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博森市
“咳咳。”
十方浩站起身,一下子起猛了,身上结痂的伤口大半裂开。
“你们快走,别管我,不然都得死在这,能活一个是一个。”
“太虚绝学,冰灿莲花。”
林黛玉一掌拍在十方浩的后背上,顷刻间,那些不断渗血的伤口被冻住。
紧着这林黛玉又点了十方浩的几个穴位。
将促进其肾上腺素分泌效率。
“我感觉到了力量!”
只见十方浩粗壮的手臂顿时青筋暴起。
他拍打前胸,大吼。
“来吧,懦夫,什么暗狼,人傀,我要一个打十个,你十方爷爷在这呢!”
“笨蛋!”
林黛玉一巴掌拍在十方浩的脑袋上。
“快跑!一会肾上腺素劲过了,你就废了,副作用得持续几天,这是牺牲未来,换取当下逃生机会,我先跑了,快跟上。”
说着,林黛玉朝着公路方向奔跑,眼睛四处扫视。
“唐乐!”
“姐姐!”
只见唐乐坐在燃尽的篝火堆旁,手里不知道拿着什么东西。
“不是让你快跑了吗?算了。”
林黛玉跑到唐乐身旁,抓住他后脖颈多出来的皮毛,将他提溜了起来,夹在腋下,速度提高一倍。
大吼一声。
“冲冲冲!”
此刻的林黛玉化身博尔特,一秒冲出去三十多米。
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初日的第一缕阳光,照在她的身上,她这才停下,一下子跪在地上,喘着粗气,休息了一阵,她席地而坐,看向后方,有些纳闷。
“十方浩呢?”
估算时间,肾上腺素的劲已经过了,他现在估计躺在地上,神志不清。
出于对那只熊猫的担忧,林黛玉带着唐乐往回走,等到了昨天的篝火营地,只见十方浩跪在地上,低着头,身上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将其身上黑白色皮毛染成了暗红色,并顺着那些暗红色皮毛,流在地上,周围全是黯狼和人傀的尸体,此刻的他,像是一个英雄,一个真正的侠客。
那天晚上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心中突然有了一股正气,倘若人傀黯狼不灭,那么还会有更多人遇害,所以他不能逃跑,他要战斗,为后来人而战,为心中正气而战,抱着这样的想法,他挥舞双拳,与黯狼人傀斗了一天一夜,最终,他一个头直接团灭黯狼群和人傀群。
当初日的阳光,照在他那满是英雄象征的身躯上的时候,他终于体力不支,倒在了地上。
“白痴啊这是!我不理解?”
林黛玉走到十方浩身旁,用太虚仙气检查其五脏六腑,还好,没有受到内伤,随后林黛玉又再次帮他处理伤口,消毒,此刻十方浩的身体体内无法分裂出多余的血小板,毕竟总那么刺激造血干细胞,造血干细胞也是会累的,而且此刻他身体过于虚弱,仅剩一口气。
林黛玉无奈,只能用冰灿莲花掌,冰封其伤口,起到止血的效果。
“现在面对这个庞然大物该怎么办呢?”
也不能抛下不管,就他现在虚弱成这个样子,等到晚上,夜寒风露重,没几分钟就会要了他的命。
林黛玉虽然不是菩萨,但也做不到袖手旁观,她可不是那种不干己事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的人。
她从附近的树上拽了几根韧性不错的枝条当做绳子,将十方浩捆成一个比较好搬运的姿势,接着拽起一段绳子,将其往肩上一扛。
“走吧,小乐。”
一狗一人扛一熊,沿着路上的车辙,一步步走回到了公路旁,只见一辆大卡车正停在公路旁边,一个脑袋上长的狼耳的人类大汉正拿着扳手,站在掀开的引擎盖前一脸的不知所措。
唐乐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那辆卡车的发动上,一脸严肃的看着里面的情况。
“小子,你哪里来的?”
“把扳手给我。”
唐乐伸手说道。
那个混血大汉一愣,莫名其妙的将手中扳手递了过去。
只见他稍微拧了几个螺丝,又拆掉几根管子,接到其他地方。
紧接着,发动机颤三颤,轰轰作响。
“天才啊!我该怎么谢你。”
唐乐跳下发动机,向站在远处的扛着十方浩的林黛玉招了招手。
林黛玉四下张望,等发现唐乐后朝着唐乐疯狂冲了过来。
“你怎么瞎走呢?公路上多危险!万一被车碰到怎么办?我可就你这一个亲弟弟。”
林黛玉一把拉起唐乐的爪子。
“别离开在我的视野。”
“那个,你好朋友。”
混血大汉摘下自己的帽子,将其放在胸前,礼貌的微微一笑。
“感谢你弟弟的帮助,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额”
林黛玉看了一眼自己肩膀上重伤的熊猫,又看了一眼对方和他身后的卡车。
“你要去哪先生?”
“准备到博森市去。”
“不介意的话,可以带我们一程吗?我想把这家伙送到医院。”
“当然,倘若没有你这弟弟,在这四下无人的地方,连信号都没有地方,还常有人傀黯狼出没的地方我估计得死在这。”
不过以后估计这条路不太可能再出现那两种怪物。
混血大汉一把将卡车的引擎盖子按了下去。
从口袋中掏出一把车钥匙,按下一下车钥匙上的按钮。
“上车吧。”
“嗯。”
林黛玉点了点头,同时将仙气分散至五官,达到绝对通感的地步,并将力量集中至右手,做好一切准备,她这才拉开卡车后门,将肩上的十方浩塞了进去,那个大块头直接将整个后座塞满了。
林黛玉又将其拽了出来,扔在了卡车车厢里。
“我们这样对一个昏迷的病人是不是不太好。”
唐乐眨了眨眼。
“你说的,那个一开始准备拿我们当诱饵,只顾自己跑路的玩意,我没抛弃他就不错了。”
真当她什么都看不出来吗?
若不是见其眼底还有些许善性,林黛玉干脆直接让他跟着人傀一并被炸死才好。
林黛玉将唐乐抱到后座上,又看了一眼后面的十方浩,出于担心,她解开十方浩身上的绳子,将其紧紧捆在卡车车厢内,又担心路上下雨,她环顾了一下四周,看到车上有一大片的皮料,将那皮料蒙在了十方浩的头上。
做完这些,她登上后座,将唐乐挤到一边。
狼耳壮汉坐到驾驶位置上,系好安全,调整了一下后视镜。
看着后视镜里的二人问道。
“朋友,你们自何处来?”
“布莱肯市。”
唐乐顺口答道。
“布莱肯?你们从斯维斯来的啊?那可真够远的,那你们来?哦对了,现在那里现在还是军管政府时期,你们逃的可够远的。”
“布莱肯市,发生了什么?”
唐乐眨了眨眼,表示有些困惑。
“你们不知道吗?原初粒子学家唐乐叛国,为新希望共和国偷斯维斯的至高机密,听说他的太太安妮西亚也参与此事,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反正在那之后不久,他们全家就失踪了,不知道是跑路了,还是死了,反正这件事闹得可是人尽皆知,然后那边就全面戒严。”
“安妮西亚?太太?唐乐?叛国?”
唐乐的眼角有些抽搐。
“安妮西亚是谁啊?”
“你连安妮西亚都不知道?”
混血大汉有些震惊。
“罗森帝国的末代公主,安妮斯特琳娜电影公司女老板,罗森家族皇室遗产的第一继承人,这可是全球名人啊?你竟然连她都不知道?你们村里刚通网吧?”
“就是感觉,挺突然的一切都变化太快了。”
唐乐耸了耸肩,尴尬的笑了笑,他感到自己的脑子有点乱,并肯定,这里不是他认知里的世界。
“不错啊,小乐,竟然搞了一个公主。”
林黛玉朝着唐乐挤眉弄眼。
“不是我,跟我同名同姓而已。”
所以这里是几年后地球吗?
这个世界的各种事情的命运轨迹似乎和他的世界截然不同。
那他的妈妈,会不会还在人世?
“姐姐”
唐乐拉起林黛玉的袖子,想了一会,还是放下了手。
“那,司机先生,问一下那个唐乐的母亲,是否还在人世?”
“唐乐的母亲?不知道。”
林黛玉拉起唐乐的爪子,在他的肉垫上写下一句话。
未知中,才蕴含无尽的希望。
唐乐微笑着,点了点头。
几个小时后。
他们来到了一片繁华的都市。
这里的房屋都是中式和西式的结合,古典,传统,又充满各种现代元素。
光怪陆离的世界,让唐乐感到一种,无聊的感觉,毕竟他在布莱肯市常看,早就已经看腻了,不过耳边传来的阵阵若有若无的戏曲,倒是引起了他的兴趣。
“这唱的是?”
“漫揾英雄泪,相离处士家。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那里讨,烟蓑雨笠卷单行?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
林黛玉将所听唱词念了出来。
“这唱的是《醉打山门》,现在想来,这或许是暗示我与宝玉的爱情不得善终啊无所谓了。”
既然已经逃离既定命运,那么所谓的束缚都将不复存在。
不知道宝玉如今身在何方
“他将逃脱的机会让给了我,明明自己那么渴望自由,渴望不被束缚的命运”
唐乐往林黛玉那边靠了靠,用头蹭了蹭林黛玉的手。
林黛玉笑着,将唐乐搂在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