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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卖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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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整了两天,烟贝贝也该去学堂。

    早上,蔺瑾之没再来敲门,烟贝贝倒是睡了个好觉后跟着陈祥安走了。

    做好的酱,烟宝儿找了马车全数拉到夏记酒楼。

    她将送给刘光的份先拿出来。

    还未曾摆好摊位,一位老熟人提着一红毛鹦鹉鸟笼便上前问询,“烟掌柜,你这预备卖些何物?”

    “卖一些酱呢!”

    秦于和饶有兴致,“给我来几罐。”

    自打自家夫人上次对吃食大夸特夸后,他每次上街都会留意夏记有没有出新菜。

    烟宝儿和气道:“成,不过我这儿还没收拾好,等弄好我给您送到府上可好?”

    “行,多谢烟掌柜,麻烦送到柳树巷的秦府。”他满意提着鸟笼继续逛早市。

    于是夏记门口很快支起简单小摊子。

    还是上次免费品尝肥肠的小二哥开始吆喝:“走一走,看一看,夏记推出的水果酱和肉酱,各种口味应有尽有,六百文一瓶,先尝再买,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教训,业务已经相当熟练。

    不一会儿摊位前便挤满了人。

    烟宝儿提着酱,先去近一点的县衙侧门。

    她站在树荫下等门役去通报。

    不一会儿,刘光身姿盎然,面带红光出来,大老远喊:“烟妹子。”

    “刘光哥,答应给你送的酱。”烟宝儿将布口袋递给他,里面装了三罐果酱,三罐肉酱。

    刘光高兴接过来便去摸腰包,“妹子,多少银钱?”

    烟宝儿阻止他,“不用了,就当送给哥的,以后要常来光顾店里的生意。”

    帮了酒楼几次大忙,哪能要他银钱。

    刘光不推辞,笑得更加敦厚,“妹子爽快,那是自然。”

    远处的正门,一男子身着华丽玄色衣袍,行为十足猥琐躲在石狮子后面看着二人交谈的身影。

    此人正是县令家的大公子薛海。

    从小被娇惯坏了,不务正业,就喜酒肉女色。

    他目光落在烟宝儿婀娜多姿的背影上。

    “过来!”见她要离开,急忙呼唤来小跟班。

    清风镇何时有这种极品美人,单一个背影就足够让他神魂颠倒的,居然没被他发现。

    “跟上那女人,别被发现了,看看她是哪家的小娘子。”

    “是。”小跟班福顺贼眉鼠眼跟了上去。

    离开县衙,烟宝儿按约来到柳树巷的秦府。

    秦府门口一对招财大石狮子,金丝楠木刻的匾额,虽然没有蔺美男的宅院那般豪华,但看来也是个大户人家。

    她被小丫鬟热情迎进去。

    石书曼一听,夏记酒楼的烟掌柜来了,欢喜得不得了,非要亲自招待。

    从厢房急匆匆来到正厅,“烟姑娘。”

    烟宝儿从座椅上起身,“夫人好,我来送酱。”

    岁月从不败美人,可能说的就是这位夫人了,集温婉与灵动一身。

    在看到烟宝儿本人的一瞬间,石书曼乐开花,爱得不得了。

    忙拉着她的手坐下,“快坐快坐,烟姑娘长得可真俊。”

    这小姑娘,粉腮含春,娇艳欲滴,媚眼狡黠,像那桃树上含苞待放的桃花,又像一只未长齐爪子的小狐狸,以后谁要是她的夫君可有福气了。

    烟宝儿不好意思抓抓衣袖,“夫人过奖。”

    对有眼缘的人特别自来熟,“别叫我夫人,叫老了,叫我曼姐。”

    有一颗不服老的心。

    “好的,曼姐。”乖乖喊了一声,把石书曼的慈母心都喊化了。

    拉着她的手不舍得松开,“烟姑娘的全名是?”

    “烟宝儿。”

    这位夫人的性子可真好,怪不得秦老爷这般宠她。

    烟宝儿,宝儿,人好看,名字也好听。

    “那我就叫你宝儿,不知宝儿的做饭的手艺是在哪里学的?我那天吃了,非常非常惊喜。”

    吃完她一直想去夏记见见是何人能做出这般得她喜爱的吃食,又被其它琐事绊住不得闲。

    不曾想居然是这么一位佳人。

    热情真够让人招架不住,烟宝儿只好谦虚,“我对做吃食感兴趣,就是没事儿瞎琢磨的,曼姐不嫌弃就好。”

    “真有本事,不像我家那个和你一样大的年纪,天天就知道玩儿。”

    正当她抱怨的同时,恰好落入刚到正厅的秦思思耳朵里。

    “娘,又说我什么坏话呢?”

    石书曼丝毫不在意,一手拉着秦思思,一手拉着烟宝儿,“你来的刚刚好,这是那天做吃食的小姑娘烟宝儿,这是我女儿秦思思。”

    两人应当能成为好朋友。

    秦思思眼珠子直直黏在她胶原蛋白丰富的脸蛋上,衷心感叹:“哇,真人居然这么好看。”

    仙女下凡吧!在清风镇再难找出比她更好看的人了。

    真的是翩翩佳人,好想闻闻仙女儿身上的味道。

    烟宝儿忍俊不禁,“思思也很好看。”

    秦家小姑娘一身利落的红色骑马装,五官大气却不失小女儿家的娇俏,发髻高束,微右侧垂下一缕发,更添英气。

    看来和石夫人一样,是个爽朗利索的性子。

    “我不好看,你看我脸上有一块疤呢!”秦思思毫不介意撩起头发。

    烟宝儿没想到她右脸靠近耳垂处有一块火烫后的疤痕,约莫鹌鹑蛋大小一块。

    “怎么弄的?”

    石书曼摇摇头,一闪而过的疼惜,“小时候皮,弄翻了烛台,便再也去不掉了。”

    万幸没危及性命。

    虽然她性子大大咧咧不介意,但那块去不掉的疤却始终能给她造成影响。

    比如小时候没人同她玩儿,背地里骂她丑,长大了被退亲之类的,当娘的心疼却无能为力。

    秦思思放下头发,耸耸肩,“习惯就好,我都无所谓了。”

    外貌什么的小时候可能会介意,但现在她早就不放在心上,只求活得自由自在。

    很欣赏她的豁达,烟宝儿很喜欢她的性子,主动提道:“思思的心态很乐观,我这有办法能帮你遮住它,可愿一试?”

    石书曼率先惊喜不已,“真的?”

    真是个天大的喜事,既然去不掉,能遮住也是好的,免得再被旁人取笑了去。

    “借闺房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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