商品。”
谷</span> “那你觉得封地的官员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或者针对你们的政策?”记者追问。
奔马点点头:“有,当然有。我到了大西洋城之后,才发现,出售给印第安人的酒和出售给封地国族的酒是不一样的。”
“你们得到的酒更贵吗?”
“价格倒是没有问题,他们在卖给我们的酒上贴上一张纸,就跟你们吸的卷烟盒子那样,上面会用文字写上:过量饮酒有害健康。但实际上,很少有印第安人认识这些文字。”
虽然嘴上对这些文字嗤之以鼻,但奔马认为这是好事,因为他出身部落,对印地安同族实在是太了解了,印第安男人嗜酒如命,不喝醉都不叫喝酒。甚至发展到,印第安男人只要一喝酒,就会被女人赶出村子外面,并把随身携带的匕首、刀枪等武器收走,因为如果不这样做,会有很多人丧命。
奔马也是通过这件事,第一次了解到帝国官员和以往那些来自欧洲的殖民者是不同的。
殖民者是放纵印第安人喝酒的,恨不得他们多喝一点,这样就可以用酒水控制印第安部落,换取他们手里的兽皮、金沙等昂贵的货物,而封地的总督府则是控制印第安人饮酒,显然,这不符合经济利益,而是为了健康。
“那你对封地的管理机构满意吗?”记者问。
奔马说道:“你老婆对你满意吗?”
记者没想到奔马会问这么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于是说道:“这有什么关系吗?”
奔马笑着说:“我对封地总督府的态度,就是你老婆对你的态度。我当然不满意,希望更好一点,但不满意又能如何,还能离婚吗,凑活着过呗。”
“奔马,快点,要开始了。”远处,几个同桌的运动员招呼着奔马。
奔马道了别,快步进了国宾馆,而留下一地的记者。
“这下可有的写了。”方才一直追问奔马的记者乐呵呵的说道
“好像奔马对封地还是满意的,这怎么写啊。”有人问。
“我问他封地有没有针对你们的政策,他说有。我又问他对总督府满意否,他说了一大通,可我就记录了一句——我当然不满意。”那个记者笑嘻嘻的说,得意对身边的年轻记者说:“老弟,写报道,一定要保证自己写的是真相,可不用保证写的是全部的真相啊。”
几个人纷纷点头,相互商议着走了。
“师父,我们怎么写啊。”《申京报》的两个记者里,一个年轻的问向自己的师父。
他师父说道:“不写。”
“不写?难道咱们要向裕王府屈服吗?”
“你个傻瓜,刚才采访的时候,站在我们身后的还有三家报纸,他们一言不发的走了,期间也没有出声。我就知道这是一个套子,《江南报》和《长江经济报》可以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可那三家报纸的记者会把实话写出来。
同一次采访,两个不同的结果。你明白了吗?”
年轻记者恍然大悟:“看来报业又要有一场腥风血雨了。”
自由派总是针对皇权,但有一个问题是,皇室掌握着权力,只要对其下手,肯定是抵抗不住的。而且皇室从来都是有的放矢,显然那两家嘚瑟的报纸是要自己踩雷了。
奔马进了国宾馆,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他的身边留了一个空位置,等祝酒词结束后,李君威出现在了那里。
桌上的所有人都认识他,因为李君威作为封地之主曾来看望来自封地的代表团。
“奔马,你没有得到金牌,怕这次无法抱的美人归了。”李君威打趣说道。
奔马笑着说:“我得到金牌,也无法抱的美人归。裕王殿下,我和唐姑娘已经不可能了。”
奔马这次走出部落,见识了太多的东西,对他的整个世界观都进行了冲击,奔马改变了许多,但对自己部落百姓的责任心是没有改变的。
在美洲的时候,他看到当地的茶叶便宜买了很多送回家乡,到了南非,看到了那许多机械,他也曾幻想,要给部落买蒸汽机,要给所有村民安装取暖的炉子,但经历的越多,他越是明白,仅仅是一些物质上的东西,是无法改变自己的部落和同族的。
部落需要新的思想,也就需要新的教育。所以他已经决定返回美洲,返回部落,把自己的部落融入到新的文明中去。而唐美玉是不可能去一个部落当山寨夫人的。
爱情会让人头脑发热,但很少会让人不顾一切。
奔马需要的不再是一个漂亮的,现代的女性,而是一个愿意和他一起造福家乡的妻子。
“来,坐下说话,听说我的两个儿子都找你了。似乎还闹了一点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