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离家出走
沈母准备了丰盛的晚餐,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
“婶子,你这厨艺真好,我妹子嫁到你们家享福咯。今天我也有口福,等下得好好尝尝您做的菜。”白粱平奉承沈母,把沈母哄的眉开眼笑,她觉得看在白粱平的份上也得对白露好。
便直接拿筷子给白粱平夹菜。“平子,婶子哪有你说的那么好。都是一些家常菜,你要是喜欢吃,就多吃点儿。以后有空常来,婶子做给你吃。”
“那我以后就多来叨扰。”白粱平担心白露把工作卖掉让沈家人不满。毕竟沈珏明没了工作,白露也没了工作,他们一家四口在南市还怎么生活?
妹妹这边自己怎么也要多帮衬点儿的。
但自己也忙,不可能时时刻刻在她身边,所以跟沈家二老打好关系,他们看在自己的面子上,不敢怎么为难白露。
不知道沈珏明到底有什么打算?等回头走的时候自己再问问,如果他不抵触当个个体户,自己倒是可以帮他想想办法。
就不知道沈珏明能不能豁得开脸面,就他那张严肃的脸,客人看到都要吓跑。真是难办!
沈珏明见白粱平的目光,总是似有似无的落在自己身上,只觉得后背发冷,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忍不住看向白露,你跟三哥说了什么?
白露没想到沈珏明这样的大佬居然会怕白粱平,真是有意思。
整个饭桌上,只有沈父心不在焉。
他下午特意睡了一觉,这样晚上好有精神离开,而且他趁着沈母不在,已经偷偷给自己整理一个小包袱,到时候自己背着包袱走就行。
存折他也带着,里面没多少钱,等回到老家,他把钱取回来,有个事能急用,不能给儿子添麻烦。
自己不过是瞎了一只眼睛,独眼龙又不是看不见。
他知道如果自己提出不做手术,家里不会有一个人会支持自己。家里的那些钱还不如留着白露生孩子用,她怀的是双胞胎,到时候生产怕是需要不少钱。
沈父大口的吃着饭菜,以防路上挨饿,所以他现在就打算多吃点儿,闷头大口的吃饭。
饭桌上谁也没发现沈父的异常,毕竟今天晚上的饭菜很丰富,白露自己也吃多了,她准备一会儿出去散步消食。
晚饭后,白露和沈珏明一起去送白粱平。
“小妹,那咱们就说定了,我明天上午来接你,上午白杨街的人不多,正好带你好好逛逛,中午带你去品尝桂花鸭和一些特色的小吃。”说着又看向沈珏明。“妹夫,你工作找的怎么样了?”
沈珏明听到白粱平问这话,警钟响了。去年过年前,白粱平说摊位那边忙不过来,正好厂里不忙,自己休假,就请自己过去给他帮忙。那场景真的太恐怖了,那些女人跟疯了一样抢衣服,好似那些衣服跟不要钱似的。
场面乱糟糟的,他比自己加班还累。叫卖他更是开不了口,那比杀他还难。
“三哥,谢谢你的好意,我已经找到工作了!”他赶紧把自己找到工作的事说出来,免得他给自己介绍什么乱七八糟的工作。
自己真的会吃不消!
白粱平在白杨街卖衣服,平时都是跟人打交道。听到沈珏明的话,“你要去的是不是那个兴农农机厂?厂长是不是姓顾,叫顾硕?”
沈珏明回忆了一下徐解放的话,是这家没错,忍不住点了点头。
“我跟你说,那个兴农农机厂的厂长顾硕人不错,是个实心眼,就是太实心眼了。才会被厂里原来的工程师给骗了,还把厂里的工人都挖走了!
现在那个厂子半死不活,其实要不是顾硕有个能干的姐夫,他这厂怕早就破产了。我觉得这个顾硕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你去那真的有点儿屈才。”
白粱平觉得做生意的哪个不是心眼多的像个筛子,像这么个实心眼,肯定会吃闷亏。并不觉得这个厂子有什么前途。
沈珏明没说话,倒是一旁消食的白露忽然拔高声音道:“哥,你刚说那个农机厂叫什么名字?”
“兴农农机厂,怎么了?你也听说过?”
白露心想何止听过,人家可是在新闻联播前最黄金时间段打广告。至今自己都记得广告词:增产丰收显神力,帮扶致富创奇迹。致富选兴农,农事不用愁。
这台词真的太洗脑了,想不记住都难。
“哥,我刚才听你说顾厂长是个实心眼,谁说实心眼不好?厂里做的是农机,要打交道的都是乡下老百姓。他们本身没什么文化没什么见识。
心眼多的人反而会让他们觉得不安,担心自己上当受骗。但是面对实心眼且憨厚的顾厂长,大家会放松警惕。这对于顾硕来说也是天然的优势。
至于管理厂子,到时候在聘请专门的人负责不就好了?而且沈珏明他是技术入股,到时候这个厂也有他的一份子。”
白露觉得沈珏明后世能把企业做的那么大,足以说明他也有经营管理的头脑,农机厂对他来说也只是一个积累经验的跳板,所以她完全没觉得有什么需要担心的。
沈珏明听到白露的话,若有所思,觉得她的话倒是有几分道理。
“小妹,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你和妹夫回去吧,我也该走了!”白粱平起身告辞,等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白露和沈珏明便亦步亦趋的往家里走。
累了一天了,他们小两口便洗漱睡觉。
沈父睡了一下午,这会儿倒也睡不着了,可这个点儿还早,他躺在床上,听着沈母的呼噜声。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父才悄悄的从床上下来,穿好衣服,提着自己的包袱走到了客厅。看着家里熟悉的一切,他十分的眷恋,抬头看向墙壁上的钟表是凌晨三点半。
但这个点再不走,他就走不掉了!一咬牙打开门闩头走了出去,把门关好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外面天色灰蒙蒙,别说坐车了,连个人影子都没有。
沈父提着自己的包袱往汽车站的方向走,等自己走到地方也应该差不多了。他走了大概有四十多分钟,刺眼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
“老乡,你要去哪?我载你一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