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去拜年,杨爸杨妈各怀心思
原本「天地琅琊榜」的拍摄周期为四个月,由于天一等演员的出色表现,加快了拍摄进度,缩短了拍摄周期,大概在三个月左右。
原本大家都以为,这个春节,只能在横店过了,毕竟对于演员来说,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不过作为幕后投资商的天一和杨蜜,跟孔连生、李雪商量了一下,决定给剧组放三天假。
这让剧组的人都很开心,春节是华国的传统节日,谁不想回家过年?
消息一出,杨蜜立刻找到了天一,邀请他回家过年。
当然了,天一并没有拒绝。
当天晚上,两人就要回杨蜜家过年了。
房间内,天一和天一双手合十,往前一推,十指关节发出‘咔咔’的声音。
面前摆着一张桌子,上面摆满了雪白的宣纸和文房四宝。
杨蜜在一旁帮着磨墨,一脸担忧的看向天一。
“能行吗”
“废话,你就这么不相信我?”
凌天一伸了个懒腰,笑着说道。
他可是花了七百万声望兑换了一门神级书法,写副字帖自然是不在话下。
杨蜜看着天一,抿了抿嘴,说道。
“我不是不相信你。”
“我跟你说,我爸是个书法爱好者,书法也是一把好手,你要是没点本事,还真不好拿出来。”
杨蜜显然是不信的,一般来说,书法这种东西,一般都是家境殷实的人才会喜欢。
想要练成书法,没有个十年八年的时间,是绝对做不到的。
天一不是说自己是孤儿吗?
要不是天一自信满满,杨蜜还真不想让他大半夜的写书法。
“老婆,放心吧。”
天一胸有成竹。
开什么玩笑,我可是有神级书法的,写完了给老丈人看,不裱起来岂不是太可惜了。
杨蜜劝说无果,只好作罢,安心的磨墨。
一切准备就绪。
天一拿起毛笔,奋笔疾书。
在触发了神级书法技巧之后,他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儒雅的气息,如果穿上古装的话,绝对是一位风度翩翩的翩翩公子。
杨蜜站在一旁,认真的看着天一写字,只觉得赏心悦目,仿佛天一不是在写字,而是在表演,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过了十五分钟,天一放下了手中的笔,满意的点了点头:“嗯,好了。”
听了天一的话,杨蜜好奇的走到天一身旁,看着那一行还未干的诗句。
“长云青海雪山,孤城望玉门关。”
“百战黄沙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好棒!”
杨蜜看完之后,忍不住赞叹道。
这首诗里的豪情,正是他那军人出身的父亲所向往的,不打败来犯的敌人,誓不归家。
百年前,有强敌入侵华国。
杨家。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华国抵御外敌,华国开始了改革,才有了今天的繁荣。
杨家的男丁,世世代代都要参军。
杨蜜虽然没有参军,可是从小到大,她都是娇生惯养的,虽然她从小就是娇生惯养的,可骨子里还是有几分豪气的。
“百战黄沙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杨蜜又重复了一遍。
看得出来,她对这首诗很是喜欢,仔细看了看,发现天一的字写的很是飘逸。
光是看着这几个字,就让人想起了凌天一刚刚写下的那句话。
“嘶!!!”
“好厉害。”杨蜜倒吸了一口凉气,看向天一的目光充满了震惊。
她是真的很惊喜,她发现了天一的一项技能,居然能写出这么好的书法,她已经见识过了。
真没想到啊!
“还行吧!”
天一嘿嘿一笑,傲然道:“好久没写了,这字还算不上满意,不过送礼应该够了!”
“足够了!”
杨蜜看着天一一脸傲娇的样子,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嘴上却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如果我爸看到了,肯定会把这幅字裱起来挂出去。”
“说不定,他还会向他的老朋友们炫耀呢!”
天一笑道:“好了,墨已经干了七七八八了,先放着吧,我给妈写一幅。”
“太好了,太好了!”
~~~~~~~
杨蜜看到天一还要继续写下去,顿时兴奋起来。
如果说之前,她还怀疑天一是为了陶冶情操,胡乱写的,那么现在,她已经完全相信了,如果把天一的字帖送给父母,他们一定会很高兴的。
高兴过后,两个人小心翼翼的把字帖放在了孔卓的身边,然后用东西压住,免得被风吹走。
随后又是一张宣纸铺好,杨蜜主动为天一磨墨。
这一次,凌天一拿起了另一支细长的毛笔。
沾了墨汁
整个人的气息都变得轻松了许多。
落笔如神。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
“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三百九十二个大字,整整齐齐的写在了白纸上。
天一站起身来,放下毛笔后,满意的看着「木兰词」。
杨蜜迫不及待的开始看书。
他第一眼就看出,天一的字比他的字还要好。
“你说的没错!”
杨蜜一脸的惊讶,三分惊讶,四分欣喜。
天一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我怎么会说大话,你仔细看一看,第一句和最后一句,都不一样。”
“是啊,好久没写了,一直在做群众演员,实在是太无聊了!”
天一有些牵强的说道。
杨蜜一听,连忙去看。
果然……
因为后面的字迹太多,所以第一句和最后一句的字迹都不一样,越往后越好。
嗤!
杨蜜倒吸一口冷气,一脸的不可思议。
她突然意识到,天一说的是真的,这字可能并不是他最满意的。
当然了,真正的原因是,天一之前并没有接触过书法。
这才使得,融合神级书法之下。
越写越好。
他现在写的这幅字,顶多也就是个一流的书法家而已。
当天一写完这两首诗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经将自己的神级书法完全的融入到了自己的身体之中。
看着宣纸上最后一行字,安能辨雌雄!
天一知道,直到这句话,他才真正的融为一体。
“呼”
天一深吸了一口气,将桌上的宣纸撕成了碎片,然后又去了另外一张桌子上,将宣纸撕成了碎片。
“你干嘛”杨蜜诧异的看了天一一眼。
这么好的字帖,天一居然说撕就撕,这也太败家了吧!
这两幅画,每一幅都是精品!
天一拍了拍手,走到桌前,笑呵呵的说道。
“既然是给岳父岳母准备的,怎么能拿来练手呢?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天一又写完了两幅字,两人都有些疲惫的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
天一拿着昨天写好的字帖,带着杨蜜坐飞机回了沪京。
这一刻。
沪京某高档别墅区。
杨岚,杨蜜的母亲,正在乔龙的家中。
因为之前和天一有过一面之缘,所以作为丈母娘的杨岚对天一还是很有好感的。
长得帅,负责,厨艺也很好。
本来以杨家的势力,杨蜜如果不走娱乐圈的话,十有八九会加入文工团,毕竟杨岚本身就是文工团的人。
但是,杨蜜进入娱乐圈之后,她就开始了自己的事业。
对于杨蜜的成就,杨岚还是很自豪的。
国民女神。
这还是因为他没有依靠家族的力量。
这让他如何不骄傲?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他姐妹的孩子都结婚了,就连那些还没结婚的,也都开始谈恋爱了。
谁会像杨蜜一样,一心扑在事业上,从小到大,除了家里人之外,她从来没有和别的男人牵过手,更别说谈恋爱了。
外头自然会有一些流言蜚语传出来,杨岚听了也是急坏了。
不过当她看到网上的公告时,心里还挺激动的,但当杨蜜告诉她,她只是个男朋友的时候,杨岚的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
不过好在女儿跟天一演的是真的。
当然了,他们也调查过天一的身世,却发现他只是一个孤儿,什么都不知道。
其实,对于杨岚来说,不管天一是什么来头,只要对女儿好就行了。
看到家里已经快装修好了。
杨岚看了看手表,天一跟杨蜜应该快到了。
思索片刻,杨岚走向书房。
刚走到书房门口,就看到了穿着白色中山装的杨蜜父亲杨林晓,正拿着毛笔在写字。
杨岚加快了脚步,快步走到书房门口。
“林晓,你怎么这么大惊小怪?”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居然还在写,上次你不在,女儿心里可不好受,女儿和女婿马上就要回来了,你看着办吧。”
“回来就回来吧,在家里,又不是在外面。”
杨林晓淡淡说道。
“哼!”
杨岚眼睛一瞪,双手叉腰道。
“杨林晓,这是我女儿第一次带女婿回家过年,出于礼节,难道不应该表示一下吗?”
杨林晓正低头写着什么,抬头看向杨岚,没好气的说道。
“你是不是傻啊,我还没听说过第一次上门女婿的,我这个做岳父的还得在门口等着呢。”
杨岚被杨林晓这么一说,顿时无言以对。
是啊,女婿上门,女方父母怎么会站在门口迎接呢?
杨岚愣了一下,心道:“我要是这么做了,我杨蜜就嫁不出去了,好不容易有人要了,我这个丈母娘太激动了。”
“好像是真的!”
想通了这一点,杨岚觉得自己刚才太激动了,毕竟天一的优秀让她很满意。
再加上女儿跟天一看起来像是一对夫妻,作为母亲的杨岚自然是喜出望外。
俗话说的好,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自从杨蜜带着天一回家,做了一顿饭之后,杨岚就觉得两人很般配。
这时,保姆急匆匆地跑了过来,喊道:“回来啦,回来啦,小姐把姑爷带来了。”
“咳——”
杨岚故作镇定的咳嗽了一声,道:“回来就回来,还这么大惊小怪,成何体统?”
“把那两个家伙带过来。”
保姆看着杨岚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愣了一下,心中更加疑惑了。
刚刚夫人不是很激动吗,一直在门口等着呢,怎么突然就这么淡定了?
真是奇了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