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八十年代(12)
“建国,说话!”
大队长烟杆敲了敲桌面。
“是打算等孩子开学后去……”
“陈建国!!!”
梁月咬牙切齿。
撸起袖子就想弄死他,走走走,他想去哪啊,也不怕被人坑了,到时候人都没了。
想到这,梁月又气又怕。
大队长看梁月对陈建国发火,气不打一处来,“梁月,你想做什么,给我注意点,他出去干活怎么了,不然跟你干倒买倒卖吗。家里没钱,你就跑回城,建国想出去还不是你害的!”
“我……”
梁月拳头紧紧握着。
那双杏眼蓄上委屈的泪水。
“叔,不是你想的那样。”陈建国开口,脸色有点难看,他并不想有人指责梁月,那是他的妻子。
提起她的离开。
就像是给他扇耳光。
是他无能,才会让她走。
“陈建国,你还护着她,你知道她在城里做了什么,干什么回来,甚至说句难听的,你从来没见过她爹妈,哪天她想走就走。”
大队长吸着旱烟,恨铁不成钢。
那是大队里干活最勤快的后生,也是他最欣赏的人,没想到现在倒买倒卖,还因为维护他那不怎么样的妻子,跟他置气!
“叔,这是我们家事。”陈建国脸色是真的难看了,本来就肤色就黑,如今堪称真真正正的黑如锅底。
“行,你家事,我也不想管你,现在地里活你不干,跟着她倒买倒卖,她把钱给你吗,别到时候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大队长吸着旱烟出去了。
今天他来,就是想陈建国早点回去干活,再不济,他早点出去干活也好,他走了,梁月总不至于狠心把孩子抛弃。
不然那她就是杀了亲生儿子。
可如今,梁月说什么,陈建国做什么,跟以前一模一样,他就真的不害怕梁月走了。
大队长可不信梁月那因为相亲就回来的话,林安然知青说的对,就梁月那嫌贫爱富,好吃懒做的样子,怎么可能会好端端回来跟陈建国过安生日子。
他今天之所以那么跟陈建国说,就是觉得哪怕他今天真的生气,未来也肯定会感激自己。
大队长抱着牺牲小我,拯救他人的伟大心态走了。
剩下陈家小院无比安静。
梁月蹲坐在房门口发呆,陈晓华紧张的不知如何是好,陈建国默默把推车上的东西端回厨房,然后开始忙活。
很快,梁月也进来干活。
陈晓华紧随其后帮忙干活,薄唇紧紧抿着,今天和爸爸妈妈一起干活本来是很开心的。
那个大伯伯为什么要来。
好讨厌啊。
小家伙气得大力揉面团,整个腮帮子都气鼓鼓的,可梁月也没心思逗他,离孩子上学不到十天,十天后陈建国就得走了。
那么他即将遭遇路匪。
梁月不想那样的事情发生,可他们感情本来就没有普通夫妻那样好,更何况她还离开了家里一年。
将肉馅剁好调料,又去把豆沙弄好,包了一些后,梁月隔壁王婶子家买菜。
王婶子看她整张脸耷拉着,也知道大队长去了她家,忍不住好奇心问:“梁月啊,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梁月欲言又止,最终忍不住委屈说:“我回来了,陈建国就得走,我不让,大队长就说我迟早得回城,没必要在乎我。”
“啊……这……他也太过分了吧。”王婶子感觉大队长疯了。
哪怕人家梁月不想回城。
听他那么说都想回城了。
反正回不回都得遭骂,那还不如回去呢。
“就是啊,有病,一把年纪脑子长到狗肚子里去了,瞎管闲事儿,闲得发慌,tm的,要不是他年纪大,我想揍死那老不死的。”梁月双目喷火。
王婶子瞧着乐出声,“就是说,他闲得发慌,你别跟他一般见识,好好过小家日子才是正经道理。建国大了,怎么着都行,但婶子跟你说,你走了,孩子最遭罪啊。”
想到陈晓华。
王婶子就想起他被狠揍的模样。
拉着梁月的手拍了拍,“梁月,你要是走,你把孩子带上吧,建国是有本事人也勤快,可他带孩子真不行,就只问问孩子有没有吃饱,自顾自的干活,孩子去干什么了他也不知道。”
“晓华,他是不是被欺负了?”
“哎,是啊,不瞒你说,我都见过好几次那些小孩欺负他,跟他说难听的话,还打他,我也就只能喊一嗓子,找上门人家都不搭理我的。”
王婶子是真希望梁月留下来。
现在晓华感觉都不一样了,有股鲜活劲,不像之前,小小年纪,死气沉沉。
所以梁月如果不留下来。
那就带着孩子走吧。
“谢谢婶子,我知道了。”梁月对她扯出个勉强的笑容,又问她今天有空没,“你中午帮我包两个小时包子,我给你两毛钱。”
“真的!”
王婶子这下是有点惊喜了。
她家相比陈建国家,自然富裕很多,可花钱也是捉襟见肘的,在休息时间赚两毛钱是很值得的啊。
要知道她一把年纪了。
在地里干活一天,也就两毛钱。
“自然,我下午要去卖包子,你帮帮我,我也早去早回,晚上别整得太晚。”梁月道。
“行啊,就是两毛钱会不会有点多?”王婶子感觉自己有占便宜的嫌疑。
“不会,你来吧,咱俩也好唠唠嗑,免得我整天面对两个闷葫芦,自己把自己憋死。”
“哈哈哈哈,成,我吃完饭找你去。”
“好!”
梁月应下就回自己屋。
刚出门呢,就见一个小家伙飞快地跑了。
梁月乐了,敢偷听,还怕被抓啊。
陈晓华本来不想偷听的,可妈妈去隔壁好久,爸爸让他瞧瞧,他恰好听到王婆婆跟妈妈说起离开的事情。
妈妈好像没说不走。
但也好像没说走。
哎——
大人的心思,真难猜。
梁月走回家,发现小家伙耳尖都没红哎,看来脸皮逐渐加厚啊。
她去王婶子那买了豆角。
才花了一分钱。
今天吃个简单的,豆角炒肉沫。
肉沫直接从调好的陷里挖一勺就够了,晚上她打算卖半只鸡来吃,好好犒劳犒劳自己,免得被某人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