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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泡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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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梦琪看到宁风拒绝的意思,不但没有担心,反而更急着急了。

    她现在已经开始后悔,为什么要带宁风来参加这个饭局了。

    没想到想象中肯定会跟宁风剑拔弩张的赵兴云没什么动静,反倒是汪诗诗这么多事。

    现在说什么也完了,局面已经成这样了。

    更糟糕的是,在她眼里,宁风也被激住了,有点下不来台。

    其实她心里也有些小埋怨,男人都爱面子,她当然知道,但这都偷偷给他发短信了,他还是不顺着台阶下,等会结账的时候,拿不出来钱,不还是丢面子吗?

    宁风的情况,她现在也大概知道了,当了七年的兵,应该是做了一段时间的官,类似士官长之类的,很受人尊敬,不然也不会退伍来到天南了,还有那么些兄弟跟着他。

    但就算他们所有人的退伍费加在一起,能不能凑出来几百万,还是一个未知数了。

    宁雨那边,也是要花钱的。

    想到这,楚梦琪又偷偷拿出来手机,给楚家的管家发短信,想知道这座饭店是谁开的,看看能不能给些面子。

    等了一会儿,管家就发回了短信,楚梦琪一看,有些呆住了。

    这下糟糕了,居然是他们开的?

    这下,别说给面子,要是知道这边的事情,搞不好还会下黑手呢!

    “梦琪,你怎么了?”

    宁风注意到她的脸色有些不对,细心问道。

    楚梦琪摇摇头,没有直说,心里在想着提前离开这里的借口。

    以后都不想来这个饭店了。

    但还没想好,对面的汪诗诗已经在说:“宁风,你装什么这么豪气,不会等菜还没上,就假装有事情,提前离开吧?”

    “你要是真这么打算的,我劝你赶紧承认,然后自动走人滚蛋吧,我们这个圈子不欢迎你!”

    “你还说?”另一边苏小柔都有点生气了,没想到这么久没见汪诗诗,对方变得如此的势利眼。

    赵兴云这时候也缓过来劲儿了,为刚刚被宁风吓住感到羞愧。

    不就是杀过人吗?他虽然没杀过,但认识的,也有狠人!

    趁没人注意自己,低下头偷偷也发了短信。

    “浩哥?兄弟有点事,请你来帮忙。市中心豪门饭店三楼包厢,碰见个不对付的,应该是参过军,杀过人,有点凶,多带点兄弟过来,事成之后,我请你们去大富豪玩十天的一条龙服务。”

    “对了,来的时候最好装作不认识我。”

    短信很快就回了过来。

    “杀过人我喜欢,最欣赏这些所谓的狠茬子跪地求饶的表情了,你等着,很快!”

    收起来手机,赵兴云的脸上重新浮起来虚伪的笑容。

    越是珍贵的菜,其实做起来就做麻烦,刚刚汪诗诗点的,很多都是需要提前预定的。

    但她也不在乎,点那些,也不是为了吃,只为了恶心人。

    这会儿翘着二郎腿,优哉游哉玩着手机,等着看好戏呢。

    楚梦琪正跟苏小柔聊着天,后者平时也挺忙,很少有时间参加聚会,这下见面,两个闺蜜简直有说不完的话。

    宁风左右看了看,正撞见赵兴云有些得意的眼神,猜到这小子肯定憋着什么坏水,但也没在意。

    管他呢,蚊子都比不上,要不是看在楚梦琪的面子上,早就一巴掌拍死了。

    又过了一会儿,陆陆续续有菜呈了上来,各个色香味俱全,果然不愧是豪门饭店。

    汪诗诗跟赵兴云也不客气,菜来了就吃,吃着的时候,还时不时抬起头,想看看宁风心痛的表情。

    但让他们失望的是,宁风一直很淡定,偶尔还会笑着向楚梦琪称赞,某道菜多么多么好吃。

    倒是楚梦琪有些愁眉苦脸,每当一个菜上来的时候,都会默默算着这些菜的价格,越算越难受。

    更贵的菜,她也吃过,但一想到,等会还要让宁风买单,而宁风很可能拿不出来这么多钱,她就没胃口。

    七十万一瓶的拉斐尔红酒也上来了,服务生开启后,汪诗诗赶紧给自己还有赵兴云倒了一杯,然后一饮而尽,还喃喃了一句:“这几瓶好像还不太够了,要不要再来十瓶呢?”

    楚梦琪一听,更加头疼,心里下定主意,这次饭局,就当是诀别了。

    她算是看了出来,大学毕业后,她跟汪诗诗已经是渐行渐远,如今早就不是一路人了!

    心情愁闷,楚梦琪想着反正都点了,自己也喝上一点吧,准备倒酒,但宁风伸手拦住了,对她摇了摇头。

    “怎么了?这个时候知道酒贵了?你好狠的心啊,梦琪要喝,你也不舍得,还要阻止她。”

    汪诗诗嘲讽道。

    宁风看都没看她一眼,只是跟楚梦琪说道:“别喝这种垃圾,我刚刚给朋友说过了,他等会会送来更好的。”

    楚梦琪有些难以置信,七十万一瓶的拉斐尔红酒,还算是垃圾。

    苏小柔也有些皱眉,觉得宁风是不是装过头了。

    那边,汪诗诗跟赵兴云更是哈哈大笑。眼泪都差点出来了。

    “牛啊,这逼让你装的,无敌了,你出去七年,真是什么都学了啊,哈哈!”

    “真是好笑,梦琪,到现在,你还没看清吗?这宁风就是个满嘴胡言乱语的疯子。”

    ”

    “宁风,是个男人,你就承认,你从来没喝过这种顶级红酒吧!”

    宁风笑了,“我确实从来没有喝过它,不过,我买过不少。”

    赵兴云哈哈大笑,又端起红酒,一饮而尽,“不行啊,吹的有漏洞啊,不喝,你买它干什么?”

    “我?”宁风淡淡道:“我早些年参军受过不少伤,阴雨天的时候,脚就会痛,找过名医后,他告诉了我一个偏方。”

    “于是我派人买了很多这种酒,拿来泡脚,还别说,泡了几年,效果还真不错。”

    “泡脚?!”赵兴云刚刚才喝了一口酒,现在还没咽下去呢,此时听了宁风的话,咽了也不是,吐出来也不是。

    “你放屁!”

    强撑着咽了下去,赵兴云怒道。

    这话编的,也太离谱了吧。

    七十万的红酒,当泡脚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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