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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长谈,击杀 系统: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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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明钦回城了。

    他回城时, 青云客栈已经彻底化成了一捧灰,城中的动乱也全都消失了。

    就像是老虎回到山中,魑魅魍魉皆匿迹。

    千金在高处的塔楼上向下俯视, 她看见叶明钦一脸平静, 明明是大胜而归,他的脸上却毫无喜悦之情。

    他骑坐在高头大马上,忽然似有所感,抬头向千金投来一瞥。

    千金并不躲,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但很快随着队伍的前进,两人的距离被拉开了, 视线一触即分。

    系统突然讶异地说“他对你的好感度不低呀, 真奇怪,他现在应该早就知道你杀了他弟弟的吧。”

    千金漫不经心地问“有多少”

    系统说“有30”

    千金笑了。

    三十不能算高, 她记得系统当时说过,第一个任务者刚见到叶明辉时, 初始好感度就有50。

    但这也绝对不低了, 毕竟她刚见到叶明辉时,叶明辉对她的好感度只有2。

    当时她可没有杀掉叶明辉的兄弟姐妹。

    她只是看了叶明辉一眼,叶明辉对她的好感度只有2, 但是她杀了叶明钦的亲弟弟,叶明钦对她的好感度有30。

    “真有意思。”千金舒展了下肩颈, 抬起头看向天空中清明的黑夜, 没有一片云, 只有点点繁星,在空中闪烁着,像是一只只眼睛, 冷酷地注视着地上所发生的一切事。

    “他好像很讨厌他弟弟。”千金说。

    系统仔细思考片刻,肯定了她的推测“好像真的是这样耶。”

    它说“第一个任务者当时把叶明辉打通关之前,叶明钦的好感度一动不动,直到她成了叶明辉的未婚妻,叶明钦好感度很快后来居上,刷到比叶明辉还要高了。”

    “你们人类啊”它感叹。

    “不过这件事无关紧要。”千金平静地说道。

    要杀一个人,不在于他的年龄、性别和故事,只因为他挡在千金回家的路上。

    千金去取刀。

    张三荣简直是阵及时雨,他不仅为千金解决了军团作战的问题,还为千金解决了刀的问题。

    千金的刀,再一次完全卷刃了。

    她需要磨刀。

    张三荣的青云客栈虽然毁了,但是他本就是西疆本地人,为这片土地立下汗马功劳,之后又在城中经营多年,为千金一个落脚的地方,和一个出色的磨刀师傅,还是做得到的。

    新磨好的刀又快又锋利,千金轻轻一弹刀刃,发出一阵金石交击的声音。

    身旁的张三荣暗中咂了咂舌。

    这位代号阿修罗的姑娘,真的是人类么人类的手指,怎会发出那样的声音

    但正是这份非人感,让张三荣凭空增添一份对千金信任。

    如果是这样的怪物,那么她说要杀掉叶明钦,屠灭红毛夷族,或许真的能做得到

    收刀入鞘,千金便要出门去。

    张三荣来得太及时,让千金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如果就连这个真正的锦衣卫,都承认她是锦衣卫,那么还有谁能当面指斥她的锦衣卫身份是假冒的

    就算真的有,杀了就是。

    如果边城的所有人都认为她是锦衣卫,那么她的命令,和皇帝的命令,又有什么区别

    从西疆到京城千金默默地计算着路程。

    如果是骏马,最少需要十天时间。

    如果是信鸽可能会有五天时间,西疆的消息传到京城,再从京城返回,往返也需要十天时间。

    十天时间,一点儿不少。

    西疆本地,人人与红毛有血海深仇,民心可用,如果操作得当,十天之内灭掉红毛一族,也并非做不到。

    叶明钦修长城是为了什么

    或许他的本意不在于此,但是天道认可,京城也认可,不过是因为长城能抵御外敌入侵罢了。

    千金做不到征调千万户人家,来修这长城。

    但是她可以直接将外族全部消灭。

    这个思路应当没有错,因为自从进入边城之后,千金的头顶,两天时间都没有再下过雨了,她也没有再吃到过夹杂着头发和蝇虫的冷饭。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张三荣,如何又不是此世天道特意送来的人物呢

    这就是千金的全部计划。

    简单粗暴,但是她认为会有效。

    就算中途发生了什么意外,总之叶明钦是死了。

    这件事或许比消灭红毛更重要,因为千金发现,叶明钦是真的留着红毛当猪在养哪天他不准备养了,准备直接杀掉,那千金就再也没有完成这个任务的机会了。

    从这个角度来讲,叶明钦养寇自重这件事,对他有天大的好处,对千金,有更大的好处

    如果叶明钦不是红毛的对手的话,或许可以让他多活一会儿,免得千金杀了人却不能完成任务,惹得天道发怒。

    但现在的情况是,叶明钦随时都有抢先一步的可能性,全看他自己决定什么时候更合适罢了。

    张三荣说,叶家是太子党,或许他要等的时机是太子即位,出兵平定西疆,为新帝贺礼。

    那要是太子马上就即位呢

    如果红毛是由叶明钦所灭,而不是千金亲自动手的话,那她是一点儿天道气运都分润不到的。

    那也意味着,她回不去荒界了。

    只能在这个世界等待,等待着不知道何时,再有这样的机会,有一个立下不世大功的机会。

    千金不是修士,她的寿命是有限的,那也就是说,大概率她会直接在这个世界老死。

    所以叶明辉不仅必须杀,还必须速杀。

    他现在是千金的竞争对手。

    就好像两个饿了七天的人被困在一个小小的牢笼中,牢笼的正中央,放着一小碗只够一个人再苟延残喘一天的米粥。

    只有一个人,只有抢到那碗粥的人,可以活下去,活到明天。

    幸运的是千金清楚她的处境,叶明钦却不清楚。

    深夜时分,星空疏朗,正是适合杀人放火的时候。

    千金小小休憩片刻,此时精神正好,正要从二楼下去,却忽然侧耳听到蹄声。

    声音沉闷,阵列整齐,听起来似乎是骑兵列阵的声音。

    千金慢慢将刀鞘挂在腰侧,然后走下楼梯,来到门前,侧耳倾听。

    那骑兵却没有靠近,而是高声叫道“将军请姑娘一叙。”

    系统十分紧张“不会是陷阱吧”

    张三荣早就离开此地,只留空荡荡一个房屋,系统不由又疑心道“难道那个青云客栈的老板出卖了你”

    门外骑兵只是鼓噪,蹄声也消失了。

    千金想了想,拉开门,挺直脊背昂然点头,道“别叫了,无端扰乱四周居民清净。”

    那骑兵转动脑袋,双眼在头盔之下,往四处看,周边一片狼藉,不知多少人连夜清点损失和收获,清净的夜里,能听到哐啷哐啷的装修声,和入耳不绝的骂娘声。

    他笑笑,并不多接话,只是说“将军请姑娘入军帐一叙。”

    千金摸了摸腰后的刀,垂目微笑“好呀。”

    有一种可能,这是个陷阱。

    但也有一种可能,叶明钦托大,只是想要威慑她,请她过去,显显他的威风。

    正如之前所说,他还没有意识到,他和千金之间只有一碗饭的事实,前面死掉的五个任务者,都是千方百计去讨三兄弟欢心的。

    这个人个性偏激,而且胆子相当大,无论是他只喜欢自己弟弟的未婚妻,还是在西疆敢于对锦衣卫动手,都让人觉得他这个人就不是那种沉稳的人。

    最重要的是,既然已经知道她的藏身地,又何必打草惊蛇想动手直接动手就是,搞这么一出,多半就是想炫耀他的眼线遍布全城,整个边城都在他掌控之中罢了。

    千金有八成把握是叶明钦拿大。

    听到她接受邀请,骑兵为她牵出一匹马,千金坐上马背,系统指示叶明钦位置的蓝线在眼前的虚空之中铺展开来。

    一行人沉默着,竟然果真到了中军军帐之前。

    叶明钦就在其中。

    叶明钦的亲卫上前来,板着脸,想要收缴千金的刀,千金也板着脸,手指一跳,将刀拔出二寸长,露出一小截雪亮的刃。

    那亲卫身高八尺,身形硕大,肉山一样,低着头冷冷看着千金的眼睛,一动不动,堵住门口。

    千金却也不怕他,抬起眼睛,黑沉的眸光看回去,夜色中,火光在她的眼眸中燃烧。

    军帐中传来一声吩咐“让她进来,不必管她。”

    千金静静看着那人让开,抬手掀开了帐篷的帘子,终于正式见到叶明钦。

    他穿着一袭白衣,低垂着头,盘腿坐在一张低矮的茶色案几之后,那案几上面空空荡荡,只放了一把黄铜色古剑。

    千金感到一阵匪夷所思。

    他难道准备和她单挑

    倒不是说她不喜欢大家光明正大一点儿,直接斗兽,相反,这是她最喜欢的方式。

    两人捉对决斗,强者活,弱者死,这是最荣耀的胜利。

    但是叶明钦只是个普通的凡人千金只看他第一眼,直觉就知道,他虽然比叶明辉强得多,却也绝对不是千金的对手。

    这里是个,没有修士、没有妖怪、没有神异的世界,世界束缚着他。

    千金为此从心中升起一阵敬意。

    她坐到叶明钦身前,那个有个位置,显而易见为她而留。

    从京城衙门中偷来的直刃长刀,被她从腰间解下,摆到桌上,就如同那柄黄铜古剑一般。

    她盘起腿来,问“找我何事。”

    叶明钦抬起头来,千金看到他的正脸,不得不说,叶明辉叶明钦,三兄弟都有一副好皮相。

    只是在西疆呆久了,风吹日晒,叶明钦的肤色相对偏黑,也更瘦些,这并不是坏处,反而显得他更锐利得多,就像是一柄剑。

    “你居然真的来”叶明钦唇边逸出一缕微笑,若有若无,颇为戏谑。

    千金摇摇头,心中感叹道“这下他那股讨喜的气质没有了。”

    系统“”

    “真没想到你会喜欢这种男人,可是他只喜欢他弟弟的老婆耶。”

    千金道“我喜欢我自己。”

    方才叶明钦不笑时,还颇有些决绝锋锐之意,千金喜欢那个,就像是她自己,但是他笑起来就没有了。

    千金不怎么笑,她反问道“我为什么不来难道我看起来像是个怕死的人”

    而且“你很有把握你不会死”千金说到这里,心里是十足的好奇。

    叶明钦慢吞吞道“你不怕死,难道我就怕么你可真瞧不起人呐,怕死的人怎么领兵,怎么打仗,你觉得我要是个怕死的人,能威慑整个西疆么”

    千金“”

    “好吧,是我错了。”千金说“我承认,你有被偏爱的资格。”

    如果叶明钦此人生在柏之国,或许他会有一番大成就,倒也并不是说他在西疆的成就会小到哪里去,但是在这个世界中,终究只能称王称霸,不能成仙作祖。

    然而叶明钦却一个恍然,追问道“偏爱我不明白,谁又偏爱我了”

    这个词似乎打乱了他的思绪,千金敏锐地察觉到,他那平静无波的思绪,似乎出现了一点漏洞。

    好吧,她会更改一下她的评价。

    如果是这么容易就有心魔的话,修仙可是不成的。

    看得出来叶明钦对这个问题很有兴趣,千金直接拉开,不再继续,她饶有兴味地说“所以你找我来究竟做什么”

    叶明钦的目光沉默地望着她,片刻后道“我确实有事情要问你。”

    千金颔首“你问。”

    她是有武德的人,她从来不折磨死人。

    叶明钦问“她现在怎么样了”

    千金“”

    她谁

    好在系统在挂机了许久之后,终于碰到一个它能解决的问题,迫不及待地说“我知道”

    系统说“他说的肯定是第一个任务者,她把叶明钦好感度刷到了九十五。”

    千金“”

    好吧,原来就是那个叶明辉的未婚妻。

    系统说“她任务失败,当然是死啦”

    千金一字一句地复述,不过她迟疑片刻,终究没有把系统语气中的欢快也带出来。

    叶明钦脸色很难看,他冷声问“她果真死了么她又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肉身虽死,魂魄也死了么”

    系统又说第二句话,千金复述道“她虽然死了,现在的日子却过得很不错。”

    人都死了,要怎样过得很不错

    千金不很理解,但是系统这么说,她就也这么说,而叶明钦居然也真的信。

    要说他是个轻信的人,千金说什么就信什么,倒也不尽然。只是如果有人告诉千金,她娘虽然死了,但是现在过得还不错,或许她也会坚定不移地相信的。

    尽管千很清楚,根本没有那种事。

    根本没有六道轮回,六道轮回早就破碎了,那个世界的凡人,死了就是死了,没有魂魄,也没有转生。

    千金垂下眼睛,复述着系统的第三句话“你们这个世界,没有六道轮回,死了就是死了,没有魂魄,也不会转生,但是作为我的任务者,她死后我会把她带走,带到一个所有人都幸福的世界之中。”

    这世上果真存在那样的世界么

    如果她早半年时间遇到系统,娘亲是不是就不用死了就算死了,是不是也可以,被系统送到那样一个,所有人都幸福的世界之中

    千金觉得眼前有些模糊,她仰起头,去看头顶的帐篷,然后慢悠悠地说“你用日月星辰绣顶子,真的可以吗这是否对你们的皇帝有不敬之罪”

    叶明钦哈哈笑道“难道你假冒锦衣卫,就很尊敬他”

    千金深深吸了一口气,终于放平视线,重新又看向叶明钦。

    “这就是你想问的”

    真让人难以理解,叶明钦明知道第一个任务者只是为了做任务才哄着他,却居然还能一片痴心

    为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叶明钦简直是把脖子放到了千金的刀下。

    千金瞥向桌上那把直刃长刀,此时此刻,如果两人同时暴起,叶明钦刚摸到剑柄,她就会砍掉她的脑袋。

    一对一决斗,实力的差距,是一分一毫都糊弄不过去的。

    系统说“那可是九十五好感度。”

    这个标准,并不是随便订的,九十五好感度,就连天道气运都可以交付,何况性命

    叶明钦道“我想要知道的还有很多,但是没错,我最想知道的就是这个。”

    千金“”

    “我突然有个问题。”千金诚恳地问道“要是她不是你弟弟的未婚妻,你还会喜欢她吗“

    叶明钦沉默了。

    良久,他用一种古怪的目光看着她“我以为,你不是这么八卦的人。”

    千金轻咳一声“我是。”

    叶明钦也不回答千金的问题,他问“所以你之前说的偏爱是怎么个意思”

    千金说“天道。”

    叶明钦十分讶异“天道”

    千金笃定地说“是的。”

    然后叶明钦也回答她的问题“我不知道。”

    他喜欢的究竟是她本人,还是她在他和三弟叶明辉之间,指向他的那个选择,实在是很难分辨。

    他只知道,从小到大,当叶明辉与他出现在同一个场合中时,从来没有一次,荣耀与赞美,会轮到他,就连大哥叶明真,也不会在他和三弟之间,选择他。

    自古以来,三个人中,总会有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人,那就是老二,这或许就是排行第二的宿命。

    “请吧。”叶明钦拿起黄铜古剑。

    千金以为他要选择决斗,却没有想到他并没有扒剑,只是抓住剑鞘,将剑尖朝内,剑柄指向门口。

    “你可以走了。”

    千金“”

    真扫兴居然不是要决斗么

    叶明钦笑道“你想在这里杀我这里可是中军,我固然会死,但是下午时分,大军调动,我可没有解散他们,现在大概有三千弓箭手,正弯弓欲射呢”

    “我以为,这具身体并非你原本的身体,应该还没有到乱箭丛中分毫不伤的地步吧”

    千金道“你说笑了,就算是我原本的身体,也没到那个地步。”

    这个王八蛋,调一次兵,究竟要同时办几件事

    叶明钦是个讲究人,在离开之前,还送千金一匹马,也不派人同行,监视她的去处,端的是个敞亮。

    千金纵马离开军营,立刻就翻身下马。

    系统居然还惊喜地叫道“嘿好感度五十了。”

    千金翻了个白眼,系统可是当真没有看清楚现在的情况。

    现在两个人都算得上是图穷匕见了,接下来很快就是短兵相接,千金可以肯定地讲,无论她现在准备往何处藏身,很快就会有三千弓箭手前往洗地。

    藏身到民居里面也不行。

    只会让给她多几个陪葬的人罢了,叶明钦让整座边城给她陪葬,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千金抱住马儿的脑袋,眼睛对着眼睛,点点金芒飘散开来。

    她低声对马儿说“乖马儿,跑,往城外跑”

    一个呼哨,马儿哒哒哒哒,往城外跑去。

    然后千金往高处去。

    叶明钦既然有了防备,潜入中军就显得困难许多,军营里人太多了,稍有异动,很快就会被发现。

    但好在她还有别的法子。

    “箭。”

    她短促地说道。

    系统为她制造一支箭,或者说,一枚箭形的令牌。

    系统不能制造武器,但是,就像是锦衣卫的身份令牌一样,这只是一只令牌,一只象征着阿修罗身份的令牌。

    同时也是一支坚固的短箭,不会在三公里的高速飞行中断裂。

    千金快步往高处去。

    军营熄灭了灯火,天色一片漆黑,星光并没有那么亮,千金看不清中军营帐的所在。

    叶明钦也不在中军营帐之中

    千金看见虚空中延展开来,一条蓝色的线,蓝线的那一端,就是叶明钦。

    他或许穿戴了盔甲,也或许在一间坚固的房屋中。

    千金握紧手中的箭矢,身体张开,如同满月,她闭目凝神,感到体内的血液如同岩浆一般沸腾。

    睁开眼时,她的双眸灿若黄金。

    挂着阿修罗名字的箭矢,从她的手中飞出去。

    片刻后,系统说“他死了。”,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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