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014猫咪送信物
某个瞬间,金公子的心跳声鼓动耳膜,但他很快调整呼吸平复下来。从卫桀的角度,只看到金公子的脸瞬间就沉了下来,他以为自己无意间犯了洁癖的忌讳,连忙坐起来,还说:“我一会儿让人给你送个新枕头来?”
金公子的脸更沉了,他说:“不必。你躺好,我们先练这一式。”进卫桀不躺了,他连说话的语速都下意识快了两分。
卫桀边躺平,边歪着头察言观色,他直觉金公子这股闷气来得不同寻常,却一时半会儿确定不了他是因何而起。为了不惹金公子再生气,卫桀之后十分配合,让躺平躺平,让抬腿抬腿,让弯腰弯腰……
片刻后,屋里的对话就成了这样——
金公子:“腿再抬起来一点儿。”
卫桀:“我疼!疼疼疼!慢点,别压!”
门口,晓川一手抓着白鸽,一手捏着纸条,整个人因过度震惊,当场石化!
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屋里卫桀嗷一嗓子哭了出来,晓川的定身状态才终于解除。他也不知自己在担心什么,反正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连忙敲门。
屋里卫桀哭着喊:“不来了,不来了,有人敲门,你快去看看吧!”
金公子意犹未尽地看了他一眼,遗憾地站起来:“那好吧。”他出去开门。
卫桀扶着腰下床,只觉得刚才若非自己及时叫停,金公子真能把他的腰掰折了。不行啊,现在的他,做这种疑似高难度瑜伽的动作还是太勉强了。减肥的第二十天,卫桀第一次萌生了逃跑的想法,然而他才披上袍子走出去,外堂的晓川见到他显然被他如此衣衫不整的形象吓了一跳。
晓川的嘴都惊成‘o’形了,卫桀不喜欢他,就瞪了他一眼,扭头继续扶着腰往外走。
在他身后,金公子问:“我扶你?”
卫桀没回头却摆了摆手,“不用了。”脚下抹油,连腰疼也顾不上以最快的速度跑了出去。
晓川明显感觉到,卫桀一出门,屋里的温度骤然降低。他不可思议地去看他家主子,就见主子那张俊美的脸上此刻好似迅速结了一层冰,这都不算什么,最可怕的是,卫桀一走,主子就用那种‘看障碍物’的嫌弃眼神瞪着他,这令他无比后悔刚才冲动之下选择了敲门而不是扭头就走——
等等!
晓川突然一惊——‘我为什么要扭头就走’?
他感觉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真相,那就是‘为什么卫桀一走,主子却会嫌弃他?’又为什么他会觉得自己不够识相,就好像他敲门打扰了主子的好事——好事……
主子和卫桀?
想到卫桀是个又胖又——晓川狠狠吞咽口水——他们主子的品味就是不同寻常,卫桀也只是胖、不,只是白白胖胖很可爱,再说人家最近这段日子也瘦了不少,当然更可爱了……
“……听明白了吗?”金公子敲桌面,微微蹙着眉,浑身上下依旧透露着两个字——不爽!
晓川当然什么也没听见,他走神了,他发现了他家主子的秘密,没有一丝惊喜,全是惊吓。他又吞了口口水,小心翼翼地伸出一根指头,舔着脸央求:“您,可以,再说一遍吗?”说完立刻闭眼跪下,倒豆子般忏悔:“主子我错了我不该打扰您和卫公子的好事我……”
眼前有影子一闪而过,晓川再抬头时,刚才还坐在屋里的金公子已经不见了。与此同时,卫桀抚着腰正在回自己主院的路上艰难前行,冷不丁地耳边响起说话声:“不然,我背你吧?”
卫桀又嗷一声,吓得险些摔倒,好在那人及时拉住了他,这才幸免于难。一抬头,卫桀便看见金公子又沉了脸,似乎又不知遇到了什么事,在莫名其妙地生闷气。卫桀感受到他的低气压,就想立刻远离,然而金公子抓着他的手腕,又像他的腹虫,卫桀稍一动,他就知道卫桀想干什么似得,立刻加大力道。
卫桀想着不然就牺牲一下金公子,让他背自己一次好了,反正那天在芙蓉园为了钻假山洞他单手都抱得动我,想来背着也不会太费力气。再怎么说,也比现在这样被他抓着手腕,分分钟要被捏碎的感觉强多了。
“你背我吧。”卫桀说。
“好。”
金公子好像就在等这句话,一瞬间浑身的怒气顷刻消散,看得卫桀都暗暗惊奇——原来金公子看着很温柔,实际上却是不允许别人反对或拒绝的吗?这脾气,也太像猫了吧?
我的天,卫桀惊叹!他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秘密——看起来知书达理温柔顺和的金公子竟然是一只傲娇美人猫!看来,我以后和他相处可要多注意顺毛撸才行!
金公子不知卫桀心里的弯弯绕绕,他一路背着卫桀回主院,沿途遇到庄子上的下人,无一例外所有人的反应全都跟晓川一模一样——如中定身咒,僵硬地瞪大眼,嘴巴呈‘o’形,吃惊地看着这两个人。他们唯一与晓川不同的是吃惊之后的欣喜,替他们少爷高兴——所有人都觉得‘少爷能这么快找到第二春,真是太好了’!
卫桀也不知道卫家仆人们心里的弯弯绕绕,他此刻抱着金公子的脖子,趴在人家背上,想到自己如今的体重,多少还是有些不自在的。明明也是金公子主动提出背他的,明明金公子的力气他也知道‘挺大的’,可是卫桀还是觉得自己这么胖让人家背着就是占人家便宜,他忍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小声问了出来:“我是不是很重啊?”
金公子很明显地笑出了声,而后侧过脸来,看他,道:“这点儿分量不算什么。”说完,还把卫桀往上托了一下,以示自己游刃有余。
作为胖子不被人嫌弃体重已经很高兴了,何况卫桀还从金公子刚才的眼神中读出了另外一句话,他的眼神好像在说:再胖一百斤也没问题,哥照样能背得动你。
“你人还挺好的。”
这话是卫桀在心里说的,他此刻盯着金公子的后脑勺,嘴角上翘,第一次发现金公子人帅,就连后脑勺都长得这么完美,这个想法他就很大方地说出来了——
“你的后枕线生得真好,据说有这种颅形的人都聪慧异常。”
卫桀自己心情好,连带着也夸起让他心情好的人来。
金公子这次笑了好一会儿,才‘嗯’了一声,问:“你还懂相术?”
“不懂。我只会看枕骨线。”
前方已能看见主院的门了,金公子却有意放慢了脚步,又侧头问卫桀:“今日这功法你是不是觉得很难?”
其实不是难,是他身上赘肉太多,折叠身体的时候肉会挤压内脏造成气息不畅,但这种事说出来就很不好意思,于是卫桀只道:“熟能生巧,我多练几遍就可以了。”
“这套功法一共有十式,我之后画图给你,你照着图上练习,每天一百遍,月余便会脱胎换骨了。”
“其实我一直有个疑问想要问你,你为什么会这套功法,你以前用过吗?”
金公子微不可察地叹息:“我没有用过,是家里的弟弟用过。不过,他如今远嫁,不然倒是可以把他请来,和你切磋经验。”
“你还有弟弟啊?哦,对了你说过,你家里有许多兄弟姐妹。”
两人闲聊着,不知不觉进了院子。金公子直接把卫桀背进里屋,放到床上,还抬手想帮卫桀揉腰,被卫桀躲开,笑着说:“不必了,我拍痒。”
金公子略有遗憾地点了点头。
之后,大约两息,金公子就那么认认真真地望着卫桀没说话,卫桀被他看得有些不自然,扭头假装咳嗽,问:“怎么了?”
“家里来信,催我回去。明日我便要离开了。”
金公子语气平静,心中却全是不舍。
他道:“你救了我一命,我尚未报恩,明日一别又不知何时才能相见。这块玉佩全当是信物,只待他日你若想寻我,拿着这块玉佩去京都燕济堂,那里的金掌柜会为你带路。”他见卫桀要推辞,忙将那块玉放进了他掌心,又推着他的手指让他攥紧。
卫桀不好再推辞了,可又不好白收人家东西,他想了一会儿,抬手薅下来一根头发,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可别小看这根头发,这是我郑重的承诺:今日收你玉佩没准备回礼,全且拿这头发当抵押,等我亲手做一个好的礼物,再把头发赎回来。你同意吗?”
金公子攥紧掌心,点了点头。他显得有些莫名其妙的兴奋,卫桀不认为是他收到头发高兴的,只当跟他莫名其妙生气一样,全部归结为他那古怪的性格。
那是因为,卫桀才穿来,根本没想到头发于古代人的意义,他只记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了’却忘了还有‘愿为连理枝结发为夫妻’一说。
反正对目前的卫桀来说,金公子的心那是海底的针,他是猜不透,也就放任自流了。
卫桀揉着腰睡觉的间隙,金公子已将‘减肥操’的图画好了。他不但画了图,还详细地写了吐纳之法,以及每天喝药的时间变化,事无巨细,能看出极其用心。等卫桀醒来的时候,枕边就整整齐齐放着厚厚一沓纸,卫桀坐在床上,一张张认真看完后,便放进了枕边的红漆木匣子里,那匣子原本是放银票的。
盖上匣子,卫桀在盖子上轻轻拍了下,笑着说:“美貌也是财富,我可得把你收好了!”
金公子明天就要走了,卫桀想着虽然那人总说自己是他的救命恩人,但其实自己只是把他捡回来了而已。他真正的救命恩人应该算是许大夫。当然自己的救命恩人也是许大夫,那就不啰嗦了,为了欢送金公子,感谢许大夫,今晚就开个烧烤爬梯芭比q,也不知道古代人会不会做烧烤。为此,卫桀特地跑了趟厨房,拉着厨子如此这般地吩咐一番,末了道:“……鹅肝一定要有!”
白丝跟在他身旁,忍了好久最终还是没忍住,劝道:“少爷,暴饮暴食不好,你的减肥会前功尽弃的!”
“我说了是我自己吃吗?”
卫桀微微一笑,问白丝:“你觉得金公子家世如何?”
白丝的第一反应不是问题的答案,而是今天的八卦,他忙问:“您真看上金公子拉?”
“什么?”卫桀不解地皱起眉,“看上谁?”
“金公子啊,大家都说您能这么快找到第二春,特别值得庆祝。所以咱们晚上搞那个什么q,就是为了庆祝这事吗?”白丝期待极了,眨巴着大眼望着卫桀。
“停停停停!”
然而,卫桀却像是被吓到了,连脸色都变了,急急地追问:“这是谁造得谣?”
“啊?造谣?”白丝挠挠头,极为不理解地说:“可是,你们不是都已经有了肌肤之亲吗?他还背着你把你送回来,都这样了,还用得着造谣,吗?”
卫桀:……
大意了,就算是穿书,好歹也是古代!更大意的是,他忘了这是在大夏朝,这可是一个允许光明正大搞基且正大光明结婚的朝代啊——呵呵,所以就算是两个男人也不可以掉以轻心,更何况他还是拥有神秘第三方性别的哥儿!要注意的事情只会更多……
卫桀瞬间就头大了。
但他还是又叮嘱了白丝一遍:“你出去和其他人说,这种谣言立刻停止传播。我和金公子清清白白,可别诬蔑了我的清誉,将来再误了我真正的良缘!”
白丝不可置信地捂住嘴,连连点头,转身飞快地跑出去传话了。
卫桀盯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再想想金公子的俊脸,又叹了口气,最后他小声对自己说:“还是当兄弟安全……”
晚上,卫桀请来许大夫和金公子,在自家庄子的大草坪上开了一场芭比q烧烤盛会。卫桀放话,但凡卫家庄上的人有一口算一口,都可以来参加这个年中盛会。
这天晚上,大草坪上欢声笑语,各位管事拉家带口来蹭饭,小孩子们手里拿着从来没吃过的烤羊肉串在草地上疯跑嬉戏。
卫桀、卫季、金公子还有许大夫单独坐一桌,就在大草坪中的葡萄架下,喝着小酒,吃着烤肉。穿书以来,人生第一次如此惬意,卫桀真恨不得时间就此停止——
可他才这么想,天公就像是要警示他似得,轰隆隆打起了雷。风起云层涌,雷为雨先锋。这怕是要下雨了呀!室外的烧烤无法进行,卫桀便叫人把东西搬进屋里,只可惜屋里到底地方小了点儿,这么一大家子人是坐不下的,只能临时散了,只留下卫桀他们那一桌,回屋继续喝……
这个时候卫桀就想起前些天在红鲤村弄得那几顶帐篷的好处来。要是这会儿有那种刷了桐油的帐篷,就算下雨,只要把帐篷支起来,他们照样可以在里面烧烤,毕竟那帐篷真是很宽敞!
看来,作为穿越者就是不能偷懒,他明天就派人去请阿惠和她的小相公来一趟,请他们给自己家的家仆们做个榨油刷油的培训,等家人们学会了,做个防水帐篷还不简单吗?
诶?等等——卫桀扭头问卫季:“哥,现如今流行的雨具是什么?”
外面的雨水已哗啦啦落下,卫季因此并没觉得这问题有些奇怪,而是回忆了一下说:“云间人依旧好用油纸伞,毕竟咱们云间人都爱美嘛!”
许大夫捋着胡须道:“京城不比云间,人都分着三六九等,这每一等人里常用的雨具也不同。远得不说,就说这南城区,因有个皇家猎场,占地甚广,四外除了寺庙神观再没什么正经街道,这里住着的人也多是老实巴交的农家汉,日子都得凑合过,下雨了也不过是手边有什么趁手的东西扯过来顶头上就往家跑,能正经用得上蓑衣斗笠的人家,那日子定然也有余粮了。
往里说,南城西北是神武区,东北是尚文区,这两个区里一边住得将军勋贵多,令一边则是文人扎堆。你进京也有三年了,下雨时街上的人用什么,想必也清楚,就不用老夫——”
“不!”卫桀按住许大夫准备端茶的手,可怜巴巴地说:“我之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您老还是继续说吧!”
“呃,也好。”许大夫就是想喝口茶,还被卫桀按了爪儿,但见卫桀这副求知若渴的样子,到也被激出好为人师的一面。他喝口茶水,继续道:“武将骑马用油衣,文人雅致抬纸伞……”
之后,许大夫又说了一些京城里的风俗,卫桀认真听完,心里有些感慨,原来大夏朝的油衣就是雨衣,难得他穿成了布行的小老板,又知道了桐油的用法,本想着自己制造一批雨衣,紧紧抓着夏天的尾巴挣一笔钱呢,哪想到人家这边早就有雨衣了。
不新鲜了,烂大街了,不符合他时尚达人的定位。算了,再想想别的吧。
卫桀突然间愁眉苦脸的,到引得其余几人都不约而同看向他。
到底还是金公子聪明,略想了想,便猜到卫桀的心事,因而便道:“恩公若是想做这雨具的买卖,我到有一计。”
“啊?”卫桀的双眼立刻亮了,两只小灯泡一样儿盯着金公子,催他:“你快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