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与莲花作友
相信喜欢我的小说的读者中应该也有作者,或者有一颗作者心。
话说,如今ai写作愈来愈完善愈来愈发达,各位作者是否会感到恐慌?
不过不管ai发展成什么样子,都不影响我们喜欢写作。
我们无法阻止新事物的诞生和发展,那我们应该顺应新事物带来的影响。
你不觉得,ai就好像一个有无限可能的学生,而你就是他的老师,他可以将你的想法无限延伸,他是人类智慧的一个集合体,而你则赋予他了灵魂。
唐望伦在自己的写作笔记上写下了这句话,与其说是写给读者的,不如说是写给自己的,他深吸一口气,打开电脑,然后点开了自己的专门存放自己烂尾小说的文件夹,点开那部。
《星战:赤色的国际主义者们》
他看着那些零零碎碎的故事,陷入了某种沉思,他尝试将那部小说的开头复制到ai写作软件上,加上各种详细的设定,点击自动生成。
几秒钟便出现一部几十万字的史诗巨著,他仔仔细细的阅读着那些故事,文采飞扬,故事精彩,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反转,至少可以被称之为,合格的故事。
但ai笔下的晨星,跟唐乐心中的晨星完全就是两个人,他从一个理想主义者转变为一个功利主义者,一个自以为是的棋局的掌控人,假借共和之名实行帝制,开后宫。
“我好像不必因为ai的发展而恐慌,我在就不靠文字赚钱了不是吗?”
他现在的经济来源,靠的是ip营销,自己写个吸引人的开头,后面交给编辑,编辑再用ai续写,省去找写手的费用,榨干ai的剩余价值。
之前唐望伦一直抱着只要有钱拿,其他的无所谓的态度面对这些。
扭曲作者本意,然后
嘛,这是他的选择,代价嘛,无所谓了,至少没有人找他催稿,甚至只要他交出唐猫这个笔名,他就能获得源源不断的财富。
但他总感觉有种不对劲的感觉。
他突然想起自己以前开放了《与晨星同行》的版权,希望那个温暖的小狗的故事能永远继续下去,希望晨星能活在每一个孩子的心里,故事确实继续下去了。
所以,他突然有点好奇那个故事会被扭曲成什么样子呢?算了,那玩意本子都出来了,还是不要抱什么幻想比较好。
他看着电脑屏幕,陷入了某种沉思。
“这好像都是我自己作出来的,不应该怪别人。”
他亲手毁掉了自己的作品,怪不得别人。
不知何时,他早已忘记昨日旧友,沉迷于光怪陆离的纸醉金迷之中,真情,理想,似乎于他而言不再是极其重要的存在。而他,也再也拿不起笔,写不出字来。
遗忘掉过去的人,终究是不完整的。
曾经年少时期,那令人恐惧的虚无感再次填补其内心,他已经好久没有那种感觉了。
他缓缓起身,走出自家书房,此刻她的妻子罗莎正坐在沙发上,端着阅读平板,那忘我的神态,似乎沉浸文字之中。
“什么书,能将你这个理性到冰冷的女子迷住?”
罗莎抬起头,有些恼怒的看着自己的丈夫。
“我再如何冰冷,也不会忘记此生挚友,如今你不曾提起那人,一提起那人,满眼的陌生,好似再说,竟然还有这一号人,你我终究谁更无情?我自认为是冷眼热肠,你,你是冷眼冷肠,若非你仍爱我,你舍不得我,我早就离你而去。”
你有过挚友吗?
唐望伦微微一笑,但还是没有将那句话说出口,他坐到罗莎身边,将其拥入怀中。
罗莎目光一冷,聪明如她,又与自己丈夫相处数年,她早已看透唐望伦。
“自古真情难得,酒肉朋友,我不屑于交,要交就交知己,世界虽不逼着女子当花瓶,但仍有意无意引导女子当花瓶,倘若稍不注意,着了你们男人的套,自诩无用之才,那可真是,人间一大悲事当今,有思想者甚少,与我志同道合者更少,曾经,你与我也互为知己,现如今你也没有多少改变,你还是你”
罗莎的目光柔和起来,她小脸一红,转过头,吻上了唐望伦的唇,罗莎看着唐望伦的空洞无神的眼睛,竟流起了泪。
“你仍旧爱我,尊重我,支持我,信任我,我也如此待你,你还是是那个我肯付出一切的男人,可你真是好狠的心,我为你付出真心,你竟空留给我一具虚有其表的空壳。”
“罗莎,我好像陷入到了虚无主义困境。”
“当你执着于理想,为热爱之事所奋斗,自然便会摆脱此类困境,但一切只在你的一念之间,这一定要你自己想明白才行,希望能帮到你,亲爱的。”
“话说,你刚刚再看什么那么入迷?”
“家有小犬,作者宝黛乐,文笔没的说,而且思想独特,主角与异父异母的弟弟相依为命,重点是这个主角吸引我,她可谓是脂粉奁里的英雄,不,应该说侠客,能写出这种作品的,想必作者心里也有一个侠客,或者说,作者也是个侠客。”
罗莎说着,将那本电子平板递给了自己的爱人。
“你看一看,你一定会喜欢的,可惜只有三万字,这三万字我反反复复的读,每读一次,总会有新的看法,你觉得这个宝黛乐,会是我的知己吗?”
“要不你也用文字与其交流?这叫以文结友。”
“好主意!我还真想与其成为朋友。”
“那就去评论区给他留言,要一个社交账号,虽然你身边有我,但我知道,你内心仍旧很孤独,你渴望一个闺中密友,这是我无法给给予你的感情,友情,你也遇到不少有趣善良,与你志同道合的人,她们把你当成朋友,而你却将她们拒之门外,等到对方伤心离开后才后悔,你呀,渴望拥有珍贵友情,但却回避依恋型人格。”
唐望伦笑着,将罗莎拥入怀中。
“有我在你身后,勇敢去爱,我也希望我爱的人能永远幸福。”
“可,谁知那宝黛乐现实中是什么样子?写反战神作《多尔奈的歌声》的作者还是个屠城恶魔,我!”
“我很好奇,你一开始是怎么爱上我的?什么还没发生,你就给自己找了放弃的理由。”
“我”
“对方大概不是你理想中极度完美的朋友,但只要大体上没什么问题,包容对方的缺点,获得一个挚友,不亏。我还挺幸运,倘若当时你已经有了一个挚友,估计你现在也会像此刻一样,将我拒之门外。”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两三点钟。
林黛玉和唐乐在一艘小舟中吃过午饭。
唐乐打了个哈欠,躺在了黛玉的膝盖上小迷了一会。
林黛玉则抓紧时间码子,码了三章,总计一万字,一口气全部更新完。
她看了一眼自己的评论区,竟然有个读者疯狂给她留言,那个读者的名字叫,猫的罗莎,各种夸赞她的作品,甚至还表示想与其交朋友,感受到她人的肯定,林黛玉感到很欢喜,她感觉这人颇为有趣,也想与其成为朋友。
“我倒是找到了个知己了。”
林黛玉给那个猫的罗莎发了这条信息,稍微等了一会,期待着对方的回复。
“看样子是个害羞的家伙。”
“姐姐。”
唐乐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
“你这家伙,真是觉多,这一天你也没干别的,竟睡觉了。”
“嘿嘿。”
唐乐骚了骚自己的后脑勺。
“我也只能在梦中成为英雄,现实的我就是个肉眼凡胎,平凡的小狼,只有在梦中。”
唐乐扎起抹布,双手抱拳,缩至腰间。
“我才是不可一世的绝世大侠,吼吼哈嘿!”
说着,唐乐尽可能快速出拳,超前突刺,接着一个侧踢,身体不稳,摔倒在地。
“你这家伙。”
林黛玉将唐乐扶了起来,拍了拍他身上的尘土。
“只要有一颗正义之心,谁都是英雄,谁都是大侠,平凡怎么了?我们是自己世界的主角,话说要不要学功夫,姐姐教你。”
“不了,我也就是说说。”
唐乐的脑袋晃的和拨浪鼓一样。
“我吃不了苦我还是继续在梦中当英雄吧,而且现在世界上还不需要英雄,等世界需要英雄的时候,我再挺身而出。”
说着,唐乐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等那个时候就晚了。”
林黛玉捏了捏唐乐的脸。
“不过有姐姐在,不用怕,你看鱼。”
唐乐爬到船边,看着水中游鱼皆若空游无所依,在莲叶,莲茎中穿梭,甚是有趣,唐乐的眼睛跟随游鱼,身后的狼尾摇三摇,偶然见发现一朵粉色的莲花,立在水中
“姐姐一定喜欢。”
他刚想伸手去摘那朵莲花,手却被林黛玉轻轻打落。
“我喜欢那莲花,但我更喜欢它生机勃勃的样子,况且这花绽放于天地之间,与世间生灵为友,你看。”
只见一只红色蜻蜓,轻轻落在那莲花之上。
“如若我们摘走这朵莲花,那蜻蜓在这世间少了位知己,终日徘徊与此,却不见莲花。”
“那一定很痛苦,很孤独,失去了朋友,终身的遗憾,抱歉那我还可以与莲花交朋友吗?”
唐乐眨着那双金色的眼睛,看着林黛玉。
林黛玉笑而不语,轻轻泛舟于那莲叶之间,小舟随风漂到那莲花旁。
唐乐拄着脸,静静欣赏那莲花与蜻蜓。
他在幻想着莲花和蜻蜓的故事,他们是如何成为朋友的?他们的语言又是什么样子?
蜻蜓护荷不受虫害,荷护蜻蜓不受侵食,正因为彼此互帮互助,这才成为好友的吗?
他被莲花的美所吸引,自然而然的站起身,轻轻吻了一下那朵莲花。
那蜻蜓一下子飞到唐乐的鼻子上,唐乐一动不动,与莲花一同立在莲叶之间,那蜻蜓一点点爬到唐乐的脑袋上,随后忽闪着翅膀,飞向空中。
突然想起莲花似乎还有一个别名,名为溪客。
而此刻,正有一个身在女儿仙境的小姑娘,正吹奏着长笛,思念着远方少年,期待着与他的再次相遇。
不知那时,少年是否会记其她的名字,溪客,贾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