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买蜜蜂
谷子晒好入仓后,农人终于可以短暂的歇口气了。刘老三带着阿诺去了温坳村,从他们所在的红塘村出发要走五六十里路,一半是通车的马路,一半是盘山小路。
客运的班车只有一早一晚两趟,他们走到马路时刚刚错过班车,只能全程走路。因为知道要走很远的路,可能回来还要拿着蜂箱,就不好背着小孩增加负担,一早就顺路把寒露放在春花家了。
走到温坳村是已是晚饭时候,刘老三先带着阿诺去了他的老根李喜贵家。老根其实有点像结拜兄弟,有志趣相投的年纪差不多的朋友,为了关系更进一步就可以打老根,成异性兄弟当亲戚来往。
“哎呀,老根来啦,这几年你总在外面跑,都好少碰到你了。”李喜贵穿着家常衣服,深蓝色的褂子已洗得发白,肩膀衣领打着补丁,补丁的布料也被磨损得快要破了。
家家户户都是这样,在家干活舍不得穿整齐的见客衣裳,客人突然到家看到这身装扮也正常,没什么尴尬的。
“是嘞,这段时间专门回来收谷子的,你最近好吧。”
“都好,都好,快进屋里坐。”
“这是我们村里的朱阿诺,我记得你说你们村里有人养蜂吧,她想买蜜蜂,所以过来看看。”
“哦,那好,吃完饭我带你去新华家,他家养了不少蜂,不过我不知道他卖不卖,先去看看再说。”
刘老三和阿诺把带的礼物放进去,刘老三带了几包糖,阿诺带了几瓶罐头,都是很体面的礼物,双方都很满意觉得很有面子,李喜贵按照惯例推辞了几句就开心的收下了礼物。
在李喜贵家吃过饭,他带着两人去李新华家。李新华家不在寨子的集中居住区,自己在另外一个坡上,更方便养蜜蜂。得知阿诺要养买蜜蜂,并没有拒绝,只是说要晚一个多月再来拿。
因为此时正是桂花、野菊花盛开的季节,等这一批花开过能取不少蜜,这时候卖掉蜜蜂很不划算。
到冬天坡上就只有不多的茶花,要是碰上阴雨天气蜜蜂都出不了窝,很多时候还要给蜜蜂喂糖才能过冬。
在冬天之前卖掉一两箱蜜蜂,等明年油菜花开时自家的蜜蜂又会分群。
阿诺算算,空间里的油菜也要两个月后才能开花,到时买回蜜蜂来刚好能赶上,与李新华约定了一个半月后来取蜜蜂。
因为是熟人带过来的,李新华和李喜贵关系不错,同意教阿诺取蜂蜜,所以说天晴时来拿蜜蜂,顺便看他取蜂蜜。
因为确定有了蜜蜂就可以种油菜,阿诺回去后又开垦了一片田地种油菜,每天种一点,空间里没有四季,到时候种得早的开花了,后面的才播种,每天都有一点,能保证蜜蜂四季都有花采。
忙碌中,时间过得飞快,到了买蜜蜂的日子,她还是和刘老三一起去了温坳村。
赶到的时候,李新华已经在摇蜂蜜了,看到她们来了,热情的给每人冲了一碗蜂蜜水,很甜,味道很好。
阿诺更期待了,以后自己养了蜂蜜,不但解决了空间种植的问题,还能收获蜂蜜,她都能想象寒露喝蜂蜜水的幸福样子了。
不过这一天阿诺也被新知识灌得头昏脑涨的。李新华是个善心人,知道阿诺一个寡妇带着孩子过日子不容易,再说隔得远不影响自己养蜂,就毫无保留的教授她养蜂的知识。
可是阿诺不会写字,只能靠脑袋记,能记多少是多少了,回去的路上还在一遍遍回想,生怕时间长了忘记了。可是养蜂并不容易,什么消毒、防绵虫、摘王台等等……很多都是她从来没见过的。
想到李新华是初中毕业的文化水平,他就是到外面学习了养蜂技术,自己做了厚厚的笔记,还买了书,阿诺再次深深感受到没文化的痛苦,要是我也能识字就好了!
刘老三也算见多识广了,听到阿诺的感叹也说道:“是啊,没文化以后连田都种不好呢,李友来就是那样,以为肥料越多庄稼长得越好,花了大本钱买了肥料,死命往田里倒,结果庄稼都烧死了。”
回到家,阿诺没有马上把蜂箱放到空间,因为空间里的油菜花还没开。小木屋的屋顶与天花板之间有一个小小的三角形空间,刚好用来放蜂箱。
此时西瓜已经过季,她不再去城里卖瓜,新种的水果才发了嫩芽,再过些天到了栽果树的季节可以去赶集看看有没有果树苗卖。
在蜂巢里的残留蜜被蜜蜂吃完之前,空间里油菜开花了,阿诺把蜂箱放进空间,小蜜蜂们就开始忙碌工作了。
阿诺每天在空间里耕种,在外人眼里就是阿诺自从请了神之后,越来越神秘了。每天关在小木屋里不出门,也不嫌闷得慌。
特别是夏天的时候,谁大白天闷屋子里啊,热都热死了。她那小屋没个遮挡,从早晒到晚,肯定和个蒸笼一样!
因此有人就说她说不定是去神仙师父那学艺了……
不过这些传言对阿诺是有好处的,有了神仙师父,别人不敢随意欺负她,顶多背后讲点闲话。虽然经过多年的唯物主义教育,人们对神神怪怪的东西仍然有潜意识里的畏惧。
阿诺不在意人家说闲话,反正也不会当面说,可是她的婆婆就不一样了。她不算当事人,但又有点关系,便有好事的人特意把各种闲话学给她听。
葛老婆子本来就看阿诺不顺眼,听了这些闲话更愤怒,不要脸的人带坏了自己家名声,怒冲冲就往阿诺家去。
却不料阿诺正好去县城卖瓜了,她原以为阿诺是害怕才关着门不敢应声,骂了半天口干舌燥精神疲惫了,里面还是没有一点动静,才想到哪怕大人能忍住,小孩也应该被吓哭了呀,可是里面什么声音也没有,这才意识到阿诺可能真的是不在家。
这下子更加火大了,大白天的就跑出去野,她又没有地需要收割,肯定是去会野男人了!想到可怜的儿子,感觉那坟头绿油油的草都成了顶特大的帽子!
这时心里有一丝后悔,要是当初不把人赶走,天天把她关家里干活,她就没有机会出去鬼混。
不过想想家里确实需要房子,不赶她赶谁!这么想自己做得并没有错,错就错在当时瞎眼了,找了这么个不安分的人做媳妇!
只是此时反正她都已经成了烂货,名声坏完了无法补救,要是在旧社会就可以把人沉塘,现在不兴这个了,只能把人赶得更远眼不见为净。
还要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那就是把人嫁出去,还可以收一份钱,想到即将得到的彩礼,她又觉得这样也不错,一过农忙就乐呵呵的去找媒婆打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