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第一次举刀
唐悠悠想起张年富令人发指的行为,要是在现代,她会让他吃够花生米。
可这是古代,她们一没权,二没钱,三没势力。
根本不可能用正当的办法,去惩罚那个畜生和他的走狗。
他们手下沾了多少无辜男童的血啊!
想到这,唐悠悠点头。
“你的计划是什么?”
乔震扶着唐悠悠在床边坐下,低声说“今天我们当面闹开,刘氏和刘管事带不走澈儿,他们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村里的其他村民听见风声,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跟着刘管事走。
当然也不排除有贪心的。
但刘管事的主要目标是乔咏澈,没带走乔家小儿子,其他孩子也就没必要带走。
“债主,如果你是刘管事,你会怎么做?”
唐悠悠想象着自己是有钱人的管家,嚣张跋扈惯了,对一个村民的小孩,自然是志在必得。
本以为用钱就可以带走孩子,没想到这村民一家不识好歹。
软的不行,那么就来硬的。
“如果我是刘管事,我会回镇子上叫帮手,直接来抢人。”
“对,我也觉得他会这么做。”
到时候,就算刘管事没有抢走孩子,张财主也会惦记上乔咏澈。
后患无穷。
所以,乔震的打算是,不如直接干掉刘管事,让他没机会去跟张财主说这件事。
如果可以,唐悠悠也不想杀人,可不杀了刘管事,死的就是澈儿。
至于报官,就别想了。
就是现代社会,起诉一个人,都没有那么容易。
比如,张三借了李四2万块,说一个月还,但他没还。
李四多次讨要无果,诉至法院。
法院怎样才会立案呢?
首先,李四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的起诉状,起诉状上需要明确:
一、被告的详细信息(张三的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等联系方式),方便法院向被告发送传票。
如果被告信息不全,法院则无法立案。
二、已经实际发生的侵权,张三确实借了钱,并且已经超过约定时间还钱,已实际侵害李四的合法权益。
三、诉状上的法院,需要具有本案的管辖权。
张三住a城,李四住b城,借款行为发生在c城,那么abc三个城市的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但是,如果李四向d城的人民法院起诉,d市的法院就不会受理案件。
而在古代,起诉又为“伸冤”,就是百姓已经实际遭受到损害,才能去击鼓鸣冤。
如果损害还没有发生,何来“冤屈”?
所以,告官一条根本走不通。
因为伤害还没有实际发生。
可是,如果他们什么都不做,那这伤害必然会发生。
她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自己将要第一次杀人带来的情绪波动。
“那就,在路上动手?”
乔震点头,“恩,我会去打听他什么时候出发,我估计他还会鼓动刘氏来劝说我们。”
“极有可能是下午才会离开。”
下午离开,晚上才能到镇上,路上正好光线昏暗,方便掩人耳目。
唐悠悠有些担心,“乔震,你有把握吗?”
刘管事那种人,回家肯定是要坐牛车的。
不过李伯大概率不会载他,因为四轮车不方便走夜路。
所以刘管事一定会在村里找个两轮牛车。
那路上最少会有刘管事和赶车人两个人。
万一露馅被人认出来怎么办?
乔震扶着唐悠悠的肩膀,试图给她一些信心“我到时候就扮做山匪,不会被认出来的。”
“山匪?”
“对,你还记得吗”乔震指指自己,“我为什么五年前会傻。”
五年前,乔震就是因为遇到了山匪,被抢了有举荐信的包袱,追过去。
后来到了山匪窝,拿回自己的包袱回家,才变傻了。
“当时天色不明,我其实拿走了两个包袱,为了自保还捡了一把刀。”
另一个包袱里装着一套山匪的衣服,乔震回到后山后,将银子和山匪衣服跟长刀分开埋了起来。
唐悠悠听懂了,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那衣服和长刀还在?”
“恩。”
乔震上次去拿钱的时候,因为好奇,还顺便去看了那衣服和刀。
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没有把这事告诉唐悠悠。
“还能用吗?”
“衣服有些破损,刀也绣了一半,但磨一磨还是能用的。”
只不过这事得乔震一个人做。
多一个人,多一份暴露的危险。
唐悠悠又问“我能做些什么?”
“你什么都不用做,在家给我打好掩护就行。”
接下来,两人又商量了一些细节,乔震就出了门。
等他出门后,唐悠悠把院子门关了起来,用门栓拴住。
现在有了院墙,唐悠悠搬到了院子里做针线,顺便看着三个娃。
今天早上出了刘氏的事,乔震没有来得及教学。
乔咏荷和乔咏澈在地上涂着昨天的字复习。
实在无聊的时候,两个孩子就去后院,把学过的字教给母鸡。
母鸡:咯咯哒,首先,我没有得罪你们任何人。
唐悠悠:……
念儿还不会走路,唐悠悠干活的时候,就把她放在干净的箩筐里,啃木碗,口水流一地。
间隔二三十分钟,就把她抱出来四处走走,或在床上爬爬。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陈氏从地里单独回来了。
唐悠悠看她那个表情,就知道她又打听到了什么。
“娘,你知道吗?”
陈氏指指乔大牛家的方向,“早上那两人回去以后,之前说同意给孩子的,后来都反悔了,说是今天不能带走,明天再说。”
村民也不傻,除了真正见钱眼开和实在活不下去的人,没人会对张财主的流言无动于衷。
脑子灵活的,会找人去镇上打听,不想多事的,直接拒绝就是了。
懒得掺合。
再说了,那十两银子(乔家的才是十五两),选上了才会有,没有选上不白跑。
万一乔秀才家说的是真的,那岂不是亏大了。
好歹儿子养了好几年不说,万一真出了事,一家人脊梁骨不得被人戳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