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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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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照常过着,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不温不热,没有任何的进展。他似乎也没有任何的想法,但是,值得开心的是,他还住在我家里,虽然这是我坚持之后的结果。

    那天吃完早餐,他打算回自己的房子住,他说十四住在客房,他住在这里不合适。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提到了十四,因为十四已经回去了。

    我告诉他,十四回去了,估计是和她女朋友闹别扭了。这两个人,一个月里大半的时间基本都在吵架搞事情,虽然说是成年人谈恋爱,但是她们两人从小就是冤家,从小吵到大,最后竟还给她们两吵出了感情。

    他的表情很惊讶,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虽然说同性恋在日常中并不是很常见,但是在娱乐圈还是挺常见的啊,他至于如此的惊讶吗。

    我还是希望他可以留下来,我们已经分开够久了。我一直不相信异地恋会长久,再浓烈的感情,随着空间的改变、时间的流逝,最后剩下的就是一滩死水,和一句轻描淡写的爱过。

    “你要不先住这里吧……”我还在想找什么理由劝说他留下,平时尚算聪明的脑袋这刻就跟生锈了一样,运转不起来,脑海里空荡荡的一片,只有留下了一个念头。就在我自己干着急的时候,他突然点头了。

    我疑心是不是自己看错了,他看着我,说道:“好——”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同居生活,时隔三年之后,再一次回到了原点,从零开始。

    他带来的行李不多,就简单的一个小行李箱,他好像不管去哪里,都是轻装上阵,之前录制节目是这样的,离开的时候也是这样的,而今回来,亦是如此,基于现实实用性的考量,永远给自己留好退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体现。难得的是,他竟还愿意和我睡在一个房间。

    他没有提客房空了的事情,我乐得开心,就不用还得想理由留住他。

    这一周时间里,他都待在家里,而我根据安排这周行程还比较满,不过不需要外出,都是些综艺和广告。我跟他解释说,因为工作的缘故,这周没办法陪他。他笑着跟我说,你去忙吧,刚好我先倒个时差。

    虽然他这么说,但是我还是希望可以和他一起待家里,我们太久没见了,我有些心急,我们之间似乎没有了往日的默契,拘束而又礼貌,我们现在的相处模式,我担心,我不再是他心中的那个人了。

    我刻意的用着往日的说话口吻,中二、带着□□的味道,翻出了往日风格的衣服。但是,他却越发的沉默,常常看着我出神,眼神里流转着悲伤、怀恋、后悔、遗憾……这不是我希望的,我希望看到的是那副笑颜,还有带着甜蜜的称谓。

    我们好像越发的像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了。

    “你不回去吗?阿蒲。”

    录制结束已经过去了半小时了,场地里只剩下小齐一人,今天我和他一起录制yesorno的综艺。小齐这个人,不管过了多久,还是和最初的一样,每次录制都是最后一个走,而今的他也实现了自己最初的梦想,走到了舞台中央,让大家记住了齐思钧这个名字,他再也不是只有甄红代号的npc了。

    啊?

    就在我出神的时候,一个物品随着抛物线落到了我的怀里,是矿泉水啊!小齐很自然地坐到了我身旁,埋头灌了好几大口的水。

    “不像你啊,阿蒲?”小齐挑了挑眉,调侃地看着我,“你竟然没有第一个走?”

    我好像就偶尔早走吧,也没有每一次啊,再说,都结束了,不回去睡觉,留在这边干嘛?我不是很想回答这个问题,回避性地拧开瓶盖,开始喝水。

    “他是不是回来了?”

    没等我回答,小齐已经自顾自的说下去了,“你能这幅样子,想过去,就是因为他……”

    我的样子,我现在是哪副样子?焦急?迷茫?无奈?绝望?一个中年男子的失意样。

    “阿蒲,他既然愿意回来了,说明你们之间还是有可能的,这次别错过了……”

    整个演播厅里就剩下我和小齐两个人,头顶是微弱的灯光,房间里死一般的寂静,一切都像是处在迷雾之中,小齐的声音就像是从深山窑洞里飘出来的,带着一层雾纱。

    他?错过?

    不会了,既然他回来了,我再也不会让他离开了,已经失去一次了,我可能没办法再接受离别了,三年的时光太久了,我们之间能有几个三年啊!

    当我回过神来,身旁已经没有小齐的身影了,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我看了下时间,已经晚上十点了,也该回去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房间里很安静,客厅里开了一盏小灯,他侧卧在沙发上,怀里抱着瓜裟,可能是沙发太小、睡着不舒服的缘故,眉头紧锁。他这个喜欢抱着东西睡觉的习惯,还是一点都没有改变啊。这一刻,彷佛回到了三年前,彼时他也是这样等着我回来。

    我小心翼翼地把他抱了起来,他似乎又轻了,他自发地调整了下睡姿,把脸埋在了我的肩膀上,跟个猫咪似的蹭了蹭,像是闻到了熟悉的味道,眉头舒展开,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将他放在床上,盖好被子,我就坐在床沿,看着他的睡颜,情不自禁地在他的唇上落下了一吻,他唇型很漂亮,饱满、红润,每次触碰到的时候,我总喜欢咬上一口,就跟□□糖似的,口感极好。他很不喜欢,因为每次这样子之后,他的嘴唇都红肿的厉害,明眼人一看就看出来了。尽管他每次都警告我,但是我还是乐此不疲的,我总是幼稚的想要在他的身上留下独属于我一个人的痕迹,告诉所有人,这个人是我的。

    我把窗帘拉上,把壁灯关掉,借着手机的灯光,静悄悄地走去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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