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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王家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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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安水郡守快调任了!

    这句话犹如一通炸雷,在郑如谦头顶崩开。

    他们兄弟几个能申冤,能够离开岌岌可危的生活环境,全仰仗郡守大人是位明官,是真正的青天大老爷。

    万一再换个朱志,哪怕换个边文轩过来,安水郡都得变天。

    郑如谦打了个寒颤,拉住旁边熟脸小二哥,小声询问,“敢问小二哥哥,那两位姑娘是何身份?”

    小二哥嘿嘿地笑,“一位是京城江家的姑娘,也是咱们东家,听说是跟家里闹了别扭来这里散心,另一个是府城王家的大姑娘,这你都不认识。”

    郑如谦的脑袋上又炸了一道雷,如果这雷是实质,大概已经将他劈地头发立起,满脸焦黑了。

    难怪王家这三四个月都没有动作,不是对方恒手下留情,而是准备一击毙命。

    等王大姑娘的舅舅坐上这府城的郡守,还有他们的好果子吃?

    别说是做生意,考举人,就连活下去都困难。

    这可是个大事件,郑如谦恨不得立马飞回斜阳县,把事情告诉哥哥弟弟们。

    他辞别郝掌柜与小二哥,急吼吼就往外跑。

    温知允正抱着小药箱在门口等待,冷不丁看见郑如谦这样,精神顿时焕发,“二哥,发生了什么事,谁欺负你了?”

    他眼底都是期待,甚至有点摩拳擦掌。

    郑如谦顿了顿,不知道该宽慰一下小四弟的心,还是给他个脑瓜崩,让他少盼着点自己出事儿。

    “我没事……”

    这三个字刚出口,平地一声炸雷响起。

    郑如谦一扭头,就看见辆马车横冲直撞地飞过来,一路带飞了不知多少瓜果鸡蛋,看样子要直碾悠然居门口。

    他心底一顿,突然后悔让姜一姜二姜三姜四去卸腊肉了,关键时候竟然连个搭把手的都没有。

    偏偏自己的身形又缓滞,明知该迅速躲避,两条腿却像不听使唤似的,半天抬不起来。

    这要是被撞上了,不死也得残。

    幸好旁边还是有个兴奋的小四弟。

    “二哥!”温知允大叫一声,眼底迸出流转的光华,他知道自己这次死乞白赖跟二哥来府城是对了,当即屏住呼吸,脑中浮现吴大夫所教习的画面。

    先从袖子里抽出银针,再弹掉包裹尖头的棉絮,目光紧盯马匹发达的臀大肌,在力所能及地距离狠狠甩过去。

    只听一声嘶鸣,淬了十天十夜麻沸散的银针刚一入体就迟缓了马儿的步伐,再往前冲几步,就因为急刹整个马儿连带着车厢都原地摔了个跟头,变成一摊烂木头。

    木头堆里埋着个华服少年公子,正“哎唷,哎唷”地叫唤。

    郑如谦惊悚归魂,满脸呆滞,只觉得自己是在鬼门关上走一圈。

    在他身后,温知允的掌心也沁出了汗水。

    还是不够,还是不行,若是再晚一点抛出银针,若是麻沸散晚几个呼吸起作用,郑如谦就不站在酒楼门口,而是挂天上了。

    “公子。”

    正在搬腊肉的四个家仆吓得魂飞魄散,全都扑过来围在俩人身边,不敢再离开分毫。

    此时,酒楼里交谈的两位少女也被悠然居门口的动静惊动。

    她们起身走过来,瞥了两眼那华服少年公子,王家大姑娘惊讶地捂住口鼻,“堂哥。”

    再看后头跟过来的,不是王家的奴仆又是谁。

    王大姑娘眼底闪过一丝厌恶,甚至没考虑过去扶一把自己的堂哥,扭头回了酒楼。

    倘若长宴在,一定能精准分析出王家的家庭状况。

    但他不在,郑如谦又是个呆的,刚死里逃生,就聚精会神地研究那辆四分五裂的马车成色,连道惋惜。

    温知允则从懊恼中回过神,紧盯着那王家公子不放,眼底流露点点凶光。

    “公子没事吧,郡守大人不允许当街纵马,更不允许马车速度过快,您可得慢点。”王家家仆苦口婆心。

    王公子却一把拂开他们,大声喝骂,“我是王家的人,我就是当街纵马又如何,他一个快要调任的老东西,管得了我什么?”

    老话说得好,人走茶凉。

    但安水郡守还没走呢,茶凉的也太快了。

    果然这王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郑如谦面带嫌恶,领着温知允和家仆疾步回了簪花小院。

    他找到张启全询问,“张叔,安水郡守快要调任了,这件事你知道吗?”

    张启全忙碌的动作停下来,“是听说过,郡守大人爱民如子,是个难得的好官,这次调任应该是升职。”

    撇出意外,大渝王朝的官员调动都是在年后四月份,春暖花开之际。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还有至少小半年的时间。

    郑如谦长出一口气,决定跟小四弟分头行动。

    他跟府城悠然居刚签好合同,总得要把第一批菜给送过去。

    过几日庞大山还会带着云水县的菜过来,但还远远不够。

    郑如谦得去找更远,更新,更奇特的蔬菜,才能让府城悠然居舍不得跟他放弃合作。

    那回斜阳县报信的事儿就只能交给温知允了。

    好在王家一心一意谋夺安水郡守的位置,暂时不会对他们兄弟下手。

    但郑如谦还是不放心,把一二三都交给温知允,只带着个姜四,朝南方奔去。

    斜阳县在北,云水县在南,府城在二者中间偏西,呈三足鼎立姿态。

    郑如谦要去的,就是比云水县更南,但又靠近府城的位置。

    他足足赶了四天的路,终于抵达一个名叫安阳的县,那里倒也没什么稀奇的青菜,但他在店里打尖休息的时候,吃到了一种菜干。

    这菜干与斜阳县的豆角有几分相似,但又长又细,和大骨肉一起炖出来,吸饱了汤汁,还依旧能保持劲道。

    郑如谦一边吃一边直呼过瘾,故意在老板做饭时过去套近乎,终于把这菜干的名字套出来了。

    原来这玩意也叫豆角,和斜阳县秋季采收的胖短豆角不同,这种是瘦长豆角。

    之所以晾成豆角干,是村里一个大娘觉得冬天老吃萝卜白菜有点难受,就想办法保存其他季节的蔬菜。

    后来意外发现,长豆角加盐水煮熟再晾干以后,炖菜格外好吃,就在县里流传了起来。

    老板一边烧火,一边洋洋得意,“不是我吹,豆角干就咱们安阳县才有,但凡吃上几口就没有不爱的,每年还总有外地人过来买上几斤。”

    郑如谦故作不屑,“这豆角谁家没有,煮熟了晒干也不是很困难,何故要来安阳县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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