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人嘛——就是这样的啦
“唔,该去哪里找3阶和4阶丧尸呢?”
小区门口,姜司托着下巴心想。
“正常来讲的话,应该是丧尸越多的地方,那些高阶的丧尸就越多。如果是正州市的话——”
不用讲,周末时间最多人的地方,一定是体育中心了。
正州市体育中心,是正州市最为繁华的商业圈。
每当周末或者假节日,那里必然是客流量最多的地方。
姜司去过几次。
感触最深的是节假日那里的交通条件。
原本正常时间,一个公交站到下一个公交站,也就三五分钟的时间,但是一到节假日,一个公交站到下一个公交站,三五十分钟,足足十倍!
走路都比坐车快!
按道理,想要找丧尸最多的地方,体育中心是不二之选。
可是——
太远了啊!
按着平常还能坐地铁,从小区出发去地铁站,再坐地铁到体育中心,都足足要四五十分钟时间,看地图上,直线距离都有123公里。
现在地铁铁定也停了,要怎么过去啊!
passpass掉!
那除了体育中心的话。
附近最近的商业区,也就上上九步行街了。
这是比较老的商业街了,人数比不过体育中心,差了不止一个量级,但比好又多超市那里肯定也多上几倍。
早上的时候去了好又多,那里虽然丧尸不少,但是没有看到有3阶或者4丧尸的。
连2阶丧尸好像都没看见。
也许有,但是当时没注意来着。
唔——
除了去多丧尸的地方找那些高阶的丧尸,发出动静也会吸引丧尸。
可是这种吸引,是部分高阶和低阶的,附近的丧尸,不分高阶或者低阶,全部都会吸引过来。
这就有点难搞。
姜司虽然觉得自己现在7阶,应该不怕围攻。
可丧尸多了,要是自己刚砍完那些高阶丧尸,还没来得及去收集晶核,就被那些低阶丧尸给截胡了咋办,这可就太恼人了哇!
“算了,还是去上上九看看吧。”
姜司最终决定。
不过上上九也有些距离。
走路显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姜司打开手机,扫了一台小黄车,然后慢悠悠想着上上就骑过去。
————
建伟大楼。
6层。
5个半人在在一间会议室内躲着。
为什么是5个半人呢?
因为有一个女人,赤着身体躺在会议室的办公桌上,浑身上下都是青紫色的伤痕;她一动不动,双目无神,看起来像是已经死了。
但微微起伏跳动的胸口,证明她还活着。
在会议桌的旁边,其中四个人正唯唯诺诺、低头哈腰站在一名染着黄头发、浑身都是痞子气质的男人身前。
那黄头发的痞子,其实也并不高大。
大约一米七的个子,长得应该算精壮;可在他身前唯唯诺诺的四名男子,有两名都远比他强壮的多,其中一名甚至胳膊都比这黄毛痞子来的粗。
可这四人在黄毛痞子身前,却连大气都不敢喘。
因为——
黄毛痞子有枪!
真家伙。
黄毛痞子叫吴千,是这一片区域的老混混了,整日偷鸡摸狗,在局子里的日子比在家里的日子还要多。
昨天丧尸大爆发之前,他正好在公交车上偷东西,被这区域的警察找到,正带他回局里呢,谁知道刚走到建伟大楼楼下,丧尸病毒莫名爆发。
好巧不巧,带着吴千的那名警察,也变成了丧尸。
由于吴千平日里偷鸡摸狗惯了,练得跟油猴子似的,变成了丧尸的警察没能抓住他,反而被他多了腰部的枪。
抢了枪的吴千,躲进了建伟大楼。
一路躲着丧尸最终来到了这所公司的会议室。
公司原本是不上班的。
但是由于项目组在赶进度,女上司也就配着四名老员工一起加班了。
靠着枪,吴千威慑住了包括女上司在内的五名员工。
毕竟之前还是和平时代——
谁不怕那玩意?
原本白天的时候还好,吴千只是控制着他们不发出声音,安安静静躲在会议室;但到了晚上——
有一句话说的好:黑暗,往往滋生罪恶。
吴千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而且女上司三十岁的年纪、平时保养得当,正时风韵犹存之际;前凸后翘的身材、小西服又是酥胸半露;再搭配那在黑丝搭配下,修长性感的双腿;一到晚上,吴千的火气便不住了。
他也有点脑子。
并不是自己直接动手,而是用枪威胁着另外四名社畜男一起动手。
原本他们还不愿意——
可终究那是上司,怎会没人对她有一点怨气?
一但有一个人没忍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那么最后的结果——
就现在这样了。
“千哥,为什么不杀了这娘们?”一名外貌十分老实的社畜十分乖巧问道。
他长得最老实,但也是昨晚第一个同意吴千的提议的。
同样,也是在女上司身上趴的最久的一个人。
“啪!”
吴千一巴掌拍在他脸上,力气很大,老实的社畜脸颊瞬间肿了起来。“杀你码呢!杀了你都不带杀她的,杀了她我们还怎么玩?”
吴千也不怕他心里怨恨,甚至还巴不得。
因为——
这会让另外三个人,心理上好受得多。
另外三个人会觉得、原本自己不至于这样,都是这家伙带的,从而对着老实脸社畜产生恨意。
什么?
吴千才是罪魁祸首?
是。
但他们不敢恨。
因为他有枪。
人嘛——就是这样的啦。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