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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陕西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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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天后,乌托邦庄,迎来了一青年一中年两个人,后面还有十几个孔武有力的随从。

    中年人劝解道,“公子,你迟早会成为九五之尊,这个时候来到北京城外,实在是太危险了。万一叫明军认出来,岂不是让皇爷生不如死。”

    青年人瞪了他一眼,“危险啥呀,这次的事情办的这么漂亮,咱们前线马上就要胜利了,崇祯狗皇帝马上就要被咱们推翻了,这北京城就快成我们的囊中之物,再说我们也不进城,就在城外逛逛,来看看自家江山,有啥不可的?”

    中年人叫宋献策,是如日中天的闯王的谋士,而青年人,叫李来亨。

    李来亨虽然名声还不显,但在闯王集团内部的高层中,却已经有很多人把他当少主了。

    李自成还没公开称帝,但那只是因为明廷还在,还未受天命而已,私底下,高层都已经叫他皇爷了。

    李自成没有儿子,只能过继了侄子李过作为继承人。

    但是李过比李自成还大了六岁,这就尴尬了。他很可能根本没机会继承皇位,所以李过唯一的儿子李来亨直接成为少主,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当然,李来亨也只是李过的养子,但李过也没有亲儿子,养子就是儿子。

    宋献策听到李来亨的话,只好闭嘴。

    别看他现在的地位和名声远高于李来亨,那只是闯王还未改朝换代,一旦闯王称帝,他们这些人都是李来亨的臣子。

    走了一阵,宋献策诧异道,“这地方,怎么如此繁华?”

    这一路走过来,道路平整,路上铺满了平整的石块,路两旁都种了树,路的旁边,偶尔还有一些池塘和草地,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景色。

    甚至,有些房屋的前面,还有鸡鸭在觅食。

    这样的景色,也就江南那些不交赋税的读书人才见过吧。

    李来亨也很诧异,看着这秀丽的风景越看越喜欢,“没想到北京城外,还有这等村庄。等皇爷推翻明廷,我一定求他把这个庄子封给我。”

    前面一处院落,正在做饭,炊烟袅袅升起,隔着老远就闻到了一阵肉香味。

    “这是什么东西,怎么会如此的香?感觉像是猪肉,但是我敢肯定,绝对不是猪肉,猪肉没有这么香。”宋献策肯定的说道。

    李来亨也很奇怪,“宋先生是读书人,见多识广,你说不是猪肉,那肯定不是猪肉了。不如我们前去问问吧。正好我也饿了,正好到这家吃顿饭。”

    宋献策犹豫不决,“我们现在可不是在陕西河南,这里是北京,明廷的地盘,万一叫人认出来?”

    李来亨手一挥,“怕啥,我身经百战,纵横天下,又带了十几个十几年的老营弟兄,还怕这个小小的庄子?他们要敢胡说八道,我一刀一个,全剁了。”

    。。。。。。

    陈子新正在烤肉,沈冲走过来说道,“公子,外面来了十几个人,其中领头的像是一个公子哥儿和管家。”

    陈子新笑了笑,“嘿嘿,来者都是客,你去把他们请进来,尝尝我这烤肉的手艺。”

    沈冲笑着答应,他知道,陈子新对自己的厨艺,那是相当的自信,尤其是加上那些不知道他用什么办法鼓捣出来的调料,沈冲觉得就算是宫里的御厨,比起陈子新也差的远。

    李过等人正朝着传出肉香味的院落走过去,突然见到院门打开了。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走出来,深施一礼道,“贵客上门,我家庄主正好烤了一些肉串,请进来尝一尝烤肉吧。”

    李来亨一愣。

    这庄主竟然如此好客。

    这倒让他这糙汉子感到有一丝不好意思了。

    他们这些农民和流民出身的人,对地主和读书人的态度,是非常矛盾的。

    一方面,他们非常憎恨那些与他们为敌的地主,恨不得将他们千刀万剐,但愿意与他们合作为他们捐输的地主和读书人,他们还是很客气的。

    不过这种地主很少而已。

    他们这么一大群人前呼后拥的过来,遇到别的庄子,那还不是立刻关门闭户,生怕这一大群人是歹人。

    要知道现在可不是什么太平盛世。

    李来亨眼睛一亮,爽朗的一笑,“庄主有心了,既然如此,那就叨扰了,有请带路吧。”

    进到院子里,肉香味更浓了,众人闻得垂涎欲滴,就连一向稳重的宋献策,也忍不住赞叹道,“闻香而知味,如此香味,想必是人间美味了。”

    却见一个少年,一直在一个烧烤架子上面,不停的翻滚着架子上的肉串,不时的抓起一把调料,朝着肉串上撒。

    见到几人进来,陈子新一笑,“各位可真是有口福,刚刚杀掉的猪,上好的里脊肉串,马上就熟了。”

    李来亨等人一愣,他们还以为这个好客的主人是个五六十的老人呢,没想到却是个少年。更没想到,宋献策刚还说这肯定不是猪肉,转眼就被打脸了。

    猪肉还能烤到这么香?

    随后李来亨笑道,“那还真是我等幸运,那就叨扰庄主一顿了。在下姓李,李云,这位是管家宋先生,后面这些,都是家里的护院。从陕西来北京经商。不知庄主如何称呼。”

    陈子新一听,仔细打量了一下他们。

    天下打得热火朝天的,到处是烽火,从陕西远道而来经商?

    经商这么多人带着刀剑?身上还鼓囊囊的,一看就是里面穿了甲。虽然是乱世,但也没有你们这么招摇吧。

    再说你们还来自陕西。

    前几天还两个满人跟自己说是经商的,我跟你们这些人无冤无仇,你们为何将我当傻子看。

    你们做间谍就老老实实做间谍吧,一个一个的往我这里跑啥。

    不过陈子新也没有拆穿他们。你们爱谁谁,来了,就吃一顿美味去。谁敢在我庄上闹,天王老子来了也让你脱层皮。

    随后陈子新一笑,拿着两串烤肉分别递给了宋献策和李来亨,“在下陈子新,是这个庄子的庄主,难得有客上门,就请二位尝尝在下的手艺。”

    他没有给李来亨的随从们肉串,来到了古代,自然要按照古代的礼节,在一些大家族,劳苦功高的管家可以跟主人一起享用食物,但随从们却没有这个资格。

    李来亨是个庄稼汉子出身,没那么多讲究,直接接过肉串,也不管烫不烫嘴,立刻迫不及待的往嘴里送去。

    刚一进嘴,他就忍不住惊呼出声!

    一股奇怪的香味伴随着热气,瞬间就传遍了他的口腔,一口咬下去,肉汁四溢!

    太好吃了。

    眼前这个庄主,年龄看起来比自己还小,怎么有这样的手艺。

    宋献策看到李来亨的表情,就知道这个肉串肯定美味无比,也是迫不及待的送入了嘴中。

    陈子新微微一笑,“二位,我这肉串味道如何?”

    李来亨赞叹道,“太好吃了,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还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肉串。”

    陈子新笑道,“既然如此,我这里还有一些佳酿,二位不防就着这佳酿饱餐一顿如何?”

    李来亨不禁哈哈大笑,“好,难得庄主如此好客,今日就好好的尝尝庄主的佳酿,不醉不归!”

    宋献策不禁有些迟疑,这个时代,高浓度白酒已经问世,很多酒中仙口中所谓的佳酿,都是高烈白酒,越烈越好,万一他们这些人在这个庄子喝醉了,在这强敌环伺的北京城外,可如何是好?

    仿佛看出了宋献策的疑虑,陈子新笑着摇摇头,“宋先生可是担心酒醉误事?那大可不必,我这佳酿可不是烈酒,纵然喝上一斗,都不会醉的。”

    宋献策一愣,喝上一斗都不醉,那不就是那些甜酒之类的酒水吗?这种酒虽然小孩爱喝,但实在算不上什么佳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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