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港妹
他是傍晚去的港城,但到了港城最繁华的一个街区时天还没有黑。
趁着无人,他从胡同里走了出来。
“站住,别跑,再乱动我们可开枪了?”
刚刚走出,却见三十几个持刀大汉在围追堵截一个双马尾的姑娘,那姑娘像是会跑酷,在琳琅满目的小吃街左冲右躲,撞到了不少路人和摊位。
这几十号人硬是连这姑娘的衣服都没摸到,厉害啊,这是高手啊?
“哈,吓唬你姑奶奶呢?有种你就开枪啊?一会警察就来了,看你怎么办?”
“呸,老子就是混这条街的,还会怕死条子?你给我站住,我们不会伤害你,只要你哥交出上家是谁,你要是再跑,我们可动真格的了?”
“躲开,快躲开,那姑娘一路喊话,让前面的人躲开,而她也是横冲直撞。”
后面的大汉几十号人一路追赶。
街上的人一路狂奔,四处逃窜,这种事虽然很常见,他们逃的慌忙却并不害怕,只是怕被误伤。
看来这里的人对于大街上砍人已经有一定的免疫力了,并不见人十分害怕,有的只是一脸倒霉的表情。
可就在如此混乱的街区,有一个人却像是一个木桩,傻愣愣站在路中央,就这样看着他们上演全武行,丝毫没有躲闪的意思。
“靓仔,傻傻的待在那里干啥呢?跑啊!”
那女人突然冲着张为民喊了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话,几个大汉顿时把头看向了他。
女孩本是好意,却给张为民惹来了祸端,她是真没打算祸水东引,只是见她堵在路中央,一会肯定会波及到他,这才有此一说。
那姑娘都跑过去了,又慌忙绕回来,拉着他就跑。
一边跑,还一边唠叨的吼道:“你这人咋回事?没见到有人在打架?你怎么不跑?吓傻了?”
看你这么大人,怎么那么不禁吓?
快,抓住那小子,她们是一伙的。
“该死,赖大头你没完没了了是不是?信不信姑奶奶逃出去,第一件事就是让我哥去把你挑了。”
“死到临头还大言不惭?你当我怕你哥啊?兄弟们给我抓活的,那个小子死活不论。”
好家伙,女的就要活的?换成我就死活不论了是吧?
“走啊,说着那个双马尾姑娘就拉着他继续跑路,可拉了半天,他竟然突然停下来了?再用力去拉,那人却是如同脚下生根,怎么也拉不动,眼见那群人就要追上来了,她急得满头大汗。”
“现在张为民可以肯定,刚刚这丫头是出于好意,而不是祸水东引了。”
抬起手摸了摸她的马尾,微微一笑,对她说道:“在这里乖乖等我。”
说着张为民转身冲向了那群人。
“你……,你疯了?他们真会砍死人的。”
这只是一群小弟,并不是人人带枪,没有电影那种拿枪火拼的场景,大多数都是用刀,不然也不会有人砍了一条街了。
张为民冲过去,毫不手软,在躲避敌人刀时下手更是凶残狠辣,他不会刀法,倒也没有夺刀相向的想法,还不如用掌法和拳脚。
那丫头倒是很讲义气,躲在一个小吃摊位旁,就这么静静看着张为民一路打到了尾,凡是和他有接触的人,全部被放倒,再也没起来。
有的腿骨直接被打变形折断,有的手臂直接打扭曲变形,还有的被踢飞,肋骨至少断三根。
张为民速度奇快无比,连挥过去的刀都能躲闪,就像是爸爸打儿子,一拳一脚一掌,全部拿捏。
就连最后那人掏出手枪都没来得及发难就被夺了过去,顶在了他脑袋上,然后一脚踹断那人一条腿,抬起膝盖顶在那人下颚上,直接倒飞了出去不省人事。
“哇偶,太帅了,你会功夫啊?早说啊。”
对于港城而言,会功夫,是一件很常见的事,因为港城有武馆,比如洪拳,永春,都是比较常见的。
因为乱,所以习武之风在这里很时兴,有许多十一二岁的孩子被送去习武,到了二十来岁就能独当一面,若是加入帮会,也是一个小头目。
相当于拿到了大学毕业证,枪支管控不是很严,但也不是随处可见,那么功夫就有他的用武之地了。
“双马尾姑娘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伸出手,我叫马灵儿,你呢?靓仔叫什么?”
呵,张为民有些无语,过来一趟,无缘无故打了一架,还结识了这么一个古灵精怪的姑娘。
我叫张为民。
张为民是用的港城话,十分标准,这取决于他来自二十世纪的灵魂带给他的福利,说来也巧,他有一个大学同学,就是港城人,父亲做生意来了内地居住,他就跟了过来,在这边上的大学,但话语却很不通顺,当时张为民的普通话是最好的,那人就经常请教他普通话。
久而久之,港城话他就如此魔幻的学会了,后来还因为他会港城话来过港城出差。
“快……,大哥,就在那边,快快快。”
二人还未相互寒暄,就见一群人冲了过来,张为民作势要冲过去,却被双马尾抬手拦住了。
“别激动,别激动,是自己人。”
听到是自己人,张为民才稍加安心。
“妹妹,咋样?赖大头呢?这帮千杀的,竟然绑架你来要挟我,这种事他们也做的出来,真不配出来混。”
“哥,你怎么才来啊?你妹妹我差点被抓了,多亏这位靓仔救了我。”
这时走过来的那人才发现,自家妹妹身边站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大汉,身高一米八几,不胖不瘦,十分魁梧。
寸头,一身灰色中山装,脚上一双帆布鞋,长得人模狗样的,一看就是小白脸。
“你好,我是灵儿她哥,叫我马雄就行。”
“兄弟是大陆人?”
这句话是张为民问的,因为他发现这小子口音并不纯正,相反他妹反而一口地道港城话。
“嘿,兄弟好眼力,我是从我父亲那辈来的港城,那时我已经十几岁了,我妹那会才几岁,牙牙学语呢,所以我讲话多少带点口音,你是从我讲话里听出来的吧?”
“嗯,你好,我叫张为民,也是内地人,刚刚只是举手之劳。”
这句话,他是用的普通话,而不是港城话。
那人顿时眼前一亮,好家伙,遇到老乡的感觉?说破天去,他也不是地道的本地人,多多少少有些怀念小时候的同伴和家乡。
“厉害啊兄弟,偷渡过来的?还是出差?”
如果是前者,那马雄只能说句牛逼,如果是后者,那就更牛逼了。
如今能从大陆过来出差的不是没有,但极少,无一不是在内地很牛逼的人,要么有权,要么有钱。
“跟别人来的,算是出差。”
言下之意不是我牛逼,就是跟着过来打打下手的,不用这样看我。
“哥,你怎么还聊上了?他们怎么办?”
马灵儿用手指着地上哀嚎的众人。
“哼,全部给我带回去,我倒要问问,他们中谷社是不是要跟我开战?敢动我妹子?”
如今港城帮派都是什么社团,什么帮派,这是因为两个原因,一是来自日本的某些社,而是港城学校的某些社团就是一个团体演化而来。
叫什么什么社,显得有文化和逼格,其实就是几十号人菜鸡互啄。
虽然觉得张为民长得太帅,有点像小白脸,但人家是真能打,一人放倒如此多人不说,下手也是异常很辣,看来也不是第一印象里那样一无是处,起码很能打。
“毕竟人家救了自己妹妹,不表示表示,说不过去。”
“兄弟,第一次来港城吧?走走走,哥哥带你去喝酒,让我尽尽地主之谊。”
“得了吧,你别想把人带坏,还是我请客吧,怎么说也是民大哥救了我,理应我请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