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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6章 再见程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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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都美到极致——如果不是旁边的奶娃突然出声:

    “粑粑!”

    小宸礼依然摊着手,像是等待什么。

    陆宸礼从西装外套的口袋拿出一个宝宝奶酪棒。

    小宸礼心满意足的接过,递给林管家,抬了下手:“爷爷!歇歇!”

    意思是:剥!谢谢!

    “我的天!这也太可爱了!我的心要没了!”

    “敢情是家里的人在训练啊,拿劳动换奶酪棒,难怪会这么好使!哈哈哈哈!”

    “儿子的最新用法!get到了!”

    “突然有了生娃的念头!啊啊啊啊!”

    “醒醒!不是每一个小孩都能有陆小少爷这么聪明,瞧瞧人爸妈是什么基因!”

    ……

    全场发出善意的笑声。

    陆宸礼左看看右看看,不明白这些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们在笑什么。

    盛晚棠没有抛捧花,而是直接送给了沐如依这个未婚闺蜜,希望她收获心中所爱,爱情顺遂。

    一切从简的年轻人婚礼,没有繁琐的敬酒环节。

    婚礼结束,陆霁渊撇下所有人,牵着盛晚棠的手进入不远处的一幢大别墅。

    此时宾客们都在室外,室内格外的安静,只有佣人们端着水果或点心井然有序的来回行走。

    从大气的大理石楼梯走上二楼。

    明媚的灯光透过晨光照射进来,留下了或明或暗的光影。

    走廊的尽头背对着室内站着两个人,两个人中间立着一把轮椅。

    轮椅上能看到一个男人的背影。

    消瘦却挺拔。

    盛晚棠不自觉地停在原地,心跳砰砰砰的加快了节奏。

    “陆霁渊,这……”盛晚棠的声音微颤。

    “去吧。”

    陆霁渊温暖宽厚的大掌放在她的后腰上,将盛晚棠往前温柔的推了一下,像是鼓励她。

    盛晚棠转头和望向男人,眼神中有激动还有懵懂。

    激动的是,如果没有认错,轮椅上面的人就是他!

    懵懂的是,她不明白陆霁渊为什么会这样做。

    那么爱吃醋的一个人,却能亲自把情敌给迎接过来,安排好,还将她往前推了一步,鼓励她走过去。

    前方的人听见动静,转过身来。

    其中一个是女人,像是混血儿,五官立体中带着东方韵味的书卷气,安静的站在一边没有说话。

    另一个人则是金发碧眼的巴顿。

    “我亲爱的盛小姐,婚礼快乐!”巴顿优雅的行了一个绅士礼,平稳的将轮椅转过来,“他的出现,也许会是您婚礼上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轮椅上的人露出全貌了。

    男人一身正式的西装三件套,头发明显打理过,体现郑重。

    他双眼的位置蒙着一圈纱布,但是盛晚棠依然一眼认出对方来。

    “程、程宵!”

    惊喜从盛晚棠的眼眶里溢出来。

    “棠棠,婚礼快乐!”程宵的声音比盛晚棠上次见他的时候气足一些。

    盛晚棠清楚的看到,他的嘴唇比以往更多了血色,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和气色都不错。

    “盛小姐,我受陆先生委托,接待程先生,幸不辱使命!”巴顿依然喜欢以国语咬文爵字。

    陆霁渊的手揽在盛晚棠的肩头,带着差点喜极而泣的女人一起过去。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动作算是宣示主权——即使程宵现在根本看不到他的这个动作。

    “程宵哥,你最近身体还好吗?”盛晚棠带着忐忑的期待问。

    她是见他气色不错才敢问这个问题。从前他身体不好的时候,他都不愿意见她,也不愿意和她通视频。

    “还不错!”程宵笑容轻松,“最新的细胞疗法虽然不能根治我的身体,但是对病情的缓解很显著。”

    程宵顿了顿,补充道:“至少应该能看到我的干儿子上小学。”

    “医疗技术在不断的进步,你的身体一定会好的!”

    盛晚棠已经走到他面前,目光落在那层白纱布上,欲言又止,神色里露出自责和悲伤:“你的眼睛……”

    她忍不住抬手触摸自己的眼睛。

    她的眼眶里,装着他的眼角膜。

    陆霁渊知道盛晚棠在想什么,捏着了捏女人的后脖颈,以示安抚。

    “我的眼睛在治疗。”程宵偏头问旁边的年轻女人,“是吧?舒。”

    舒看了一眼盛晚棠,点头说:“是的。”

    然后自我介绍:“盛小姐,你好,我是如今负责程先生参与细胞疗法的洽接人,现在也负责程先生的个人身体健康数据监控。”

    盛晚棠对医药研发颇有研究,但是对于临床医学了解不多,为别人捐献了眼角膜的人应该也能接受别人的捐献吧?

    “就是有些遗憾,暂时不能看到你穿婚纱的模样。”程宵脸上带笑,“你一定是最美的新娘。”

    陆霁渊面无表情的腹诽:又不是你的新娘!

    盛晚棠的眼泪抑制不住的夺眶而出。

    她不想让程宵担心,憋着没出声。

    就在这时,闻人海晏抱着陆宸礼走上来。

    “粑粑?”小奶娃望着几米外的妈妈和几个陌生人,疑惑的看向陆霁渊。

    陆霁渊瞬间明白了儿子的意思——

    小宸礼是在问:那个叔叔为什么坐着?而妈妈站着?

    “安安,那个坐着的人,是你的干爹。”陆霁渊心里一百个不情愿让自己儿子叫程宵为干爹,但还是认了。

    他把儿子从大舅哥手里接过来,放在地上,弯腰对儿子说:“你还是个小宝宝的时候,干爹抱过你。”

    陆宸礼聪明,能抓住关键词。

    他的小手指不是很灵活的指着自己:“宝宝?”

    麻麻就叫他宝宝。

    “你现在是大宝宝,以前是小宝宝。”陆霁渊也不管儿子听不听得懂,让儿子完成任务,“去,叫干爹。”

    “嘎爹?”

    嘎爹是什么?

    小宸礼不懂,反正粑粑说叫,他叫就对了!

    他从小就不怯场,迈着小短腿哒哒哒的走过去。

    失去光明后,程宵的听力格外的灵敏。

    他听到一个陌生而短促的步子走近自己,从脚步声来听,来人体重很轻。

    下一刻,膝盖被软糯糯的一团给触碰。

    他听到奶音:“嘎爹?”

    程宵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只觉得心脏在这一刻瘫软融化了一般,柔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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