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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无名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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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宇紧锁着眉头,盯着地上的尸体。

    这是个身材高大的男子,穿着一身迷彩服,脸朝下地趴在地上。有人上前将他翻了过来。

    “见过?”

    欧阳宇问旁边的霍丰年。

    他详细地端详了一阵,摇摇头:

    “不认识。”

    尸体的脸部已经肿胀腐烂地变了形,但还是能看出生前有着一把漂亮的大胡子,胸前被炸开了一个拳头大的洞,黑褐色的皮肤下开始有蛆往外爬。

    “以这种天气看,死了应该有七到十天了。”

    欧阳宇不确定这个世界的尸蛆会不会发生了变异,所以结论下得有些犹豫。接着,他用一块破布包裹手指,伸到尸体背后的射入口处探了探,

    “68毫米的步枪子弹。”

    马磊磊他们几个年轻人一早都围了上来。在这个世界生存的人,对于尸体的见识不会缺少,反倒是欧阳宇一番熟练的推论让他们稍稍吃了一惊。

    “那是什么地方?”

    欧阳宇扬扬下巴,指向那尸体的来路。

    霍丰年举着火把辨认了一下:

    “我们村子的后山。”

    “你是说这个人是从我们后山跑下来,然后被干掉的?”

    马磊磊忍不住发问道。

    “难道是我们村里的人下的手?”

    他的好兄弟傅远补充。

    欧阳宇摇摇头,蹲下来指着尸体:

    “不好说。看到没,这个人的右手食指和虎口都有一层老茧,这是经常玩枪的一个特征。再看看他身上的装备,腰上还有三个步枪弹匣和两个手枪弹枪。还有这个”

    他把尸体后腰上的一个小包解下来,打开,将里头的零零碎碎都倒出来,

    “净水片、干粮、绷带、绳索、爬钩,这说明什么?”

    欧阳宇抬头看着马磊磊他们,眼神就像是老师在考究着学生。

    马磊磊很不争气地摇了摇头,等反应过来已经迟了。

    欧阳“老师”很欣慰地继续讲到:

    “这说明,他是有备而来的,而且身上当时至少有一支步枪和一支手枪。我想问问,咱们村里能有能把他逼得扔掉了所有的枪,从后山逃到这里,然后再被一枪干掉的吗?”

    “这不可能。”

    霍丰年同学这回倒是抢答了。他是村里的老人,对居民们的情况熟悉得很。

    于是乎,这场短暂的“侦探推理”到此也就告一段落了。

    而当欧阳宇提议挖个坑把尸体埋起来时,马磊磊他们借口说麦粥要糊了,转身便走掉了。只有两三个奴隶留下来,从牛车上取下工具,再旁边挖了个刚够填土的浅坑,和欧阳宇一起把尸体收拾了。

    虽然他们的帮忙是出于对“老大”的尊重,但也还是想不通:为了个陌生的死人,有必要吗?

    “他也是个人,留几分体面吧。”

    对于他们的疑问,欧阳宇是这样回答的。

    这一段夜半小插曲没有给队伍的行程带来丁点的滞碍,当第二天朝阳升起,人们再次踏上行程的时候,便已将那小坟下的人和故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气温最近越来越暖和了,但带给欧阳宇他们的烦恼似乎大于欢喜。因为融雪的缘故,地面开始变得泥泞起来,虽然牛车经过了改装,但还是不时被陷进了坑里,勒得老牛一个劲地“哞哞”直叫。

    比原先预定的行程晚了两天,一行人终于到达了睡城的外围。不过这也足够了,因为大部分的汽车都堆积在外围出城的高速公路上。

    经过了短暂的半天修整,大伙都抓紧时间开始干活。之前在冬岭村的时候,雷冬已经用镇上的废车给出任务的众人讲解和示范过了,所以大家都很清楚自己要找的目标是什么。

    欧阳宇放下手中刚拆下的发电机,摸了一把额头的汗,然后挑上旁边的混凝土石墩上,远远地眺望过去。

    今天已经是来到睡城的第三天了,如无意外的话,也将是最后的一天。

    因为之前的意外,在出来之前,老董就千叮万嘱绝对不能到城里去,所以一行人这三天来都只在城外驻扎。结果也还好,平平安安,没病没痛。

    这也是多亏了在城外有足够多的汽车,所以才让他们不必涉险进入到城里。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欧阳宇特定吩咐他们优先挑选华夏国品牌的车来拆解,譬如红星、比亚帝、格雷卧等牌子。这是之前在镇上做修理工时得出的经验,在这个世界里,“made in huaxia”就是质量和信心的保证。

    果不其然,相对起其他什么丰田、大众、福特的牌子,华夏国的产品就是耐得住时间的狂操。欧阳宇丝毫不怀疑在接下来的电力工程里肯定能用得上。

    也正如此,原本打算要化五天才能完成的工作,能够提早两天完成,把之前在路上损失的时间给找补回来。

    趁着现在还有些日光,赶紧把活干完,今晚在这休息一夜,明天一早就能够踏上归程了。

    欧阳宇心里得意地想着,在眉头用手搭了凉棚,顶着刺眼的紫外线,再次看向不远的城里。

    之前仓促逃命没来得及细看,这三天来在这工作,才终于有了足够的时间来“欣赏”一下这座陌生的城市。

    远处的高楼大厦在浑浊的空气中看得并不真切,但渐沉的夕阳却给那依然高耸嶙峋的石屎森林描上了一层绚丽的金边,就像是手艺高超的入殓师给尸体画上了彩妆,让外人看过去,感觉这座城市不是死了,而仅仅是睡去。

    但是,不知为何,欧阳宇却很喜欢眼前的景色,或许是这样的城市能让他回想起自己来时的那个世界,让自己记起那时人类文明的繁荣和辉煌吧。

    所以,每当他干活累了的时候,都喜欢跳到立交桥的石墩上,远远地望上那么一阵,好让一天的心情都美好下去。

    但今天,似乎他的心情只能美好到晚饭时分了。

    “什么?!马磊磊一个人跑到城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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