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龙江城
从死人谷到疆北的路途上,林风一共服用过三次控心丹。
这意味着距离他离开死人谷已经过去三个多月。
此次执行任务,林风一共携带了20枚控心丹。这是外出任务的控心奴,所能领取的最大限额。
同样意味着,在这20枚控心丹服用完毕之后,还无法返回死人谷的话,将会是万虫噬身,尸骨无存的下场。
因此林风在路上不敢有半分耽搁,伪装成行商打扮的蛊师,历经三个月的奔波,终于来到疆北的地界外。
南疆万座山脉横亘,将广袤疆域犹如棋盘一般分割成大大小小的地域。
有些地域人烟罕至,妖兽遍地,等闲人不敢深入。
有的地域繁华异常,商业发达,适合蛊师休养生息。
而疆北便是一处这样的好地方。
林风此行伪装成行商,跟随大部队顺着商道赶路,倒也算太平。
“林大人,前方就是驻马镇。我们在此歇息一晚,等过了驻马镇就真正进入疆北地界了。”
一个粗糙的汉子,牵着一匹瘦角马车,对着马车之上的男子说道。
男子盘膝端坐在马车之上,正在闭目养神,其身后则是一堆高高隆起的紫叶草。
紫叶草,价格低廉,用途广泛。
因此成为低阶蛊师,喂养草道蛊虫的首选食材。
故而,很多低阶蛊师行商之时总会运载一些紫叶草,每趟都能赚个一二十元石,可以说是深受低阶行商蛊师的喜爱。
马车之上的男子听到糙汉子的话语之后,微微睁开眼,打量了一下前方的道路,没有说话便继续闭目修炼起来。
糙汉子见男子没有开口接话,他一个凡人也不敢多言,只的吆喝着角马跟随着行商队伍向前走去。
盘膝坐在马车之上的男子,身材消瘦,面部俊朗,正是林风。
林风自从加入商队以来,沉默寡言,甚少交际,一直以苦修的形象示人。因此林风在这个庞大的行商队伍并不起眼。
入夜时分,行商队伍终于赶至驻马镇,在一阵吵杂之声中,林风跟随着商队的蛊师进入到自己的房间之内休息。
两个时辰之后,林风悄然从自己的房间之内钻了出来。
然后脚尖踩地,无声的消失在驻马镇之内。
林风倒也不怕第二天,等行商队伍启程时发现少了他这么一号人物,会引起大家的怀疑。
所谓的行商队伍,只不过是由三四支颇有实力的大商队,外加一些散修蛊师组成在一起的队伍。
所以行商队伍中人员十分复杂,经常会有蛊师不辞而别,故而只要商队货物没有损失,少了个把人并不会引起大家的怀疑。
七日之后,林风站在龙江城的城门之外,颇有兴趣的打量着此处的风景。
这龙江城依江而建,巨大的城池之下便是南疆闻名的龙江。
龙江乃是南疆十分有名的一条大河,相传此处曾经诞生过六转仙蛊龙蛊,因此一直被南疆人民所崇拜。
而当龙江行至疆北之地,水势平缓,千百年来历经十多次改道,在这里形成了连绵不绝的滩涂地。
滩涂地中蕴含着丰富的地气,因此在此处无论是种植庄稼还是蛊材,收成总会比其他地方好上几分。
于是大量的凡人、蛊师争相涌入这里讨生计。
再后来就在这滩涂地上建立起一座座大大小小的城池,而龙江城便是这龙江边上较为著名的一座城池。
林风挥舞着一把折扇,呆头呆脑的在城外驻足观看良久,大半身子将城门给堵住。
此时正值入城高峰期,行人如织,看着林风堵住半个城门,也无人敢说些什么,全都小心翼翼的绕道进城。
就连城门外的守城士卒也一副目不斜视之色,丝毫不去催促林风这蛮横的行为。
这道也难怪,此时林风身穿绣着云锦波涛图的靛蓝色长袍,腰带青色祥云宽边锦带,锦带之上玉器环佩,摇摆之间叮铃作响。
同时林风还手摇折扇,一副宗族贵公子打扮,因此无人敢惹。
城门外驻足良久之后,林风才不好意思的弯了弯嘴角,然后直着腰迈着四方步向城内走去。
直到林风身影消失在城门时,几名守城的士卒才齐齐呼了一口气,像是再说:“还好这位大爷没找茬。”
林风走在城内,虽然表面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但心中颇有几分不适之感。
以前他在死人谷都是青衫长袍,或者是粗布短打的装扮,哪穿过这样名贵异常的衣衫。
不过林风只能提醒自己尽快入戏。
“自踏入这龙江城之后,我就是苏阳,不再是林风。我就是那个被人恭维巴结,从小锦衣玉食、娇生惯养的副斋主之子。”
随着林风的自我暗示之后,瞬间林风感觉浑身一松,步伐更加从容、贵气了几分。
林风发现,这龙江城要比之前自己见过的那些城池都繁华,在行人之中,蛊师的数量明显也增多。
不多时,林风便来到龙江城最繁华的一处酒楼,只见这酒楼招牌上书三个大字——“鸿宾楼”。
“这名字虽然俗气,不过倒也响亮。”
林风站在酒楼之下略微观察了一番,看到进出此楼的人大多数是蛊师,于是轻拍折扇,就向酒楼之内走去。
“不知公子是打尖儿还是住店?”
林风刚一迈入鸿宾楼,便有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厮,弯腰问候道。
林风在店内扫视一圈,看到大厅一层内基本是凡人,而蛊师都在二楼入座,阶级分明。
于是开口道:“少爷我既打尖也住店,你带我去二楼,你们这店里的招牌菜都给小爷招呼着。”
林风说完,“啪”的一块元石从袖中甩给小厮。
小厮顿时眉开眼笑,熟练的将元石揣进怀中,高声叫道:“贵人二楼请。”
并且麻溜的头前为林风引路。
林风无声的叹里一口气,“这也太浮夸了,难道富贵人家的孩子都是这般浮夸。这个苏阳,以前的品味可真不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