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Chapter1
今天是云鸽死去的第90天。
牧勉拿起一旁的浴巾,包裹住□□的身体,她透过朦胧的水汽,望着镜子中的自己。
她伸出手,抚摸着自己脖颈上蜿蜒的疤痕,从下巴蔓延到锁骨,它是那样的狰狞与丑陋,在雪白的皮肤上显得如此的突兀,就好像一条蜈蚣在她的身上攀附着。
“咚咚咚——”
浴室的门被人敲响。
“绵绵,你没事吧,洗澡怎么洗了这么久。”
“我没事,马上出来了。”牧勉应答道。
浴室外的是牧勉的朋友阿瑾,现在和牧勉住在一起。
阿瑾原本一直在和她男朋友同居,但因为过于担心牧勉,就搬了过来。
她担心牧勉会做什么傻事。
毕竟作为牧勉的朋友,阿瑾太清楚云鸽在牧勉心中不可动摇的地位了,她很有自知之明,知道十个自己都比不上一个云鸽。
不是说牧勉把她看得太轻,恰恰相反,牧勉向来都是爱惜她这个朋友,很重视她。只是,云鸽太重要了,他就像是牧勉灰暗人生的一束光,任何人都无法与其相提并论。
“咿呀——”
浴室的门被推开,牧勉出来了。
阿瑾向前走了几步,犹豫地开口道:“绵绵,我托朋友带了点药膏,可以淡化你脖子上的疤痕。你要不要……试一下?”
不出她所料,牧勉和过去一样,摇着头,笑着拒绝了,“不用了阿瑾,这样挺好的。”
阿瑾抿了抿嘴,眼神中多了几分无奈,“你是打算留着这条疤一辈子吗?”
“这样不也挺好的吗。”
“人是要向前看的。”
“阿瑾,”牧勉抚摸着手腕上竹绿色的翡翠手镯,那冰凉的触感从指尖传达到全身,“我已经没有前路可以走了。”
他是她的光明,亦是她黑暗中的灯火。
灯火灭了,前路也再无人替她照亮。
阿瑾看着瘦了一圈的牧勉,鼻子一酸。
牧勉依旧有着动人心魄的美丽,她的消瘦反而为她带来了一种支零破碎之美。
可是动的心魄,终究是别人的。
“好了,阿瑾。”牧勉故作轻松地笑道,“不要难过了。”
“你让我怎么能不难过呢?”阿瑾微微别过头,眼泪掉了下来,“这几个月,你就跟行尸走肉一般活着……云鸽看到这样的你,他也不会高兴的。”
牧勉蜷缩了下手指,“——他看不见了。”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牧勉回到房间,换上睡衣,刚准备泡杯茶来喝喝,就看见了桌上那本书。
这是她今天早上在路边买的,她并不是个喜欢看言情小说的人,今天却神差鬼使地买了。
要不……看会好了。
她拿着小说上了床,盖好被子,靠着床头,翻开了这本书的第一页。
这本小说叫《野瑰》,虽然是西方背景的小说,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作者是华国人的缘故,这本小说的本质还是校园王子爱上灰姑娘的玛丽苏文学。
和所有的套路一样,女主梵妮是个普通的女孩,却拥有着乐观坚强的美好品质。她因成绩优异而进入了莫斯尔学院,却偏偏出身低微,导致她与学院里的人格格不入,还会被人欺负。
不过她身上的坚韧却感染到了学校里的贵公子——霍伯特·阿德拉。霍伯特因为显赫的家室与惊人的外貌成为全校女生心中的王子。他是优秀的,如果不出意外,梵妮这一辈子都不会与他产生交集。
就是这样一个人,爱上了普通的梵妮。
最后梵妮在顽强的抵抗与坚持下,成功打破贵族和平民之间的鸿沟,成为了南尔德帝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强行跨越阶层,还得到上流社会认可的豪门夫人。
要知道有些平民男性或女性,在和贵族的小姐少爷成婚后,在人们的唾弃中羞愧自杀。
梵妮无疑是成功的,可是对于大部分读者而言,这种剧情是十分老套的。
牧勉合上书,心中莫名涌上一股无法形容的难受感,总觉得这本小说读了让她很不尽兴。
她再次翻开书,找到女配爱尔柏塔死去的那一页:
『爱尔柏塔墨绿色的眼瞳宛若祖母绿般熠熠生辉,眼中的泪水为她的眼蒙上了一层水雾,又在她无声的绝望中落下,打湿了浅灰色的羊毛地毯,没有在脸颊上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她无助地捂着心脏,喘着粗气,汗水浸湿了她柔顺光亮的黑发。
在这座富丽堂皇的蝴蝶兰庄园中,什么都有,唯独没有她所需的药——这是霍伯特的报复。
南尔德帝国最娇艳的玫瑰,阿德拉家族唯一的继承者——爱尔柏塔·阿德拉小姐,在霍伯特和梵妮的爱情中枯萎,在寒冷的冬季凋谢。
爱尔柏塔用死亡告诉世人,玫瑰的花期都是短暂的。』
说实话,牧勉不太能接受爱尔柏塔的结局。
野瑰是作者用来形容女主梵妮的词语,野生的玫瑰,象征了她那不平凡的一生。但在牧勉看来,这个词更应该是用来形容爱尔柏塔。
作者在书中提到,爱尔柏塔凋零后,梵妮便是新生的玫瑰,她不同于生长在温室中被精心呵护的爱尔柏塔,她是荒野中的花,是男主霍伯特心中最鲜艳的玫瑰。
可是,明明在这本小说里,女主梵妮的人设单薄无力,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小白花,远不如女配给人带来的冲击力大。
爱尔柏塔·阿德拉不仅拥有国色天香之姿,而且还是南尔德帝国最显耀的阿德拉家族的唯一继承人。
同时,她也是霍伯特异父异母的妹妹。霍伯特的父亲早亡,母亲改嫁,他便成了爱尔柏塔的继哥哥。
只是他虽然改了姓,却没有继承权。但这都不是问题,因为生来就是天骄之子的爱尔柏塔偏生与霍伯特不对付,总是阻挠男女主的感情。
这也导致了她与父亲相继离世。
根据南尔德帝国的法律法条,霍伯特还是顺理成章地继承了阿德拉家族。
爱尔柏塔最大的特点就是她不同于一般小说里的女配,对男主爱得痴迷,失去自我。她是桀骜不驯,无人可以驯服的,生来便是世人所仰望的存在。
如果不是作者的强行降智操作,她绝对不会落到如此地步。
牧勉随手把书扔到一边,心中的不爽与烦躁愈发浓烈。
她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花钱找罪受。
《野瑰》和市面上几乎所有的玛丽苏文学都大相径庭,唯一的不同就是在西方背景下,哪怕是科技发达的现代,架空的南尔德帝国也仍旧等级森严。贵族与平民之间有着不可跨越的鸿沟,贵族可以和平民恋爱,但绝对不能结婚,因为权贵豪门的血统必须纯正。
为了避免平民贵族成婚所发生的悲剧,两个世纪以前就有当权者下令,除了实力雄厚的几个家族以外,贵族必须保证家族的血统纯正。
也就是说,除非自己所处的家族本身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让当权者不计较其血统,否则与平民是不可能成婚的。
只有真正出类拔萃的豪门世家才配追求真爱,其余的贵族都得受到高贵血统所带来的束缚。
其实在这样的背景下,女主梵妮可以和霍伯特在一起,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可惜的是作者的文笔和功底都支撑不起这样宏大的格局,整体剧情可谓是十分弱智。
“你终于看完了。”
牧勉被这忽如其来的声音一惊,“谁?”
“是我。”一只通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的猫咪从窗台上跳了下来,迈着猫步,看上去优雅极了。
“猫?”牧勉略微露出惊讶的神色,“你会说话?”
白猫席地而坐,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当然。”它上下打量着牧勉,“不愧是牧老爷子的孙女,这么淡定。”
“要不然呢,你觉得我会被吓得摔下床吗?”牧勉掀开被子,下床穿上拖鞋,走到白猫面前,蹲下身子,“所以小白猫,你来我这,是想要做什么吗。”
她看向白猫的眼神中,满是不加掩饰的戒备与警惕。
“不要这么谨慎,牧勉小姐……我能够让你再次和云鸽的灵魂相遇。你要是对我都抱有敌意,恐怕就注定会失去你的朋友。”
牧勉并不信任白猫,但是她承认,白猫的话让她心动了,“你说的是真的吗?”
白猫盯着牧勉,它的异瞳仿佛具有魔力,要把牧勉吸进去似的,“信我,便是真的。”
忽然,它跳到牧勉的怀里,伸出爪子,轻触牧勉脖颈上的凸起的伤疤,那毛茸茸的触感让牧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代价呢。”
“变成爱尔柏塔·阿德拉,代替她完成整个故事。”
“……所以我今天买这本书,是你操控的吗?”
“当然,”白猫舔舔嘴,“除了我,还能有谁。”
“那你告诉我,我需要做什么,云鸽又会在哪里?”
“你需要让男主爱上你,保全阿德拉家族以及爱尔柏塔的父亲库伦公爵。至于云鸽……那就得看你自己了,不过在男主爱上你之前,他大概率不会出现。”白猫拍拍爪子,“好了亲爱的,我们该走了。”
白猫话音刚落,牧勉就眼前一黑,彻底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