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像野兽
有她说得那么夸张吗?乔奈再次懒懒地瞄了封面上的照片一眼,“可是你不觉得他这个气质看起来比较像野兽吗?”
“野兽?!那是洒脱不羁!!!”野兽?多么可怕的形容词!
“你的眼睛没问题吧?”
“末末,我只是近视。我看得清季屿川长什么样。”乔奈不客气地赏了个白眼给死党。
“谁让你的度数那么深,我会怀疑你的眼睛有问题也是情有可原。”五百度的近视,够深了。
“我看你不如去配副隐形眼镜吧。别再戴这副黑眶眼镜了,土的掉渣。”周末建议道。
乔奈的眼睛是属于水汪汪惹人怜惜型的,微卷长发梳成松垮垮的马尾,五官温婉精致,皮肤白皙透亮,浅粉色的唇瓣微弯,露出嘴角边的酒涡,看起来又乖又软,可她却偏偏喜欢用她那副遮住半张脸的老土眼镜遮掩起来。
乔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算了吧,这眼镜从初中就开始陪伴我,已经五年了,我都用习惯了。”
阴影眼镜要每天清洗,对着镜子戴上、摘下,太麻烦了,不符合经济效益。
“下周日有川神的演唱会,一起去吧。”周末转了个话题,星期天季屿川的演唱会她可是期待了好久。
“演唱会?没兴趣,”乔奈仅考虑了0,01秒就对周末的提议做出了回答。
“别这样嘛,”周末犹不死心地挣扎道,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总是想要旁人也喜欢,同理可证,对于明星也是如此。
“大不了我请你去看好了。”她牙关一咬,心一横地说道。可怜她的荷包又要大出血了。
天知道川神的演唱会的门票有多贵,若不是父母都在大公司当经理,每个月给她的零花钱还算多,她又怎么可能会有这个闲钱去看川神的演唱会。
“不用了,我是真的不想去。”她只想窝在家里,睡睡觉、看看电视、听听音乐,享受享受生活。
“如果我想去的话,也一定会自己花钱买票。”她的爸爸是警察局长,母亲是一家中型企业的老板,每个月给她的零花钱虽算不上很多,但攒起来却也足够去看季屿川的演唱会了。
“不要,去啦.去啦!”周末开始了她的死缠烂打,无论如何也要把死党拖下水。
“不去。”她又不像周末那样是季屿川的粉丝,干嘛去看他的演唱会。
“去嘛!”死缠烂打的工程持续进行着。
“不去。”这事没得商量。
“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的话,就陪我一起去看川神的演唱会。”
“我们是朋友,但是……”
“呐,你可是自己承认我们是朋友,答应要去看演唱会的。”
“我什么时候……”答应的?
“你承认了我们是朋友,也就同时答应了要去看演唱会。”周末强词夺理地说。
“我没……”周末脸不红,气不喘地掰瞎话,乔奈觉得自己吓了好大一跳。
“反正去啦!”周末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下了结论。
很好,终于让她拐到死党和她一起去看川神的演唱会了。
啊啊啊,川神,我来啦——
晚上八点,是放学的时间了,疲惫了一天的莘莘学子们终于得以回到温暖的家。
乔奈收拾好书包,跨出了教室,走向校门口。
一辆警车光明正大地停在了市第一中学的校园门口。引来了不少学生,老师和路人的注意。一个长得颇为俊秀,身材颀长的男人倚靠在警车旁,在看见了目标人物的出现后,微笑地出声打招呼。
“奈奈!”
乔奈如见怪物般地盯着停在校门口的警车,头大地看着她的哥哥,乔慕。
“哥,你怎么开警车来接我?”大她六岁的老哥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和爸一样当起了警察。
据她所知,她哥这警察当得还不错,去年还被评为十大杰出青年警察。
可是,再怎么杰出也犯不着开着警车来招摇过市吧。
“没车嘛,爸今天开车送妈去香格里拉饭店谈合约.我的车又送去维修了,总不能叫我踩着自行车来接你吧。”乔慕走近乔奈,接过她的书包解释道。
“就算你踩自行车也总比你开警车来要好。”她没好气地说道,又不是通缉犯,需要警车接送。
“可是开警车比较方便。”他举出理由。
“方便?”的确是够方便的,却让她成为了焦点人物,没准别人还以为她是少年犯也说不定。
“你的方便用的还真是地方。”喜欢方便应该是她的专利才对。
“嘿、嘿。”乔慕干笑了几声。
“上车吧。”他拉着一脸不情愿的乔奈坐上了车。
“别这么不高兴,笑一个给哥看。”
“不要。”她很干脆地把头往旁一撇,欣赏起了沿途的风景。
乔慕无奈地耸了耸肩。
五分钟后。
“哥,那边围了好多人。”乔奈率先打破下车厢内的沉默,指着窗外的一处对乔慕说道。
他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即把车靠着路边停下,打开车门走下车,“你在这儿等我,我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他对着她嘱咐道,警察的直觉告诉他,有这么多人的聚集,一定有事发生。
“哦,好。”乔奈应了一声,闭上眼睛,掏出手机听起了音乐。
直到胃已经很不争气地唱起了抗议进行曲,乔奈才把耳机拿下,看了看手表,老哥去了已经半个小时了,还不回来?
“咚!咚!”敲着车窗的手引起了乔奈的注意。
“老哥,好了吧,我肚子好饿。”她摇下车窗,对着乔慕道。
“抱歉,哥恐怕不能带你回家了。”乔慕双手合十向着乔奈道歉。
“季屿川刚在街上被歌迷发现,现在这里很混乱,我必须留下来协助当地交警维持马路的秩序。”
“季屿川在这儿?”她惊讶地问道。
“是啊。”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景,季屿川居然在街上被歌迷堵住。
“而你要留在这儿维持秩序?”她瞪着他。
乔慕点点头,“对,说不定还能要到季屿川的签名。你也知道,佳亭很迷他,再过半个月又是她的生日,如果我把季屿川的亲笔签名当作是给她的生日礼物,她一定很开心。”可能还会马上嫁给他。
郝佳亭,乔慕的女朋友,在一家贸易公司做秘书,亦是季屿川歌迷俱乐部的死忠粉。
两人谈了快两年的恋爱。唉,看他多宽大,不但不反对女朋友迷别的男人,还要帮女朋友要别的男人的签名。
想来,他这种新新好男人也差不多快绝种了。为了能够抱得美人归,也只好作出部分的牺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