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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再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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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倒是个伤感的故事。”

    林黛玉翻了个身,轻轻搂着唐乐,抬起头看向窗外的星空,若有所思。

    “故事还没有完呢。”

    唐乐装着翻了个页,装模作样的念了起来,他不想姐姐因为故事而感伤,但自己才华有限,只能胡乱做了个新结局。

    “死亡并非终结,有情人终成眷属,若干年之后,那燕子化作一位妙龄女子,王子也转世成为了一个书生,他们一见如故,便结为夫妻,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你这结尾接的可是俗了,因何而爱,没有说清,自古情爱皆因精神相吸而起,并非什么前世姻缘之类的,倘若彼此不为知己,即是结为夫妻,那也是毫无夫妻乐趣的。我虽喜欢大团圆结局,但对于故事,必定要以自然为妙,一个必定的悲剧,结尾确是喜剧,虽然让人欣喜,但总觉甚是突兀,因此不能称之为佳作。”

    林黛玉揉了揉唐乐的脑袋。

    “你的小猫怎么样了?”

    唐乐跳下床,连同老毛与猫窝一同抱到了床上。

    那猫的眼睛已然混浊,胸口微微起伏,姑且还有一口气吊着,已是弥留之际。

    “猫猫”

    唐乐的眼泪落了下来,他用手轻轻抚摸着窝中的老猫。

    “让我们,好好陪它吧,不让它孤独的离去。”

    “它会死吗?”

    “我永远期待奇迹,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林黛玉将唐乐搂在怀中,她用手擦去唐乐眼角的泪水。

    唐乐伸出手,轻轻握住那老猫的爪子。

    他们静静的陪着那猫直到三更天,伴随着一声轻轻的猫叫,似乎在向二人告别,那老猫缓缓的闭上眼睛。

    唐乐的泪如同决堤一般,声泪俱下,这是他第一次直面死亡,直面必定的离别,他为这个短暂相处的朋友而流泪,更为以后不得已的离别而哭泣。

    林黛玉没有说什么,只是轻拥着他,任由他哭着。

    等他哭累了,哭的脸上的毛都湿透之后,便匆匆睡去。

    林黛玉将他小心翼翼的抱到大床的里侧,又为其盖好被子。

    随后,她抱起那只可怜的老猫,已经逐渐冰冷的尸体,独自一人,悄悄走出家门,来到一处僻静的森林,捡起几朵落花,找了个好位置,用一块石头,刨了个坑,将那只可怜的小东西轻轻放到进去,连同那几朵落花,又轻轻盖上土,为这个小生灵,立了个小碑。

    “这人世间的万物,生来就是受苦的”

    一颗泪,自黛玉的眼中涌出,顺着香腮滑落。

    她独自一人走回了家,刚一进卧室,便看到唐乐在那大喊。

    “姐姐!姐姐!”

    她连忙走了进去,只见唐乐正欲从床上跳下来,结果被那被子绊倒,正在床上四只爪子胡乱挣扎着。

    林黛玉见状,连忙上前,将他扶了起来,将他放在腿上,轻轻抚摸着他的背。

    “姐姐。”

    唐乐将头埋在黛玉怀中,两只小爪子环住她脖子,就这样维持了几分钟,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

    “姐姐不要离开我我不想姐姐死。”

    “这生死,由天定,凡人又怎能改。”

    “那我就为了姐姐逆天改命,人与天斗,其乐无穷。”

    唐乐擦干眼泪,一脸严肃的说道。

    “只要你记得我,我就永远活着,生死,本是自然规律,等你长大了,也能承受那些,必定的离别当我离开的时候,你可以哭,但不能一直哭,你要振作起来,不要总拘泥于过去,前方,还有更多新事物等待着你,还有理想,还有同志,真是的”

    林黛玉将唐乐搂在身边,轻轻拍着他哄他入睡,她情绪也上来了,泪水涌了上来,模糊了双眼。

    “都是你这小家伙,让我也跟着伤心起来,想那些死不死的有什么用啊,活在当下才是王道,我很珍惜,与小乐相处的日子。”

    见唐乐没有说话,林黛玉低下头,好家伙,那只白毛小狗竟然已经睡着了。

    “浪费我这么多掏心窝子的话,罢了罢了。”

    林黛玉抬起手,关掉了床头上的台灯,为唐乐盖好被子。

    轻轻拥着唐乐。

    怀中,那毛绒绒的温暖,让她安心不少。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

    林黛玉早早的起了床,看了一眼仰天酣睡四眼八叉的唐乐,习惯性的摸了摸他毛绒绒的肚皮,并再次为其盖好了被子。

    她下了地,带上了耳机,拿起手机,在bitube上搜索了一些关于it的内容,并切屏,搜索关于计算机考试内容,来到厨房,做起了早饭,一脑三用。

    大概了解了社会人士报考计算机考试的流程,以及关于计算机各类职业。

    看了半天视频,反复观看一个点。

    她总算搞明白了如何在电脑上编写出hello world 。不过她现在连电脑都没有。

    “现在搞it是不是早了点?而且,我适合这一行吗?”

    她又适合什么职业呢?唐乾说她适合小说家,但是小说家得积攒名气,想要发迹,得靠自身的硬实力,市场,群众审美的变化,以及一些命运,林黛玉打算先找一个工作作为主业,写作作为副业,这样就算她在写作之路上失败了,也不会影响到生活。

    于此同时,她又在下载了一个写作软件,和n个小说软件,包括阅点阅读,晋读,特码头阅读,等等。

    她大概扫了一下各个小说榜,除了晋读,其他全都删掉,似乎只有这个软件上的小说,很符合她的写作风格。

    她在琢磨着当代读者喜欢的小说题材,剧情,和写作风格,尝试模仿了榜一的小说,写了几句,过段放弃。

    她不擅长模仿别人的文字,只能按照自己的脑洞和风格去写作。

    要赌一把吗?不去学习套路,直接开写,能不能火全靠命,就算学习套路,去写,也不会火吧?

    “总感觉为了利益,为了功利写作,就完全没有灵感。”

    海棠诗社的成立,是因为每一个大观园女子都有一种必须的表达欲,以诗来抒发自己的内心,自古男人常有怀才不遇之心,女人更有,纵使有才,也无处施展。

    “那我写作的目的是什么?”

    寻找知己,寻找欣赏自己的人,既然已,那么就纯粹为心而写作,也就不在乎能不能火。

    那么,她一定要拿下计算机二级证书,但是有证书她就一定能找到工作吗?

    她看着招聘启事上的限定条件,大学

    参加成人高考?

    她还有一个孩子要养,半工半读,加带娃,辛苦归辛苦,但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林黛玉感觉,自己就是芸芸众生的一份子,努力生活,为了家人,为了自己。

    苦恼啊,烦恼啊,只能靠自己,只有自己靠得住。

    “谁说女子不如男,老娘就是要拼出一番事业,博森市,咱们来拼吧!”

    忙活了一阵子,总算是做好了三分早餐,三分简单的早餐,煎鸡蛋,配上,白饭。

    “我本来想帮忙做早饭,但我会做的菜真的不多。”

    “看起来不错哎。”

    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丽丝出现在林黛玉身后。

    “这蛋还是流心的。”

    说着,爱丽丝拿起一双筷子,夹破鸡蛋,让半熟的蛋黄液流到白饭上,就着白饭和蛋白,送入口中。

    “味道不错,让我想起了我的祖华朋友。”

    确切说是和之国朋友,不过爱丽丝不太分的清祖华人和和之国人的区别,就像林黛玉分不清东卡北卡和南卡文化的区别一样。

    “不过支持鸡蛋或许会有点单调。”

    爱丽丝笑着,从冰箱里拿出了一块火腿和一条鱼,熟练的将火腿切片,将鱼剔骨切条,往锅中倒油,将火腿用火稍微烤一下,放在鸡蛋上,又将鱼条裹上面粉和蛋液,扔到油锅里炸。

    几分钟后捞出控油。

    “尝尝。”

    爱丽丝加起一块鱼条沾了一些酸梅酱递给了林黛玉。

    林黛玉撩起自己的长发,咬了一口。

    问道属实不错,比她做的那些肉饼,烤鱼要好吃太多了,好像是个人做出来的东西都要比她做的好吃。

    “味道不错,真的好吃,谢谢爱丽丝婆婆。”

    “你喜欢就好,另外,面对生活匆容一点,不要把自己搞得太累,如果感到迷惘,可以找我,我活了大半辈子,也许我的思考可以帮到你,只要能帮到你,我就会很开心。”

    爱丽丝说着,端起炸好的鱼条和酸梅酱,回头朝着林黛玉说了一句。

    “来吃早饭吧,我特意做了酸梅鱼条,吃一些甜的东西,可以很好缓解紧张的情绪。”

    “谢谢”

    林黛玉说着,端起三分盘子,小心翼翼的将其放在餐桌上。

    “姐姐好,奶奶好。”

    唐乐打着哈欠,坐在了板凳上,看到桌上有酸梅鱼条眼前一亮。

    刚要身手,被林黛玉打了回去。

    “主人先动筷,我们才能再动筷,这是礼貌。”

    垃圾的封建应该废弃,但是起码的礼貌还是要讲究的,因为那关乎于对他人的尊重。

    “别这样,小黛玉。”

    爱丽丝笑着说道。

    “进我家门,我们就是家人,我们本来就是家人,上帝创造了我们,是让我们相亲相爱的,而且基因学也告诉我们,任意两个人只见或多或少还是有多少血缘关系的,那些虚头巴脑的礼节什么的,免了吧。”

    爱丽丝说着,用筷子加起一块鱼条,沾了一些酸梅酱放在唐乐的盘子上。

    “你还是个孩子,多吃点,将来长大个,打篮球。”

    不得不说,作为一个外国人,爱丽丝的筷子用的确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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