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他们群情激奋
“你在高兴什么?如果很高兴就来帮我。”留里克不耐烦的扭过满是碳粉的脸,给兴奋的露米娅做个鬼脸。
露米娅正在兴头,大胆的跑来:“masta,我现在完全学会那个表格。你提问我,我都会背出来。”
“嗯?昨天给你的提问,你像是舌头被烫坏似的,很久说不出一个正确答案。听着,背错了照例……我改主意了,你如实答错就给我过来搅拌肥皂。”
听得,露米娅下意识的看看自己小主面前的陶瓮,只见得里面有一些亮黄色的粘稠物质,稍稍凑过去一闻,怎么还有一些臭味?这个臭味,居然有点熟悉。
“masta,你这里做的,难道是肥皂。”
“啊,之前没有告诉你,这是一种新肥皂,我相信它的去污效果更好,还能……还能杀死最讨厌最难缠的寄生虫,对人却没有任何伤害。”
留里克这便停下手中的工作,到底制作肥皂的工作目前都被祭司们垄断了,她们把这个作为重要的敛财手段,而且自从第一块肥皂诞生到现在已经足有两个月,直到现在她们依旧觉得那份协议是非常美妙的。她们的幸福感就是这么低,一名祭司仅仅因为几枚银币就能得到强烈的满足于感动。
肥皂当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且两枚银币一块的价格,它着实有点昂贵。
做人就要长远的看待事物,现阶段留里克更乐意闷着头发财,销售高级手工品挣得大量财富。什么组织维京大军划着船远征砍人,抢掠数不尽的金子之类的事,这种事还是往后无限期搁置吧。
如果让留里克选择,他宁愿做一个维京社会中的逐渐被边缘化的鸽派,也就是那些乐意通过劳动积累财富的人。鸽派后裔接受这份思想,他们始终没有离开斯韦阿兰和北方地区,终成未来瑞典的国民基础。
鸽派可不是懦夫,他们只是觉得抢掠终究没有种田有赚头。
随着肥皂的产量增加,它的价格不管怎样都会有所下降,那就需要制作一些更特殊的肥皂。
比如,在粘稠的肥皂浆糊里加入研磨的硫磺细粉,经过深入搅拌,原本棕黄色的皂块愣是被染成了金黄色!它具有一定硫磺的臭味,不过这个臭味并不比草木灰的焦糊味更难以接受。
它的颜色更鲜亮,自然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另一种则是加入研磨的木炭粉,搅拌之后就成了碳皂,是纯黑的一块。
当然,最好的肥皂当属香皂。如果能从某些花朵里提炼香精油,香皂会不会……
留里克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过了今天,再到了儒略历2月16日傍晚,第一批金黄色的硫磺皂就可以离开模具。暂定它就是三个银币一块的价格。
想想看,不过是向浆糊里撒一把硫磺细粉,一个简单的举动居然就能额外赚到一枚银币。
这种疯狂敛财的可能性令波娜等下级祭司震惊,大祭司维利亚更是觉得不可思议。可是那种黄白色的皂块一旦成功,漂亮的颜色谁不爱呢?
黄白色的硫磺皂只要成功,那么向其中加入其它染料,例如比较便宜的靛蓝,就能制造出绿色的肥皂。
这个时代,蓝色和白色是最容易获得的染料,其次是黄色和红色。
最为尊贵的当属于紫色,紫色帝国东罗马的贵族用来装饰和穿着的紫色布匹,不知是消灭了多少紫螺获得。
傍晚的露米娅急于展示自己对乘法表与口诀的理解。
“你真的可以熟练掌握了?那好,我给你出一些题目。倘若答错……”留里克指了一下祭司们操作的陶瓮,“就像你第一次做肥皂那样,帮助她们,直到你累得几乎精疲力竭。”
露米娅定了定神,她已经做好了准备。
这一次确实和以往不同了,留里克连续出了五个题目,她都能熟练报出正确答案。她的一个动作倒是让人奇怪,那边是她需要闭着眼睛进行短暂的思考,就好似头脑需要时间进行脑内计算。
她终究是全部给予正确答案,看起来这个养鹿人女孩,已经学会了一百以内的乘法。
留里克也很快弄清楚她突然开窍的原因,真是让人惊叹,她已经把计算用于日常生活。
“masta,我已经学会。我还想要更多的知识,我想对你有帮助。”露米娅睁大的眼睛流露着真挚的感情。
留里克拉着她的手,将捣动粘稠皂液的木棍递在她手里。
“那就和我一起做事,我要试试把新的肥皂卖出更大价钱。”
另一方面,奥托第一时间获悉儿子又在制作新型肥皂,它将是黄白色,使用效果与之前的那些也没有区别。
奥托,他现在就是在充当儿子的销售员。
他在部族里游走,在自己最亲密的朋友间宣传这个消息,虽是还不曾看到硫磺皂的实物,在他的口述中,那个东西已经变得像黄金般漂亮。
自从普通人开始使用肥皂,到现在已经过了儒略历的两个月。凡是用过它的人都深深明白它的威力,也慨叹用的太多,肥皂缩小的速度也更快。
它早晚都要用完的!
购买了的家庭,负责家政维持的妻子督促丈夫,在新的一年搞到更多的钱币,以购买更多肥皂。
但是丈夫们却被铁匠铺打造的亮白色的钢剑吸引住,如果有足够的银币,首先买剑,再是解决肥皂问题。
斩铁如泥的钢剑真是太惊人了。
这几天里部族内流传着另一个传说。
克拉瓦森已经成功打造出了两把钢剑,其本人用的正是留里克教授的块炼低碳钢技术,亦是用上油淬和覆土烧刃这样的高级手段。
五十炼实在太吃体力,本着只要能斩断普通铁剑就是合格的道理,他做的剑被缩减到四十炼,就算如此,只是半开刃的长23stika(近70cm)的铁剑,在强壮的卡威手里迅猛挥舞,就成功斩断一块被作为试验品的熟铁条。
一般的维京铁剑,长度都是控制在70cm上下。太短了就不是主要进攻武器,太长了使用很不方便。
普通作战中,两名持剑者互殴,他们的剑在硬碰硬的作战中总是弯折,却不容易折断。不过,倘若其中一方更为坚硬,普通铁剑不会折断的传说也被打破。
实验用的熟铁条可是比普通的剑还要厚实,再者两者的材料其实完全一样。
克拉瓦森朴素的知晓产品质量的重要性,现在,剑是否好用,就命令儿子去作为试剑大师,用一记劈砍验证。
两把钢剑交付给他们的买主,为此克拉瓦森挣到了一大笔钱。
让他兴奋的还不是收到超过一百枚银币的喜悦,最奇妙的就是钢剑的主人就把他们的旧剑当做“祭品”,在数以百计的闻风赶来的勇士关注下,钢剑之主一记势大力沉的挥动,真的斩断了自己的旧剑。
克拉瓦森名声大噪,曾存在的一些质疑已然荡然无存!
好勇斗狠的男人们都希望获得一把钢剑,他们开始清点自己的财产,只要能凑够六十个银币,那就去克拉瓦森那里订购。这么多年来,铁匠几乎不曾离开过罗斯堡,往往只有开采矿石的时候,才会前往东北方向挖掘。
铁匠不会拿了定金就跑路,再说,人人都直到一把钢剑居然要六十银币,订购两把剑,价格就超过一磅白银巨款了!
剑要有,肥皂也要一直使用。相比于剑,肥皂的事实在可以缓一缓。
2月17日,那些黄白色的肥皂已经完成了烘烤,它们一个个已经缩水严重,就是使用的是烘烤而非风干,硫磺皂之上满是密密麻麻的龟裂。
一张木桌就摆在祭司长屋门前的空场,多达五十块的硫磺皂,在留里克要求下故意堆成了金字塔形状。
超过五百人涌近祭司长屋,人们人头攒动又蹦又跳,甚至还有人爬上自家房顶,愿望那所谓的金闪闪的特殊肥皂。
首领奥托这一次又和祭司们站在一起,刚刚在祭司长屋内,他已经体验了一把硫磺皂洗手的感觉。
就体感而言,并没有比之前的肥皂效果更神奇。可圈可点的还是它的颜色,就像是初秋的雏菊,颜色让人心情舒适。
人群叽叽喳喳,除了有意购买的富有的部族勇士,也有一大群看热闹的人。
一些孩子钻出人群,他们骇于首领的威严,只能呆呆站着,与木桌上的漂亮展品保持距离。
“兄弟们,我很高兴你们都到了。现在都闭嘴!”奥托振臂一呼,他洪亮的男中音镇住所有人。
“我前几天已经告诉你们,我的儿子留里克又得到奥丁的启示。奥丁觉得我们的部族缺乏色彩,所以留里克赐予祭司们制作这种……”说着,奥托将一块足有两磅重的硫磺皂捧在手上高举起来,“你们都睁大眼睛看看,就是它!”
“兄弟们,这个宝贝是多么的漂亮,它们依旧能洗干净你们的衣服,特殊的气味还能阻止可恨的虱子的继续骚扰。难道你们的家里不渴望放上这样一块漂亮颜色的宝贝?它可是我们罗斯部族独有的宝贝!兄弟们,奥丁赐予我们得到它的机会,现在我给予你们购买它的机会。只要三个银币,你们就能得到它!这样做的人将会取悦奥丁,就是必然进入瓦尔哈拉……”
留里克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公元9世纪的展销现场,自己的父亲直接一副奸商附体的姿态。满是胡须的大嘴说得天花乱坠,仿佛买了这硫磺皂,就拿到去幸福瓦尔哈拉的机票似的。
瞧瞧围观者激动的眼神,留里克非常相信,自己的族人们不但信了,富裕户还乐意掏钱。
奥托接着振臂一呼:“都来买吧,带着钱来买。没有钱的不要来,等攒够了钱再来!”
关于肥皂,它可不是部族分战利品。
日常的生活中,居民互相之间就在交换着自己生产的小工具和衣服之类的货物,只要有需求就有贸易。这些居民自发的贸易也可谓自古以来,现在奥托代表祭司们贩卖这批硫磺皂,就是把低层次的贸易变成大宗商品的交易。
在828年入冬之前,这种事根部不存在,然而到了829年临近春天的时候,人们已经喜闻乐见于有人能提供大量的优质生活用品了。
许多人家里已经买了肥皂,它尚未用完。这些人就是来凑热闹的,只为看看黄白色肥皂的面貌而已。毕竟三枚银币,买鱼足够吃上近两个月!也能买到三张鹿皮。斥巨资买它,着实是自证财力之举动。
平凡者并不愿意把宝贵的银子拿来买“guldensopa”,也就是“黄金香皂”,今日权当看土豪表演了。
仍有三十名富裕者乐意支付这笔钱,他们的英姿也都是奥托熟悉的。
他们如何有钱?无外乎在对外事宜中表现的突出,包括七年多前和哥特兰岛渔民的规模不小的大战,那一战令很多人成为部族的英雄,也获得了一笔财富。
打败敌人,占有敌人的财富,自己就变得富有。一个普通的罗斯渔民都渴望这样,并认为这是自己有机会通过短期的冒险战斗变得富有的唯一办法。
所以他们只是渔夫,只是好勇斗狠的战士。
想要获得财富,还有生产消费品牟利的方法,另一种莫过于担任二道贩子的商人。
奥托还以为今天这些硫磺皂就能抢购一空,现实着实是打脸。
他好说歹说就卖出去了三十块,其余的继续堆在桌子上,等待着买家。
“难道没有人继续买了吗?难道三个银币你们已经出不起了?”
出不起?确实是出不起。
一个年轻人钻出人群,此子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刚刚长出的胡须证明他的稚嫩,单薄的体型与其雄心确实很不般配。
“伟大的首领,我们年轻的勇士没有足够的钱,我们想要更多的银币。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带领我们,找到一伙敌人将他们全部消灭,让我们占有他们的钱箱!”
“哦?你是要去打劫吗?”奥托故意大声质问。
“对!我们应该去报仇!已经很多年了!我们要南下,去找那些可恶的哥特兰人复仇!他们多年前杀了我们的人,这个仇必须要报。”
此言一出,顿时群情激奋。
罗斯人,他们和其他部族一样,自己的族人死于战争,活着的族人应该第一时间去报仇。
结果呢?奥托已经五十多岁,他的心态变得非常沉稳,渐渐失去了他年轻时的那种好勇斗狠之锐气。几年来,奥托迟迟没有选择复仇。
人群之中还有阿里克,他本是拉着妻子来看热闹的,听得有人高呼报仇,他的思绪瞬间回到儿时的痛苦。
那个刚刚长出胡子的所谓勇士年纪也不过十五岁,只是因为北欧人早早就长得像是大人,一个男孩看起来已经可以成为海上勇者。
阿里克奋力钻出人群,高举起自己已经是肌肉爆棚的右臂深深攥紧拳头。
他走上前,直面自己的伯父:“伟大的首领,已经七年了,难道还没有到报仇的时机?”
不知是谁突然一阵吼:“报仇!我们要让那些哥特兰人付出代价。是他们先袭击我们的船队,是时候抢走他们的全部财富。”
紧接着,人群开始吼着同一个词汇——复仇。
但是,他们真的是想复仇吗?留里克目瞪口呆的置身于这么一个热烈的现场,他不由的心中发出,要知道五百多名肌肉爆棚的壮汉,以完全一样的节奏爆发出惊人的怒吼,这种场面于战场重现,可不得在使用刀兵之前,就把敌人吓得抱头鼠窜?
按照部族传统,留里克深知自己堂兄的大仇是一定要报。
这些男人,有时留里克觉得他们于日常中表现的很温和。那才不是真实的!一旦参与到战斗,他们有瞬间幻化成嗜血的狂战士。
就是他们现在提出组织人手去哥特兰人的居所复仇,目的岂是复仇这么简单。
他们就是去要钱的!问题非常简单,只要抢了那些人囤积的财富,自己就能买到更好的衣服,更漂亮的肥皂,以及斩断普通铁剑的钢剑。
钢剑并不是遥不可及的,不过是折合六枚金币,或是六十枚银币。
只要有出征的机会,在战场击败强悍之敌,战后自己必然得到不菲的财富。就是要冒着战死的风险弄到大笔的钱,如此求稳的留在故乡的渔夫,也就不配指责出征者分得战利品极多。
如果梦想是遥不可及的,很多人尝试一下发现希望渺茫,就普遍放弃掉。那些坚持一辈子的,成功者也是万里挑一。
然而,一旦梦想不是那么极端,有实现它的合理化手段,何不立刻铤而走险呢?
人们陷入癫狂的狂热中,仿佛就等着首领振臂一呼,发出冰雪融化后组织船队远征的命令。
奥托深深皱着眉头,绷起自己满是胡须的嘴,不得不好好组织一下自己的语言,来回应他们的群情激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